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特食品专卖店卫生管理制度
专卖店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专卖店铺的卫生环境,确保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提高店铺的形象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专卖店铺,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店、专卖店、体验店等。
三、卫生管理责任1. 店长是店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保持个人及工作区域的卫生。
3. 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店铺卫生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四、卫生管理要求1. 店铺内外环境(1)店铺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渍、破损。
(2)店铺内部墙面、地面、货架等保持清洁,无灰尘、污渍。
(3)卫生间设施齐全,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
2. 产品及包装(1)产品摆放整齐,标签清晰,无破损。
(2)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
3. 工作区域(1)工作台面保持整洁,无杂物、油污。
(2)工具、设备摆放有序,无积尘。
4. 员工个人卫生(1)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确保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2)员工应佩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5. 废弃物处理(1)店铺内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
(2)废弃油脂、有害垃圾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卫生管理制度执行1. 店长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店铺卫生达标。
2. 员工应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3. 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店铺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4. 对违反卫生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店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专卖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专卖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专卖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卖店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店内环境卫生,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卖店的全部员工,包括店长、销售员等。
第三条专卖店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卫生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第四条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专卖店进行卫生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店内环境卫生达标。
第五条专卖店应当建立规范的卫生档案,包括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职工健康情况等。
第六条专卖店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台、垃圾桶等,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
第二章环境卫生第七条专卖店应当保持店内环境清洁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第八条专卖店应当定期清理店内地面、墙面、天花板等卫生死角,保持其干净、卫生。
第九条专卖店应当配备足够多的垃圾桶,并按时清理、更换垃圾袋,确保垃圾不滞留,不产生异味。
第十条专卖店应当合理存放和处理易腐烂垃圾、有毒物品等,严禁将其随意丢弃或倾倒。
第十一条专卖店应当定期消毒店内空气、地面、洗手间等,保持卫生环境清洁。
第十二条专卖店应当合理布局设施设备,保证通风良好,不得出现异味。
第十三条专卖店应当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避免积水滋生细菌。
第十四条专卖店应当建立虫害防治制度,定期检查杀虫,确保店内无虫害。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五条专卖店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品,严禁使用过期或劣质食品。
第十六条专卖店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食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严禁买劣厂家的食品。
第十七条专卖店应当保持食品陈列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八条专卖店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九条专卖店应当合理储存食品,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第四章职工卫生第二十条专卖店应当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并记录结果。
第二十一条专卖店应当提供必要的培训,教育职工掌握卫生知识,加强卫生意识。
第二十二条专卖店应当加强职工个人卫生教育,要求职工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
食品店内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提高食品店内卫生水平,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责任1. 食品店负责人为店内卫生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店内卫生管理工作。
2. 所有员工均为店内卫生直接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卫生要求1. 店面环境(1)店内环境整洁,无污垢、积水、蛛网、灰尘等。
(2)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3)门窗、玻璃、空调、风扇等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2. 食品处理区(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
(2)操作台、刀具、砧板、容器等用具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干净卫生。
(3)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储存、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3. 仓库管理(1)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止食品变质、过期。
(2)食品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原则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3)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害虫滋生。
4. 员工个人卫生(1)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
(2)员工上岗前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3)员工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吃零食、吐痰等。
四、卫生检查与监督1. 食品店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店内卫生检查,确保各项卫生要求得到落实。
