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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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企业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二、目的和范围该细则的目的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实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发展。

适合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排污管理- 检查排污口是否设置合理,并进行合理标识;- 检查排污口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记录;-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用。

2. 废物管理-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储存和处置废物;-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废物处置手续;- 检查废物处理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 大气污染防治-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大气污染管理设施;-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监测和报送大气污染排放数据;- 检查大气污染管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 水污染防治-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水污染管理设施;-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监测和报送水污染排放数据;- 检查水污染管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 噪声与振动控制-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噪声与振动控制设施;-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监测和报送噪声与振动数据;- 检查噪声与振动控制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6. 生态环境保护-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考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修复和生态保护工作;-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程序1. 定期检查- 环保部门将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制定定期检查计划;- 检查过程中,环保部门将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检查结束后,将出具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2. 不定期检查- 环保部门将根据举报、投诉、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检查过程中,环保部门将对举报或者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勘查;- 检查结束后,将出具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需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了本细则。

二、检查与考核内容1. 废水处理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废水排放口的设置、运行情况、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2. 废气排放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废气排放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排放口的设置、运行情况、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废气排放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3.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合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4. 环境监测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监测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频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环境监测设施的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单位应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情况等。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环境保护措施的相关文件、记录等资料。

三、检查与考核方法1. 现场检查检查单位将组织人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实地查看和核实。

同时,可以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资料审核检查单位将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文件等。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3. 个别访谈检查单位可以对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等。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1. 考核评分根据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分。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制定目的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目的是为了:1. 规范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标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2. 加强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激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环境保护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四、具体内容1. 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减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 环境保护工作的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资源利用指标等,用于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3. 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方法: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公正公平。

4. 环境保护工作的奖惩措施: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惩罚违规违法行为。

5. 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

五、实施方法1. 组织制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2. 宣传培训: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和掌握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3. 实施检查与考核: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细则的有效执行。

4. 监督评估: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二、检查与考核内容1.环境管理制度(1)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方案,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等。

(3)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2.废水处理与排放(1)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及时处理超标排放问题。

(3)加强废水处理技术研究,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净化效果。

3.大气污染防治(1)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测,掌握大气污染情况。

(2)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固体废物管理(1)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置制度,促进资源化利用。

(2)推广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

(3)加强危(wei)险废物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5.生态保护与恢复(1)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建立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2)加强植被恢复和水域管理,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3)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禁止非法捕捞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三、检查与考核方法1.定期巡查(1)各级环保部门将定期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巡查。

(2)巡查内容包括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处理与排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管理情况、生态保护与恢复情况等。

2.抽查检测(1)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测废水、大气排放和固体废物等情况。

(2)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对达标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达标单位进行整改。

3.举报投诉(1)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公示(1)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全面、公正、透明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制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二、检查与考核的目的1.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鼓励各地区和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

3. 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与考核的内容1. 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地区和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 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3. 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排污口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4.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各地区和单位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和效果,包括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布等。

四、检查与考核的方法1. 定期检查:根据计划,对各地区和单位进行定期的环境保护检查,以评估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2. 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一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抽查,以发现问题并促进改进。

3. 现场检查:对选定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环境保护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各地区和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五、检查与考核的结果和奖惩措施1. 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包括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2. 奖励机制: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

3. 惩罚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处罚,以倒逼其改正错误,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制定了本细则。

二、检查与考核目的1. 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3.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提升。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排放情况。

2. 环境监测与数据报告:评估被考核单位的环境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核。

3. 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 环境应急预案与演练:评估被考核单位是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5. 环境培训与宣传:考核被考核单位是否开展环境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四、检查与考核方法1. 抽查:随机选择被考核单位进行抽查,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2. 现场检查:到被考核单位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环境数据记录等;3. 文件审核:对被考核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环境监测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4. 问卷调查:向被考核单位员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情况。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2. 优秀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3. 不合格单位将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4. 合格单位将得到鼓励和支持,同时也提出改进意见。

六、考核周期与频次1. 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 考核频次为每年一次,由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实施;3.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考核。

七、考核结果的公示与监督1. 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公开;2. 社会公众可以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举报;3.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的重要依据。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与考核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评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

