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建立报告重大事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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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最新)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最新)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是指一套规范和程序,用于处理、报告和管理重大突发事件。

这些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环境事故、恐怖袭击、公共卫生危机等各种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通报重大事件相关信息,为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依据和决策支持,以确保人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事件报告的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事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确定事件的报告渠道和流程。

2. 事件报告的内容:规定需要报告的事件类型、等级和相关信息的具体要求,包括事件的起因、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应对措施等。

3. 事件报告的时限:规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在发生事件后的一定时间内上报事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 事件报告的审核和批复:规定事件报告的审核和批复程序,包括由哪些机构来审核和批复报告,并明确审核和批复的时限。

5. 报告制度的协调机制:建立事件报告制度的协调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报告相互协调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断层和信息滞后。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效率和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篇: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各科室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请示报告,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会诊、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及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和新技术时。

3、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人时。

4、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7、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8、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

9、需要重大经济开支及报批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会议、接受院外工作任务时。

1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二)医院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市卫生局有关部门或局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请示报告: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时。

2、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

3、首次开展的重大新业务、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应用时。

4、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开支、重大成果、重大活动及重大人事变动。

5、医院机构增设及变更。

6、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治疗、手术、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7、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第二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2篇)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2篇)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组织中,当发生重大事件或者需要做出重大决策时,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报告向上级报告并征求意见的制度。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事件的定义:明确什么样的事件属于重大事件,并对事件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明确和界定,以便在发生事件时能够及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请示报告。

2. 上报程序和流程:明确事件的上报程序和流程,包括上报的时间要求、上报的方式和渠道、上报的内容和格式等,确保上报的信息全面准确,并能够及时传达给上级。

3. 报告内容要求:明确报告的内容要求,包括事件的描述、影响和可能的解决方案等,以便上级可以全面了解事件的情况,并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决策。

4. 报告评审和审批:规定上级对报告进行评审和审批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报告能够得到适当的重视和处理,防止事件处理上的偏差。

5. 反馈和跟踪:对于已经上报的事件或决策,在完成后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并进行线索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能够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和完善制度和决策程序。

通过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规范和执行,可以有效地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管理和决策,确保组织在面临重大事件时能够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保证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二)1.背景: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组织内部管理,确保组织高效运转和决策科学合理而设立的。

2.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大事件的请示报告能够及时得到领导层的审批和决策,避免因个人主观决策而导致的不必要风险和损失。

3.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的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必须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4.流程:4.1 事件事先评估:发现重大事件前,相关责任人应当进行事先评估,确定事件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

4.2 请示报告准备:责任人在发现重大事件后,应当及时准备请示报告材料,并确保材料内容准确、完整。

4.3 提交请示报告:责任人将请示报告材料提交给直接上级领导层,并请其审核和审批。

4.4 审核和审批:领导层应当及时对请示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和及时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例(3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例(3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例为加强区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的领导,强化管理职能,确保区委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政法工作的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保证全区政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现根据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政法工作实际,建立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下:一、报告的内容:1、区政法各部门半年和全年度计划、总结以及主要工作安排、进展和完成情况;2、区政法各部门拟做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3、区委以及区委政法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4、区政法各部门需要区委政法委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5、本部门接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重要灾情报告等;6、区政法各部门准备调整的副科以上干部人事变动情况;7、本部门人员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情况;8、领导批转文件、材料、群众来信等事项落实情况;9、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的程序:1、属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和紧急问题,各政法部门可直接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报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2、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在受理报告____天内,提出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及时给有关政法部门答复;3、各政法部门报告的问题,区委政法委明确需要报执行结果的,有关政法部门在办结后的一周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委政法委员会报告。

三、有关要求:1、凡需要报告的事项一般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2、重大、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3、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四、纪律与监督:1、对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或应及时报告没有及时报告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凡区委以及区委政法委员会决定的事项,须严格按区委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意见办理,认真落实,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3、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并视情况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乃是一种确保在突发状况发生时,相关部门、机构或个人能迅速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者及公众通报情况的规范性安排。

此类突发事件通常指对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等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严重损失或公共安全受威胁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严重意外事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

该制度旨在迅速、准确地收集事件信息,以便及时采取应对策略,防止事态恶化和扩散,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实施主体主要涵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及社会团体等。

