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docx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1. 引言随着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公路养护施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公路的正常通行,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并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公路养护施工之前,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安全措施等内容,并通过专业人员的评审和审批。
此外,还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3.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公路养护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和物资管理等方面。
3.1 人员管理公路养护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施工作业证书。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所有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3.2 设备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设备存放区域,并进行定期的设备清理和维护。
3.3 物资管理公路养护施工所使用的物资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并符合相关标准。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物资存放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物资领用和归还,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安全控制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实施。
4.1 交通管理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施工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并提前告知相关道路用户。
4.2 施工作业安全在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严格的清理和整理。
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024年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2024年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是指在公路养护施工中,为保障工人和施工区域的安全,采取的一系列管理和保通措施。
主要目的是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具体的管理及保通办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设立施工区域警示标志: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减速和绕行。
2. 施工现场管理:设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保通措施。
3. 安全防护设施:合理设置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4.施工人员培训: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施工区域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6.协同配合:施工单位与交通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
这只是一些基本的内容,实际的管理及保通办法可能还包括其他具体内容。
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建议您联系相关部门或查询相关法规和规章。
第 1 页共 1 页。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篇)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与质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公路养护施工项目。
第三条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从严要求”。
第四条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施工质量。
第五条所有参与公路养护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六条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综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安全培训等。
第七条实施综合管理,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由负责人指派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每个施工点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
第十条安全员要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制定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的重点控制,主要包括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施工后的安全总结。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评估,并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培训和交底工作。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施工中,要建立安全监督机制,进行实时的安全监测,任何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和整改。
第十七条公路养护施工后,要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保证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养护施工安全保通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379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养护施工安全保通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养护施工安全保通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规范我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养护人员管理1、针对拟投入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2、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现场施工人员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工地出现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现象,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同时佩戴胸卡。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视工程大小配备1-3名现场专职安全保通员,在路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须及时收集运走,不得抛弃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避免对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业人员骑自行车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内睡觉、打闹或从事其他与施工无关的工作。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保障通行”的原则。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均须遵守本办法。
缺陷责任期内的公路,在尾工或缺陷施工时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作业类型及程序第四条按养护施工作业内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分为:(一)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检测、除雪防滑、应急维修等养护作业。
(二)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维修工程等施工作业。
第五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应根据养护施工作业类型制订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一)长期养护作业。
指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二)短期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4 个小时且小于或等于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三)临时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30 分钟且小于或等于 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四)移动养护作业。
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 分钟的动态养护施工作业。
移动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向高速交警部门及路产管理部门办理涉路审批手续。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有序;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办法模版

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辖运营公路养护作业路段的管理,维护养护作业秩序,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保障养护作业路段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所辖运营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所辖运营公路的维修保养、中修(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等养护作业路段的保障通行管理。
第三条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遵循方便施工、确保安全、保障通行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所辖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工作接受省**主管部门(含省级公路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应选择科学先进的方案、工艺和技术,尽量缩短路面作业时间,采用规范先进的**管制措施,提高养护施工路段通行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养护作业路段设置标志、标线及有关安全设施,应严格遵守《道路**标志和标线》(GB5768卅O02)和《公路养护安全规程》(JT-GH30——2004);**标志、标线及有关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的,不得开工或放行车辆。
第七条中修(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到**集团路政支队或(大队)办理施工审批手续,接受路政大队(中队)的监管。
第八条施工车辆应手续齐全,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车辆作为施工车辆。
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持施工车辆有关手续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核备。
施工车辆、机械必须悬挂“施工车辆"字样的反光标志牌,行驶和作业时须开启黄色的报警闪光灯;无特殊情况,施工车辆和机械不得停放在超车道或行车道上;确需临时停放,应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牌或锥形反光筒。
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不得占用半幅通车路面进行装卸作业、堆放施工材料和搭建施工设施。
第九条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夜间施工作业时,应设置黄色频闪灯,作业区应设置照明装置,施工人员还应穿反光背心。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一、总则公路养护施工是保障公路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重要环节,为保障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促进施工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
2.施工单位需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潜在的危险点,并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
3.施工单位需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重点施工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网等设施,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3.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避免影响施工作业和安全。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2.施工人员需掌握正确的作业技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施工人员间需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共同维护施工作业的安全。
4.施工作业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五、事故应急处理1.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2.发生事故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及时总结和分析。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施工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施工单位可以邀请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安全上岗。
七、违规处罚及奖励制度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工整改等。
2.对在施工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给予奖励,并进行表彰。
八、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4篇)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一、总则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和保通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进程,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1. 组织机构(1)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措施,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3)施工工长: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 安全教育和培训(1)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急救知识等。
(2)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示牌,明确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2)施工单位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安装安全网、警示灯等设施。
(3)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5.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1)施工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合理储存和使用,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
(2)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三、施工作业保通工作1. 保通组织(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保通。
2. 施工道路交通保通(1)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道路的行车方向和施工区域。
(2)施工单位应设置合理的交通导向措施,引导车辆绕行施工区域。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交通警示牌和警示灯,引导交通流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第一条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驾乘人员按规定线路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GA182-199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南华路政中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
(1)、作业(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管理;
(2)、作业车辆、机械管理;
(3)、作业现场管理;
(4)、作业区通行(保通)管理。
南华路政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搞好协调配合,对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路需要养护施工作业时,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楚雄管理处向中队报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情况工作函》。
明确施工时间(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单位、施工对象(对公路特定病害情况采用对应的养护措施)、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条由作业(施工)单位向中队报送:
(1)、经楚雄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表》;
(2)、《施工组织计划》。
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目标;
②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组织及进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车辆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队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组织及进度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员名单,通讯录,施工保通人员值班表。
第五条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经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对未经路政审核同意的施工坚决取缔,责令施工方迅速恢复交通。
第六条中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必要时,收取路政保通服务费。
第七条对施工单位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施工保证金。
施工结束后,经路政、管理处检查恢复原状后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未恢复原状的,由中队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等。
第八条中队拟定《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工作,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保通人员)、车辆机械、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监督,中队对路巡班组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路巡班组的职责是:
(1)、配合、指导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标志服。
无反光条的标志服需及时更换。
要求施工保通人员在岗,及时引导交通,看守施工标志、标牌。
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着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饮酒、打闹、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3)、对作业车辆,机械进行检查。
①作业车辆,机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喷涂反光油漆或粘贴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洁。
②作业车辆必须在顶部配置黄色闪光警示灯。
③作业车辆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
④尽量避免作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路段调头。
⑤车辆,机械须审验合格,技术状况完好,并配备素质相当的驾驶员、操作员。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②夜间及雨雪雾天气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
③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除施工路段路面杂物。
④施工单位无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导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设置的标志有序通行,服从路政员、施工保通人员的指挥。
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公路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为公路养护作业提供交通安全服务。
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加强交通安全检查。
发生交通阻塞时,配合交警、管理处、施工单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
必要时,在施工路段入口定点值勤。
第十条路巡班组对检查内容填写《公路施工管理、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
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上报中队,由中队通报楚雄管理处、交警、并向路政大队及公路所在县市安监局汇报。
第十一条除昆瑞路政支队的路政员依法在中队辖区公路上履行公路作业管理及保通勤务外,其他单位不得使用路政车,路政员在中队辖区公路上进行路政管理职务活动。
第十二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事先报经路政许可。
并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