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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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单位应具备砌体监理资质,并有砌体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

1.2砌体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砌体施工标准和规范。

1.3砌体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并按照监理单位安排,参与砌体监理工作。

1.4砌体监理工程师应全程参与监理工作,并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

1.5砌体监理实施细则是规范砌体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南。

二、砌体施工前的监理工作2.1监理工程师应在砌体施工前,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监理工程师应核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确保质量合格。

2.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砌体工程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设备检验和施工材料储存等。

三、砌体施工期间的监理工作3.1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砌体施工的所有过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3.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抽测,监测砌体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和表面平整度等指标。

3.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具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3.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等。

3.5监理工程师应抽查施工材料,并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和加工质量。

四、砌体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4.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对砌体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4.2监理工程师应抽测和检查已完成的砌体墙体,对其垂直度和平整度进行核实。

4.3监理工程师应对砌体墙体的表面平整度进行测量,并与设定的标准进行对比。

4.4监理工程师应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4.5监理工程师应出具砌体竣工验收报告,并建议是否合格。

五、其他事项5.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记录并整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提出整改意见。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一、引言
砌体工程监理是指在整个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工作,以确保砌体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有效的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并持有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经验,对于砌体工程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

三、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参与砌体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对设计图纸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对施工流程和工序进行评估和优化。

3.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四、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砌体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强度满足相关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使用的砌筑材料,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3.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砌体墙体的浇筑和养护工作,确保浇筑质量和养护周期满足相关要求。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五、竣工验收及结算前的监理工作
1. 监理人员应参与砌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砌体墙体的质量和外观进行检查。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证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

1.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实施,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1.3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砌体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

二、监理流程2.1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应对砌体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交监理意见。

2.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3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4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并在监理日志中进行详细记录。

2.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2.6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7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终结性的检验和验收,确认砌体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监理要求3.1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具备砌体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充分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矛盾。

3.3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3.4监理单位应主动提出合理的优化设备和工艺建议,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3.5监理单位应进行日常巡查,并进行书面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符合要求。

四、监理报告4.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汇总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成果。

4.2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3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为业主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4.4监理报告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并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监理费用5.1监理费用应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5.2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方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复施工或返工,监理费用不予支付。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引言砌体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一环,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为了确保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砌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理内容,以保证施工质量。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施工监理资质,并熟悉砌体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

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方和建设单位汇报施工情况,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4.监理人员应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监理内容1.施工前监理施工前监理包括对施工方的资质、人员和设备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施工资格和施工条件。

同时,还需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包括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材料和质量控制进行监督。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材料采购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对施工方的施工工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此外,还需要监督施工方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结束后监理施工结束后监理包括对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监理人员应对砌体工程的垂直度、水平度、垂直偏差、砖缝的厚度、墙体质量进行检测。

如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监理人员还需要对砌体工程完工前的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和现场环境的整洁。

四、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写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理报告应按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附则1.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得与施工方存在利益关系。

2.监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纪律,不得泄露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砌体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砌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本文旨在制定砌体工程监理细则,提高砌体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水平,从而保证砌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准备工作进入砌体工程现场前,监理工程师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了解砌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规范和说明等文件。

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现场环境、施工条件、安全措施等情况。

3.对参与施工的承包商和施工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三、施工监理要点监理工程师在砌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与设备砌体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监理工程师需要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并核实其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工艺砌体工程的施工工艺要求较高,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规范和说明进行操作。

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并检查砖块的尺寸、平整度、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需要对砌体围护的墙体进行检查,核实其垂直度和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需要检查砖缝的宽度、深度是否均匀,是否存在脱离、缺角等现象。

4. 安全措施砌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因素,如高空坠落、电击、噪音、粉尘等。

监理工程师需要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规范,施工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监理报告要求监理工程师需要每日进行监理记录,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监理情况。

监理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的简要说明。

2.重要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的详细描述。

3.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检查合格的材料设备列表。

5.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

五、砌体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非常重要,能够保证砌体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并严格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4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4砌体工程监理细则

4砌体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砌体工程监理是指对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艺、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项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砌体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达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监理资格要求1.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工程监理经验,并且持有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2.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了解工程施工的要求和规范,能够进行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3.砌体工程监理机构应合法合规,能够提供有效的监理服务。

三、监理任务1.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查,对施工条件进行评估,了解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2.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安排日常的监理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的情况,并进行工程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四、监理要求1.施工材料: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对砖块、砂浆、砌筑砂浆等施工材料进行抽检,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2.施工工艺: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工艺进行监督,确保按照规范进行砌体施工,包括砌筑方法、砂浆配合比、砌筑强度等。

