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方案比较
河南省印发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河南省印发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9月,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旨在促进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个方案进行深入解析,重点关注方案的目标、内容和实施。
一、方案目标该方案以“组建科技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技术交易平台、形成多元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为主要目标,旨在建立完整的技术转移体系,优化技术转移服务环境,提升技术转移质量和效率,促进技术转移与产业融合发展,在推动河南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方面做出贡献。
具体地说,该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1.建设组建科技企业服务中心。
该中心将以联盟形式组建,整合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资源,共建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服务协同的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与需求双向匹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建设技术交易平台。
在河南省现有技术交易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技术交易平台,在平台上设立技术服务市场、专家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板块,为技术供求双方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
3.形成多元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该方案将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多元化发展,包括建立企业自身的技术转移部门、建立区级科技局的科技转移机构、建立社会力量的科技转移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为各类企业解决技术转移难题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二、方案内容1.加强顶层设计。
该方案将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政策解读和推进工作。
2.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通过政策引导、奖励扶持、文化氛围营造等方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积极参与技术转移市场,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3.创新服务模式。
该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技术转移服务方式,扩大技术转移服务范围,构建辐射全省、面向企业的多功能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科技专家的作用,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和质量。
4.优化体制机制。
技术交易交流平台建设方案

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方案技术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目的,通过创新交易方式和服务模式,为我市十大产业培植壮大,提供一个集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和过程服务为一体的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
一、建设思路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总体思路,围绕构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易平台中心任务,面向三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面向十大产业提升,针对产业科技发展、创新资源共享与集成等提供服务;二是面向企业技术创新所需,围绕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结合等提供综合服务;三是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提供服务。
二、建设重点(一)信息服务1、技术信息。
搜集、整理、发布在研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信息,提供定向信息服务。
2、创新源信息。
搜集、整理、发布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研究领域、优势专业、研究动态信息。
3、人才信息。
建立我市专家数据库(专业方向、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对接国内外创新团队、咨询顾问、专家数据库等.4、产业技术发展信息。
围绕产业技术发展动态、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开展产业调查,产业信息推送服务。
(二)技术交易依托科技综合服务大厅,开展技术交易线下服务;依托互联网络对接国内外技术交易市场和数据库服务平台,开展技术交易线上服务;1、线下服务围绕我市十大产业体系,全方位集聚与整合国内外优势创新服务资源,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划分为如下功能区:1)综合服务区:设置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资质认定、技术交易、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科技金融、中介代理九个服务窗口。
2)科技创新展示区:设有科技产业、科技载体、科技服务等展区,集中展示市情、科技工作发展、科技人才、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成果、区域科技创新等。
3)成果转化及技术交易区:通过展示、推介、转化、交易服务功能,打造国内一流的成果转化转移服务平台。
进行技术经纪人活动、项目交流与对接、线下成果交易。
常年举办科技成果交易对接会、专项定题座谈会、信息发布会、项目路演、科技培训等。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1. 引言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指通过一系列机制和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转移,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旨在搭建一个全面、高效、开放、协同的技术转移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构建全面覆盖各领域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搭建高效、便捷的技术转移平台,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过程;•提高技术转移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2.2 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鼓励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强政策引导,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激励机制;•加强创新资源整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和产业化;•加强国际合作,拓展技术转移的国际渠道。
3. 主要内容和举措3.1 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技术转移机构,负责技术转移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咨询团队,设立转移案例数据库,建立技术需求与科技成果对接平台,提供技术转移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的转移和产业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3.2 建立技术转移平台建立全国性的技术转移平台,覆盖各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需求。
技术转移平台应提供科技成果的展示和发布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化需求的对接;设立专业的评估团队,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为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参考;建立技术转移交易平台,提供科技成果交易和转让的服务。
3.3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向科技转移机构和平台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扶持力度,通过减免税收、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财务保障;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与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3.4 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宣传力度,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对科技成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1. 引言技术转移中心是指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促进各类技术的转移与应用。
其主要目标是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形成产业化,并推动技术的快速转移和商业化。
