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新版公司章程-呼和浩特工商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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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3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3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股东权益,加强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注册地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在XXX市。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公司依法执行经营活动,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但无投票权。

第三章股东及股权变动第五条公司股东分为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

普通股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股东对于股权转让具有自由支配权。

但转让股权需在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变动情况通知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非公司股东,除非经过其他股东或公司同意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进行股份增资、减资和股份回购等行为。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X人,其中执行董事不得少于X人。

第十二条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协助处理公司事务。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包括独立监事和股东监事。

监事人数不得少于X人,其中独立监事不得少于X人。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约束,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决策流程、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以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最高权力机构,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2023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为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业务。

第五条公司地质公司注册地位于X。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股东公司共有X名股东,其中中方股东占股比例为%,外方股东占股比例为%。

第七条股权变动股东可依法将其持有的股权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让,但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股权变动手续。

第八条股东会议公司设立股东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决议需以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为依据,其中法定股东会议应有全体股东参加,并以三分之二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及董事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派任董事共同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董事会成立后需选举一名董事会主席。

第十条经理层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领导,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和决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X次。

董事会会议需有两名董事参加,并以过半数董事的同意形成有效决议。

第十二条经理层职权和管理经理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决策、人员管理和资金运作等事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记录和报告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记录和报告工作。

财务报告需定期报送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分红政策公司的净利润分红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税务管理公司遵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可由股东会议决定,需经过全体股东三分之二的同意。

第十七条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由董事会任命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工作,包括清算资产、清偿债务和处理剩余财产等。

(完整版)内蒙古最新版公司章程-呼和浩特工商局版

(完整版)内蒙古最新版公司章程-呼和浩特工商局版

内蒙古汉兰达广告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行为的基本准则。

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内蒙古汉兰达广告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地址:这个是公司详细地址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职业培训;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图文设计与制作;企业形象及会议文化活动策划、销售策划、赛事活动策划与咨询;礼仪服务;创意设计;商务咨询;市场调研;(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五章公司股东及期出资、权限、义务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

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依照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三)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五)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六)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的财产。

(九)参与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一)按时足额交纳所有认购的出资;(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资金;(三)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发现其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补交其差额;(四)依法转让出资;(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模板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模板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模板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公司名称(一)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一)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

三、公司类型(一)本公司为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司经营范围(一)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二)本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变更、扩大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股东一、公司股东构成(一)本公司股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二)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股东权益(一)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

(二)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决策权。

(三)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公司资产分配权。

三、股权变动(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但需经过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同意。

(二)股东转让股份的价格应当按照公正、合理、公平的原则确定。

第三章公司治理一、董事会(一)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决策、财务计划等。

二、董事会成员(一)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总数为____人。

(二)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高度责任心、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

三、董事会职权(一)董事会享有公司的最高决策权,对公司主要事项作出决策。

(二)董事会选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监事会(一)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五、高级管理人员(一)本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二)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财务一、财务管理(一)本公司应当依法开设分账簿,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科学管理。

(二)本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公示。

二、利润分配(一)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股息的分派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一、章程的修改(一)章程的修改须由股东会通过,并经有资格表决的股东代表代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1范本)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1范本)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1. 公司名称及性质本公司的名称为X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是一家依法在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为X市。

2. 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业务、X业务、X业务等。

3. 公司股权和组织结构3.1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第一股东:X(持股比例:%) -第二股东:X(持股比例:%) - 第三股东:X(持股比例:%)3.2 组织结构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 总经理 - 董事会 - 监事会4. 公司管理4.1 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拥有公司的代表权和签字权。

4.2 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

4.3 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执行情况,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公司财务5.1 财务管理本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法律法规,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5.2 资金管理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合理规划,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需求,同时做好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工作。

6. 公司内部管理6.1 人事管理本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6.2 绩效评估本公司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7. 公司合规本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禁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8. 公司章程的修改和执行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新。

公司章程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

9. 附则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决定并进行补充。

为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公司将按照章程规定的规范进行运营和管理,以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版:免修版模板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

