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规定
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规定

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管理办法一、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定义1、产品代理:在所辖区域行业内推广公司产品并直接采购,卖给客户,每年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基本业绩;2、项目合作:面对客户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推荐公司参与项目投标,以公司在此项目能中标为目的,从中获取应得报酬;3、临时采购:了解中环产品,如有需求,直接采购,没有达到产品代理的业绩要求;二、对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需要存档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员工的联系方式、企业介绍专业的能力、人际能力、行业能力,遇到销售项目时应向公司及时申报,以便获得支持;合作伙伴有义务将竞争对手的商务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产品代理:1、有专职的仪表销售、提供项目信息、跟踪项目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关系;2、是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者;3、具有良好的业绩;4、遵守项目报备制度;5、遵守集团的结算制度,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项目合作在所辖区域应全力推广公司的品牌、业绩、成套能力及产品,具有专职的仪表销售人员、具备独立跟踪项目能力、以公司的名义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具备创造良好的业绩的能力,在项目运作上应服从公司集团的协调;临时采购:带款提货三、合作原则1、项目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需甲方垫资必须是公司操作,以保证品质;合作伙伴增加的价格可按回款比例,由合作伙伴开票给公司后,由公司付款;2、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作伙伴垫资并操作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对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联席会记录、变更方案签字、供货明细、供货商服务承诺、收货签字、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存档,同时应缴纳不少于合同额8%的管理费,公司从收到用户预付款中扣除,但是采购公司产品除外;3、合作伙伴不得借公司的名义,向用户提供非公司的生产产品,用户指定的除外;4、公司向合作伙伴提供优惠价格并负责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如需现场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合作伙伴负责服务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单笔合同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不收取服务费;四、管理1、营销中心的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合作伙伴的的授权、资料保管、数据统计、服务、项目协调、合同统计,产品经理部和行业经理部负责相关的产品支持和行业支持,区域销售负责新合作伙伴的推荐和维护,三年后,其业绩按照第五项执行;2、在区域销售体系建立后,集团对合作伙伴及代理商只给与项目授权,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应严格审核并实行项目报备制,如区域首先报备的项目经集团协调批准由合作伙伴负责实施的,区域配合的,业绩应100%划归区域;3、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跟踪的项目,必须提前最少一个月,在公司的网站上查验是否没有人跟踪后再报备或者上报给渠道管理部门,由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在审核、报备;五、合作伙伴每年审核一次,渠道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报销售经理会审批;六、区域销售和合作伙伴的关系及业绩分配区域销售和该区域合作伙伴的关系为互补关系,区域销售主要开发自己新的客户群体包括新的合作伙伴,并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合作伙伴的业务,负责报价等业务支持,但是,不应干预合作伙伴的正常业务,合作伙伴所做业绩归所属大区;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在该区域业绩的40%作为奖励基数划给区域销售、产品代理的合作伙伴业绩的50%作为奖励基数划分区域销售、带款提货的合作伙伴业绩的100%划分给区域销售、区域销售新开发的合作伙伴的在本区域的业绩的100%划归区域销售并作为奖励基数,在本区域开发的合作伙伴、设计院的项目,落在其他区域,可以和项目所在区域的销售协商业绩分配,7:3,反之亦然;六、附表:目前合作伙伴名称。
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

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与商务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提高合作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律法规,以及与商务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商务合作伙伴之间的一切商务合作行为。
商务合作伙伴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和合作基金等。
第二章商务合作伙伴选择与合作第三条商务合作伙伴评估公司在选择商务合作伙伴时,应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商务合作伙伴的信誉和声誉; 2. 商务合作伙伴的经营本领和财务情形; 3. 商务合作伙伴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意向。
第四条合作协议签订公司与商务合作伙伴达成合作意向后,应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合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作期限,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合作目标等内容。
第五条合作目标设定与评估商务合作伙伴的合作目标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全都,并应定期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商务合作伙伴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六条保密与信息安全商务合作伙伴在与公司合作期间,将接触到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紧要信息。
商务合作伙伴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和信息安全措施,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紧要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章合作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合作绩效考核公司将定期对商务合作伙伴的合作绩效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合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2. 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合作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本领; 4. 合作效率和本钱掌控本领。
第八条合作更改与停止1.若商务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违反了合作协议的内容,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暂时停止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处理;2.若商务合作伙伴显现经营困难或其他不行抗力情况,无法连续履行合作协议的,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作更改或合作停止的处理。
第九条纠纷解决商务合作伙伴与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合作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作商的管理,规范合作商的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合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合作商之间的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诚信、互利的原则,确保合作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作商准入第四条合作商申请加入公司合作体系,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3. 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5. 与公司业务范围相符,具备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第五条合作商申请加入公司合作体系,需提交以下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3. 商业信誉证明;4. 履约能力证明;5.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公司对合作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章合作商运营管理第七条合作商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2. 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4. 及时向公司报告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5. 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品牌宣传等活动。