本文为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介绍了该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2. 组织结构技术转移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具有科学性、高效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领域技术转移的需求。
建议采取如下部门设置:2.1 技术转移部技术转移部作为技术转移中心的核心部门,负责技术转移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技术需求分析与评估•技术资源与市场的匹配•技术转移协议的起草和签署•技术转移项目的跟踪和评估2.2 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市场推广和商业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市场调研与分析•推广技术转移项目•寻找潜在合作伙伴•协助技术转移部完成商业化工作2.3 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的起草和签署•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保护技术转移项目的商业秘密3. 职责分工技术转移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需求分析与评估技术转移中心应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收集技术需求,并对需求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可转移的技术和优先级。
3.2 技术资源与市场的匹配技术转移中心应根据技术需求,寻找与之匹配的技术资源,并评估其市场潜力和商业化前景,为技术转移项目的推进提供支持。
3.3 技术转移协议的起草和签署技术转移中心应与技术提供方达成技术转移协议,明确技术转移的目标、条件和权益分配等事项,并进行合同的起草和签署,以确保技术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3.4 技术转移项目的跟踪和评估技术转移中心应跟踪技术转移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评估,以持续提高技术转移项目的效果和商业化能力。
3.5 市场调研与分析市场开发部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技术转移项目的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分析,为技术转移项目的推广和商业化提供参考。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转移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设方案。
首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技术转移的保障和引导,只有在政策法规的支持下,技术转移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因此,国家应该加大对技术转移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力度,为技术转移提供更加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其次,国家技术转移体系需要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机构。
技术转移涉及到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复杂的流程,因此需要专门的服务机构来提供支持和指导。
国家可以建立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为技术转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以此来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和质量。
再次,国家技术转移体系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交易平台。
技术交易平台是技术转移的重要载体,可以促进技术需求方和技术供给方的对接和交流。
国家可以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平台,整合资源、提供信息、促进交易,为技术转移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易环境。
最后,国家技术转移体系需要建立更加健全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推动技术转移的重要手段,可以激发技术创新和转移的活力。
国家可以通过建立技术转移奖励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激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技术转移,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总的来说,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政策支持、服务机构、交易平台和激励机制的全面建设,才能推动技术转移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希望国家能够重视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天津滨海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天 津滨 海 国际技 术转 移 中心是推 动滨海 新 区发展 ,
2 1 5 o中闻 新技} k 3 0 0 2 高 : 2
带 动环 渤海 区域 经 济发 展 的基础 性 工作之 一 ,不仅
十 分必要 ,而 且非常 紧迫 。
2. 建 设 滨 海 国 际技 术 转 移 服 务 平台 是 适 应 全球 化 发 1
是指技术 从一个 地方 以某 种形式转 移到另 一个地
方 。它包 括 国家 之间 的技 术转移 ,也包括 从技术 生 成部 门 ( 研究机 构 )向使 用部 门 ( 企业和 商业经营 部 门)的转移 ,也可 以是 使用部 门之 间的转移 。 可 以对 技术转 移 作如 下表述 :技 术 转移 是使 技 术逸 出其 原有载 体 ( 或主 体 )而作 用于 其它 载体 ,
现 出新 的发 展趋势 ,主 要表现 为 ,经济全 球化 加快
了 国际技 术转 移 的速度 ;跨 国公 司作 为世 界技术 转 移 主体 的影 响更 为突 出; 中小企业积 极参 与世 界技 术 转移 活动 ; 以高 新技 术为 对象 的技 术转 移 日益增 长 ;知识产 权成 为强 化技术 贸 易和 竞争 的有效 手段 等 。这些都对我 国技术 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 出了 更 高的要求 ,而要适应这一发展趋 势,实现增长方式 的转变 ,就必须着手构建和完善 国际技术 转移体系 , 融 入全球化 的大潮 ,促进本地区与国际间的知识流动 和技术转移 ,加速产 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 。
2 必要性和 意义
国家 “ 十一 五 ”规 划发 展纲要 中,把天津 滨海
新 区建设 并带动 环渤 海经济 圈 的发展 作为我 国继深
科研 成 果 、新工艺 、新 方法 、专利 技 术 的应用 和推 广 ,也涉 及 已实施 了的成熟 技术 、适 用技 术 、技术 装备 、生产 工艺 的梯度 转移 。 此外 ,还 有一 个与 技术 转移 相近 的概 念—— 技 术 创新 。技 术创 新是 指一项 新技 术成 果 的第一 次商
浙江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建设,现就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需求拉动,改革牵引、制度推动,开放共享、内外联动,主动接轨长三角,以“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转移为重点,提升技术创新的供给质量,优化技术市场的配置效率,加强创新主体的研发、承接和转化能力,提高技术转移全链条的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技术转移体系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支撑引领作用。
--到2022年,全省技术交易总额达到1200亿元,年技术转移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移组织达到20家左右;建成运营规范、交投活跃、功能完备的全国性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形成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大市场。
--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中国(浙江)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具备开展科技成果证券化交易、有效衔接证券交易市场的条件,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枢纽节点。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1.激发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活力。
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各级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技术先进、产业带动作用强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以纳入政府科技计划,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产学研合作项目提取管理费时,在比例上应不高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提取比例。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通过省内技术交易场所,以挂牌交易、拍卖方式确定价格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和结果备案;以协议方式确定价格的,受让方是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害关系人的界定可以按照技术交易场所的规定执行。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权属份额,对通过省内技术交易场所进行转化的,允许科技成果持有人和完成人自主确定该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或拍卖的合理底价。