2. 员工应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店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店内卫生整洁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制度、造成食品污染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品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店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店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店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适用于本店铺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三、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2. 禁止采购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存放,保持干燥、清洁、通风。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五、加工管理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2. 员工在加工食品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和必要时的手套。
六、销售管理1. 销售前应检查食品质量,确保无变质、污染等问题。
2. 销售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知识,正确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七、卫生管理1. 店铺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
2. 垃圾应及时清理,避免滋生蚊虫和细菌。
八、员工健康1. 员工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患有传染病或皮肤病的员工应暂停工作,直至痊愈。
九、应急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对店铺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进行自检。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店铺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保障食品销售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二、食品销售场所卫生管理2.1 食品销售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脏污、无虫、无鼠。
2.2 食品销售场所应设定卫生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
2.3 食品销售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垃圾桶等,并定期清洁消毒。
2.4 食品销售场所应定期清理食品保鲜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5 食品销售场所应根据销售食品种类和规模,设置合适的食品储存设施,并定期清洗和消毒。
三、食品销售人员卫生管理3.1 食品销售人员上岗前应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持有健康证明。
3.2 食品销售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经常洗手,穿着整洁,并戴口罩。
3.3 食品销售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接受治疗。
3.4 食品销售人员应在食品销售场所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喝酒或吃东西。
四、食品销售管理4.1 食品销售单位应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2 食品销售单位应及时对食品进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3 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清理销售区域、销售设备,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4 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五、食品销售过程管理5.1 食品销售单位应对进货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合格产品进入销售区。
5.2 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食品进行贮存管理,严格按照贮存要求进行保贮。
5.3 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废弃物处理制度,要求将过期食品及时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5.4 食品销售单位应做好疫情期间的食品销售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疫情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六、食品销售记录管理6.1 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货记录,包括进货日期、进货数量、进货单位等相关信息。
商店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商店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店所有员工及顾客。
三、卫生安全管理责任1. 店长负责商店卫生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各项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食品经营人员负责食品的卫生安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仓库内商品的卫生安全,定期清理仓库,确保商品存放环境整洁。
4. 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5. 顾客应自觉遵守商店卫生安全规定,共同维护商店环境卫生。
四、卫生安全管理措施1.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食品经营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原料采购时应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3)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5)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2.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1)商店内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2)定期对卫生间、洗手间进行清洁、消毒。
(3)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病毒、细菌滋生。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洗手、戴口罩。
3. 设备卫生安全管理(1)定期对商店内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细菌、病毒滋生。
(3)设备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商店正常运营。
4. 人员卫生安全管理(1)员工应定期参加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
(2)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3)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
五、监督检查1. 店长定期对商店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质量管理部门对商店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员工对卫生安全问题有权进行举报,商店将予以调查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食品商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商店的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管理责任1. 店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店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卫生管理工作。
3. 食品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食品及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三、卫生设施与设备1. 店内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设施、冷藏设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等。
2. 食品储存区域应与生活区域、卫生间等场所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 仓库、冷藏室、操作间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四、食品及原料管理1. 食品及原料采购应选用信誉良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
