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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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

各地顺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新形势下,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有利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三)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促进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要素投入,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四)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通过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二、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基本特征(一)独立经营,联合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一般由一家牵头龙头企业和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

各成员保持产权关系不变、开展独立经营,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协议或制定章程,形成紧密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实行一体化发展。

(二)龙头带动,合理分工。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二、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三)强化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成办发〔2014〕39号),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到2020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2万人以上。

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修订完善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库,到2020年,累计培育家庭农场5000家以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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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省 人 民 政 府办公厅 关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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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3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3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3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注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推进措施(一)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国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

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

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

各地顺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新形势下,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有利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三)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促进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要素投入,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四)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通过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二、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基本特征(一)独立经营,联合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一般由一家牵头龙头企业和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

各成员保持产权关系不变、开展独立经营,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协议或制定章程,形成紧密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实行一体化发展。

(二)龙头带动,合理分工。

社区工作者考试时政热点-公略教育

社区工作者考试时政热点-公略教育

社区工作者考试时政热点一、国内热点新闻热点一: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场会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汪洋充分肯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

他强调,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以延伸产业链、拓展农业功能为重点,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开发农业旅游、文化、康养等多重功能,促进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

要牢记“惠农”初心,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构建股份制、合作制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分享融合发展的红利。

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尊重企业和农户的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市场监管和试点示范,努力创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利环境。

热点二:9月23日,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关于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保监会原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中央对项俊波严重违纪作出处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坚定决心。

保监会党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项俊波严重违纪恶劣影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稳步前进。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11•【字号】京政农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7.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16〕32号郊区各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深度创新、深层融合为主要动力,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组织、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以推进一产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主要途径,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服务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打造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与二三产业发展相融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衔接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北京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高端、高效、高辐射特征更加明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生活、生产、示范多种功能广泛拓展,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城乡服务能力、生态涵养能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融合先行区、高效节水农业样板区、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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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6年第34期
□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是全国农业和人口大省,素有“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的美誉。

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全省以农业为基点,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互动,农业多功能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呈现新态势
一是创新融合发展的经营体系。

近年来,四川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通过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大力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5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种粮大户、规模养殖户分别达到15327户、454112户。

启动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命名省级示范场200个,家庭农场达到2.3万个。

培育农民合作组织达6.1万个。

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70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0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2133.7万户,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面达到63%。

二是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四川省每年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其中安排3亿元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通过发挥引导资金“药引子”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农业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主力,预计将撬动50亿元社会资本的投入。

三是积极引导产业融合发展新形态。

目前,四川省农村产业融合呈现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态势。

如眉山市东坡区在泡菜产业发展中大力推进“七化模式”,即原料基地标准化、加工企业组团化、科学技术专业化、品牌建设高端化、助农增收机制化、文化传承常态化、产业发展一体化。

再如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充分利用毗邻大都市交通和区位方便的优势,紧紧抓住产业结
构调整和城市改造契机,挖掘和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多功能性,建成了“五朵金花”4A级旅游景区,推动了农村产业功能拓展,成功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二、强化利益联结,农民增收实现新突破
四川省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充分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探索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直接受益型。

通过订单,以保护价收购,实施利益兜底,确保有市场风险时农户也有一定盈利。

如遂宁市船山区齐全公司探索出“四六开零风险”生猪养殖模式,即由公司统一提供猪苗、饲料、兽药、生猪保险、技术及管理,养殖户提供圈舍和劳力,生猪育肥后由公司、合作社、养殖户共同选择出售,所获利润四六分成(公司占40%,养殖户占60%)。

在市场行情低谷时,由公司承担全部风险,保证给养殖户最低100元/头的补助。

2015年参与“四六开零风险”养殖户达716户,户均增收8.63万元。

二是均衡受益型。

在一定区域内,扩大带动农户面,让尽可能多的农民受益。

如泸州市江阳区创新推广了“公司、组织、超市+农户”三加一运作模式打造泸州乃至四川的“菜篮子”,其中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通过以奖代补政策,重点发展龙头企业和专合社,通过“超市+农户”的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汇通、摩尔玛、重百大中型超市与种植大户、专合社等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实现年户均增收5.1万元。

三是综合受益型。

农民既有种养生产环节的收益,又有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既有土地流转租金收益,又有以土地入股分红和劳务收入等收益。

如西充县百科公司推行“农民以土地量化入社、企业统筹建园,龙头市场引领、专合统管生产,风险基金储备、农民返包创业,保底价格营销、二次返利互赢”的“两统两返”种养模式,公司从产品的精深加工和销售利润中提取2个10%的红利,其中一个10%返给返包种植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另一个10%返给以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民三方互利共赢。

目前,已带动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00户农户参与发展有机农业,户均收入稳定在3万元以上。

四是风险补偿型。

如成都市蒲江县推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政府”模式,以成佳镇茶叶基地为基础,鼓励茶农在原有茶园间种彩色苗木,通过“茶园+彩树”相融的方式拓展产业。

县政府对七彩阳光公司发展彩叶苗木产业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统一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优惠政策补贴等;由公司主导成立苗木专业合作社,对政府规划合作推广区域茶园土地进行统一流转;家庭农场可向合作社流转茶园进行种植,并向农商银行申请发放贷款;由公司和县政府成立苗木发展基金,针对家庭农场贷款进行风险补偿;由公司对家庭农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对农户种植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有效保障苗木生长质量,农户种植经营风险低,每年增收约4.38万元。

三、加强联动推进,重大项目取得新成效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抢抓机遇、创新模式、整合资金、策划和实施重大项目,扶持大龙头、打造大品牌、做强大产业”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3+1+1”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模式,即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引导、龙头企业主体实施、金融机构通力支持共同推动产业融合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统筹专项基金申报实施。

为抢抓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省上建立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行业部门积极参与、金融机构共同落实的横向联动和各系统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

各级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由市县政府领导挂帅,有关行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对基金项目实行筛选申报联审,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基金投放各种要件,推动项目迅速落地实施。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已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建设基金共计4批、39个,争取基金11.8亿元,项目签约实施工作进展有序。

三是创新担保投入机制。

为提高民营企业投资农村产业融合等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签约率,我省争取国家支持率先成立了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建设基金担保服务。

公司资本金60亿元。

目前已获得30余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约200亿元,业务覆盖全省21个市(州)。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实施,不仅对当前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筹措难题具有雪中送炭、立竿见影的效果,还将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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