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新宜公司安利来煤矿较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
近几年矿难事故一览(5篇范文)

近几年矿难事故一览(5篇范文)第一篇:近几年矿难事故一览2005年矿难事故一览2005年1月7日河南省渑池县矿难4死。
2005年1月12日河南省宜阳县矿难10死10伤。
2005年1月16日重庆南川市矿难12死。
2005年1月21日辽宁省调兵山市矿难9死4伤。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市矿难213死1失踪。
2005年2月17日云南省富源县矿难24死14伤3人失踪。
2005年2月26日重庆市铜梁县矿难2死2伤。
2005年3月9日,山西交城发生矿难,28人遇难,69人生死不明。
2005年3月10日,山西灵石发生矿难,6人遇难。
2005年3月14日,黑龙江七台河发生矿难,18人遇难。
2005年3月17日奉节县苏龙寺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遇难。
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2名矿工遇难。
2005年4月5日重庆合川矿难确认23人死亡。
2005年4月24日吉林市蛟河奶子山腾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0人失踪。
2005年5月12日,四川攀枝花金江畔海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2005年5月16日内蒙古煤井爆炸,造成5人死亡、7人重伤。
2005年5月19日河北省承德市暖儿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45人死亡5名被困。
2005年6月8日娄底市资江煤矿303采区四石门发生瓦斯爆炸21人遇难。
2005年6月22日繁峙县义兴寨金矿松洞沟零号脉王全全洞发生爆炸,造成矿井下37人死亡。
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矿难83名矿工遇难。
2005年7月14日广东兴宁矿难16名矿工遇难。
2005年7月14日奉节金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3人死亡。
2005年7月19日陕西铜川市瓦斯爆炸26名矿工遇难。
2005年8月1日,四川大竹县田坝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名矿工被困,生死不明。
2005年8月2日河南省禹州市兴发煤矿矿难26人遇难。
2005年8月3日,邯郸县康庄乡桃顶山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3名矿工全部丧生。
新田煤矿10.5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0月5日18时46分,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新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35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王勇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省长陈敏尔等领导立即对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传达国家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贵州省副省长王江平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10月7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为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总工程师赵九利、省监察厅副厅长申楚、毕节市政府副市长马炼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能源局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并邀请省、市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新田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的生产矿井,隶属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贵公司)。
其管理层级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两公司实际管理层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煤炭产业方面的管理职能主要以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永贵公司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永贵公司现有新田煤矿等8处矿井(其中2处为托管)。
新田煤矿矿区内有M4、M5、M8、M9、M12五层可采煤层,其中M4、M9全区可采,M4煤层平均厚度米,M9煤层平均厚度米,为主采煤层;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M4、M9煤层均为突出煤层。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06•【字号】•【施行日期】2014.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各市(州)、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中央在黔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2014年10月5日,黔西县新田煤矿1404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止目前造成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11人受伤。
黔西县新田煤矿为60万吨/年生产矿井,隶属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突出矿井。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和协调指挥抢险救援。
目前,通过风排瓦斯、清理突出煤炭,救护队已经进入1404回风巷第二道防突风门位置,救援工作正紧张进行。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处置,千方百计搜救失踪人员,救治伤员;科学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查隐患,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起事故发生在国庆假日期间,反映了煤矿企业在节假日期间安全思想松懈麻痹,安全管理严重滑坡,“红线”意识不牢固,没有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影响十分严重。
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5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2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71%,煤矿瓦斯突出灾害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煤矿安全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事故反映了一些煤矿企业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反映了一些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攻坚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落实,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关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当前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时,井下布置有310702综采面,南采区总回风上山(+1330米~+1470米)、312西翼中煤组运输下山、312西瓦斯巷、313回风石门(停掘)、313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等5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310702综采面。
