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技术要求(一)
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方案

耕地质量定级技术方案一、引言耕地质量定级是指基于一定指标和评价标准,对耕地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以确定其适宜农业利用程度和潜力,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介绍耕地质量定级的技术方案,并详细阐述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二、评价指标2.1 土壤物理指标1.土壤质地:土壤颗粒组成和比例对农作物生长和根系透气性具有重要影响。
2.土壤结构:土壤的团聚结构对土壤透气性、水分保持能力和根系生长具有重要影响。
3.土壤肥力:土壤养分含量对农作物生长和产量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1.pH值:土壤pH值对植物根系吸收元素的有效性和土壤微生物活动有重要影响。
2.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有机质对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土壤结构和微生物活动有重要影响。
3.土壤养分含量:土壤中氮、磷、钾等养分对植物生长和产量具有重要影响。
1.土壤微生物群落:土壤中的微生物对有机物分解、养分转化和土壤生态系统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
2.土壤动物群落:土壤中的蚯蚓、昆虫等动物对土壤通风、理化性质调节和有机物分解具有重要作用。
3.土壤微生物活性:土壤微生物活性是评估土壤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评价方法3.1 野外调查法野外调查法是最常用的耕地质量定级评价方法之一。
通过对不同地块的土壤进行野外观察和取样,根据实地观察和实验室分析结果,评估土壤的各项指标,并综合判断土壤质量。
3.2 实验室分析法实验室分析法是通过将野外取样带回实验室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分析,对土壤质量进行评价。
该方法可以更加准确地测定土壤的各项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3.3 土壤评价模型法土壤评价模型法是基于统计学和数学模型的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分析土壤质量的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从而评估土壤质量的综合水平。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评价结果根据以上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可以得出不同地块的耕地质量定级结果。
评价结果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优质耕地、良好耕地、一般耕地和较差耕地等等。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docx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2015 年 11 月版 )目录一、工作背景...........................................二、工作目标...........................................三、工作任务...........................................四、工作依据与技术标准.................................五、术语和定义六、基本原则...........................................七、技术路线...........................................八、程序和方法.........................................(一)资料收集......................................(二)制作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三)获取年度更新评价图层中各图斑的等别信息.........(四)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五)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六)县级数据自查...................................(七)形成县级分析报告...............................(八)县级成果上报...................................(九)省级对县级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十)编制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十一)成果上报.....................................(十二)国家级汇总建库...............................九、成果内容与要求....................................(一)成果内容.......................................(二)成果要求.......................................(三)存放管理.......................................附件 1: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结构定义..........附件 2: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表格式..........附录 3: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表格式..........附件 4:文字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一、封面格式.........................................二、正文格式.........................................三、报告内容.........................................附件 5:成果存放管理要求................................一、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存放示例.............二、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存放示例.........................错误 !未定义书签。
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方案

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是指根据土地施用能力和土壤肥力指数等因素,对耕地进行等级划分和评定,为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为了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方案,对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工作目标1. 撰写并发布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目标、指标和要求;2.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方法和标准,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3. 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工作内容1. 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指标体系(1)根据国家标准和农业生产需要,调整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指标体系,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2)强化对土壤肥力指数的评定,确保其能够真实反映土壤肥力状态;(3)加强对农田施肥管理和耕作制度的评价体系,提高评定结果与实际农业生产的贴合度。
2. 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方法和标准(1)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方法和程序,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2)优化评定指标的权重体系,提高各指标的技术分辨能力;(3)参考相关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制定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和地域特点的评定标准。
3. 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数据支持(1)建立完善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数据库,包括土壤样点信息、农田管理数据等;(2)加强对现场取样和实验分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3)加强对农田土壤水分、温度和盐渍化等关键参数的监测和评价,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
