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终考评的通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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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2017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2017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公文 2017年度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各村、镇机关各办(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1月7日至1月15日对各村、机关各部门开展抓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考核组由镇党政领导带队,镇相关考核科室和驻村组派员参加,详细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一是对照年初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准备相应台账资料;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执行作风规定,完善制度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三、考核步骤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核组考核。

各村,镇机关各办(所)具体考核时间由镇考核组根据工作安排,与被考核单位在规定的日程内商定。

按以下步骤实施:1.召开述职测评会议。

镇机关各办(所)和村“两委”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镇村干部要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2-4),于2017年1月12日前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要分别代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作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镇机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代表部门作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其他同志作书面述职。

村“两委”总结中,必须将村级财务、公共事业建设、重大事项、村务公开、上年度质询事项落实情况等作为专述内容。

镇村干部重点对自己分管工作成绩与不足、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撰写述职报告。

会议由镇党政领导主持。

述职报告后,由参会对象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并同步对镇村干部工作实绩、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结果作为年度优秀评定的重要依据。

(相关说明见附件5,测评表格由镇考核组带至会场)。

参加会议的对象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退职(退休)村干部代表,村民(党员)代表,镇驻村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0人。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各省属高校: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一)期满综合考评对象。

2012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二)中期考评对象。

2014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三)年度考评对象。

2016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上述人员中,调离浙江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由原所在单位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填写《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考评方式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采取材料考核与实地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

(一)材料考核。

考评对象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18.178.118.158),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相关材料。

期满考评对象个人签字确认后报单位审核盖章,由我厅提出考评建议;中期考评对象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照培养人员的培养目标,总结前一阶段的培养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培养举措后报我厅。

(二)实地抽查评估。

省151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成员单位,抽取部分地市及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是单位部门落实151人才培养举措情况和151人才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情况。

三、报送材料(一)综合报告1份,主要内容:1.人员参加考评情况、考评组织过程、考评结果建议意见;2.总结本单位151人才工作情况:包括151人才工作成效,主要工作举措,特别优秀的151人才培养成长情况,人才作用发挥尤其是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3.对更好实施省151人才工程的意见建议。

做好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做好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做好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本年度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履行党建责任、完成重点任务等情况,考核领导干部在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落实党建责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考核对象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中层正职)。

三、考核程序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书面总结、年度述职、民主测评(评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反馈等步骤进行。

1.书面总结。

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形成2017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撰写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述职”部分应突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党建工作责任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建设责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内容。

2.年度述职。

召开考核工作大会,由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分别作本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述职述廉以书面形式开展,述职述廉报告于会前两天在学校(单位)内部局域网(PDF 样式)或公示栏内进行一定范围的公示。

3.民主测评(评议)和推荐。

考核工作大会与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并按要求民主推荐局管后备干部人选。

4.个别谈话。

在年度考核期间,对杭州第九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杭州聋人学校、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等6个学校(单位)组织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书记和部分教师,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上述学校(单位)需准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领导班子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不需另外撰写)。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5.23•【字号】甘交政法〔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省运管局、路政执法局、水运(海事)局、交通质监局: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交办法函〔2017〕362号)精神,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议考核目的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查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评议考核内容2016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监督,以及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三基三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情况。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厅属各行业主管局。

主要考评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三基三化建设等情况。

(详见附件1《2017年厅属行业主管局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二)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主要考评执法队伍管理、执法行为监督、执法队伍保障、执法案件办理等情况。

(详见附件2《2017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

主要考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经费保障、执法站所建设、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案件办理、基础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7.19•【字号】甘交政法〔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通知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2017〕35号)要求,厅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内容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底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监督,以及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三基三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见甘交政法〔2017〕35号文附件。

二、考评形式和要求考评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厅组织4个考评组分片区进行考评,具体安排见附件。

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迎检工作,各级运管、路政、海事等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迎检工作。

1.互查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查阅台账资料、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

2.考评组要在被考评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被考评单位情况介绍并就执法工作进行座谈。

在考评基层执法站所时,要组织基层执法站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开展座谈,听取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3.考评组要在被考评市、州随机抽取1个市级和1个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局)、2个基层执法站所开展实地考评。

被考评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互查组查阅。

4.互查结束后,考评组要以适当的形式向被考评单位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关于做好2017年度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各车间、科室、部门:2017年,全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矿盐公司决策部署,以应对改革为动力,以扭亏增盈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主线,凝心聚力抓落实,千方百计求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以优异的成绩向矿盐管理公司成立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新的一年振奋精神,调整状态,全力打赢企业发展攻坚战,经企业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奖项。