(三)事故区域及事故点简况。
1、事故地点整体概况。
310702综采面布置于7号煤层,该煤层原始瓦斯含量8.56立方米/吨,原始瓦斯压力0.24兆帕,煤层透气性系数0.6166;采面平均走向长度1750米,平均斜长147米,倾角27度,煤厚2米,可采储量74.16万吨;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5.56立方米/分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310702综采面刮板输送机机尾电机内腔爆炸,产生冲击波和明火;冲击波破坏310702回风巷上出口往外121米至129米处两趟瓦斯抽放管,管内瓦斯溢出达到爆炸浓度,电机内腔爆炸产生的明火引起局部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大河边煤矿。
(1)机电管理混乱。310702综采面机尾电机未按照“低速启动、高速运行”的使用规定,长期在低速功率状态下运行;事故电机过流保护整定值的计算依据未按照电动机实际运行功率整定,整定值过大,过流保护失效;事故电机无升井检修记录、无入库记录,设备入井前检查及现场检查流于形式。
该刮板输送机在运转过程中,经常发生频繁启动,输送机负荷过大、链条卡住不能移动等情况;也发生过机头堆链、飘链、掉链及控制按钮故障不能及时停机等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6.17”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6.17”透水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6.22•【文号】安监总煤调[2009]124号•【施行日期】2009.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6.1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9]12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09年6月17日8时17分左右,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6人被困,矿方瞒报事故并隐瞒下井人数。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全监管总局及时了解情况,全力协助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同志立即要求有关方面全力抢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并派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人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全力抢救被困人员。
新桥煤矿为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持有采矿许可证,属高瓦斯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布置主井、副井、风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该矿按照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施工了主斜井、副井、风井,其余巷道均未按照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施工,事故发生地点未在设计范围之内,设计首采煤层为C10煤层,而井下巷道实际均布置在C25煤层。
经初步分析,发生透水地点在运输上山掘进头,属老空透水,透水量估算约1500m3。
主要原因是:未开展水文调查工作,对矿井周边小窑积水情况不清;未按照探放水的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水,在透水预兆十分明显的情况下,仍盲目组织施工,引发透水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2015]16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21
【实施日期】2015.08.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5〕1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份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别是:
8月4日,重庆市龙狮煤业有限公司后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擅自启封密闭,违规安排在1311运输巷掘进作业。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擅自打开密闭,违法组织生产;二是该矿没有采取瓦斯抽放等防突措施,冒险组织生产;三是该矿作业地点甲烷传感器不与监控系统联通,恶意逃避监管。
8月11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忠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
经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12172探煤下山掘进施工中发生顶钻、喷孔等现象,未采取有效措施,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抽采不达标,冒险作业;二是该矿安全管理混乱,违规布置探煤下山,违章作业;三是该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甲烷传感器设置不全,下井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定位卡;四是该矿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告该起事故,瞒报达4小时。
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煤矿资源量核实报告

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资源量核实报告黔西南州普安县恒泰煤矿二○○五年六月项目名称: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编制单位: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编:甘明生主要编制人员:甘明生刘龙乾郭斌梁建庄审核:赵福平总工程师:舒万柏主任:杨通保报告提交单位:黔西南州普安县恒泰煤矿报告提交日期:二OO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概况 (1)第一节目的和任务 (1)第二节位置及交通 (1)第三节自然地理 (2)第四节矿井开发现状及小窑 (4)第五节以往地质工作 (4)第六节本次核实工作 (5)第二章井田地质 (6)第一节地层 (6)第二节构造 (9)第三章煤层及煤质 (10)第一节含煤性 (10)第二节可采煤层及煤质 (10)第三节煤的工业用途 (12)第四节其他有益矿产 (13)第四章开采技术条件 (14)第一节水文地质 (14)第二节工程地质 (16)第三节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17)第四节环境地质 (18)第五章资源量估算 (20)第六章结论 (24)附件目录1.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制件2.采矿权证书复印件3.委托书4.承诺书附图目录第一章概况第一节目的和任务受黔西南州普安县恒泰煤矿的委托,我单位承担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的编制工作,其目的是为今后的矿井技术改造的地质依据,以利矿产资源管理。