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

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技术转移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促进技术的转移和应用,我公司决定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制定实施方案,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目标。
技术转移中心的设立旨在加强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具体目标包括:1.构建技术转移平台,促进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2.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3.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成果的转移和应用;4.提升企业的技术转移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三、实施步骤。
1.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技术转移的平台和载体,将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动技术转移的各项工作。
同时,建立技术转移数据库,收集整理各类技术资源和科研成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开展技术需求调研。
技术转移中心将开展广泛的技术需求调研,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和痛点,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深入挖掘科研成果,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选择和支持。
3.推动技术转移项目。
技术转移中心将积极推动技术转移项目的落地和实施,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合作桥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技术对接、项目申报等方式,推动技术转移项目的顺利进行,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4.加强政策支持。
技术转移中心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技术转移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支持。
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的技术转移能力。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技术转移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提升技术转移中心的服务水平和能力;3.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机制,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技术转移服务,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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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方案比较各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方案比较一、目标与定位的比较郑州: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高地“一中心三高地”创新资源全球链接高地技术转移制度创新高地实施“三三四战略”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立足技术转移的市场需求,以推动特色产业升级为突破口,以高端链接为手段,聚焦“链接全球、服务中部、深化本省”“三个维度”;加快实施“创新技术转移模式、创新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对接重点产业的技术转移需求”“三大重点任务”;着眼于“释放科研机构活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跨区域技术合作、培育和集聚专业人才”“四个制度创新点”,全面实施“三三四战略”,打造“一中心三高地”,打造技术转移先行先试示范区,形成以郑州中心为枢纽的跨区域、跨领域、跨机构的技术流通与转化新格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实现河南振兴、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郑州中心建设目标着重于技术转移的横纵向引导作用,以郑州为中心的技术转移示范区辐射周边地方,带动河南、中原地区的技术需要,经济发展,同时配合政策加快国际技术转移的步伐,起到服务中部、带动中部技术转移进程。
北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区国家高新区区域合作中心区技术转移专业服务与合作区全面的功能区域打造技术研发合作区科技金融服务区成果应用发布交易区将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成为技术转移体制改革与商业模式创新的试验田、成为我国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和区域创新合作核心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大平台、成为技术转移服务的高端品牌和新兴科技成果及产品发布与交易的新地标。
北京利用其政策地理优势,建设国际化、金融化、政策化的技术转移中心,相对于各个中心,北京不止是示范中心,更是各个中心制定政策的导向标。
与经济特区的深圳作比较,虽然在金融等方面上有所欠缺,但是北京的政策优势弥补了其在金融体系上的不足。
武汉(中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以市场主导、需求牵引、开放共享、机制创新、系统推进的技术转移新格局,实现“五个一”的总体目标:将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打造成一个技术转移机制完善与模式创新的示范区;构建一个共建、共享、共用的集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高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有效联动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育成一批本地技术转移骨干机构,形成技术转移国际网络快速响应机制;吸引、培养技术转移团队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支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成一个汇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条件、技术人才、服务机构、科技企业的海量数据云中心和华中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大平台。
对于湖北来说,与其他几个中心,它不像北京有政策优势,不如深圳由金融底蕴,但是每个方面它发展得都很平滑、稳步。
深圳(南部):建设一个高端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开放式平台。
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虽不能再建设目标上看出偏重,但是可以从运营方案的设计中看出,主要是偏重于技术转移金融产品的设计上。
二、各个中心相应的政策支持郑州:科技园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定,对通过审核的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2008)北京:“京科九条”政策推进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4/7)详见附件二北京市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的十条政策(简称“京校十条”)2014.1北京将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试行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备案管理制度。
“京校十条”规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承担单位依法取得,赋予高等学校自主处置权。
高等学校可自主对科技成果的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进行审批,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按规定,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将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支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教育教学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部分,经批准可一次性计入当年高等学校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武汉:2013年12月,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历史性的改革,被誉为“十条新政”。
为将新政落到实处,省科技、检察、财政、人社、地税、知识产权部门在省政府的协调下,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从法制、投资、产权、社保与福利等多方面促成果转化。
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设立湖北天使投资基金,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省财政每年投入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每年形成4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投入资金,按1∶4的比例吸纳社会资本形成100亿元的成果转化基金。
