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字[1989]第03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89)国税地字第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转让白罔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三)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项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

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把导所订立的技术合队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眼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可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技术会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接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五、关于加强对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

为加强对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级税务部门姿积极取得科委和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的支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印花税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建立监督纳税、代征税款、代售印花等管理制度。

1989年4月12日

加工承揽合同是哪一方交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是哪一方交印花税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 万分之五篇二: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十三项规定。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

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正 式版

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各位领导: 上午好! 我是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的,1999年12月,组织上安排我担任信息中心主任。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过去的一年,为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这个总体目标,在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和中心的全体同志一起下分局、进企业,摸清基层的情况;到省局信息中心请示汇报,吃透上级的精神;走访相关业务公

司,掌握技术保障的要领。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主攻重点,报经局领导审定,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xx年计算机工作的意见》。从年初开始,我们逐个阶段摘督导,逐项工作抓落实,始终突出“四抓': 一抓硬件建设。这是计算机推广应用的基础。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争取省局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给基层单位陆续配齐了微机,但随着微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几乎所有的涉税活动都纳入进来,单机操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分局工作的需要,全系统联网运行势在必行。为此,我们立即动手进行调查,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了一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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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 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标 签】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6﹞66号 【发文日期】1996-04-24 【实施时间】1996-04-2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各级国家税务局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直属分局、税务所中除工勤人员以为的工作人员。 (三)机关党委(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纪检监察、审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行使管理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后依照实施公务员制度。

二、实施方法 (一)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公务员过渡工作,原则上在过渡培训基础上进行。 (二)系统内现有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必须在各级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任职位的任职条件,确保公务员的素质和合理结构。具体过渡办法,由各级国家税务局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职务的设置 1.系统内领导职务的设置为: 局长、副局长、纪检组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 直属分局局长、副局长; 所(站、队)长、副所(站、队)长。 2.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设置,由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3.处级(含副处长级、下同)以下领导职务的设置,要严格按照各级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规定的领导职数进行。“三定”方案中没有规定的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设置原则为:3人以下的处(科)设一职;4―7人的处(科)设一正一副;8人以上的处(科)设一正二副。 (四)非领导职务的设置 1.系统的非领导职务设置为: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是实职,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2.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以下过税务局非领导职务的设置限额另行制定。 3.各级国家税务局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须报上一级批准后实施。 4.报批非领导职务方案。内容包括:(1)设置范围;(2)设置规格;(3)任职条件;(4)现编制总数及各层次领导职务编制数;(5)可设置的非领导职数;(6)首次拟配备非领导职数;(7)现有非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人员数及对这些人员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中的处理意见;(8)实施的方法和步骤;(9)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报批表(样式附后)。 5.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审批和任命,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拟定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审批。 2.过渡培训。目前,国家税务局系统过渡前的培训工作正在进行,大部分国家税务局是按照地方政府人事部门统一部署进行的,有的国家税务局是自己组织的,只要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凡取得合格证书者,承认其培训资格。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965-41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____公司及 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_____国_____州_____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_____的专有技术 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 和销售合同产品。 因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 “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

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 “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____ ,尺寸和规格为____,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 “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 “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 “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

技术服务合同免税流程

篇一:北京技术合同备案及减免税流程 技术合同备案及减免税申请流程 这两天一直做这件事,大致把过程梳理一下: 第一步:先到就进的技术合同登记处,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印件盖上公章,到技术市场去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签技术合同,首先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是免税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是不免税的。如果想免税必须把技术咨询合同或服务合同与技术开发、转让合同写在一起才可以。双方签字盖章后,记得盖的是公章不是合同章。 第五步:当你收到款并开过发票以后(其实没收或没开也可以,但你要确保当月能收到就行),带着技术收入核定表盖上公章、财务负责人章、财务章及本次收款的金额填好后,到技术市场备案,交纳30元钱,然后技术市场的人会给你打一份奖酬金提取单(其实对私企来说没什么用,但税务局要看) 优惠政策备案登记表 本表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第六步:带着上述表格一式两份、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技术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到税务局专管员处去备案,然后拿着盖章备案后的备案登记表回来做帐就ok了,这属于直接免税类,不是先征后退。篇二:技术合同免税指南 技术合同免税指南 ·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5)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7)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8)其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4、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2)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3)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计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印花税.doc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