2. 原则:a. 公正公平原则:检查与考核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b. 依法依规原则:检查与考核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c.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全面评价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d. 激励与惩戒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出色的单位赋予激励,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像关政策法规进行环境保护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 污染物排放操纵情况: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 环境监测与评估情况:检查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运行情况,评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

5. 环境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具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四、检查与考核方法1. 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检查频次根据单位的性质和环境风险程度确定。

2. 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抽查,对其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3. 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状况、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4. 文件审查: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报告、应急预案等。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检查与考核范围1. 环境保护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建筑工地、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2. 环境保护考核范围主要包括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方面。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 环境质量评估:对所辖区域内的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资源利用情况:对各行业的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评估,鼓励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措施的实施。

3. 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 环境管理措施:对各行业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

四、检查与考核程序1. 确定检查与考核对象: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确定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的对象。

2. 制定检查与考核计划:根据检查与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与考核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配备等。

3. 实施检查与考核:按照计划进行检查与考核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收集、记录整理等。

4. 检查与考核结果评估: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形成检查与考核结果报告。

5. 结果反馈与整改:将检查与考核结果报告反馈给被检查与考核单位,要求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

6. 监督与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与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考核评价指标1. 环境质量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指标、土壤质量指标等。

2. 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

3. 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二氧化碳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等。

4. 环境管理指标: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完善程度、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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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及以上
39
未按项目经理责任书要求完成污染治理项目计划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40
未按年计划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41
未经环保办公室同意擅自向当地环保局缴纳排污费并超过公司年度计划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及以上
42
未及时对当地环保局出具的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环保罚款等材料上报环保办公室的
32
检修过程中未经环保办公室批准擅自拆、卸放射源的;或经环保办同意拆卸的放射源在白天8小时内未送到放射源库暂存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3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或保存记录不健全,帐面不清,帐物不相符,制度不健全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34
综合管理
未及时向环保办公室上报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环境管理体系资料及总结材料
附件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环保设施运行
环保设施未经环保办公室批准,擅自停运、拆除;检修的环保设施未按要求时间投运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
2
各单位未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各种台帐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元
3
各单位每月30日前未对本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定量评价,或评价结果于次月5日前未上报环保办公室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12
直接排放废油、有毒有害物质的;因跑、冒、滴、漏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13
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进行气体放散、检修吹扫产生扰民噪声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14
发生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15
分子公司发生污染事故的,在12小时内未上报集团公司环保办公室
25
在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过程中,不能按环保办提资要求进行提资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2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丢失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27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28
私自购置、安装、运输、拆卸、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以上
43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造成过量、过期而报废处置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元以上
44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违反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
45
在采购合同中没有明确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由生产或供货厂家予以回收或处置,造成无法处置或产生额外处置费用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500元
4
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使用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
5
污染物排放控制
污染源超标排放或排污单位不能提供现场监测条件,导致无法监测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6
未做好现场配合工作造成上级部门监测数据超标或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7
生产厂房、排气筒非正常排放
19
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施工过程中,有重大工艺改变或设计变更,未能及时通报环保办公室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20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未能及时整改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
21
招标采购的建设项目环保设备和材料,未能达到设计要求,不符合污染物排放要求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29
新购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未与供货厂家签订回收协议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30
不积极配合射源工作,对下达的通知及整改措施未按期完成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31
未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进行检查,没有检查记录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22
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环保监测设施(采样孔、平台、爬梯、电源等)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监测采样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元
2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对于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能及时整改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24
在环保办合同办理过程中,有关单位不予积极配合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元
8
煤气点火装置未经点火直接放散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9
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制品、塑料、枯草、树木(叶)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元
10
未按要求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合理贮存、处置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11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利用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16
项目环保管理
新、改、扩项目未报环保办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17
新、改、扩项目未按环评批复或环保办提出的要求建设,造成无法通过验收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18
未能按照项目经理责任书规定的期限,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导致延期投用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0元以上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500元
35
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或未经环保办同意,擅自报出
考核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
36
不积极配合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对下达的通知及整改措施未按期完成的
考核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37
不按时参加环保办通知的各类会议
考核主要责任人200—500元
38
未做好现场配合工作造成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出现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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