这些基金重点投资高校和科研院所、项目团队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
省级科技进步奖90%以上用于奖励在鄂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扶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
培育10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每年给予1000万元专项补助。
鼓励在成果转化中获得收益。
科研团队可获得成果转化收益的70%—99%,入股方式转化的成果,科研团队所在单位只占5%的股权。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员工创业。
离岗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享受社保,5年后返回原单位的,原聘岗位等级不降。
支持楚天学者等引进的高端人才创业,设楚天学者创业型特聘教授,一聘5年,每年资助30万元。
在校大学生创业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享受1至20万元无偿资金扶持。
在校大学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给予场租和水电补贴。
此外还给予法律保障和税收优惠。
成果转化合法收益不属于贪污、私分、侵占、挪用,检察机关不以犯罪立案。
成果转化中取得的股份和出资比例暂不征税。
《关于深化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见》武汉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此意见,。
允许持股办企业突破了党政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很多“双肩挑”的高校领导都从事科研多年,拥有一批高精尖的技术成果,原来受政策所限,评完职称后束之高阁。
如果允许他们持股办企业,将极大地激发创业热情。
深圳:《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条例》中明确规定,科技成果可通过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实施转移;同时,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的转移提供法律支持,其中包括技术转移所得30%以上要奖给重要贡献人。
三、各中心建设结构对比郑州:(1)探索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2)鼓励联合共建实验室和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3)支持科研人员创业(4)实施“金苗计划”(5)建设创业社区(6)举办创业大赛活动。
(7)鼓励新兴企业开展并购活动(8)实施“瞪羚计划”(9)引导各类服务机构集聚(10)建设技术转移服务联盟和人才资源库。
(11)建设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平台(12)建设和完善技术市场(13)引进集聚一批技术中介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构(14)建设重点领域和行业知识产权数据中心(15)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服务联盟,建立若干“联合研发项目组”(16)支持高端技术转移服务模式的发展(17)实施产业技术需求挖掘工程(18)加强重点企业需求与技术源头的对接(19)绘制重点产业全球创新地图(20)建立全球链接机制(21)加强与国家科研院所和央企的合作北京:1.深化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2.研究制定并实施促进技术转移的系统性政策3.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 4.构建专业化、集成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5.打造国内国际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 6.面向全球引进并培育技术转移高端人才武汉:1.华中网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2.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3.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4.华中技术经纪培育中心5.华中科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6.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市场深圳:1.建设开放式平台,台由5个子平台组成: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全球交易服务平台、全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技术项目中试熟化服务平台、高端科技服务业研究开发平台2.设立一个开放的技术转移引导基金3.建设深圳国际技术转移联盟 4.形成高端专业服务机构集群5.搭建集聚空间附件一河南省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专利技术转移、交易、实施转化的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和机构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为专利技术供需各方,尤其是非职务发明人、中小企业及中小投资人建立诚信、低成本的常设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场所,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使知识产权经济成为实现中原崛起的新动力和新经济增长点。
一、总体思路以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结合知识产权优势区域认定、专利转化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千项专利县市巡展等工作,采用共建模式建设一批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并以市场机制为纽带,引导省内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同各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构建我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推广平台,加快推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促进创新型河南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按照全省专利工作的总体部署,用5年的时间,在省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或扩权县(市)建设20个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初步形成市场化运行机制,构建起覆盖全省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网络。
三、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主要任务和功能(一)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现场展示、交易、推介活动,开展专利技术巡展活动;(二)开展日常专利经纪活动,促进专利技术与资本对接;(三)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帮助企事业单位、专利发明人选择正确的发明创造方向和路径,促进发明创造活动与市场衔接;(四)围绕专利技术交易开展相关的知识产权投融资、评估、评价、咨询等服务;(五)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参加国家、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现场或网上专利技术交易会、博览会,加强与中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河南)中心的交流和合作,共同举办交易活动;(六)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举办专利经纪、专利市场管理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七)开展专利技术市场的统计和相关研究、咨询工作;(八)接受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委托,开展其它专利或知识产权相关活动。
四、认定条件(一)申报单位是独立的法人,资金、设施等投入在10万元以上,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二)具有符合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要求的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其中室内场地面积在50平米以上;(三)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运营体制、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方式合理,提倡社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利发明人等参与;(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并拟定近期及5年发展规划,规划应系统、详实和具有可操作性,应当是在组织相关方面和专家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五)具有符合建设和发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客观要求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六)申报单位所在区域经济、产业特点突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专利转移、专利孵化创业、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环境;(七)中心建成以后,通过发展,能够发挥带动和辐射周边区域乃至全省的作用;(八)对省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九)省知识产权局认为必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