我单位系统地收集,整理以往地质勘探和煤矿开采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和成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资源量核实报告》。
第二节位置及交通普安县楼下镇恒泰煤矿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南部,行政属普安县楼下镇管辖(图1-1),直距普安县城45公里。
地理座标:东经104°54′00″~104°55′34″;北纬25°22′47″~25°24′40″。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6月30日颁发的5200000340095号采矿许可证,其井田范围由以下13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标高为+1395m至+1200m,面积约4.84平方公里。
新田煤矿10.5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11100字

三一文库()〔新田煤矿10.5瓦斯事故调查报告11100字〕20xx年10月5日18时46分,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新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35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王勇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省长陈敏尔等领导立即对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传达国家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贵州省副省长王江平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10月7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为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总工程师赵九利、省监察厅副厅长申楚、毕节市政府副市长马炼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能源局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并邀请省、市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新田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的生产矿井,隶属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贵公司)。
其管理层级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61.9%,两公司实际管理层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煤炭产业方面的管理职能主要以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永贵公司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永贵公司现有新田煤矿等8处矿井(其中2处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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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新宜公司安利来煤矿较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新宜公司安利来煤矿“7.25”较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2012年7月25日18时26分,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公司)安利来煤矿(以下简称安利来煤矿)11806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造成5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该矿及其上级公司新宜公司均未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次日14时15分,在其自行组织施救的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造成参与施救的53人被困,后经全力救援,58名被困人员先后安全升井。
直接经济损失106万元。
接事故情况报告后,国务院、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贵州省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等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迅速成立了由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组成的事故处置和救援指挥部。
副省长孙国强率省直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省有关部门、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率有关人员及专家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经全力救援,至7月29日19时28分,被困的58人全部安全救援出井。
此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瞒报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7月30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陈富庆为组长,省监察厅执法室主任冯泽民、黔西南州常务副州长汤向前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监察厅、总工会、能源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的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安利来煤矿“7.25”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新宜公司简况新宜公司为隶属宜昌市国资委管理的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黔全资子公司,董事长陈腊春,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刘峰,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公司在黔所属有安利来等11处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67万吨/年,设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部对所属矿井的规划、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部下设有采掘生产、安全环保、技术开发、机电、通防、地测、技改工程、矿山救护和培训等专业管理部门。
(二)安利来煤矿简况1、安全管理情况安利来煤矿隶属于新宜公司,属国有地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1万t/a; 2007年2月起进行21万t/a的整合技改建设,2011年12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2年1月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现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法定代表人为刘峰(新宜公司总经理兼任),矿长为陈维祥,煤矿“五职矿长”均持安全资格证书;设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5个,分别为:生产技术处、通风处、安全环保处、机电运输处和调度室。
