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 称:
缴存比例:个人 % 单位 %
单位公积金账号:
本
月
增
加
汇
缴
年度 每月应缴额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月平均
手机号码
工资 合计 个人 单位
职工账号启封 (原因:调入、上岗、其他)
每月应缴额 职工账号 姓 名
合计 个人 单位
原因
职工账号封存(原因:退休、离休、 离职、调动、死亡、停薪留职、其他)
职工账号
姓名
本期减少额 原因
合计 个人 单位
本月 合计
经办 部门 (盖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 说明: 在人员 增减变 动当月 填写, 并及时 报所在 区域住 房公积 金管理 中心管 理部。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年月日
说明:1、(A)项为个人帐号的校验位。
对新开户的个人(A)项不填。
2、变更类别请填入“+”或“-”。
其中:“+”为增加,“-”为减少。
3、单位月缴交额=上年月均工资额*单位缴交率;个人月缴交额=上年月均工资额*个人缴交率。
单位月缴额、个人月交额均以“元”为最小计量单位,“元”以下的值逢角分进元。
4、本清册可作为单位为新增未开户的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开户申请的依据。
5、对在日期、金额、帐号等处修改的,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否则本清册无效。
6、本清册一式三份、中心、财政、单位各一份。
汇缴变更业务说明

汇缴变更业务说明汇缴变更:缴存职工人数增减时,单位根据当月人员的增减情况,重新计算当月的汇缴人数、金额,办理汇缴变更手续。
一、汇缴变更:增加和减少(一)增加汇缴是指新开户和启封。
1、开户:单位为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办理新增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新录用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年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年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在《汇缴变更清册》内填写开户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单位、个人部分)及电话号码。
2、启封:职工与原单位恢复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原封存的账户,单位应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在《汇缴变更清册》内填写需启封账户的职工姓名、个人缴存账号、月缴存额。
本月增加汇缴人数=新增开户职工人数+职工启封人数(二)减少汇缴是指职工账户的封存封存:指当职工调出、辞(离)职、离退休、死亡、职工与单位只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或其他原因中断工资关系等情况需停止或暂停缴存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单位在《汇缴变更清册》内填写需封存的职工姓名、个人缴存账户、月缴存额。
本月减少汇缴人数=本月职工封存人数(三)当月汇缴人数、金额计算公式本月汇缴人数=上月汇缴人数+本月增加汇缴人数-本月减少汇缴人数本月汇缴金额=上月汇缴金额+本月增加汇缴金额-本月减少汇缴金额二、办理程序(1)到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汇缴变更清册》;(2)根据当月人员的增减情况,单位重新计算当月的汇缴人数、金额,填写《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3)持《汇缴变更清册》到银行核定缴存单位当月的汇缴金额。
(4)银行经办人员在《汇缴变更清册》盖业务专用章后,返回一份给单位。
(5)单位按照核定后的金额办理汇缴。
三、注意事项:单位财务人员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在进账单上注明“汇缴月份”;◆如果汇缴当月无变动(增加、减少),请务必在进账单空白处注明“汇缴月份,当月无变动”字样;◆如有变动,请务必在转账前或转账同时将《汇缴变更清册》送达受委托银行,并在进账单空白处注明“汇缴月份,当月有变动”字样。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称(盖印):
本
序
新增职工号
姓名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员工住宅公积金
无锡市汇缴更改清册
新员工住宅补助
单位代码:
月增加汇缴本月减少汇缴开户转入启封封存转出销户
每个月个人与单位摘每个月个人与单位摘个人与单位帐号姓名帐号姓名
薪资共计金额要薪资共计金额要共计金额
10
11
12
13
14
15
本月小计人数:
填本月共计人数个人与单位共计金额写
增添汇缴
首
减少汇缴
页人数:人数:
说明:
1、纲要一栏填转入,启封,封存,转出,销户
2、员工帐号一栏填入个人代码
无锡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无锡住房公积金办理账户转移方法介绍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无锡住房公积金办理账户转移方法介绍无锡的职工李先生因为要到外地去工作,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但是不知道该怎样办理。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锡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攻略,包括本市公积金转移以及异地公积金转移。
一、办理条件1、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因工作调动而发生公积金转移的职工。
2、由于异地工作调动,公积金转入本市或转出本市的职工。
二、办理材料(一)本市公积金转移1、《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并加盖转入、转出单位公章,填写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
2、转出单位已关停并转的,另需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能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转入单位提供红卡或公积金对账磁卡、职工身份证原件。
(2)既无法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中心系统中又无相应的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职工,转入单位需提供盖有转出单位公章的退工单、劳动合同、工作调动单、协保续保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中心认可的材料,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注:1、转入、转出单位公章清晰。
2、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涂改。
3、各公积金汇缴银行网点只办理与该支行有关的职工公积金转入、转出业务。
(二)异地公积金转移1、转出本市的转移:(1)转出单位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填写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
(2)转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注明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并加盖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3)转移职工的身份证原件。
(4)如委托他人代办,转移职工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转出单位已关停并转的,另需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能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办理时提供红卡或公积金对账磁卡、职工身份证原件。
(2)既无法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中心系统中又无相应的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职工,办理时需提供盖有转出单位公章的退工单、劳动合同、工作调动单、协保续保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中心认可的材料,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1、 “摘 要” 栏填 写: 新开 户、 调入 、启 封; 调出 、销 户、 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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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封 存的 职工 调出 、销 户时 不在 本表 反应 。 3、新开户的职工在“个人公积金帐号”栏内填写身份证号码。
4、本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交经办银行网点受理登记后,单位留存一份,经办银行网点转交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单位 名称 (盖 章) : 单位公积金账号:
序号 个人公积金帐号 职工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本页小计
住房公积金入、启封本月应缴存额增加
第 页/共 页
销户、调出、封存本月应缴存额减少
合计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
/
/
/
合计(填首页)
存一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锡房金规〔2018〕5号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锡房金规〔2018〕5号各缴存职工、各部室、各分支机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已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12月5日附件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部、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提取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四)离休、退休的;(五)支付房租的;(六)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七)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十)出境定居的;(十一)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三)补缴土地收益的;(十四)支付旧住宅电梯整治费用;二、提取要件及提取金额(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下列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1.提取要件:(1)购买本市(包括江阴、宜兴,下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公积金单位汇缴变更清缴流程

公积金单位汇缴变更清缴流程英文回答:Process for Changing Provident Fund Unit Contribution Clearance.1. Submit a written application to the EPF office. The application should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Name of the company.EPF account number.Name of the new employer.EPF account number of the new employer.Date of change of employment.Reason for change of employment.2. Attach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to the application:Copy of the new employment contract.Letter of resignation from the old employer.3.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the EPF office. The EPF office will review the application and issue a clearance certificate.4. The clearance certificate must be submitted to the new employer. The new employer will then be able to start contributing to the employee's EPF account.中文回答:公积金单位汇缴变更清缴流程。
1. 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表。
申请表应包含以下信息: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