英文全称为(Company Full Name),简称为(Company Short Name)。

第二条公司类型和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他)。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名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详细经营范围1)2. (详细经营范围2)3. (详细经营范围3)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1. (股东1姓名)持股比例:(股东1持股比例)出资金额:(股东1出资金额)2. (股东2姓名)持股比例:(股东2持股比例)出资金额:(股东2出资金额)第六条公司董事会1.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监督和合法经营。

2. 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1姓名)担任董事长(董事2姓名)担任副董事长(董事3姓名)担任董事第七条公司监事会1.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2. 监事会成员包括:(监事1姓名)担任监事长(监事2姓名)担任监事第三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2. 公司财务报告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编制和报送。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四章公司法律事务第十条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1. 公司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和风险的防范与应对。

第十一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1. 公司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法定解散情况:(法定解散情况1)(法定解散情况2)(法定解散情况3)2. 其他解散情况:(其他解散情况1)(其他解散情况2)(其他解散情况3)第十三条公司清算1. 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公司的清算工作,包括资产清算、债务偿还等事宜。

2023最新公司章程范本模板工商局正规范本(通用版)

最新公司章程范本模板工商局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二、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公司性质]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四、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由自然人或法人组成:1.股东1:[股东1姓名]2.股东2:[股东2姓名]3.股东3:[股东3姓名]4.…五、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经营范围1]•[经营范围2]•[经营范围3]•…六、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员组成:•董事会主席:[主席姓名]•董事会成员:[成员1姓名]、[成员2姓名]、[成员3姓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务,并维护公司利益。

七、公司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员组成:•监事会主席:[主席姓名]•监事会成员:[成员1姓名]、[成员2姓名]、[成员3姓名]、…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经理公司设立经理一名,由人担任:•公司经理:[经理姓名]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

九、公司股权转让与股利分配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股权转让,但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的盈余利润根据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股东享有按比例获得股利的权益。

十、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清算由清算委员会负责进行。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其他事项公司章程可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和经营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但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为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供参考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但需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通用)2023年版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通用)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所在地:位于X市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原则,诚信经营。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为不少于三人。

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牵头,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一人。

第十条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一条公司股权由股东持有。

第十二条公司股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由股东自行协商,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示。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状况由董事会负责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设立一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至少公布一次财务报告,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汇报。

第五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第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所有。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 年。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补充、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若本章程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行制定。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为[公司名称],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法定地址为[公司地址]。

第二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股东与出资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详细信息]。

股东会议须由[股东名称]召集。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公平合理,按照出资额不同,享有相应的投票权。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名称及职位]组成,负责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应当在公司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强化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名称及职位]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遵守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担任。

第四章账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制定、出具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书。

第五章分红与利润第十四条公司每年应当进行一次赢余分配决定,分配方案应当被一致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的分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分红时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

第六章终止及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以及财产清算程序应当遵照有关法规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增加、删除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涉及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简要注释如下:第一条明确本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第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第四条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五条明确公司的股东信息;第六条规定股东的投票权和出资要求;第七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时间和期限;第八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第九条强调公司董事的工作重点;第十条规定监事会的职责;第十一条规定经理层的职责;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账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公司的盈利分配;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红的法律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分红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第十七条规定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第十八条规定本章程修改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尽事宜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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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汉兰达广告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行为的基本准则。

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内蒙古汉兰达广告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地址:这个是公司详细地址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职业培训;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图文设计与制作;企业形象及会议文化活动策划、销售策划、赛事活动策划与咨询;礼仪服务;创意设计;商务咨询;市场调研;(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五章公司股东及期出资、权限、义务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

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依照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三)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五)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六)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的财产。

(九)参与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一)按时足额交纳所有认购的出资;(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资金;(三)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发现其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补交其差额;(四)依法转让出资;(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转让出资后不低于法定人数。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在30日内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即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 选择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会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等事项作出决议时,应采用书面形式表决。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期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公司全体股东选举股东1担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股东选举股东1 担任。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设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股东会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设经理一名,由公司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由股东 1 担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选举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全体股东选举股东2 担任。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改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责任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牟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除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应将财务会计报告在作出后十五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按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二)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以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第三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第四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依法定顺序清偿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告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及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任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公司设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六条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修改。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内蒙古汉兰达广告有限公司2014年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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