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的通知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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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
规划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0.12.09
•【字号】规建字〔2010〕697号
•【施行日期】201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规划管
理的通知
各区县规划(分)局、功能区规划管理部门:
根据市政府《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津政令25号)、《关于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津政办发〔2010〕6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综〔2010〕69号),为改善我市交通环境,尽快解决“停车难”问题,现将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停车标准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10),新建、改扩建项目所配建的停车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确因场地条件限制,难以按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可根据基地情况,按照实际设计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办理修建详细规划(总平面)审批,并同时明确欠缺需缴纳异地建设费的机动车泊位数量。

三、需缴纳机动车泊位异地建设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持市建设交通委开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签发签发。

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规范文件

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规范文件

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规范文件一、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的重要性。

1.1 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那可是相当重要的事儿啊。

就好比盖房子得打好地基一样,这标准就是商业用房周边停车管理的根基。

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那商业区域的交通可就乱套了。

车辆到处乱停,就像没头的苍蝇似的,不仅影响美观,还让人们的出行变得困难重重。

1.2 这标准关系到商家的利益呢。

顾客要是因为找不到停车位而烦恼,可能就不来这个商业区域消费了。

就像俗语说的“酒香也怕巷子深”,你这儿再好,停车不方便,人家也不乐意来啊。

所以说,合理的停车配建标准是商业繁荣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目前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存在的问题。

2.1 首先啊,有些地方的标准不够灵活。

不同类型的商业用房对停车的需求差异很大,像大型购物中心和小型街边商铺,那能一样吗?可现在有些标准就“一刀切”,这可不行。

就如同穿衣服,得量体裁衣,停车配建标准也得根据商业的规模、类型等因素来制定。

2.3 另外呢,标准的前瞻性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是越来越多。

可是现有的一些停车配建标准没有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趋势,过不了几年,停车位就不够用了,这就陷入了一种“短视”的困境。

三、如何完善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

3.1 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商业的类型和规模,制定差异化的标准。

比如说在大城市的核心商业区,停车需求大,那标准就要高一些;而在一些小城市或者偏远地区的小商业,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这就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2 加强执行和监督。

对于那些不按照标准执行的商业用房,要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就像对待调皮捣蛋的孩子,要有规矩约束着。

不能让那些违规行为逍遥法外,要让标准真正落到实处,这样才能保证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

商业用房停车配建标准是一个复杂又重要的事儿。

我们得重视起来,把这个标准完善好,让商业区域的交通更加有序,让商业发展得更好。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实用标准汇总情况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实用标准汇总情况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目录:一、北京市标准二、上海市标准三、天津市标准四、重庆市标准五、浙江省标准六、山东省标准七、南京市标准八、长沙市标准九、沈阳市标准十、哈尔滨市标准一、北京市标准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5.2.2 机动车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下列大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饭庄。

(2).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电影院。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的旅馆、外国人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

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小型汽车按每车位40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平方米计算。

(2)旅馆中的一类指《旅游旅馆设计暂行标准》规定的一级旅游旅馆,二类指该标准规定的二、三级旅游旅馆,三类指该标准规定的四级旅游旅馆。

(3)餐饮中的一类指特级饭庄,二类指一级饭庄。

(4)商场中的一类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二类指建筑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的的商场。

(5)体育场馆中的一类指1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二类指不足15000座位的体育场或不足3000座位的体育馆。

(6)多功能的综合性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车位按各单位标准总和80%计算。

7.1.2 布局要求4.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的有关规定。

(3)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

二、上海市标准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9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70、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以下规定:机动车类:小型车为1.0。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占地的科技馆、馆、青少年宫、儿
博物馆、图书馆童活动中心、老年

活动中心等
车位/100
会议中心 m2 建筑面 0.6 0.6 0.6 0.8 A21 含会议中心、会 企事业单位的职
展中心等
工疗养院等

车位/100 展览馆 m2 建筑面 0.3 0.3 0.7

1 A21
展览馆,包括企 业所属独立占 地的展览馆等
的建筑类别
车位/百
电影院
3
3
7 10 B31 电影院

音乐厅、歌舞厅、 网吧等
车位/百
剧院
4
4
9 15 B1 剧院

体育场≧
15000 座位,车位/百 4 体育馆≧ 座
4
A41、 室内外体育运
5
6 A42
动用地,包括体
3000 座位
育场馆、游泳场
馆、各类球场及
体育场
其附属的业余
<15000 或体 车位/百
‐ 28 ‐
通道设置停车位,地面停车率(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地比率)按不大于 10%控制。 (7)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居住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 3.8 米。 (8)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9)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90%。采用二层升

