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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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第十四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直接取得费用化,对应于费用化借款费用的部分,冲减财务费用;对应于资本化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相关资产价值。
该规定与历史上各项以“财建”文号发布的贴息的财务管理规定一致,通过会计准则规定向财务规定靠拢的方式,消除了两者规定不一致的矛盾。即,对于贴息的会计处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明确从银行取得财政贴息贷款的,可选择处理方式。其中方法(一)的做法与《瑞华研究2010~2016汇编》之问题4-1-49中的做法类似。
但是,如果采用方法(一),则将导致相关借款(金融负债)的入账价值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不一致,这两者之间存在潜在的矛盾。
鉴于IFRS下并没有此处方法(一)的选项,因此建议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尽可能选择方法(二),以避免出现境内外准则差异。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

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

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
下列信息:
(⼀)政府补助的种类、⾦额和列报项⽬;
(⼆)计⼊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额;
(三)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额及原因。

第四章衔接规定
第⼗⼋条企业对2017年1⽉1⽇存在的政府补助采⽤未
来适⽤法处理,对2017年1⽉1⽇⾄本准则施⾏⽇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准则⾃2017年6⽉12⽇起施⾏。

第⼆⼗条2006年2⽉15⽇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同时废⽌。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
⼀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5。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会[2006]3号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会[2006]3号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财会[2006]3号比较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改文件发布的背景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针对新修订的政府补助,我们做逐条对照:项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05.10 发布]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第3号)[2006.02.15 发布]修订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新旧一致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去掉了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的描述,但定义一致。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

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新增第三条:不再强调从政府直接取得,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的代收代付的,也属于来源于政府,明确无偿性无对价。

以便于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政府补助、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之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之政府补助

(2)2007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5 85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5 850 000
(3)2007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 9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950 000
2007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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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B粮食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于2008年3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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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的帐户:“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递延 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 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 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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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A公司2006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 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06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 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 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其中,购置固定资产80万元、 场地租赁费40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万元),计 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万元。
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050 000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
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本准则要求企业首先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对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的,再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示与披露。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计入本科目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类型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一)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2)(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2)(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2)三、关于适用范围 (4)四、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 (5)五、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6)(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9)(三)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12)六、关于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14)(一)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4)(二)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5)七、关于政府补助的列报 (20)(一)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上的列示 (20)(二)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20)附录二 (2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说明 (21)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21)二、本准则的制定过程 (21)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22)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23)(一)对无偿性的判断 (23)(二)关于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 (23)(三)关于原准则适用范围中债务豁免的规定 (24)五、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和会计处理方法 (25)六、关于日常活动 (25)七、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6)八、关于政府补助的退回 (26)九、关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27)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二)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披露第十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二)计入当然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形式。

第三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一)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作为所有者权益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本准则。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以相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据上没有注明价值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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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处理规范。 (二)计量基础有些调整
原会计制度全部按照成本计价,新准则规定,接受 政府的非现金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价,无公允价值时按 照名义金额计价。
(三)规范了不同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当期损益。
[例1]某有限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贴100万元, 要求用于治理当地污染,企业购建了专门设施并 于上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该专门设施入帐金额 为120万,预计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0。这是一 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应当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的要求。在上年接受补助和设施完
(二)方法不同
国际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全面收益法, 规定凡是政府给予的无论是现金补助还是非现 金补助,都应算作损益。
而我国规定,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 处理方法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 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 的才计入收益。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 准则的实质性差异。
贷:补贴收入 600 000 递延收益 400 000
四、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 差异比较
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 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比较,差 异教大,表现在: (一)范围不同
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我国政府作为企
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与其他单位 对企业的投资是一样的,企业收到时计入 实收资本或股本,不属于政府补助。本准 则规定的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的范围小。
五、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 状况影响分析
新准则规范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核
算内容和方法后,使得企业会计信息 清晰客观。特别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最终转入 收益,而这一部分金额往往是企业过 去统统记在资本公积项目的,由此会 增加企业利润,改变权益结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Nhomakorabea比较与分析
一、历史沿革:
1、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下称新准
则),它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 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
露》,对规范有关政府补助的确认、计 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政府补助的有关概念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类型。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 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条件
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披露要求
准则要求企业披露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金额、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三、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我国有关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主要执行《企 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 的主要差异是:
(一)核算口径改变 不再定义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捐赠行为,取消了相应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帐面余额,超出部分
政府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企业才能确认。一是企业能够 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计量基础
货币性资产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非货币性资产补 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以名义金额入帐。
3、会计处理要求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递延收益 1000000
借:固定资产 1200000 贷:在建工程 120000
在本年转销收益时和计提折旧时: 借:递延收益 250000 贷:补贴收入 250000 借:管理费用 300000 贷:累计折旧 300000
[例2]某公司因产品特点其零售价受到政府限制, 在本期末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其中60万元用 于企业本期补贴亏损,40万元用于下一年度补 贴。企业已将款项存入银行。这是一项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贴,按照“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 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 期损益”的要求,企业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1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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