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商管理规定
代理商管理制度(三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秀洁品牌销售渠道管理,规范代理商日常行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代理商是指与公司签订了正式代理协议的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管理的原则:1、平等、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法、互利共赢的原则。
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4、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代理商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与本公司是利益共同体。
凡经公司确认并授权的代理商均享有以下权利:1、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公司产品品牌的使用权。
2、在授权范围内销售公司产品并获取利润。
3、享有公司带给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潜力和管理潜力。
4、享有公司带给的各种政策支持和广告、物料支持。
5、有权享受公司带给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技术支持。
6、公司带给的其他权利和服务。
第五条:代理商应承担的义务:1、代理商在约定区域内从事本品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用心推荐本品牌产品,执行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
2、维护本品牌形象,按公司要求陈列产品,保证产品陈列、展示醒目,贴合公司和市场要求。
3、维护本品牌价格管理体系的稳定,保证所经销产品按公司统一规定的价格执行。
不低价倾销,不向其他市场窜货。
4、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开发、维护下级客户。
5、配合本品牌组织的各种促销活动,按促销计划完成促销任务。
6、配合本品牌新产品上市活动,按要求推广新产品。
7、配合公司市场调研及其他活动,及时准确向公司带给各类市场动态信息和销售数据。
8、遵守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代理商的选取第六条:市场分布和配置1、品牌部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制定本品牌销售渠道战略,由品牌部经理主持划定销售区域。
2、根据销售渠道战略,制定代理商策略。
3、根据市场基本状况,确认必须数量的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和选取。
第七条:代理商的调查1、在深入对区域、市场容量、消费者状况、竞争对手状况、市场分布等调查的基础上,对所确认的代理商进行分类调查。
ivd代理商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IVD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IVD(体外诊断)代理商的管理,确保公司业务合规、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1. 公司IVD产品的代理商。
2. 适用于与代理商的日常管理、合同签订、订单处理、发货与退货、款项结算等环节。
三、管理内容1. 资质审核:对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法人授权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2. 合同签订: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或《经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产品范围、价格、结算方式、退货与换货政策等。
3. 订单处理:代理商通过系统提交订单后,相关人员对订单进行审核,确保订单信息的准确性,并及时安排发货。
4. 发货与退货:根据订单信息,安排产品发货,并跟踪物流信息。
对于代理商的退货,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批和处理。
5. 款项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代理商的货款进行结算,确保款项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6. 培训与市场支持: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培训和市场支持,包括产品知识、操作技能、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培训。
7. 售后服务:建立代理商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处理代理商的售后服务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8. 档案管理:对与代理商相关的文件、合同、订单、发货单据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9.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协议的代理商,将视情况采取警告、取消代理资格等措施。
四、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监督执行。
2. 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公司定期对代理商进行评估,确保代理商符合公司要求。
以上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商管理规定规定

第十六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相关的产品;
第十七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八条使用首信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首信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四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知识培训及指导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优惠条件;
第十五条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颁发的牌和证书
代理商有权使用本公司颁发的授权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标志物和证书,此牌匾和声明代理内容的证书应并列相邻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关系时交回;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代理商经销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代理商、经销商的管理,规范其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代理商、经销商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代理商、经销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规范的市场销售体系,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代理商、经销商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2. 积极开拓市场,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3. 负责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及市场推广;4. 配合公司开展各类市场活动,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5. 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代理费等。
第五条代理商、经销商的权利:1. 享有公司提供的代理权、经销权;2. 享有公司提供的市场支持、培训等资源;3. 享有公司制定的市场保护政策;4. 享有公司规定的退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政策;5. 享有公司规定的市场保护、价格保护等权益。
第三章市场管理第六条代理商、经销商应遵守以下市场管理规定:1. 不得跨区域销售,确保区域内独家代理权;2. 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零售价销售产品;3. 不得擅自改变产品包装、标签等;4.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代理商、经销商应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代理商、经销商违反本制度,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2. 限制代理权、经销权;3. 取消代理权、经销权;4. 追回已收取的保证金、代理费;5.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补充、修改。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这里作者为大家分享了4篇经销商管理制度,希望在经销商管理制度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一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
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
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