下限 下限
对应建筑 类别说明
可参照第一列建 筑项目类别配建 停车位指标执行
的建筑类别
其他办公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1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停车场(库)设施的规划管理,合理确定我省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大、中、小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是指提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四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可采用多种形式,其设计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一般规定第五条本标准配建停车泊位指标针对不同的区域采用幅度指标系体,以便各城市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确定,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般的Ⅰ类区域指大城市的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Ⅱ类区域指中等城市中心区、大城市边缘地区;Ⅲ类区域指小城市、中等城市边缘地区。

第六条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设置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可不单独配建停车设施。

第七条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其建筑面积增加部分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原建筑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30%予以补建。

第八条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建筑类别进行划分,配建停车泊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指标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泊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出的泊位数不足1个的按1个泊位计算。

第九条混合性质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位设置标准应分别与相关性质功能的规模对应,配建停车泊位总数应按照各种用途及其建设规模分别计算后进行累计。

第十条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

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群,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1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停车场(库)设施的规划管理,合理确定我省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大、中、小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是指提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四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可采用多种形式,其设计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要求。

2 一般规定第五条本标准配建停车泊位指标针对不同的区域采用幅度指标系体,以便各城市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确定,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般的Ⅰ类区域指大城市的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Ⅱ类区域指中等城市中心区、大城市边缘地区;Ⅲ类区域指小城市、中等城市边缘地区。

第六条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设置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可不单独配建停车设施。

第七条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其建筑面积增加部分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原建筑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30%予以补建。

第八条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建筑类别进行划分,配建停车泊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指标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泊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出的泊位数不足1个的按1个泊位计算。

第九条混合性质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位设置标准应分别与相关性质功能的规模对应,配建停车泊位总数应按照各种用途及其建设规模分别计算后进行累计。

第十条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围,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

统一规划建设的建筑群,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必须与其规模、性质相对应。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截止 2015)

服务站等
站等用地、急救中

心、血库、社区以
上级别的卫生监
督所等
办公 行政办公
车位 /100m2 建筑面

0.45
0.45
0.65 0.65 A1
包括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行使 行政职能的事 业单位等办公 机构及其相关 设施
‐ 23 ‐
公共建筑 项目类别
单位
旧城 地区
上限
一类 地区
下限
二类 三类 地区 地区 用地类
附表 3.3 上海市停车配建指标
项目
指标单位
住宅
一类(平均每户建筑 面积>150 ㎡或别墅) 商品房 二类(90m2≤平均每户 建筑面积≤150 ㎡)
三类(平均每户 建筑面积<90 ㎡) 经济适用房 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
车位/户
车位/户
车位/户 车位/户 车位/户
办公
——
车位/100 平方米
商业
医院
宾馆
心等
饭店、餐厅、酒 吧等
以零售功能为 主的商铺、商场 等
以零售功能为 主的超市等
独立占地的农
综合市场、 车位/100
农贸市场、 m2
副产品、服装、 0.7 0.7 1.1 1.3 B12
建材等产品的
批发市场* 建筑面积
市场
‐ 26 ‐
公共建筑 项目类别
单位
旧城 地区
上限
一类 地区
下限
二类 三类 地区 地区 用地类
息处理等功能、
建筑面
W1、W2、
大型露天堆放

W3
货物的用地等
仓储用地


车位/
场 风景公园 公顷占 0.8 0.8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这是咱们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毕竟,谁也不想在逛街、吃饭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停车位,还要被乱停乱放的车辆堵住路。

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别着急,我这就来给大家说说我的一些看法。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停车场的设置应该是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出发点的。

我们在设置停车场的时候,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说城市的交通状况、人口密度、商业区的发展程度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停车场的设置既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又能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我们来说说停车场的配建标准。

这个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停车位的数量,二是停车位的尺寸。

关于停车位的数量,我觉得应该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来说,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每个居民小区至少要有一个小型停车场,大型城市则可以适当增加。

至于停车位的尺寸,我觉得应该尽量宽敞一些,因为这样可以让更多的车辆停进去,同时也可以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当然了,我们在设置停车场的时候,还要注意一些其他的问题。

比如说,停车场的位置要尽量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避免设置在偏僻的角落里;停车场的入口要设置在容易找到的地方,方便市民进出;停车场内部的道路要保持畅通,避免出现拥堵的情况。

我们还可以考虑设置一些特殊车位,比如说残疾人车位、老人车位等等,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市民受益。

在设置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的时候,我们要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利益,力求做到合理、有效、人性化。

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宜居。

今天我就给大家说这么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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