2、开采基本情况该矿可采煤层3层,自上而下依次为C17、C18、C19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C17煤层在+1500m至+1350m标高范围已采完,目前开采C18煤层,其开采最低标高+1352m,平均厚度1.38米,C18煤层与C17煤层平均间距10.8米;事故发生时,井下2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均布置在C18煤层;C18煤层直接顶分成两部分:其下部为泥岩、泥质粉砂岩;上部为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细砂岩。
泥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强度较低,水稳定性差。
11806掘进工作面设计采用综掘机掘进,巷道为矩形断面,宽3.6米,高2.15米,断面7.7平方米。
作业规程设计支护方式为锚网、锚索加钢带,锚杆为Φ18mm×1800mm树脂锚杆,间排距均为800mm,设计每排5根;锚索长度6米,沿巷道中心布置,每5米1根;两帮每帮施工两根锚杆,顶排距顶板300 mm,锚杆排距、间距为800 mm,特殊地段架铁棚。
事故发生前该巷已掘516米,其中巷道中有140米因受上覆C17煤层留设的煤柱影响处于应力集中区,顶板淋水较大;探放水钻孔设计不合理,多处沿顶板施工进行放水;巷道实际支护方式为锚网加钢带,锚杆为Φ18mm×1800mm树脂锚杆,间距为870mm,排距变为1000mm,每排实际施工4根,仅少数巷道段进行了帮锚,未施工锚索,局部地段采用工字钢架棚支护,部分巷道片帮严重未进行处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7月25日中班(16时至零时),当班入井142人,带班矿长为机电副矿长罗中宜。
其中,11806运输巷综掘工作面7人,7月25日18时26分,距11806运输巷综掘工作面迎头49m处发生冒顶。
巷道被垮落矸石堵死,造成在工作面作业的索士君、耿文波、匡宗洪、周光富和曾献云5人被困。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矿领导报告了事故相关情况,矿长陈维祥等人到矿调度室询问事故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入井查勘,同时将相关情况向新宜公司进行了报告;接报后,董事长陈腊春等人先后到矿,组织相关人员盲目入井施救,由于未对整个巷道进行观测和加固,确保退路畅通,7月26日14时15分,在距工作面迎头111m处再次发生冒顶,造成参与井下救援的53人被困。
(二)瞒报相关情况7月25日18时26分,第一次冒顶事故发生后,安利来煤矿、新宜公司均未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自行盲目抢险中于26日14时15分又发生第二次冒顶,造成参与井下救援的53人被困,新宜公司董事长陈腊春于26日14时41分才将事故相关情况电话向州、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报告;之前县政府于7月26日14时25分,接到被困矿工匡宗洪家属匡忠荣举报该矿井下被困5人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矿进行核查。
省、州、县三级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事故初步上报信息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并督促先到现场的人员核对被困人员情况。
但由于新宜公司及矿在自行施救中管理混乱,对入井施救人员未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造成对被困人员情况核对工作进展缓慢,核对人数从25人逐步增加,最后经公安部门认真逐一核对后,才确定第二次冒顶被困的施救人数为53人。
(三)事故救援情况7月25日18时26分,第一次冒顶事故发生后,矿长陈维祥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沿冒顶巷道右下帮施工小断面巷道,进入被困矿工区域”的救援方案,并由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带领工人入井组织施救;新宜公司接报后,董事长陈腊春等人于19时起陆续到矿,决定按照之前矿确定的方案施工绕道尽快进入被困人员区域施救,由陈维祥矿长下井现场指挥抢险救援,新宜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陈友全在调度室值守。
并先后调集了新宜公司矿山救护队(未取得救护资质)和公司下属的恒泰、补者、郭家地、鲁兴和宏兴等煤矿的管理人员和工人150余人参与抢险救援;7月26日14时15分,在施工绕道至13m时,又再次发生二次冒顶,造成参加施救的53人被困。
接到事故报告后,黔西南州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盘江监察分局领导先后抵达事故现场,立即成立了以州委书记陈鸣明任指挥长的抢险指挥部,迅速展开救援,在施救人员迅速往里掘小巷施救的同时,被困人员在恒泰煤矿矿长常裕生、安利来煤矿机电副矿长罗中宜的组织下也由里往外掘小巷自救。
20时05分,施救人员掘进小巷3.6米后,陆续发现被困人员;20时35分,二次冒顶被困的53名矿工全部获救、安全升井。
接到事故报告后,孙国强副省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电话布置了抢险救援工作,并相继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迅速充实了抢险指挥部,由黔西南州州委书记陈鸣明任指挥长,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局长李尚宽、黔西南州州长龙长春、贵州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陈富庆、省能源局副局长胡世延、黔西南州常务副州长汤向前为副指挥长,科学、有序的全力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并调集黔西南州矿山救护队、盘江精煤股份公司矿山救护队和山脚树煤矿、永贵能源开发公司糯东煤矿救护队等相继赶到事故现场,与先前到达的普安县矿山救护队展开联合救援。
7月27日17时,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带领相关人员和专家赶到事故现场,传达了温家宝总理、马凯国务委员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和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等领导的有关要求,并指导事故抢险救援。
在此期间,彭建勋、李尚宽、陈富庆等领导先后深入井下一线,现场指挥抢险救援;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盘江监察分局、黔西南州安监局和能源局等部门参与救援的人员,轮流下井跟班协调指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经过救援人员三个昼夜的不懈努力,于7月29日19时28分,贯穿第一次冒顶区,被困井下97小时的5名矿工全部获救,安全升井。
至此,安利来煤矿“7·25”冒顶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在此次事故中被困的58人获救安全升井后,均得到了妥善安排,其中,最后获救的5名矿工被送往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1180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布置在上覆C17煤层留设煤柱的应力集中区,未采取针对性的支护措施; C18煤层顶板受放水钻孔(放C17老空水)导水及遇构造后使支撑强度降低;片帮造成空顶面积增大未采取有效措施,应力集中显现造成巷道顶板推垮型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1、技术管理严重缺失。
(1)采掘布置不合理。
11806运输巷布置时未充分考虑C17煤层留设煤柱的应力集中区;(2)对顶板岩性未认真进行分析,支护设计存在严重失误。
一是基本支护参数设计的锚杆长度不够、支护强度不够;二是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未加强支护;(3)对上覆煤层采空区积水管理不到位。
未及时将采空积水放干,在11806运输巷多处打放水钻孔放水,造成巷道顶板遇水泥化后,围岩强度降低,稳定性差;(4)技术审批制度不落实。
对11806运输巷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