第八条公司对合作商进行以下管理:1. 定期对合作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方面;2. 对合作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3. 对合作商的市场推广、品牌宣传等活动给予支持;4. 对合作商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合作商退出机制第九条合作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2. 违反合作协议,造成公司重大损失;3. 恶意拖欠货款,严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4. 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终止经营;5. 其他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的情形。
第十条合作商退出机制如下:1. 合作商提出退出申请,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退出协议;2. 合作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退还预付款、结清货款等;3. 公司协助合作商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商务合作与合作伙伴关系管理制度

商务合作与合作伙伴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商务合作活动,建立和维护与合作伙伴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与企业有商务合作关系的员工。
第二条定义2.1 商务合作:指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共同合作、共享资源、共同拓展市场、实现互利共赢的一种合作关系。
2.2 合作伙伴:指与企业有商务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客户、代理商、合作单位等。
第二章商务合作管理第三条商务合作流程3.1 商务合作的流程包含合作需求确定、合作伙伴选择、合作谈判、合作协议签订、合作执行和合作评估等环节。
3.2 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应依据流程要求及时完成相应的工作,确保合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合作需求确定4.1 合作需求确实定应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4.2 相关部门应明确合作的目的、范围、时间、资源需求等,并订立相应的合作计划。
第五条合作伙伴选择5.1 合作伙伴选择应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合作需求以及合作伙伴的专业本领、信誉度、经验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筛选。
5.2 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形、法律合规情况、财务情形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第六条合作谈判6.1 合作谈判应由专业的商务团队负责,确保谈判过程具有公正、透亮和高效的特点。
6.2 合作谈判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合作模式、合作条件、合作规定、利益调配等,应与合作伙伴达成全都。
第七条合作协议签订7.1 合作协议应由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并由相关部门及合作伙伴进行批阅、修改和签署。
7.2 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合作内容、合作期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双方权益的合理保护。
第八条合作执行8.1 合作执行应依照合作协议的要求进行,确保双方定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8.2 合作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合作中显现的问题,并记录相关沟通和解决方案。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4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权益,提升代理商的综合素质和经营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代理商,包括国内代理商和国际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履行其作为代理商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代理商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代理商的合规性、经营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代理商应当密切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益和义务第六条代理商有权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关支持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市场推广支持、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第七条代理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积极参与产品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经营能力。
第八条代理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或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指标,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和款项。
第十条代理商应当善意合作,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代理商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制定代理商评估体系,根据代理商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和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组织代理商年度大会、业务培训和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加强与代理商的沟通和交流。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代理商监督机制,对代理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五条代理商在签署代理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代理商应当及时遵守并执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2)1. 背景和目的代理商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负责销售和推广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合作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安全稳定,防范合作伙伴带来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服务商、代理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3. 依法合规,保障权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合作伙伴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对合作伙伴进行安全评估;2. 督促合作伙伴落实安全措施;3. 定期对合作伙伴进行安全检查;4. 收集合作伙伴安全信息,及时上报。
第六条合作伙伴应按照本制度要求,配合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评估与准入第七条公司对合作伙伴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合作伙伴的资质和信誉;2. 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体系;3. 合作伙伴的安全事件记录;4. 合作伙伴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评估不合格的合作伙伴,公司有权拒绝合作。
第九条评估合格的合作伙伴,公司与其签订安全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措施与落实第十条合作伙伴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 明确安全职责;3. 加强安全培训;4. 完善安全设施;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合作伙伴应按照安全合作协议,落实以下安全措施: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系统故障等;3. 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事件;4. 配合公司进行安全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作伙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 安全设施运行状况;3. 安全培训开展情况;4. 安全事件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合作伙伴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改正;2. 停止合作;3. 追究法律责任。
合作方管理制度及规范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合作伙伴,保障公司的利益,提高合作效率,特制定合作方管理制度及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代理商、合作企业等。
第二部分:合作方管理制度及规范要求1. 合作方资质审核公司在选择合作方时,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核。
合作方应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公司将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签订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签订公司与合作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作方在无论何种情况下都应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的规定。
3. 合作方行为规范合作方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不得从事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合作方应遵守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准则,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4. 信息保密合作方在与公司合作期间,可能获得公司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机密资料,合作方应承诺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相关机密信息。
