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罐内作业安全管理新版制度

罐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旳: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2、范畴: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旳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她封闭场合内进行旳作业。
3、责任者:安所有、罐内作业单位4、程序:4.1切断4.1.1停止危险设备旳运营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旳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替代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旳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旳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旳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避免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旳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4.3.1.1含氧量在18~21%之间;4.3.1.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旳卫生原则或低于容许进入旳时间及浓度;4.3.1.3其她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旳20%如下;4.3.2对危险设备内旳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用旳样本应是设备内旳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使用品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持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旳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旳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合应使用不高于12V旳安全电压;使用旳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旳电气保护装置。
2021年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2021年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进入贮罐内检验检修作业的安全,防止发生中毒、窒息死亡等意外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检查、检验、检修工作必须在贮罐内进行的,必须事先办理入罐审批手续。
如需要贮罐内动火,应同时需动火审批手续。
3、贮罐受检前,应先切断与其他贮罐、设备的连通管道,在连通管法兰上加盲板,挂上禁止拆卸的标志牌;然后将罐内的介质排除干净,并进行清洗、气体置换,测定罐内的氧气含量。
要求含氧量不低于18%,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0.5%。
4、首次或隔日继续进入贮罐内检验、检修作业,在入罐前十五分钟内,还必须对罐内的含氧量、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测定,当含氧量18%、可燃气体浓度0.5%或罐内的情况不明时,严禁入内。
5、当罐内含氧量不足时,严禁用氧气瓶对罐内放氧。
6、罐内的照明只准许用Q4伏以下电压的安全灯。
7、在罐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受压部件严禁焊接),必须在入孔上配备流量不小于5米/分的排风抽气装置,以保证罐内空气畅通,含氧量足够。
8、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服装,禁止光膀子或用高压氧气吹扫身体。
9、罐内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救护必需的氧气呼吸器。
10、未经审批擅自入罐作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与当事人责任。
2021年入釜作业管理制度由于本公司在检修时,入釜作业很多,危险性也很大,因此,必须对入釜作业实行特殊的安全管理,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入釜作业管理制度。
一、入釜作业前,必须办理入釜作业证。
检修人员经审批签字,作业证由分析人员签字的分析合格单,才能入釜作业。
二、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它系统的介质进入检修的釜内。
三、切断电源。
四、用水或空气置换出其它物质或气体,并对釜内含氧量进行测定。
在作业过程中要不断的取样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五、釜内动火,应进行动火分析,若釜内介质有毒,还应测定有毒物质的浓度,对涂漆,除垢,焊接作业过程中能产生出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并加强取样分析。
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入罐作业审批管理,提高入罐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入罐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入罐作业审批管理依法实施,按照责任清晰、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有效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入罐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参与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主管单位依法承担入罐作业的投资、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七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保证其公开透明。
第八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对入罐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论证,制定入罐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九条主管单位应当对入罐作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入罐作业审批管理的部门负责具体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入罐作业的审批程序第十一条入罐作业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批和核发作业审批文书等环节。
第十二条申请环节:参与入罐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主管单位提出入罐作业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作业计划、作业人员名单、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审查环节:主管单位对入罐作业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作业计划、作业人员名单等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审批环节:主管单位根据入罐作业的特点、风险评估和技术论证的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入罐作业申请。
第十五条核发作业审批文书环节:主管单位根据审批结果,核发作业审批文书,并将其通知参与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章入罐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参与入罐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作业审批文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参与入罐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责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入罐作业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装置进行入罐作业的审批管理。
三、职责分工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入罐作业审批流程和标准。
2.生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入罐作业,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入罐作业审批。