4. 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1)成立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3)组织培训班和座谈会,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2月25日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全省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申报、安排全省农田建设任务,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全省农田建设实施计划,监管全省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农田建设工作,编制全市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市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负责全市农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审批全市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调整,负责终止项目审批,对全市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统计汇总。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皖财农〔2023〕1448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省监狱局、省农垦局: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测算分配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五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的资料准备、实地踏勘、土壤样品采集、样品检测、综合评价等环节的技术内容、方法和程序。
2.引用标准本规范引用下列标准:NY/T 53土壤全氮的测定NY/T 889土壤缓效钾和速效钾的测定NY/T 890土壤有效铜、锌、铁、锰的测定NY/T 1120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1.1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 1121.2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4土壤容重的测定NY/T 1121.5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6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7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8土壤有效硼的测定NY/T 1121.9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13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NY/T 1121.14土壤有效硫的测定NY/T 1121.16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NY/T 1634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补充耕地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的新增耕地。
3.2耕地质量耕地满足作物生长和清洁生产的程度,包括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两方面。
3.3耕地地力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本身特性、自然条件和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3.4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耕地满足作物正常生长需要达到的最基本条件。
包括立地条件、土壤属性和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
3.5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对补充耕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耕地地力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意见的行为。
4.资料收集和技术准备4.1资料收集补充耕地建设项目批复文件、规划图,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照片等相关资料。
4.2评价单元划定根据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类型及地形部位、土壤类型、农田基础设施等划分评价单元。
5.实地踏勘5.1核实内容补充耕地的地理位置、四至范围和土地利用现状等。
5.2调查内容地形部位、土层厚度、耕层厚度、耕地质地、田面坡度、砾石含量、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及周边污染情况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调查内容。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提交要求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提交要求二〇一五年月目录第一部分文字成果部分 (1)一、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大纲 (1)二、文字报告格式 (2)(一)封面格式 (2)(二)扉页格式 (3)(三)正文格式 (4)第二部分数据库成果要求 (6)一、数据库内容 (6)二、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6)(一)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6)(二)分等参数表 (11)三、数据库要求 (15)第三部分图件成果要求 (16)一、图件成果内容 (16)二、图件成果要求 (16)(一)比例尺 (16)(二)上图要素 (16)(三)图件命名规则 (16)(四)耕地质量等别图颜色系统 (17)(六)其他要求 (17)第四部分表格成果要求 (18)一、表格成果内容 (18)二、县级数据表格成果格式 (18)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提交要求为规范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编制工作,提高工作成果质量,特提出本要求。
第一部分文字成果部分一、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大纲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模板见附件。
一、评价背景二、项目区概况(一)项目区基本情况(二)项目区建设内容(三)项目区耕地情况三、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原则与依据(一)评价原则(二)评价依据四、评价方法与步骤(一)收集整理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资料(二)确定评价底图及划分评价单元(三)确定评价方法(三)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四)确定基本参数和评价因素(五)外业补充调查(六)数据获取五、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一)计算耕地自然质量分(二)计算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三)确定土地利用系数(四)计算耕地利用等指数(五)确定土地经济系数(六)计算耕地经济等指数(七)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六、评价结果及分析(一)评价结果(二)与相关成果衔接七、成果编制八、耕地管护建议二、文字报告格式(一)封面格式资质等级、证书号(靠左,宋体,5号)XX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居中,黑体,1号,项目名称较长可缩小字号)申报单位、评定日期、编制日期(居中并靠左对齐,宋体,3号),封面如下所示。
农业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0.28•【文号】农农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农发【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要求,我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徐晶莹电话:************,59193347(传真)电子邮件:****************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是指对补充耕地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基础地力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的质量验收评定。
其他工程项目竣工后的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项目申请后,应当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申请书(式样见附件1)、补充耕地建设项目批复文件、补充耕地建设项目规划图、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照片等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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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技术要求(一)为规范我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针对近期耕地质量等级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县域之间行政区划发生调整,调入面积占调整后辖区总面积的1/4或以上,需根据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数据,保留调入地区的原有指标区。
2、检查二调数据库中的零星地物图层是否包含耕地,如包含则需将零星地物中的耕地点转成面,加到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的耕地图斑层中,并参与计算等别。
以确保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数据库中的耕地与二调数据库的耕地在面积上的一致。
具体做法是:将零星地物的点通过ArcGIS中的缓冲区(buffer)功能转成面,缓冲半径为1米,再将转好的面复制到耕地图斑中。
(注:零星地物提取的耕地面与原耕地图斑重叠的,也需按以上步骤进行操作,不算做拓扑错误。
)
3、单位面积汇总表和地类面积汇总表中的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两位小数。
并依据二调汇总表中的耕地总面积,对以上两个表格中的面积进行手工调平。
4、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层采用二调村界。
如存在行政村合并的情况,取合并前行政村中面积最大村的属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