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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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组分项——第七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施组分项——第七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第七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结合我标段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项目部和各施工工区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监理全线施工建设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职责分工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1)项目负责人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

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组成。

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2)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北京外事职业学校导游业务教案:第七章 常见问题和事故的应对01

北京外事职业学校导游业务教案:第七章 常见问题和事故的应对01

第七章常见问题和事故的应对第一节漏接、空接、错接的预防和处理旅游活动无论计划多么周密,都还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

对游客而言,发生任何问题事故都是不愉快的,甚至是不幸的。

因此,问题、事故一旦发生,导游人员必须当机立断,沉着冷静,在领导的指示下合情合理地处理一系列问题,力争将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有的时候,问题、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导游人员的责任,但导游人员是独立工作在旅游接待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负有帮助解决问题和协助处理事故的责任。

并且,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对问题和事故的处理,也是对导游人员工作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重大考验,处理得好,游客满意了,导游人员的威信就会因此提高;反之,不仅游客不满,还可能留下隐患,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甚至会演变为涉外事件。

因此,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出现问题、发生事故,不管责任在那一方,导游人员都必须全力以赴,认真对待,及时、果断、合情合理地进行处理。

一、漏接的预防及处理漏接是指旅游团(者)抵达后,无导游人员迎接的现象。

漏接无论是何原因引起,都会造成游客抱怨、发火,这都是正常的。

导游人员应尽快消除游客的不满情绪,做好工作。

(一)由于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漏接1.主观原因有如下情况:(1)由于工作不细。

没有认真阅读接待计划,对旅游团(者)抵京的日期、时间、地点搞错。

(2)迟到。

没有按规定时间提前抵达接站地点。

(3)没看变更记录。

只阅读接待计划,没阅读变更记录,仍按原计划接站。

(4)没查对新的航班时刻表。

特别是新、旧时刻表交替时,“想当然”仍按旧时刻表的时间接站,因而造成漏接事故。

(5)导游人员举牌接站的地方选择不当。

2.处理方法:(1)实事求是地向游客说明情况,诚恳地赔礼道歉,求得谅解。

(2)如果有费用问题(如:游客乘出租车到饭店的车费),应主动将费用赔付游客。

(3)提供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高质量地完成计划内的全部活动内容,以求尽快消除因漏接而给游客造成的不愉快情绪。

(二)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漏接1.客观原因有如下情况:(1)由于种种原因,上一站接待社将旅游团原定的班次或车次变更而提前抵达,但漏发变更通知,造成漏接。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安全工作分析与部署第四章安全教育与训练第五章安全设施保障第六章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第七章事故报告与统计第八章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九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安全工作,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安全工作,是指军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全军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工作是军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军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军队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支部)、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各级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向党委、首长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基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军队全体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

第七条对严格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规定,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检查;(四)领导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五)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六)领导和组织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章 飞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章  飞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如航空器修复费用低于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60% (含)则为航空器一般损 坏。人员重伤是指某一人员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受伤,经医师鉴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自受伤之日起7日内需要住院48小时以上; (2)造成任何骨折(手指、足趾或鼻部单纯折断除外); (3)引起严重出血的裂口,神经、肌肉或腱的损坏; (4)涉及内脏器官受伤; (5)有二度或三度或超过全身面积5%以上的烧伤; (6)已证实暴露于传染物质或有伤害性辐射。 航空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相撞,不论损失架数多少,一律按一次飞行事故计算。事故等级按人员 伤亡总数和航空器损坏最严重者确定。人员伤亡统计应包括该次飞行事故直接造成的 地面人 员伤亡。航空器修复费用包括:器材费、工时费、运输费。
二、飞行事故等级
1.划分飞行事故等级的原则
飞行事故等级是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程度确定的。但由于各种自然 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 成的伤亡除外。
飞行事故的时间界限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 为止的时间内。
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航空器损坏,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 才规定定为航空器飞行事故。
2.工作原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遵循以 下原则: ①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 ②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③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 断、运转高效。 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 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消防演练 反恐演习
医疗急救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飞行事故发生时 ,有关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本条例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科学、公正、准确,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应贯彻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机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由核心调查组负责,核心调查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应及时、全面、准确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应保护调查人员的安全,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有关各方应积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报告与调查第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成立核心调查组。

第十一条核心调查组应按照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进行调查,可以采取现场勘查、记录取证、询问等方式。

第十二条核心调查组应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核心调查组应编写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等。