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

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

合同范本之技术服务合同印花

合同范本之技术服务合同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印花 【篇一:技术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篇一:印花税怎么算 技术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06-10-26 9:12:44 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添加到我的收藏问:我公司在与其他公司业务往来中签订了大量的技术合同,比如,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最近,地税部门来检查时说我们有一部分技术合同印花税计算错了,而我们对印花税技术合同这方面的项目划分和税款计算不是十分清楚,能否请你们就这一问题给予解答? 连云港读者刘慧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规定如下。 1.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属于这类范畴的还有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①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②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③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

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3.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4.有关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 计税贴花。篇三: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2007-02-02 21:57:17 各位领导 上午好 我是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的年月组织上安排我担任信息中心主任。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过去的一年为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这个总体目标在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和中心的全体同志一起下分局、进企业摸清基层的情况到省局信息中心请示汇报吃透上级的精神走访相关业务公司掌握技

术保障的要领。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主攻重点报经局领导审定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年计算机工作的意见》。从年初开始我们逐个阶段摘督导逐项工作抓落实始终突出四抓 一抓硬件建设。这是计算机推广应用的基础。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争取省局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给基层单位陆续配齐了微机但随着微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几乎所有的涉税活动都纳入进来单机操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分局工作的需要全系统联网运行势在必行。为此我们立即动手进行调查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个分局的办税厅及办公室进行简易布线和对等网的安装又投资多万元将个分局由拨号上网改为专线联网配发各种设备多台套。这样一来形成了以市局标准机房为中心台高档服务器为数据处理核心、三级广域网和局域网为骨架的税收管理系

统。全局连接成为一个稳定、高效的微机网络系统分局的各个岗位运用单台微机各司其职资讯共享分局与市局、市局与省局的远程通信效率成倍提高。 二抓软件应用。我们与有关公司联手建成了全省国税部门第一个电子报税系统紧接着逐步推广省局统一开发的软件。截止到去年底已基本涵盖了整个税收业务流程应用效果日渐显露出来。去年我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公自动化的应用、网页的制作、金税工程及的前期准备上。这是当时乃至今后一定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提前进入准备连续举办了期办公自动化的培训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轮训一遍还会同办公室一起制定了《公文处理规程》。从硬件、软件、人员到规程都一一准备到位。按省局统一要求年月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开通实现了文件传输、电子邮件的收发、网上信息的发布和下载全市税收工作的各种资讯都能在网页上随时查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范本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范本专利技术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拥有_________的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就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1.属于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3.专利申请人:_________。 4.专利申请日:_________。 5.专利申请号: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技术合同认定及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及优惠政策 第一部分:技术合同优惠政策 一、营改增优惠政府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二、可以免税的技术合同范围 1.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必须约定为归委托方所有或委托方与受托方共有,否则不能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3、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1、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

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三、备案的材料 1、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1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2、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时,报送的材料为: (1)《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2)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及复印件1份(英文合同须附带中文译本);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4)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 四、技术合同免税优惠注意事项 1、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须分别核算。 2、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享受免税政策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一个合同一备案(其他项目则是一事一备案)。 注:海淀国税要求,须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申报免税。同时,需注意将相关材料留存齐全,以待备查。 5、技术合同如涉密,备案前须做脱密处理。

不用交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 _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

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承担保密义务:_____。本期满后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 8.合同的验收标准和: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docx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发展需要,20xx年信息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四个服务:服务大局、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广大纳税人,确保各应用系统平稳运行,确保wang络及信息安全,积极参与税收业务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税务信息化治理能力,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建设 (一)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建立电子底账,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使新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不再对新办纳税人推行老税控系统。加强技术统筹,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做好税控装置发行、发放管理,确保升级版平稳、有序运行。 (二)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细致开展系统初始化工作,严把数据清理和迁移质量关,精心实施系统性能压力测试,全力做好上线运行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国税系统在三季度前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积极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是今年总局和省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深入查找风险点,不断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新措施,持续改进内控机制。 (四)全面优化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优化和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及时实现与“金税三期”的系统同步,并以wang上办税系统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其他新型电子远程办税渠道,实现xxxx移动终端APP和微信公众平台办税等方式,打造我市全新电子税务局办税新格局,以实现与实体办税厅等同功能、达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为长远建设目标。 (五)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绩效管理3.0版和个人绩效管理2.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全覆盖。配合做好综合办公、财务等行政管理类应用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优化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范本)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范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839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范本)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几类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 么下面一起来看看! 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本条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

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二、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本条款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三、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 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四、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