(一)先进集体表彰分设“先进车间”、“先进科室”和“先进班组”三类,相关事宜如下:1、先进车间全厂拟表彰1个先进车间,在制盐车间、分装中心、动力车间、药用盐车间、卤水处理车间、原料车间和生活盐开发部中产生,由安全生产科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如下:一是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发挥好。

加强车间“四好班子”(政治素质好、生产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建设,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决策、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意识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二是基础管理整体水平高。

创新措施科学有效,现场管理成效显著,基础管理明显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效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厂处于领先地位。

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厂或矿盐管理公司推广交流,带动辐射作用好,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职工精神状态好、满意度高。

三是创新机制健全。

结合车间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充分调动职工创新积极性,创新项目不断涌现,经济效益显著。

四是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在厂内通报批评的质量、安全和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环保事故。

2、先进科室全厂拟表彰1个先进科室,在安全生产科、营销公司、财务科、企管科、综合办、质检科、物管科和项目办中产生,由企管科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如下:一是领导带头作用发挥好。

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决策、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企业保持一致。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函[2017]109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12
【实施日期】2017.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度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和《2017年度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考评结果将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畴。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2017年度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湛府办函〔2017〕137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湛江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及《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湛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98号)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湛府办函〔2016〕125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通过对全市政府网站的考评,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有关驻湛单位政府网站的管理,全面提高全市政府网站应用绩效,加快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信息化程度。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和应用传播水平,引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向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品牌化发展,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整体联动、资源共享、权威准确、集中全面的政务信息数据和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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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综合考评的通知
公司各事业部、部门: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评估岗位胜任度,公司决定组织开展“2016
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强制分布比例确定员工的年度综
合考评等级;

二、考评对象与考评期间
1、考评对象:所有截止2016年12月31日满试用期的在职中层(含)以下员工
2、考评工作期间:2016年01月-2016年12月

三、考评工作进度推进表
考评流程 责任部门 截止时间
年度综合考评通知下发、考评培
训、表格分发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30日

考评人评分 各部门 2017年 1月 2日
填写《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统计
表》并将考评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 2017年1月 10日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反馈,并开始组
织综合考评面谈沟通
各部门 2017年1月10-12日

四、考评项目与考评分数统计
1、2016年度员工综合考评项目包括员工年度业绩、任职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维
度:

(1) 考核年度月度绩效考评平均分(占60%权重)
(2)任职能力考评(占20%权重)
包括四个要素:
管理岗位: 专业知识 管理能力 团队建设和培养下属能力 沟通协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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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 岗位知识和技能 、执行力、自我学习发展能力、协同能力。
(3)工作态度(占20%权重)
包括四个要素:公司文化认同度、管理规定的遵守、责任心及主动性、勤务
精神。
2、考评采取两级主管考评打分,直属主管评分占60%权重,次上级主管评分占
40%权重。
被考评人综合考评得分=年度月度绩效考评平均分*60%+直属主管评分*60%+
次上级主管评分*40%
五、 考评等级要求
1、部门内员工在考评分数得出后,按以下比例进行定性等级确定:
等 级
S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有待改进) D
(不可接受)
百分比 10% 15% 50% 15% 10%
2、一般员工在一起进行定性比例分布;主管级员工在一起定性比例分布;
各事业部中层人员在事业部内一起定性比例分布,集团职能部门中层人员定
性比例分布。
3、考评等级强制分配方案
(1)考评的定性等级比例按照“10-15-50-15-10”的原则。
人数分布应满足 S+A≦C+D 。
(2)若个别部门员工少于10人时,可在此比例基础上灵活掌握(如无前可
无后,有前必有后,少后必少前)。
4、等级说明:
S:优秀: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方式做出重大贡献或在工作业绩特别
突出。
A:良好: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B:合格: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
C:有待改进: 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达成工作目标。
但有所欠缺,给以培训。
D:不可接受:岗位不能胜任,给予再培训、调岗、降职、降薪 。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1、作为员工2016年工作绩效改进的参考依据之一;
2、作为公司是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
3、作为员工培训发展、晋升、薪资调整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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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评为A、S级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员工
评选人选。

七、考评结果反馈
考评结果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所有一级考评人必须亲自向员工本人就年度考评
结果进行反馈,并达成共识。

八、考评结果申诉
如考评结果沟通反馈未能达成共识,或员工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产生投诉
时,一级考评者应先与二级考评者协调解决;如未能解决,人力资源部门负
责进行跟进与协调。

九、其他事项
关于2016年发生工作调动的员工(含岗位变动、跨部门调动)的年度综合考
评:由现任直线上级负责收集该员工各阶段绩效数据和相关信息,在参考前
任直线上级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考评结果等级,强制分布计入
现任职部门的人数。

附表:
附表1:《员工年度综合考评表》
附表2:《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定性分布表》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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