3.安全监察部门对生产部门提交的入罐作业申请进行安全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
4.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监察部门提供的审查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审批或驳回决定。
5.生产部门按照安全生产部门的审批结果,组织入罐作业并保证作业时的安全。
四、入罐作业审批流程1.生产部门准备入罐作业申请材料,并按照安全生产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填写。
2.安全监察部门对入罐作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入罐作业。
4.如果审批被驳回,生产部门须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入罐作业申请材料。
5.生产部门按照安全生产部门批准的作业计划,组织入罐作业。
五、作业安全管理1.生产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人员进行入罐作业,并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生产部门应制定入罐作业操作规程,并按规程组织操作。
3.生产部门在作业过程中应配备专业人员指导作业,并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随时掌握现场安全状况。
4.生产部门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和废料对作业安全造成影响。
5.生产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如静电接地、局部通风和防火设施等,确保作业安全。
六、违规处理1.生产部门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罐作业申请,一旦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生产部门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将进行严肃追责。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安全生产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进行入罐作业的,将进行违规处理。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安全管理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职能部门在进入设备(罐体)进行作业时,能够合理规范作业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进入设备(罐体)进行作业的企业职能部门。
3. 管理标准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企业职能部门需遵守以下管理标准:3.1. 作业前准备•依据作业计划和工艺要求,确定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的时间、地方、作业内容、作业时限等相关事项。
•完成必需的安全培训,掌握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的必备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件。
•了解设备(罐体)的工艺流程、结构和设备相关的安全规程,并熟识设备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3.2.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安全检查•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必需对设备(罐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泄漏、无异常,设备内部无有害气体和可燃物质残留。
•确认作业区域四周无火源、无明火、无静电、无易燃物品等安全隐患存在,并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确认进行作业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完好,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等。
3.3.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操作注意事项•严格遵守相关的作业规范和流程,依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切勿擅自更改工艺参数或采取不正当操作方式。
•严禁吸烟、携带易燃物品和开展任何会产生火花或静电的行为。
•在作业过程中,需不时察看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相关人员。
•如遇到突发情形或有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
3.4. 作业结束后安全措施•在作业结束后,必需彻底清理作业现场,清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和残留物,确保作业环境乾净。
•关闭设备开关,切断电源。
如有必需,应将设备(罐体)锁定,以防他人擅自进入作业。
•将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清洗、消毒和储存,并妥当保管。
4. 考核标准为了评估和考核企业职能部门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表现,将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4.1. 作业前准备考核•是否依照规定完成必需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件。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模板旨在确保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环境的安全,并规范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的流程和要求。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和外来访客。
安全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负责订立并推行本规定模板,并对全体员工和访客的安全负重要责任。
2.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模板,并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负部分责任。
3.员工和访客:遵守本规定模板,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和沟通,确保自身安全。
设备(罐体)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设备(罐体)作业申请:作业人员(包含内部员工和外来访客)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必需向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作业的目的、内容和计划;–估计进入设备(罐体)的日期、时间及连续时间;–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作业区域的理由和安全措施等。
2.作业评估和许可证:所属部门应对作业申请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发放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应明确罐体作业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3.作业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必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培训内容包含设备(罐体)作业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和紧急预案等。
4.作业区域准备:–清理和除去作业区域内的不安全源;–检查并确保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的完好;–标示和隔离不安全区域,确保四周人员的安全。
设备(罐体)作业的操作要求1.个人防护装备: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需佩戴以下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护服和防护鞋;–手套和耳塞等。
2.进入作业区域的限制:–只有获得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才略进入作业区域;–未经许可,严禁未经授权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区域。
3.安全检查:–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区域前,应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确保作业区域的通风设备正常运行;–检查紧急救援设备的位置和操作方式;–定期检查作业区域的不安全源,及时处理。
