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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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的
通知
(琼府[2004]6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质量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既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实力,也体现出一个地区的形象。
建省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全民质量意识有所增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为了提高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经济竞争实力,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
现将《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落实质量兴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送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
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质量监控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竞争实力,大力推动“一省两地”产业发展战略和生态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振兴海南经济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把质量兴省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与科教兴琼、生态省建设、依法治省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方略,促进海南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省政府成立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质量兴省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
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负责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发展与改革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省信息产业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兴省工作。
(二)各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省质量兴省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抓好质量兴省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目标
从现在起,经过6年的努力,到2010年我省质量水平达到以下目标:
(一)总体质量目标。
建立基本满足本省市场需求的检验检测体系,产品标准
覆盖率、计量器具强制检验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全省企业基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000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培育5~10个中国名牌产品,20~25个国家免检产品和100个海南省名牌产品;重点商业企业和主要旅游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标准;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消除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通过质量兴省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省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省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1.产品质量目标。
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有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2.工程质量目标。
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必须100%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工程优良率达到50%以上。
3.服质量目标。
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
行业,服务质量均基本达到国际标准;重点服务行业积极贯彻实施GB/T19004标准,建立有效运行的服务质量体系。
(二)重点行业质量目标。
1.农业。
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
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主要农产品通过质量认证,使上市的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建设60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认知度较高的海南省名牌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居国内先进水平,部分热带农作物产品和热带水果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机械行业。
重点企业的主要工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汽车、摩托车产品按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可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重点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
3.石油化工行业。
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石油化工产品质量9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石油化工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
培育出一批国内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4.医药保健品行业。
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保健品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品保健品生产按照国内先进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医药保健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医药保健品生产、研发与进出口基地。
5.食品行业。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重点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培育一批海南省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使我省植物蛋白饮料、果汁饮料、矿泉水、白砂糖、茶叶、烟酒和农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水产品加工业。
建立水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 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质量标准,出口水产品质量符合出口国国家标准,水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7.纺织行业。
纺织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90%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60%达到国际水平。
纺织行业20种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种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8.建材业。
建材行业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
泥产品全部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部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质量认证。
水泥生产实现规模化。
9.旅游业。
全面推行旅游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海南旅游业与国际接轨。
在旅游规划管理方面,推行《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在旅游区(点)管理方面,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推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在旅游质量管理方面,推行《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和《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行业标准,推行《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1995);在旅游汽车管理方面,推行《旅游汽车服务质量》行业标准。
建设全省旅游质量管理体系和旅游服务投诉网络,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和服务质量跟踪活动。
用优质服务全力打造海南诚信旅游品牌,建设旅游强省。
10.商业服务行业。
推行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实行产品质量负责制;商场基本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重点服务行业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重点商场、饭店、银行、邮电、医院、社区等窗口服务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4年至2006年):全面启动质量兴省工作。
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并开始运转。
完成对全省各类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调查,分类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扶持和培育一批省级名牌产品。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
确保在全省范围内不出现量大面广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
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本省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确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督促重点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服务的技术能力;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量值传递体系建设,督促重点企业按ISO 10012标准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使所有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公正结算的计量手段;加强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认证工作。
(二)第二阶段(2007年至2008年):大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完善质量兴省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加强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
建立起适用于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技术基础;通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一批以质取胜的典型企业和产品。
(三)第三阶段(2009年至2010年):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优势农产品、主要工业产品和旅游服务业质量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检验检测体系以及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质量兴省长效机制。
1.建立质量兴省目标责任制。
省质量兴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质量振兴目标计划,编制相应目标责任,确定考核项目、内容与方法,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振兴目标落实情况。
检查考评结果报省政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省政府将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两年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2.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规章制度。
各级政府、各部门根据质量兴省工作的分工,研究制定各地区、各部门质量工
作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市场质量监管,把工作重点从注重具体事务管理、具体项目审批转移到宏观管理、研究制定规划和政策、加强日常质量监管上来,从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转移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上来。
3.建立质量管理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性质量安全事故,力争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组织制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4.建立质量工作问责制度。
严厉查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二)政策引导,扶优治劣。
1.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加强对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
鼓励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的大企业。
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进一步规范海南省质量奖、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保护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企业和产品的信用水平。
以市场引导、政府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为原则,加快制订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把依法注册、
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和规章制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促进企业增强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
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完善对企业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惩罚机制。
3.完善质量振兴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质量公证和咨询等中介机构,为社会提供检验测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信用评价、工程和设备监理等方面的服务。
(三)突出主体,加强自律。
企业是质量兴省的主体。
要引导广大企业按照质量兴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实施名牌战略,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研究、开拓市场,主动接受用户(顾客)、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积极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和质量兴业、质量兴厂等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益,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1.面向市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要引导企业面向市场,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要为目标,确保检
验检测设备经费的投入,对新产品开发投产实施严格的质量评审和质量跟踪,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质量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质量考核制度。
2.加强技术管理,提高质量水平。
要严格执行相关产品、服务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节能降耗、提高效益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降废减损等活动,并积极开展认证工作,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1.强化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
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
一是抓好各级领导的质量意识教育。
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的方法,对各级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集中进行1到2次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
二是抓好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
企业要把质量意识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年度质量意识教育不得少于4次。
三是抓好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教育。
每年结合开展“质量月”、“质
量万里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
要通过教育,使各级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公民了解质量法律、法规对其责任、义务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人人为质量兴省做贡献的氛围。
2.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对质量兴省工作的导向作用。
省内新闻媒体要对质量兴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
对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
附件:
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琦(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剑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