3.砌筑质量: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对砌筑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垂直度、水平度、砌筑件的破损情况等,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4.施工安全: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的执行。

5.工期控制: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期的完成。

五、监理报告砌体工程监理人员应在每次监理结束后,及时编写监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施工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同时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六、监理停工如果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砌体工程监理人员有权发出停工通知,责令施工方整改,并且向监理委托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七、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砌体工程监理机构所有,同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砌体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砌体结构监理细则(新)

砌体结构监理细则(新)

砌体结构监理细则(新)1. 前言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砌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提高砌体结构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要求2.1 砌体材料1.砌体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合法合规的产品合格证明;2.清晰的石料标号标识应标注在石料的一个可见位置。

使用方石应考虑石材的坚固度、巨石的度数、形状及所占的面积来选择石块;3.砖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符合标准的规格型号,砖墙应进行透气处理,促进砖的水分自然蒸发;4.使用充沛的水资源进行砌体施工,避免水源不足。

2.2 施工现场1.砌体施工现场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置完善完备的周边警示标识;2.施工场地应清洁、平整。

施工现场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工具,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3.材料存储应防止日晒雨淋和污染,材料需分类摆放并做好防倾斜措施;4.钢筋的埋设应符合要求,构件的预制、加固与模板的正确使用应满足规范。

2.3 砌体结构质量1.砌体每层、每个构件应达到规定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尺寸公差,严格遵循设计图纸及相关法规标准,防止出现不平整、不平直、缺角、变形等质量问题;2.砌体墙面应平整、无裂缝,砖缝应平直、均匀,无瓦斯渗透现象;3.沉降缝应设置符合要求,及时处理砌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损等质量问题;4.应采取有效措施在砌体施工过程中防止水之渗透、结构的空鼓、隐蔽工程等建筑安全问题的出现。

2.4 砌体验收1、验收前应做好砌体表面清洗工作,砌体质量大平差不应大于5mm/2m,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2、干墙面验收时,应保证干墙面表面无裂缝、无石灰纹,无烧挂块状、无瓦砖开裂状、无脱皮块状、无水渍和污染等现象,砖墙中应设置透气孔;3、从水平角度观察,没有偏斜或者梯形墙等现象,墙体纵横交错处应准确无误地拼接对齐;4、完成验收后,应尽快切断出砖口并将材料整理清洁。

3.砌体结构安全质量的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本细则旨在对砌体施工及验收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同时也要提醒建设方在施工前对材料质量、场地、施工机械、水源等进一步规范,为砌体施工安全质量的全面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5204标砖砌体监理细则

5204标砖砌体监理细则

5204标砖砌体监理细则一、监理范围1.1本监理细则适用于砌筑砖墙的监理工作,包括室内外墙体以及隔墙、烟囱等。

1.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砌体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及合格率、施工现场管理等。

1.3监理人员应在砌筑砖墙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监理,包括前期准备、基础验收、砖砌过程、收尾工作等。

二、监理人员资格2.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和经验,熟悉建筑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

2.2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监理水平。

2.3监理人员应熟悉砖砌体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法,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砌体材料质量监理3.1监理人员应检查砌体材料的入场质量,包括砖石的规格、外观、含杂质情况等。

3.2监理人员应检查砂浆的配比、混凝土的强度等,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3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换和整改。

四、砖砌工艺监理4.1监理人员应检查砌筑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平整度等,确保墙体的几何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4.2监理人员应检查砌缝的宽度、密实度、平整度等,确保砌体的质量和美观。

4.3监理人员应检查砌体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墙体能够承受外力和风险的挑战。

五、施工现场管理5.1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3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质量问题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的信息和建议。

六、监理报告与结论6.1监理人员应每日填写监理记录,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材料质量、工艺质量、现场管理等各方面。

6.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解释施工现场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6.3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结束后提交监理结论,评价砌墙工程的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和总结经验教训。

七、监理责任7.1监理人员应维护砌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因监理不到位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7.2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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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2014年3月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简介:本项目主要由一个单体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12700.78 m2,首层高度3.6m,标准层为3m,建筑高度54.6m,采用桩基础,塔楼均为1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