第三章处理与追责第十四条核心调查组按照调查报告的内容,提出处理和追责意见。

第十五条处理措施包括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安抚,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等。

第十六条追责措施包括对直接责任人的责令停职、撤职或辞退等。

第十七条事故单位应严格执行处理和追责意见,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应综合各方意见,审查处理和追责措施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审议与公示第十九条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应向公众公示处理和追责的结果。

第二十条公示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和追责措施的情况等。

军队安全工作条例

军队安全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一级分类】军事法规【二级分类】军事行政管理法【颁布部门】【颁布日期】【实施日期】【有效性】有效【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安全工作分析与部署第四章安全教育与训练第五章安全设施保障第六章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第七章事故报告与统计第八章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九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安全工作,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安全工作,是指军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全军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工作是军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军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军队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支部)、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各级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向党委、首长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基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军队全体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

第七条对严格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规定,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1]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1]

安全生产事故防备和处理制度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前提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

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对员工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因此,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防备和处理制度,对于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紧要。

防备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订立企业应当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订立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

目标的设定应当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参考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

目标应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一致,能够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

在制度层面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全员参加、全员管理、全员负责。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并订立相应的安全掌控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企业应当进行事故预案演练,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适时地应对。

安全培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保障员工有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救援学问,同时也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本领。

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的查明和报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刻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对于事故的快速、精准查明,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实施调查,查清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主体,建立完整的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并适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出通报和警示。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程序和原则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要遵守“适时、精准、公正、公开”的原则。

应实行领导负责,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形成救援、调查、整治有机结合、紧密协调的处理机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与评估企业应当适时组织对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对事故隐患要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借助事故教训,进一步健全所在行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推动安全生产的深入开展。

安全管理学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

安全管理学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

2 运作机制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 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 扩大或提高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 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扩 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 范围等。 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 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 应急体系的基础。
(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 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 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 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 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 急总指挥的职位等。典型的响 应级别通常可分为3级。 1.一级紧急情况 必须利用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或者需要 各个部门同外部机构联合处 理的各种紧急情况,通常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该级别中 ,作出主要决定的职责通常是 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作出保护生命和财 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 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应该由紧急事务管理部门 负责。
2.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两个或更多个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该事故的救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并且提 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 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 急救援行动 3.三级紧急情况 能被一个部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该部门权力范围内通常可 以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等。必要时, 该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所需的后勤支持、人 员或其他资源增援由本部门负责解决。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有: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职业病防治法》 《消防法》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及各类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8全国人大通过。 对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等应急救援工作 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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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措施
1.认真阅读旅游接待计划,做好接 团的准备工作; 2.主动向接待社有关部门核实旅游团 的抵达时间,掌握旅游团行程的变更 情况; 3.与司机商定好出发时间,保证按规 定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接站地点。
(三)处理办法
1.导游员应如实地向旅游者说明原委,诚恳道 歉。必要时可请旅行社的领导出面赔礼道歉 或酌情给旅游者一定的物质补偿。即使是非 责任漏接事故,导游员亦做好安抚工作。
• 出事后,有珠海遇事游客的家属指责旅行社安 排不当,明明已经大风大雨,为何还安排山路行程? 也有指责救援不力的。


看来,这种指责多是在情绪激动下作出。作为遇事者家
属,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不过,从事发经过的报道及照片看,
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天灾造成,人为的因素并不是主要原因。 而且恰恰相反,台湾旅行社有关导游和旅游巴司机,在意外
四、误机(车、船)事故