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106-84 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技术开发合同备案一 技术合同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备案流程 一、首先应确定技术登记的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提取奖酬金及核定技术性收入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卖方可以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25%的比例,奖励直接参加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的人员。 在填核定收入表格的时候,在符合比例限制范围内,还要使本次实现技术性收入尽可能地大,因为将来做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时是以这个数为准的。 三、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 收入核定完之后,就可以去申请备案免征营业税了,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1份(如有附件需同时提供)。 2、《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原件1份。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黄联)原件1份。[ 对黄联中‘本次实现合同交易额’与‘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不等的原因须提供说明一份(成本中的原材料、设备应缴纳增值税,应从技术交易额中剔除)] 4、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一份(记账联,内容必须有开发、转让字样)以及相应收入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5、《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原件2份。 6、《受理备案通知书》及《受理备案通知书明细表》各一式2份。 7、《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审核处理书》1份。 四、技术合同登记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2、有利于促进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维护技术市

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号)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 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 技术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书立的技

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咨询台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企业此行为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3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2.在建设工地上临时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6) 财税地字第008号)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 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 1/2 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

教育合同,印花税,税务局

篇一:印花税培训合同是否需缴纳 培训合同是否需缴纳印花税 【问题】 某财务专业培训公司实行会员制方式开展培训经营业务,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在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后,与培训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书。合同约定,培训方负责组织培训,给予会员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财务业务培训。同时,培训公司对培训中涉及的业务知识,免费给予咨询解答。那么,培训公司,对此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解答】 根据我国印花税政策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是指印花税法规明确规定的合同,对税法没有列明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培训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话,只可能属于技术合同范围,否则,不属于列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那么,培训公司与会员签订的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解答内容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呢? 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财务知识的培训合同显然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那财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业务,是否又属于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呢? 原《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下列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三)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简单的咨询解答一般的财税业务,既不需专业性技术项目,也不需经过分析、论证、评价和调查,不符合技术咨询合同范畴。第九十条规定指出,技术服务合同法中“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称的特定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因此,财务知识的培训合同也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综上所述,培训公司与会员签订的有关财务业务培训和咨询解答内容的合同不属于应征印花税的技术合同。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就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第二条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第三条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

《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过去的一年,为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这个总体目标,在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和中心的全体同志一起下分局、进企业,摸清基层的情况;到省局信息中心请示汇报,吃透上级的精神;走访相关业务公司,掌握技术保障的要领。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主攻重点,报 经局领导审定,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xx年计算机工作的意见》。从年初开始,我们逐个阶段摘督导,逐项工作抓落实,始终突出四抓:一抓硬件建设。这是计算机推广应用的基础。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争取省局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给基层单位陆续配齐了微机,但随着微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几乎所有的涉税活动都纳入进来,单机操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分局工作的需要,全系统联网运行势在必行。为此,我们立即动手进行调查,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对13个分局的办税厅及办公室进行简易布线和对等网的安装;又投资10多万元,将7个分局由拨号上网改为ddn专线联网;配发各种设备40多台套。这样一来,形成了以市局标准机房为中心,8台高档服务器为数据处理核心、三级广域网和局域网为骨架的税收管理系统。全局连接成为一个稳定、高效的微机网络系统;分局的各个岗位运用单台微机各司其职,资讯共享;分局与市局、市局与省局的远程通信效率成倍提高。

二抓软件应用。我们与有司联手建成了全省国税部门第一个电子报税系统,紧接着逐步推广省局骋豢⒌。imb软件。截止到去年底,已基本涵盖了整个税收业务流程,应用效果日渐显露出来。去年,我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公自动化的应用、网页的制作、金税工程及ctais 的前期准备上。这是当时乃至今后一定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提前进入准备,连续举办了3期办公自动化的培训,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轮训一遍,还会同办公室一起制定了《公文处理规程》。从硬件、软件、人员到规程都一一准备到位。按省局统一要求,xx 年1月,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开通,实现了ftp文件传输、电子邮件的收发、网上信息的发布和下载,全市税收工作的各种资讯,都能在网页上随时查询。去年9月,市政府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局工作时,对我们的计算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为保证金税工程及口ais在xx年开通,从去年开始,我们一方面狠抓国税干部的网络技术培训、操作规程建设;另一方面提前加快设备更新、网络改造的步伐,实现了软件、硬件建设的相互推进,率先在全省第一个开通了金税工程的四级网络,受到省局领导的多次肯定。 三抓人才培养。我们中心人手少、事情多,工作的技术含量高,特别是金税工程启动后,这根弦一直绷得很紧很紧。我们采取了三管齐下的方法,在人员的素质和数量上做文章:一是派出学习.去年9月,我们克服事多人少的困难,派出一名副主任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了为期四个月的信息管理专业学习.二是岗位练兵。我们制定了中心及大厅系统管理员的例会学习制度,每月采取实地开会和网上讨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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