2.编制依据:《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建筑用砂》GB /T14684-2001《烧结多孔砖》GB 13544-2000《蒸压灰砂砖》GB 11945《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 13545《砼小型空心砌块》GB 8239-1997《砌块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 /T50315-20003.概述:3.1编写说明:砌体承重结构应用极少,建筑多以框架(剪)为主,砌体结构多以围护和填充形式,重点介绍砌体工程在围护及填充墙施工及验收中的有关内容。

3.2有关标准强制性来文:3.2.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

当遇水泥质量有怀疑及标号不明和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和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2.3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石块、草根等杂物。

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2.4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时,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2.5用于砂浆中的早强、缓凝、防冻剂等,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2.6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3.2.7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30mm。

3.2.8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2.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拌合时间不得少于3min。

3.2.10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搅拌。

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为3~5 min。

3.2.11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

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3.2.12砂浆应随拌随用。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0c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3h内使用完毕。

3.2.13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

3.2.14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注: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3.2.15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3.2.16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

3.2.17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灌实砌体的孔洞。

3.2.18砌筑墙体时,小砌体块的生产龄期不应小于28d,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3.2.19使用单排孔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对孔错缝搭砌;使用多排孔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0mm。

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体上。

3.2.20墙体的转角处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墙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与高度比应按小砌块的规格尺寸确定。

3.2.21小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应平直,按净面积计算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

竖向灰缝应采用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3.2.22小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3.2.23需要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被撞动的小砌块时,应重新铺砌。

3.2.24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应在砌筑墙体时预留和预埋,不得随意打凿已砌好的墙体。

3.2.25墙体中作为施工通道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600mm,并在顶部设过梁;填砌临时洞口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宜提高一级。

3.2.26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小于70mm。

3.2.27浇灌芯柱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1)清除孔洞内的杂物,并用水冲洗;2)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后,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

3)对整层楼高的芯柱孔洞,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配比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

每浇灌400~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灌边捣实并宜用插入式机械振捣。

4)应事先计算每个芯柱的混凝土用量,按计量浇灌混凝土。

4.过程控制:4.1事前控制4.1.1审核和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要求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对于易出现的质量通病要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对砌筑人员岗位资质进行审查。

4.1.2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复试要求的应在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1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当遇水泥质量有怀疑及标号不明和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的,应复查试验,并应标明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1.2.2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石子、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应符合强度等级的具体要求。

4.1.2.3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用的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在机掺合料应符合是具体要求评定GB50203-987。

4.1.2.4砂浆用水宜采用饮用水。

4.1.3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通过试配确定。

4.1.4水泥砂浆的最少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00kg/m3。

4.1.5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标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不少于2分钟.2)水泥粉煤质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4.1.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4小时内用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总温超过300c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3小时内使用完毕。

4.1.6用做砌筑填充墙的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运输、搬运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米。

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4.2 事中控制4.2.1试块取样送检: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4.2.2砂浆取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块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制作一组试块。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4.2.3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块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4.2.3.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4.2.3.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4.2.3.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块强度。

4.2.4砌筑填充墙时,必须把预埋在柱中的拉结钢筋砌入墙内。

拉结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填充墙与框架柱之间的缝隙应用砂浆灌满。

4.2.5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在抹灰前采用侧砖或立砖或砌块斜砌挤紧。

其倾斜度宜为60度左右,砌筑砂浆宜饱满。

4.2.6空心砖砌体4.2.6.1空心砖砌体的砌筑应上下错缝,砖孔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4.2.6.2砌块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80%。

竖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

4.2.7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4.2.7.1砌筑墙体时,应根据预先绘制的砌块排列图进行,并应设置皮数杆。

4.2.7.2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得和其他砖、砌块混砌。

4.2.7.3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1/3,并不应小于150毫米。

如不能满足要求,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Φ6钢筋或Φ4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长度不应小于500毫米。

4.2.7.4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垂直缝宜用内外临时夹板灌缝,水平缝厚度不得大于15毫米,垂直缝不得大于20毫米。

4.2.7.5切锯砌块应采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斧子或瓦刀等任意砍劈,洞口两侧应采用规则整齐的砌块砌筑;4.2.7.6砌筑外墙时,不得留脚手眼;4.2.7.7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与框架结构的连接构造配筋带的设置与构造、门窗框固定方法与过梁做法以及附墙固定件做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框安装宜采用湿法安装施工。

4.2.7.8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填充墙与柱交接处,应沿墙高1米左右设置2Φ6拉结钢筋,伸入墙内长度不得小于500毫米;4.2.7.9墙体洞口下部应放置2Φ6钢筋,伸过洞口每边长度不得小于500毫米。

4.3事后控制工程完成,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工程报验单”,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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