一旦发生泄密行为,合作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合作方支付合作方应按合作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合作款项。
如果合作方出现付款拖延或逾期等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6. 服务质量保证合作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并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发现产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作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异议处理在合作过程中,若双方出现争议或异议,应在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处理。
1. 制度执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
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2. 监督检查为了保障公司利益,定期对合作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存在问题的合作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奖惩机制对合作方的表现,公司将建立奖惩机制,对有良好表现的合作方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合作方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合作伙伴合规管理制度

合作伙伴合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合作伙伴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升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与合作伙伴的所有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管理、销售合作、代理分销等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
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分销商、代理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客户等各类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原则1. 合作与诚信原则合作伙伴应当坚持合法合规,诚信守约,与我公司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伙伴关系。
2. 依法合规原则合作伙伴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守商业纪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 互利共赢原则合作伙伴与我公司应当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4. 风险防范原则合作伙伴应当加强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并报告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和问题,并主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管理内容1. 合作伙伴准入管理我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准入管理制度,对合作伙伴进行资质审核、信用评估、合规审查,确保合作伙伴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并符合我公司的合作标准。
2. 合作协议管理我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合规要求等内容,明确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机制。
3. 合规培训管理我公司对合作伙伴开展合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合规要求等内容,提高合作伙伴的合规意识和水平。
4. 合规监督管理我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合规监督制度,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合规风险。
5. 合规奖惩管理我公司对合作伙伴的合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惩罚,建立合作伙伴的信用档案,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机制。
6. 风险事件处置管理我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如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应及时通知、协商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防止风险事件扩大,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7.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我公司要求合作伙伴保护我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我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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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
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一、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定义
1、产品代理:在所辖区域行业内推广公司产品并直接采购,卖给客户,
每年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基本业绩。
2、项目合作:面对客户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推荐公司参与项目投标,
以公司在此项目能中标为目的,从中获取应得报酬。
3、临时采购:了解中环产品,如有需求,直接采购,没有达到产品代理
的业绩要求。
二、对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需要存档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员工的联系方式、企业介绍(专业的能力、人际能力、行业能
力),遇到销售项目时应向公司及时申报,以便获得支持。
合作伙伴
有义务将竞争对手的商务情况及时通知公司。
、产品代理:
1、有专职的仪表销售、提供项目信息、跟踪项目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
的社会基础、关系。
2、是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者。
3、具有良好的业绩。
4、遵守项目报备制度。
5、遵守集团的结算制度,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
在所辖区域应全力推广公司的品牌、业绩、成套能力及产品,具有专职的仪表销售人员、具备独立跟踪项目能力、以公司的名义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具备创造良好的业绩的能力,在项目运作上应服从公司集团的协调。
临时采购:带款提货
三、合作原则
1、项目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需甲方垫资必须是公司操作,以保证
品质。
合作伙伴增加的价格可按回款比例,由合作伙伴开票给公司
后,由公司付款。
2、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作伙伴垫资并操作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对
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联席会记录、变更方案签字、供货明细、供货商服务承诺、收货签字、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存档,同时应缴纳不少于合同额8%的管理费,公司从收到用户预付款中扣除,但
是采购公司产品除外。
3、合作伙伴不得借公司的名义,向用户提供非公司的生产产品,用户指定的
除外。
4、公司向合作伙伴提供优惠价格并负责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
如需现场服
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合作伙伴负责服务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
单笔合同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四、管理
1、营销中心的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合作伙伴的的授权、资料保管、数据统计、服务、项目协调、合同统计,产品经理部和行业经理部负责相关的产品支持和行业支持,区域销售负责新合作伙伴的推荐和维护,三年后,其业绩按照第五项执行。
2、在区域销售体系建立后,集团对合作伙伴及代理商只给与项目授权,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应严格审核并实行项目报备制,如区域首先报备的项目经集团协调批准由合作伙伴负责实施的,区域配合的,业绩应100%划归区域。
3、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跟踪的项目,必须提前(最少一个月),在公司的网站上查验是否没有人跟踪后再报备或者上报给渠道管理部门,由渠道管理人员()负责在审核、报备。
五、合作伙伴每年审核一次,渠道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报销售经理会审批。
六、区域销售和合作伙伴的关系及业绩分配
区域销售和该区域合作伙伴的关系为互补关系,区域销售主要开发自己新的客户群体(包括新的合作伙伴),并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合作伙伴的业务,负责报价等业务支持,但是,不应干预合作伙伴的正常业务,合作伙伴所做业绩归所属大区。
项目型的合作伙伴在该区域业绩的40%作为奖励基数划给区域销售、产品代理的合作伙伴业绩的50%作为奖励基数划分区域销售、带款提货的合作伙伴业绩的100%划分给区域销售、区域销售新开发的合作伙伴的在本区域的业绩的100%划归区域销售并作为奖励基数,在本区域开发的合作伙伴、设计院的项目,落在其他区域,可以和项目所在区域的销售协商业绩分配,(7:3),反之亦然。
六、附表:目前合作伙伴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