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备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备证据材料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伤者住院病历3、住院结算发票4、每日用药清单5、伤者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劳动合同(一般没有,但不影响判决)6、伤者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7、护理人员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劳动合同(一般没有,但不影响判决)、护理人员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8、包含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续治疗费用的司法鉴定书10、司法鉴定发票11、价格鉴定中心出具的受损物品(如:受损车辆)鉴定书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一、提起诉讼的证据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完整word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清单参考目录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第二组: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12、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1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第四组:治疗、鉴定情况14、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15、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16、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17、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护理依赖等级;18、死亡鉴定书,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适用于死亡案件);第五组: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19、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20、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评估报告书,证明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数额;21、车辆停运损失和营业损失证明,证明这些损失的具体数额;22、死者或伤者的工作证明,证明死者生前或伤者伤前的工作情况(即证明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的标准处理);23、经常居住地赔付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赔付标准的证明,证明按何种标准赔付;24、保险单,证明××号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情况。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倒塌、车辆坠落、行人被撞伤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受伤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伤残等级。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特别重残,十级为轻微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特别重残,对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
赔偿标准为100万元以上。
2. 二级伤残,重残,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困难,需要他人帮助。
赔偿标准为50-100万元。
3. 三级伤残,中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一定困难,但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30-50万元。
4. 四级伤残,轻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轻微困难,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10-30万元。
5. 五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5-10万元。
6. 六级伤残,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3-5万元。
7. 七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2-3万元。
8. 八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1-2万元。
9. 九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5-1万元。
10. 十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3-0.5万元。
三、其他赔偿项目。
除了伤残赔偿外,交通事故还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赔偿项目。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条例》,受害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赔偿。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伤残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伤残鉴定书等证据材料。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对方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有可能会影响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
总之,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表格)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表格)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表格)本文档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表格,用于确定不同损害程度的赔偿额度。
该表格详细列出了各类人身损害情况的赔偿标准及参考金额,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第一章:一般性规定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综合考虑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2. 以下各章节所列金额仅为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二章:身体损害赔偿标准身体损害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极重四个等级,根据具体病情、影响程度等综合评定赔偿金额。
等级 ---- 赔偿标准 ---- 参考金额———————————————轻微 ---- ----一般 ---- ----严重 ---- ----极重 ---- ----第三章: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短暂性精神伤害、轻微心理损害、严重心理损害和精神障碍等级,综合考虑案件特殊性、影响程度等评定赔偿金额。
等级 ---- 赔偿标准 ---- 参考金额——————————————————————————短暂性精神伤害 ---- ----轻微心理损害 ---- ----严重心理损害 ---- ----精神障碍 ---- ----第四章:经济损失赔偿标准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用等,根据损失实际支出以及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等综合评定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参考金额————————————————————————医疗费 ---- ----护理费 ---- ----误工费 ---- ----交通费用 ---- ----第五章:精神抚慰金如果案件造成精神创伤,侵权人需支付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具体金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影响程度等因素评定。
等级 ---- 赔偿标准 ---- 参考金额————————————————————————轻微 ---- ----一般 ---- ----严重 ---- ----极重 ---- ----附件:1. 相关法律规定2. 相关案例参考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1年10月1日出台的最新民法典,为我国民事法律的主要立法基准。
交通事故赔偿及证据清单

护理费
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协议、护理费发票等支出证明
家人陪护的,提供误工费的证明材料
6
交通费
交通费票据
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
一天只赔偿一次往返交通费
7
住院伙食补助费
出院通知书
住院费用清单
8
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鉴定书、受害人户口簿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
9
丧葬费
死亡证明
一般待治疗费发生后另行起诉
1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残疾辅助器具费
购买辅助器具的票据、及需安装或者使用辅助器具的鉴定意见书
保险理赔不予赔偿
14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照伤残等级鉴定书
2000-100000元
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只赔偿直接损失。一般先在交强险范围内理赔,其次在商业险范围内理赔,不足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但对于责任方司机受伤的医疗费,应由无责任方的交强险范围内(无责任限额赔付)承担。
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
10
死亡赔偿金
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尸检报告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
11
被抚养人生活费
抚养关系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无劳动能力的证明、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户口簿和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12
后续治疗费
确定将要发生的治疗费
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后续治疗费的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赔偿及证据清单
编号
赔偿项目
证据材料
材料要求
备注
1
受害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本
(整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赔偿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赔偿表注释:1、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能举证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按其证明的标准计算。
2、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3、上述赔偿数额原那么上应一次性给付,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4、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赔偿数额由法院酌定,通常根据伤残等级逐级递增:十级5000;九级10000......一级50000;死亡50000
5、伤残等级鉴定应当通过法院提出申请,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
4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理算明细及所需证据

损失理算明细表及所附证据和计算公式序号 名称 数额证据计算说明1 初诊检查治疗费¥ 急诊票据 张 医疗费中还需提交病历、医疗费用清单;2 住院费 ¥ 住院统一收费收据 张3 药费、血费、器具 ¥票据、外购药品处方证明 张 4 复查费 ¥ 医疗票据 张5 二次手术 ¥ 医疗票据、诊为证明或法医鉴定 张6 整容费 ¥ 医疗票据或法医鉴定 张7 住院伙食补助费¥ 市内20元/天;市外50元/天 8 营养费 ¥ 诊断证明或病历医嘱,每天 元9 伤者交通费 ¥入出院评残支出凭票正式票据10护理费¥ 元× 天 天数根据病历医嘱;数额根据工资证明及工资表;无固定收入的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误工费护理费需正规 单位,证明中必须写少发工资的数额; 10 误工费 ¥ 元× 天 天数根据病历医嘱、法医鉴定;数额根据工资证明和工资表;11 残疾赔偿金 ¥ 伤残鉴定;伤残赔偿系数为: % 年龄 岁,赔偿 年,每年 元12 残疾辅助器具费 ¥ 假肢矫型器配置机构证明/医院(人工股骨头、义眼、轮椅)医院必须术后13 残者被扶养人生活费¥ 户口本;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长辈被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14 康复费 ¥ 假肢配型机构或康复医院证明 15 康复治疗护理费¥ 假肢配型机构或康复医院证明 16 丧葬费 ¥ 事故发生地省社平工资6个月17 办理人员误工费¥3至5人,3至5天,按城镇或农村居民收入分解计算31.13 / 40.3218 办理人员住宿费 ¥ 凭票 19 办理支出的交通费 ¥凭票20 存尸费 ¥ 凭票21 死亡赔偿金 ¥ 死亡证明、火化证、尸检报告;年龄 岁,计算 年,每年 元22 死者被扶养人生活费 ¥ 同残者被抚养人证明一样24 精神损害抚慰金 ¥ 判决或调解5千-5万 25 财产损失 ¥ 修理发票、鉴定、公估报告26 施救费 ¥ 票据 27 法医物价鉴定费¥ 票据 28 复印费 ¥ 票据29 停运损失 ¥ 工资、保险分解到每天或按运输合同30贬值损失¥鉴定其中:人伤: 残疾或死亡: 财损: 其他: 肇事赔偿证据还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终结书,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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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十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十三、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
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受害人死亡的
十四、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十五、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十六、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十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十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十九、死亡补偿费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例减,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