误机(车、船)事故是指旅游团(者)没有
2.班次变更后旅游团推迟到达,接待社有关部门由 于没有接到上一站的通知,或接到了上一站的通知 而有关人员忘记通知该团地陪造成空接。
(二)处理办法
地陪应立即与旅行社有关部门联系查明 原因。迅速与有关方核实,若旅游团 (者)抵达时间推迟不长,地陪可留在 接站地点继续等候;若推迟时间长,要 按本社有关部门的安排,重新落实接团 事宜。
第七章 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案例
• 港报看苏花公路坍方事件
• 2010年10月25日 1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 强台风“鲇鱼”对港未造成任何影响,但其外围 雨带却在台湾造成重大事故,苏澳至花连公路严重 塌方,十多个陆客旅行团被困,更不幸的是其中一 个珠海团连人带车二十一人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 香港人旅行团在台湾这次雨灾事故中侥幸置身 事外,但有内地珠海同胞罹难,香港人心情也不好 过,对出事原因及救援过程也比较关心。
3.实事求是 是指处理事故要尊重事实,分清责任,
以有关法律规定和旅游协议书为依据, 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技术性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 一、漏接事故 漏接事故是指旅游团已抵达目的地
但无导游员迎接的现象。从导游员的 角度看漏接,有责任性漏接和非责任 性漏接之分。
(一)漏接原因
1.责任性漏接的原因 导游员责任造成的 2.非责任性漏接的原因
(三)处理办法
1.错接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与旅行社联系。 2.如果是同一家旅行社的地陪,经领导同意,一般
不再交换旅游团,地陪应尽心尽力按接到旅游团的旅游 计划为旅游者服务;如果是全陪应该交换旅游团。
3.如果是不同旅行社的导游员错接,应设法尽快交 换旅游团,并向旅游者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诚恳致歉。
4.如果旅游团(者)被“野马导游”接走或骗走, 要及时报告旅行社和有关主管部门,对违法者严加惩处。
三、错接事故
错接事故是指导游员接了不应由他接的旅游团。 (一)错接原因
错接旅游团一般是责任事故,是因导游员 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错接事故容易发生在旅游 热点地区和旅游旺季。有的旅行社同时派出一 个以上的旅游团前往某一旅游目的地;或者在 旅游旺季,若干旅游团和众多旅游者会乘同一 航班(车次、船次)抵达目的地。
(二)预防措施
1.导游员应提前到达接站地点,并按照操作规程出 示接站牌等有关标志。
2.导游员要加强责任心,接团时认真核实派出方旅 行社的名称、旅游团的代号、旅游者人数及领队的 姓名、无领队的团要核实旅游者的姓名、下榻的饭 店等。
3.接散客和个人旅游者时也要逐一核实,以防差错。 4.提高警惕,防止其他人员非法接走旅游团。
山泥埋住。

现场被困的十多辆旅游巴,司机和导游每小时都聚集开
会一次,想方设法联系救援单位,并分派食物和饮用水给乘
客,堪说临危不乱,工作是积极和负责任的。据报道,一些
脱险陆客离开时,对台湾导游和司机类型与性质
(一)按照事故的性质可分为技术性事故和安全性事故 (二)按照事故的责任可分成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三)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四)按照事故发生的实际状况可分为将成事故和已成
2.导游员应采取弥补措施,通过向旅游者提供 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做更加生动的导游讲 解,以消除因漏接给旅游者造成的不愉快心 情和对本地的不良印象。
二、空接事故
空接是指导游员按原计划预定 的班次或车次接站,但旅游团因某 种原因推迟抵达而造成导游员没有 接到旅游团的情况。
(一)空接的原因
1.由于天气原因或某种故障,旅游团仍滞留在上一 站或途中,上一站接待社并不知道这种临时变化, 而全陪或领队又无法及时通知地方接待社。
三、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
1.及时果断 2.合情合理 3.实事求是
1.及时果断 是指在将要发生事故和发生事故后,
导游员要把握好第一时间,积极想办 法,采取应急措施,迅速与相关部门 联络。对于马上要处理的事情当机立 断,切忌手足无措,贻误时机。争取 时间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前提。
2.合情合理
• 是指在处理事故时要尊重当事人的意 愿,体谅当事人的心情,采取必要的 措施安慰旅游者、稳定旅游者,要注 重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事故
• 技术性事故:由于旅游接待部门运行机制发 生故障而影响旅游活动安排或旅游行程的事 故,如漏接、错接、误机、旅游日程变更。
• 安全性事故:关系到旅游者人身安全和财产 安全的事故,如旅游者患病、受伤,旅游者 的证件、行李、财物的丢失。
二、事故的预防
• 预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牢记服务宗旨,加强责任意识 (二)制定周密计划,安排留有余地 (三)出门多做预报,处处多做提醒 (四)留心观察游客,注意环境变化 (五)同行密切合作,不得擅离职守 (六)按照规程办事,及时联络汇报
发生时的表现是及格的。

据脱险内地游客向传媒反映,当时雨势很大,大量泥石
夹杂山洪突然冲下,堆积路面上,车辆无法通过。这时,有
驶在较前面的旅游巴,导游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乘客下车,
步行越过塌方路段,结果成功脱险。而被困在塌方现场的旅
游巴,其中一辆被大量山泥涌入车厢,犹幸当地导游迅速指 挥乘客下车,转移到另一辆旅游车上,但导游却走避不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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