4.作业期间的安全掌控:–作业人员必需依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携带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清醒和专注,禁止饮酒、受精神药物或药物的影响进行作业;–若发现作业中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刻停止作业并上报上级负责人。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罐体)作业时,能够遵守安全标准和程序,掌控潜在风险,并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设备运行安全。
二、管理标准1. 设备(罐体)作业前的准备1.1 工作人员需在作业前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和资质。
1.2 确保设备(罐体)的操作计划和程序已经订立,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沟通。
1.3 进行设备(罐体)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1.4 编制设备(罐体)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操作指南,明确作业中的潜在风险,并订立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掌控。
2. 作业人员的要求和安全标准2.1 作业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气体检测、安全操作等,并持有相关的合格证书。
2.2 作业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滑鞋等。
2.3 严禁饮酒、吸烟和使用其他任何影响工作安全的物质。
2.4 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跳过任何步骤。
2.5 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应保持集中注意力,禁止与他人打闹或开玩笑,避开分散注意力。
2.6 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遵守相关健康管理的要求。
3. 设备(罐体)作业的安全掌控3.1 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之前,必需进行气体检测,确保空气中没有可燃、有毒或有害物质。
3.2 确保作业区域明确标识和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3 进行设备(罐体)的装置锁定和能量隔离,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4 严禁在设备(罐体)作业时使用明火、电焊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工具和设备。
3.5 遵守设备(罐体)作业的动火管理规定,确保其安全性和必需的防护措施。
4. 突发情况的处理4.1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订立应急预案和逃命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4.2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刻停止作业并依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4.3 作业人员应熟识紧急设备和装置的使用方法,如紧急停车装置、报警装置等。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001]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001]](https://img.taocdn.com/s3/m/2228d267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60.png)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中的安全性,并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外部承包商和访问者。
2. 定义•进入设备(罐体)作业:指进入、工作或停留在设备(罐体)内进行操作、维护和修理、清洁或其他作业的行为。
•罐体:指各种类型的容器,如储罐、压力容器等。
•安全监护人员:指负责监督和管理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的专业人员。
3.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管理标准3.1 申请程序1.全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的人员必需提前向安全监护人员递交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申请书,包含作业目的、时间计划、人数、所需工具设备等。
2.安全监护人员在收到申请后,需对所列明的作业进行评估和批准。
任何没有安全监护人员批准的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将被禁止。
3.2 作业前准备1.进行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作业计划,包含作业步骤、风险评估、应急措施等,并将其报备给安全监护人员。
2.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必需进行安全培训,包含设备(罐体)的特点、操作注意事项、不安全警示和应急预案。
3.作业人员必需佩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滑鞋等,并确保其完好、适用。
4.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应对设备(罐体)进行必需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程序1.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前,必需进行设备(罐体)的通风和净化。
如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罐体),必需配备合适的呼吸防护器材。
2.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过程中,必需确保有充分的照明和通风设备,并进行全程监控。
3.进入设备(罐体)作业必需至少两人同时进行,其中一人必需在设备(罐体)外负责监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在进入设备(罐体)作业期间,必需保持与设备(罐体)外通信的畅通,可以使用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3.4 作业结束与清理1.进入设备(罐体)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设备(罐体)内部的清理和恢复,确保不留下任何遗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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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
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新版入罐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进入贮罐内检验检修作业的安全,防止发生中毒、窒息死亡等意外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检查、检验、检修工作必须在贮罐内进行的,必须事先办理入罐审批手续。
如需要贮罐内动火,应同时需动火审批手续。
3、贮罐受检前,应先切断与其他贮罐、设备的连通管道,在连通管法兰上加盲板,挂上“禁止拆卸”的标志牌;然后将罐内的介质排除干净,并进行清洗、气体置换,测定罐内的氧气含量。
要求含氧量不低于18%,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0.5%。
4、首次或隔日继续进入贮罐内检验、检修作业,在入罐前十五分钟内,还必须对罐内的含氧量、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测定,当含氧量0.5%或罐内的情况不明时,严禁入内。
5、当罐内含氧量不足时,严禁用氧气瓶对罐内放氧。
6、罐内的照明只准许用Q4伏以下电压的安全灯。
7、在罐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受压部件严禁焊接),必须在入孔上配备流量不小于5米/分的排风抽气装置,以保证罐内空气畅通,含氧量足够。
8、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服装,禁止光膀子或用高压氧气吹扫身体。
9、罐内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救护必需的氧气呼吸器。
10、未经审批擅自入罐作业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与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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