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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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更是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培养优秀的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决定在2023年开展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本方案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平公正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

二、评选目标1. 确定优秀骨干教师,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2. 激励全体教师争做骨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质量。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人。

2. 真实客观:评选依据真实客观的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贡献。

3. 专业科学:评选方法要科学合理,评委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四、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2. 教研能力强,能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内容。

3. 师德高尚,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 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5.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水平。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将公示骨干教师评选的相关信息,并征求全体师生的提名意见。

(2)教师个人申报或由同事推荐,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评选候选人。

2. 评审阶段(1)评委小组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委小组进行评审,评委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评委将根据教师的资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和评议。

(2)听课评审:评选候选人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示范课或者现场听课,在评委的观摩和评价下,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贡献。

(3)面试评审:评选候选人还需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 公示和表彰阶段(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校本建设方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我校拟开展校级骨干教师评选,以激励优秀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资历条件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校任教5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优秀教学或科研表现,无不良记录。

2. 教学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教学条件之一:•担任本科课程负责人的校级骨干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课程质量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

3. 科研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之一:•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开展的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在国家级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领域领军人才等项目中担任研究骨干的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科研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学院、系、研究所等单位应每年按照本单位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公布评选通知,并组织教师进行提名推荐。

2. 材料评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原则对提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

3. 现场答辩候选人需进行现场答辩,并回答评审委员会问题。

4. 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分数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获奖证书和奖金;•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参与优秀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聘用为高端讲师、教授讲座及学科组长;•享受特别津贴等政策待遇。

五、总结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选拔出一批杰出、优秀、高水平的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在实施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推荐申报,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是为了发现、培养和提拔一批在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成为学校教学团队的重要骨干力量,起到推动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职教师,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2)在科研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3)在教学管理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有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能力;(4)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5)具备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办法和标准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程序、依据和权重,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2. 申报和初评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在设定的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科研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初评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结合公开课观摩、教学观察和个人面试等方式进行身临其境的评估。

初评专家组将根据评选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如20%)进一步筛选出优秀的教师,进入复评环节。

3. 复评和终评经过初评后,优秀教师将进入复评环节。

复评环节主要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地考察、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复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1)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2)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论文、教材编写等;(3)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情况了解和教育辅导等;(4)评价结果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终评环节主要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行政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终评委员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教学和育人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为了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更多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整体发展,制定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标1.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2.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3.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评选范围1.本次评选面向全校教师开放,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2.评选对象必须为正式聘用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评选标准1.教学质量:(1)教学成绩: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如比例评价优秀学生数量、学生考试成绩提高情况等;(2)教学方法:评价教师教学过程中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启发式教育,课堂气氛是否活跃等;(3)教学反馈:评价教师对学生作业和考试的批改及反馈情况,是否及时、具体和指导性。

2.教学研究与创新:(1)教案和教材:评价教师编写的教案和教材质量和创新性;(2)教学研讨:评价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科研讨和教研活动,与同行交流分享教学心得;(3)教育科研成果:评价教师是否有教育科研成果,包括教育论文、教材编写、教学改革方案等。

3.专业发展:(1)学历和学位:评价教师的学历和学位情况;(2)学科竞赛:评价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成绩和表现;(3)继续教育:评价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

五、评选程序1.评选组建:成立由学校教育局和教学研究中心组成的评选委员会;2.初评: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教学观摩和讲评;3.公示:公示初评结果,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和意见;4.复评:评选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和公示反馈,进行复评,评选出骨干教师;5.公布:公示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评选要求1.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附有相关证明材料;2.参与评选的教师要积极参与评选流程,配合评选组织的相关工作;3.评选对象必须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要求的教师资格和教学工作经验。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方案: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教育经验丰富、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为全校教师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目标1.选出一批具备优秀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竞争力;2.选拔出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动学科教研和教学互相促进;3.选出一批在德育、智育和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条件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岗时间不少于五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教学成绩突出;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良好的学生成长记录,有较大的影响力;5.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分享经验。

四、评选流程1.宣传阶段:在学校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向全体教师介绍评选目的、条件和流程;2.初选阶段: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3.材料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4.教学观摩阶段:选定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展示,评选委员会对教学实施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5.个人陈述+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个人陈述和面试,了解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和成果;6.评选表决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材料审核、教学观摩、个人陈述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选表决;7.结果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校内和校外媒体公布。