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较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经销商、代理商的合作行为,保障公司与经销商、代理商的共同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所有经销商、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方面。
二、经销商、代理商的资格认定(一)经销商资格认定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
2、有一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3、认同公司的产品和经营理念,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4、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满足首批进货要求和市场推广费用。
(二)代理商资格认定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经验。
2、熟悉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团队。
3、认同公司的产品和经营理念,愿意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4、具备一定的市场运作能力和资金实力,能够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三、经销商、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产品培训、市场推广支持和售后服务支持。
2、有权在授权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享受相应的销售政策和奖励。
3、有权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出改进建议。
(二)义务1、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2、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完成销售任务。
3、维护公司的产品价格体系,不得擅自降价或串货。
4、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协助公司改进产品和服务。
四、产品价格与政策(一)产品价格公司制定统一的产品价格体系,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必须提前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销售政策1、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销售政策,包括促销活动、返利政策等。
经销商、代理商有权享受相应的销售政策,但必须按照政策要求执行。
2、销售政策如有调整,公司将提前通知经销商、代理商,自通知之日起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代理商管理办法

代理商管理办法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管理,维护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
第二章代理商的定义与义务第三条代理商指经公司授权,代理公司产品销售与推广的经销商。
第四条代理商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代理商应积极推广公司产品,确保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第六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下调整产品价格。
第七条代理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报告和市场竞争情况分析报告。
第八条代理商应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声誉或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时支付货款,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代理商不得与其他公司签订与公司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代理协议。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注意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第三章代理合作协议的签订与解除第十二条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代理合作协议履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第十四条若代理商违反合作协议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合作关系解除后,代理商应停止销售公司产品,并返还尚未销售完毕的产品。
第四章代理商的激励政策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如提供奖金、提高代理商等级、赠送产品等。
第十七条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会议,提升代理商的销售与推广能力。
第十八条代理商有权享受公司的市场支持和广告宣传资源。
附件:1. 代理合作协议范本2. 代理商销售报表模板3. 公司产品价格政策说明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代理合作协议:指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品牌形象:指公司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
3. 商业机密:指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经营、销售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5篇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5篇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施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
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
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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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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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对代理商的管理,保护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扩大公司产品销售范围,特制订本代理商管理办法。
2.范围:
本《代理商管理办法》适应对代理商、代理公司、总代理等不同形式的代理商进行管理。
管理范围包括成立新的代理公司或委托公司代理等形式。
3.代理授权许可:
资格认定和评审
被授权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至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可覆盖KTV硬件销售。
被授权代理公司须经过鑫龙誉公司的《代理商资格认定程序》所规定的细则进行认定,方可成为正式代理商,并双方签定《鑫龙誉产品代理合作协议书》。
被授权代理商年度评审
4.代理启动
被授权代理鑫龙誉公司产品的公司或机构经认定为具有鑫龙誉产品代理资格并签订《鑫龙誉产品代理合作协议书》后,即可开始代理鑫龙誉公司的硬件产品。
5.代理运作
在本公司未成立"战略发展部"或"代理商管理办公室"之前,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管理代理公司的相关事务,如规划、认定、评审、援助、资源协调等工作。
被授权代理公司的代理范围不能超出《代理合作协议书》所规定的产品范围及区域范围。
代理公司所属代理区域范围内的销售业务与服务业务原则上优先代理公司,如意向性或准客户有特别指明要求某代理公司,或特别指明要求本公司时,应遵从客户意愿。
代理公司自认定授权后,承接的客户项目合同,由鑫龙誉公司负责全程跟进、支持,即客户需求调查与分析、系统培训与实施、系统客户化调整、售后服务等工作由鑫龙誉给予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等支持。
6.产品报价标准
为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的共同利益,代理公司须采用本公司的产品标准报价作为报价参考依据,代理商在向客户报价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取灵活的报价方案,但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鑫龙誉公司的统一价格,当有因战略需要等特殊情形时,代理商须及时通知本公司代理事务主管部门,以便进行足够的沟通、协商。
7.版权保护:
"鑫龙誉"版权归本公司所有,代理公司在未经本公司许可的前提下,代理公司不得对本公司产品程序、产品外形、商标、内容、说明文字、说明书、产品包装作进行修改等任何形式的侵犯版权行为。
8.服务提供:
公司负责对"鑫龙誉"持续改进、产品更新。
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代理公司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档案。
代理公司在项目实施中遇到问题时,应给予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代理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提供鑫龙誉产品服务时,须遵循《鑫龙誉产品服务管理规定》之条款。
当代理公司所签定的项目合同中含有定制开发的需求项时,牵涉到的资源配置、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利益分配原则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