制度内容通常涵盖以下几点:1. 报告规定:明确报告途径、对象、内容及时间限制等。

2. 报告流程:规定报告程序,明确主管部门的接收、审查、指导和协调职责,以保证信息流通。

3. 报告责任:确定各级部门的报告责任,强调及时、真实报告的必要性,防止隐瞒、延误或虚假报告。

4. 保密措施:强化信息保密,保护举报人和涉事方权益,防止信息外泄和不实信息传播。

5. 奖惩机制:建立报告的激励机制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以提升报告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报告环境。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与优化,对于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减轻损失、维护公众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实施该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掌握突发事件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为公众提供及时的援助和保护。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二)1. 目标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建立和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规程,以确保对这类事件的及时、准确处理和报告,从而保护组织的安全和利益。

此规定适用于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层、部门主管、员工以及合作伙伴。

2. 定义与分类2.1 重大突发事件定义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在组织内部或与组织业务相关联的,具有重大影响和后果的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疫情、网络安全事件等。

2.2 重大突发事件分类2.2.1 突发性事件:指无预警、突然发生的事件。

2.2.2 可预见性事件:指可预先预测和预防的事件。

3. 报告责任与流程3.1 报告责任所有组织层级的负责人有责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并按照既定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引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旨在确保重大事项能够及时被相关人员感知和掌握。

通过建立和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增强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并提供一套开展该制度的详细规范。

2.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重大事项涉及组织的核心业务和运营,对组织的发展和利益具有重要影响。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以下几个意义:2.1 提高信息传递效率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实现相关信息及时传递。

这有助于组织内部各个层面的决策者了解业务运营的最新动态,减少因信息不畅而导致的决策偏差。

2.2 强化沟通和协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促进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和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可以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从而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2.3 提高决策效率和准确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助于决策者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背景和细节,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通过对重大事项进行及时报告和跟踪,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3.1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确保重大事项能够及时报告给决策者,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做出相应决策。

3.2 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对重大事项进行报告时,需要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包括事项的背景、影响、风险等信息。

这有助于决策者全面了解事态,并进行科学决策。

3.3 确保报告层级及时跟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需要明确报告的层级和跟进责任。

每个层级都应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和指标,以确保报告能够按时上报和跟进。

3.4 不断改进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

通过收集和分析报告数据,可以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正和优化,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步骤4.1 制定制度和流程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流程。

明确报告的渠道、协调流程、报告内容等,以确保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生产经营信息及时、有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三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报告人。

第四条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总经理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证明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车间)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人应将有关信息予以报告:(一)应收账款或存货较上年同比增减10%以上;(二)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比或与之前3个月相比波动超过5%;(三)占采购额10%以上的原材料或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与上年同比或与之前3个月相比波动超过10%;(四)单一品种、规格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 1积压时间超过1年且账面价值超过5万元;(五)单一客户发货金额超过授信额度50%且超过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六)因产品质量事故或发货失误等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七)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及产业部安全环保状况出现变化;(八)生产过程中发酵水平、提取收率等指标较正常水平出现10%波动以上;(九)出现设备非正常停产;(十)因设备检修、生产产品品种轮换等原因出现设备正常停产,应提前2周报告;(十一)产品质量不合格;(十二)产品检测工作给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十三)不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操作规程,妨碍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有损产品品牌形象;(十四)重要或核心技术出现泄露;(十五)重要技术或工艺取得突破;(十六)项目开发过程中及产业化实施时出现任何异常问题;(十七)财务出现票据丢失、账款不符等;(十八)单项费用发生额超过预算;(十九)同一个部门一个月内连续两人提出辞职;(二十)发生仲裁、法律纠纷事项;(二十一)被国家行政或司法部门调查;(二十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第六条发生第五条(一)至(四)款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当月月度终了10日内报告;(五)至((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九)与(十一)至(二十一)款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1日内报告;(二十二)款事项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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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建立报告重大事件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机关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内容
(一)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灾情疫情、集体上访、治安刑事案件等事项。

(二)涉及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招标、项目开工等方面的事项。

(三)涉及重要人事调动、机构调整、重大财务支出及对外
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事项。

(四)涉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

(五)县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按规定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的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坚持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

遇到重大紧急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1小时;要做好重大事项的续报工作,以书
面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具体情况上报县政府,紧急事项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对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有关事项,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将本单位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三、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因瞒报、迟报、谎报、漏报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县政府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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