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合集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一节新旧比较资产减值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改变了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原准则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原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销售净价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确定,其中,销售净价为资产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原准则对于如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包括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南和方法。

新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价格较难获得,因此,将销售价格更改为公允价值,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还就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预计处置费用,如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

(三)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原准则要求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但在实务中,有时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以资产组为基础如何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四)规定了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处理原准则对于企业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测试及其处理并不明确,新准则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要求总部资产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商誉也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08 号--资产减值(中英文对照)

企业会计准则08 号--资产减值(中英文对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8 - Impairment of Assets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1 To standardize the confirm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the impairment of assets,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Article 2 The term ”impairment of assets” refers to that the recoverable amount of assets is lower than its carrying value.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The assets as mentioned in these standards shall include single item assets and group assets.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The term "group assets " refers to a minimum combination of assets that may be recognized by an enterprise,by which the flow-in cash generated shall be generally independent of those by other assets or group assets。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1、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的对象不应包括(金融资产)。

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金融资产2、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时,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按(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资产的市场价格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资产的内在价值资产的历史成本3、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的影响是(既影响财务状况,又影响经营成果)。

只影响财务状况,不影响经营成果不影响财务状况,只影响经营成果既影响财务状况,又影响经营成果既不影响财务状况,也不影响经营成果4、下列项目中,通常不可以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的是(总部资产)。

总部资产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产生现金流的营业网点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产生现金流的事业部相互关联和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的一组设备5、总部资产的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该资产不能产生现金流入,但其账面价值可以归属于某一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该资产可以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入该资产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入6、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的总部资产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7、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可以转回的是(存货)。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8、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基础是(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资产组多项资产单项资产单项资产或资产组9、根据资产减值准则,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除了要考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之外,还应考虑(资产的使用寿命)。

资产的使用寿命资产的预计残值资产的售价资产的公允价值10、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为了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比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一项规范,主要涉及资产减值的核算和处理。

资产减值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由于资产的实际价值或潜在收益能力的下降,将其账面价值调整至与其预计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相适应的过程。

本文将从资产减值的概念、核算和处理等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资产减值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的规定,资产减值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或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等原因,使得一项或多项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这种价值差异称为资产减值的金额,并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其次,资产减值的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的规定,资产减值的核算应当基于可靠的证据,并依据以下两个原则进行:首先是独立性原则,即企业按照资产的独立性进行单项或多项资产的减值测试,而不应将其与其他资产进行汇总核算;其次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企业应在资产减值发生时进行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

再次,资产减值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对资产减值的处理提出了以下规定:首先是长期股权投资和有形固定资产的减值处理,企业应当在出现减值的迹象时,通过评估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其次是固定资产清理的减值处理,企业应将不再使用或处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可收回净值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再次是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减值处理,企业应根据各种风险因素评估未来现金流量,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此外,为了保障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减值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准备计提。

同时,在财务报告中应详细披露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如减值的原因、金额和计提的方法等,以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对资产减值的核算和处理提出了详细的规定,使企业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准则对资产减值进行核算和处理。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08 号--资产减值(中英文对照)

企业会计准则08 号--资产减值(中英文对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8 - Impairment of Assets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Article 1 To standardize the confirm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the impairment of assets,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Article 2 The term ”impairment of assets” refers to that the recoverable amount of assets is lower than its carrying value。

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The assets as mentioned in these standards shall include single item assets and group assets。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The term ”group assets ” refers to a minimum combination of assets that may be recognized by an enterprise,by which the flow—in cash generated shall be generally independent of those by other assets or group assets。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二、新旧准则的差异比较
• 1、新准则明确限定了资产的内容 • 新准则规定“本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 组”。新准则首次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 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第 二条)。 • 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 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 2 、新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 •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 减值准备,树立了资产减值的理念、确认和计量原 则,但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缺乏详尽的实务指 导性规定内容。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商誉。 • 但对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 值测试时,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根据调整后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预 计包括了少数股东在商誉中的权益价值部分)进行 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380000
5%
5%
0.7835
0.7462
329081
283562 2283561
• 资产使用价值为2283561元,销售净价为2200000元, 取两者之较高者2283561元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确 认资产减值损失为16439元(2300000-2283561)。 • 第三步: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 借:资产减值损失 •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439 16439
• 3 、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会计制度更 加明确
• 一是明确“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新准则第四条)
• 二是明确当有列示的七种迹象出现时,表明资产可 能发生了减值。(新准则第五条)

企业会计准则 8号

企业会计准则 8号

企业会计准则8号摘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概述二、资产减值的定义和计算方法三、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四、资产减值的应用案例五、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与趋同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以下简称“准则8号”)是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一项关于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

该准则旨在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8号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二、资产减值的定义和计算方法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销售净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使用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中的较高者。

在计算资产减值时,需要根据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在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予以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三、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在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首先需要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然后计算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就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此外,还需要对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四、资产减值的应用案例假设一家公司拥有一项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为1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为80万元,但处置费用为2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80万元- 2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

该公司需要确认减值损失40万元,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这一事项。

五、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与趋同准则8号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在资产减值的定义、计算方法和测试过程等方面基本一致,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例如,在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准则8号要求采用企业自身折现率,而国际会计准则则允许采用市场折现率或其他可靠的数据来源。

这使得准则8号在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08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08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2006、5 19
五、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4)
资产组减值测试步骤
首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 首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 其次, 其次,将能够按照合理且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 产组的总部资产部分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 产组的总部资产部分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 再次,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再次,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提示: 提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未来现金流量
“计量”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以下4个问题 计量”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以下 个问题 个问题—— 计量 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未来现金流量、 公允价值、处置费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2006、5 7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 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 没有法律约束力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资 没有法律约束力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 产的市场价格 没有法律约束力销售协议也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 没有法律约束力销售协议也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
二、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认定
会计期末
何时判断是否减值? 何时判断是否减值?
存在减值迹象, 存在减值迹象,表明资 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如何判断是否减值? 如何判断是否减值?
合并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合并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18
五、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3)
总部资产
内容: 内容: 企业集团或者事业部的办公楼、 企业集团或者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 特征: 特征: 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 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 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减值: 减值: 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 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 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 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 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㈢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㈣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㈥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㈦《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㈧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四条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第八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在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可以作为估计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参考。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第九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第十条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一)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

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三)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志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一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

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第十二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

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

第十三条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

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第十四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外币的,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然后将该外币现值采用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第十五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六条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第十八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企业应当按照其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附注中作相应说明。

第十九条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和可以合理且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第二十条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者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

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第二十一条对某一资产组作减值测试时,首先应当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

然后,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企业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一)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和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把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三)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损失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以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一)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二)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