五、评选奖励将评选出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骨干教师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奖励包括:1.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教师个人发展和教学研究;2.给予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加薪、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3.优先参加市、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作为一所高等教育机构,我校一直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对学生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结果,进一步激励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评选条件1. 教师资格要求:具备正式教师资格并在我校正式编制内任教的教师。

2. 年限要求:具有5年以上教龄。

3. 教学质量:在过去三年中,教学成绩良好,所带班级平均成绩排名在全校前10%。

4. 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撰写并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5. 教学评价:在过去三年中,取得较好的教学评价,获得过学校或部门级的教学奖项。

6. 学术能力: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7. 职业发展:在过去三年中,参加过专业培训和进修课程,取得较好的培训成绩。

三、评选程序本次评选分为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1. 自荐阶段(初步审查):(1)教师个人自愿报名参加骨干教师评选。

(2)提交个人自荐材料,包括教学简历、教学成果与荣誉、研究成果、职业发展等。

(3)由学校成立的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推荐阶段(正式评审):(1)在自荐阶段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中,由学校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推荐教师参加正式评审。

(2)候选人需要提交更详细的个人材料,并提供教学视频、学生评价等教学素材。

(3)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教学观摩,评估其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4)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最终的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

3. 公示阶段:(1)将最终的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____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培养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两个方面。

学科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各学科教师。

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年级(班)主任、教科组长、实验室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目标:评选出业务过硬、工作出色、有较高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四条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评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评选结果应当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2. 教学能力突出,在学科教学中有明显的创新和实践成果;3. 积极主动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第七条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2. 能够在教育教学管理上起到表率作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3.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够承担教育教学领导职责;4. 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有良好的成绩和影响力。

第八条评选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岗位作适当的调整,但必须符合基本原则和评选目标。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九条积极引导和推荐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争取自荐、推荐。

第十条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总结、所在学科或教研组的教学研究和成果、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

申报材料应详实准确,材料真实性由申报人负责。

第十一条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权拒绝参评人员参与评审。

第十二条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引言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环节,对于中学来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评选是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发展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发现、培养和激励中学骨干教师,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1. 发现优秀骨干教师,鼓励他们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继续做出杰出贡献。

2. 提高中学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带动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3. 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激励全体教师竞相进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评选要求1. 基本条件(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拥有专业骨干教师岗位。

(2)课堂教学表现优秀,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3)关心学生,责任心强,能够认真研究学科教学,不断更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

(4)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果,并在学科研究方面有较高的造诣。

2. 评选标准(1)教学准备和组织能力:包括备课精细、教学内容设计合理、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课堂纪律管理等方面。

(2)教学成果: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生学习态度和行为的改善、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方面。

(3)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在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参与和推动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4)师德师风:包括对学生的关爱和指导、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是否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喜爱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代表提名候选人,并填写相应的提名表。

(2)提名候选人需获得2人以上的提名,提名人需在提名表上说明推荐理由和评价意见。

(3)提名截止后,学校审核并公示提名名单,接受对提名结果的异议申请。

2. 评审阶段(1)学校成立评审组,由学校领导、教研组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审组根据提名材料和自行调查了解,初步筛选出入围候选人,并公示名单。

(3)公示期内,接受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合理的考虑。

(4)评审组进行终评,由评审组全体成员进行投票,并按照票数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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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自我校实施骨干教师评选和培训制度以来,一批又一批中青年教师通过培养、培训和自身不懈的努力,在全校教师队伍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根据上级骨干教师管理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精通本学段、本学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近五年教学工作每学年在300课时以上。

(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对教育教学思想内容和方法有深入研究,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取得一定成果。

近三年,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或科研报告。

(五)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校内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

(六)积极主动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个人素质、拓宽专业知识。

取得上一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每年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

(八)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
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

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评审相结合形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向全体教师宣传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增强教师参与意识,达到以评促教作用。

(二)教师自荐。

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三)学校评议审核。

学校组成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评议组,对自荐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全面评议,确定初选对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校级骨干教师,并作为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四、骨干教师管理
(一)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

骨干教师任期五年,期满后可参加下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未参加或未通过评选,资格自动取消。

(二)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完善骨干教师档案建设工作,实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制度。

(三)统筹安排,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骨干教师的各种优势资源,定期组织结对子、公开课讲学、送课到校等活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

(四)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1、师德表现不良;
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
3、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学工作岗位;
4、评选弄虚作假;
5、违法乱纪、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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