2.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3. 食品及原料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进行储存,并定期检查,确保新鲜、安全。
4. 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原料应立即下架,不得销售。
五、操作间管理1. 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流程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卫生。
3. 操作间内的刀具、砧板、容器等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4. 操作间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六、卫生检查与监督1. 店长应定期组织员工对店内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卫生检查应包括食品及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清洁消毒等环节。
3. 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员工,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培训讲座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店长负责解释。
食物售卖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食物售卖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食物售卖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食品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3. 食品从业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卫生。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应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 采购的食品应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3.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原料。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分开操作。
五、食品销售与供应1.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证食品新鲜、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2.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4. 食品销售人员应佩戴工作服,避免衣物污染食品。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
七、应急处理1.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患者,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食物售卖单位负责解释。
3. 食物售卖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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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卫生管理制度
1、店堂内外卫生标准:
卫生是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第一条准则,卫生工作是公司每个员工每天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本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和经营中的定额指标。
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店堂的购物环境和气氛,直接影响员工的精神面貌和服务水平。
为顾客提供清洁、舒适、优雅的购物环境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职责。
因此,每个员工每天有责任搞好柜台卫生、商品卫生、环境卫生,养成讲卫生的习惯。
每日7:50~8:30为搞卫生时间,早班营业员必须在7:50 以前到达柜台,立即开始按分工搞本柜台的清洁卫生。
每周一全各专卖店进行大扫除,在早班班前和晚班班后进行。
每月25号晚班20.00点关门盘底,当天交接班时间为14.00点,盘底时营业员全部参与。
盘底后进行大扫除,并做好记录。
卫生范围包括:柜台、门窗、玻璃、橱窗、镜子、货架、商品盘、仓库、商品外陈列物、地面、天花板面、门帘、LED显示屏、微波炉、热水器、风幕机、筒灯、空调、洗手间等。
搞卫生的水桶、抹布、清洁用品和工具等必须用后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每天早班搞完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好,摆设好,陈列好。
售完的商
品及时上货补充,保持店内货架上商品摆设美观大方,陈列新颖,别具一格。
搞商品卫生时,要小心谨慎,防止损坏。
店堂内外四周墙壁做到无蝇虫、无蛛网、无蟑螂、无鼠害、无灰尘和无死角。
地面无脚印、无碎屑,如地面有此类物品应及时清洁;设置灭蝇器,并每天清洁灭蝇器;
每天及时清倒垃圾。
交接班时应对地面、柜台表面进行清洁,除上班时清洁外,服务员应保持托盘、商品夹及货架的清洁,有油渍和碎屑要及时清理。
保持店堂卫生整洁。
不允许任何私人物品存放在柜台内。
2、店容店貌及门口周围卫生标准:
每天早上营业员要对店外台阶及四周地面进行认真打扫,保持无纸屑、异物,工作期间发现有异物及时清扫。
保持专卖店环境卫生质量。
营业时间内及时打开LED显示屏,经常更换显示屏的宣传内容,晚班人员应适时打开店外各种灯具,保持优良的店容店貌。
3、营业员个人卫生标准:
每个营业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衣着整洁。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进出洗手间时须洗手消毒。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
3.1 头部
3.1.1 不允许化浓妆,要求淡妆;
31.2 女员工头发不盖眼睛,头发最好不超过肩部;左右留有的头发要求整理,不得披发、散发.
3.1.3 男员工不留长发,头发的发脚不得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不准留小胡子;
3.1.3 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剪头发,保持清洁干净。
3.2手部
3.2.1 不留长指甲;
3.2.2 手指甲应无烟熏色,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
3.2.3 在任何时候手都必须保持干净。
最好每小时用洗手碱液洗手一次,洗至手腕以上,最少15秒;
3.2.4 不带戒指、手链等手饰。
3.3脚部
3.3.1 统一穿平底鞋.不得穿拖鞋。
3.4工牌挂放
3.4.1 工牌要求挂左上方,正面向外;
3.4.2 工牌夹在工衣领的3cm的位置;
3.4.3 工牌要清楚、不破烂、贴有相片、保持美观、干净;
3.4.4 工牌损坏后一定要在2天内重新办理新的。
3.5工作服
3.5.1 保持工作服、围腰、袖套、头巾的整洁、干净;并配套穿戴。
3.5.2 工作服不可掉扣,无扣不要穿,应先缝补好才可以穿;
3.5.3 工作服、围腰、袖套、头巾、鞋袜要求每周清洗2-3次,保持无异味;保持仪表仪貌端正、穿戴规范。
3.5.4 不允许穿戴工作服离开营业间外出。
4.卫生区域的划分:
4.1 每个柜台2人,1人负责当日的柜台卫生;1人负责当日的公共区域卫生,每日轮换。
4.2 柜台卫生包括柜台内外面、上下面、货架及货架上方的灯箱、商品夹、商品周转箱。
4.3 公共区域的卫生包括店堂内外地面、玻璃墙面、天花板面、门帘、LED显示屏、风幕机、筒灯。
4.4 门店安保人员负责楼梯及二楼以上卫生区域的清扫工作;包括花草、电脑等的卫生。
5.记录与考核:
5.1 每日领班负责对店内各项卫生指标检查,并填写考核项目表。
5.2 每周六上午、每月26号下午由主管经理与卫生专干进行现场考核评分,按优、良、差三等评定。
包括每个营业员按个人卫生标准的评定。
5.3 卫生考核项目表作为员工升级、年终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
5.4 每月28号将卫生记录交办公室统一汇总进行考评。
6、奖励与惩罚:
6.1 营业员一个月在卫生项目记录表上全优的当月奖励20元;优良兼得的奖励15元;
6.2 有2次差的当月处罚10元;2次以上差的处罚20元;月累计5次以上差的下调底薪20%直至解聘。
6.3 填写卫生项目自查表时须实事求是,领班是责任人,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领班的职位津贴及评先评优的资格。
6.4 营业员因违反个人卫生要求的每次扣罚1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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