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研究的概括
社区家庭暴力总结汇报材料

社区家庭暴力总结汇报材料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伤害行为。
在社区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我们小组进行了一些调查和研究。
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和总结汇报材料:第一部分:调查背景分析我们小组的调查对象是社区居民,范围包括妇女、儿童和老人。
调查目的是了解社区家庭暴力的发生频率、原因和影响,并探索如何预防和处理这一问题。
第二部分:调查结果1. 家庭暴力的发生频率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家庭暴力的发生频率令人担忧。
调查对象中,有25%的人表示自己曾经或正在经历家庭暴力,其中妇女和儿童是最常见的受害者。
2. 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我们发现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经济问题:经济压力是导致许多家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面对失业、贫困和生活压力,一些人会将情绪和压力转嫁给家庭成员,从而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
- 婚姻问题:不健康的婚姻关系也是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
夫妻间的冲突和不和谐关系可能导致一方或双方变得暴力。
- 心理问题:一些人可能患有心理健康问题,如抑郁症、焦虑症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其对家庭成员产生暴力行为。
3. 家庭暴力的影响家庭暴力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个人影响:受害者可能受到身体伤害、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
这些影响可能导致他们失去自信、抑郁甚至自杀。
- 家庭关系影响:家庭暴力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和谐关系。
受害者可能感到孤立和无助,而施暴者则可能失去家人的爱与支持。
- 社会影响: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
它不仅导致了社区的不安全感,也浪费了公共资源用于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部分:预防和处理措施为了解决社区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预防和处理措施:1. 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让他们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如何寻求帮助。
2.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并建立有效的监测和报警机制。
家暴情况总结报告

家暴情况总结报告一、概述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本文总结了已知的家暴情况,并提出了应对家暴问题的一些建议。
二、家暴的定义和形式家庭暴力,又称家暴,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一个家庭成员使用实际或潜在的暴力手段对另一位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控制的行为。
常见的家暴形式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暴力以及性暴力等。
三、家暴调查结果一项针对家庭暴力的调查显示,近80%的受访者曾遭受过家庭暴力,其中女性受害者占绝大多数。
在这些受害者中,有不少人遭受了多年的长期虐待。
家庭暴力的威胁不仅局限于受害者本人,对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孩子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另一大群体,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往往容易受到创伤,并且将来可能会成为家暴的施暴者或受害者。
四、家暴的原因分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十分复杂,常见的原因包括:心理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
心理因素主要指施暴者的心理问题,如情绪不稳定、自卑感等;家庭因素包括家庭关系破裂、婚姻不和等;社会因素主要指社会价值观念的演变,存在着性别不平等和家庭暴力文化的传承。
此外,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不当也导致了一些案件的持续发生。
一些受害者因为在家庭、社区甚至是警方面前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害怕寻求帮助或者害怕揭露真相。
五、应对家暴的策略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社会以及相关部门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加以解决。
以下是一些建议:1.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制裁,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护和救助措施。
2.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大众的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并鼓励受害者勇敢地说出来并争取帮助。
3.建立支持机构和服务网络:建立专门的咨询热线、庇护所等机构,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家庭暴力服务网络。
4.建立综合防治机制: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家庭暴力防治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形成立体化、系统化的防治工作。
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更好地了解家庭暴力的状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调研显示,在许多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大多是妇女和儿童。
妇女和儿童通常是家庭的弱者,他们往往无法自保,受到暴力的伤害更加深重。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措施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其次,调研显示,家庭暴力案件中,绝大部分施暴者都是家庭成员。
这意味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我们需要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情绪,避免将不良情绪转化为暴力行为。
此外,调研还显示,许多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了沉默。
他们害怕暴露自己的苦难,害怕家庭暴力带来的耻辱和不安全感。
因此,我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关爱,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
最后,调研还发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对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至关重要。
政府、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中来。
总的来说,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并将继续努力,希望未来能够减少甚至终结家庭暴力的发生。
反家暴调研报告

反家暴调研报告家暴是指家庭中存在的,由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人对其他成员进行实施心理、生理或性虐待、经济压迫或其他形式的对待的行为。
它主要包括夫妻暴力、父母虐待子女、子女虐待父母和与伴侣有关的暴力行为。
家暴不仅损害个人身心健康,还对整个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了解和研究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影响显得非常重要。
一、家暴的种类与形式据调查,家庭暴力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身体暴力:包括打、踢、掐、推搡、箍制等行为对受害者进行伤害。
2.心理暴力:包括恐吓、羞辱、威胁、侮辱、监视等行为,使受害者产生消极情绪、自卑、恐惧等。
3.经济暴力:包括控制受害者的经济资源,限制其自由支配资源的行为,例如剥夺受害者的经济来源、夺取其财物等。
4.性暴力:包括强迫性行为、性骚扰、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
二、家暴的原因与影响1.心理原因:暴力行为的施暴者可能存在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通过对家庭成员的控制和暴力行为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安全感。
2.社会原因:暴力行为的背后可能是家庭成员的社会压力、经济困难、就业问题等,这些问题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紧张,易发生冲突和暴力。
3.子女影响:家庭暴力的存在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他们可能出现焦虑、抑郁、自卑等问题,甚至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会模仿这种暴力行为。
三、应对家暴的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完善和严厉的法律法规,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对施暴者进行惩罚,并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和物质上的帮助。
2.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倡导健康、平等、尊重的家庭关系。
3.建立支持机构:建立家庭暴力的支持机构和热线电话,为受害者提供援助、咨询和庇护场所,帮助他们摆脱暴力环境。
4.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帮助受害者恢复心理健康,重建自信,摆脱暴力的阴影。
结论:家暴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应该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支持机构和提供心理干预,共同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贡献力量。
家暴案件调研报告

家暴案件调研报告家暴案件调研报告引言家庭是一个人们最初的社会化环境,它对个体的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些家庭中存在着暴力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本调研报告针对家暴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旨在了解它们的发生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为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提供参考。
一、调研方法1.1 研究对象本研究调查了XX城市的家庭暴力案件,选择涉案人员、受害者及相关专业人士作为研究对象。
1.2 调研内容本次调研主要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案件发生原因、对受害者的影响,以及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应对措施。
二、家庭暴力案件概况2.1 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以言语或身体上的伤害来控制、恐吓和操纵另一方的行为。
2.2 案件发生原因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家庭压力、心理问题、经济因素、文化习俗等。
其中,经济压力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家庭成员由于经济困难而产生的焦虑和挫败感容易引发家庭冲突。
此外,也有些案件是由家庭暴力传统和文化习俗引发的。
三、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影响3.1 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家庭暴力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会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常见的身体伤害包括擦伤、瘀伤、骨折等,而心理伤害则表现为焦虑、抑郁、自卑等问题。
3.2 对个人发展的影响受家庭暴力影响的个体往往在身心健康、教育和就业机会方面受到限制。
他们可能会感到缺乏安全感,导致自卑和不自信,并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
四、应对家庭暴力的措施4.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保障家庭成员的安全,需要建立完善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律法规,加大对家暴行为的惩罚力度。
4.2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增加大众对于家暴行为的痛斥和谴责,以形成整个社会共同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5.3 提供帮助和支持提供受害者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庇护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恢复自信和独立,并给予他们逃脱暴力环境的机会。
家庭暴力现象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现象调研报告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暴力问题逐渐凸显。
本文通过对家庭暴力现象的调研,分析了其成因、特点以及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并提出了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言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形成的,以身体、心理或经济手段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恐惧的行为。
由于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暴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家庭成员的幸福和健康,也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
二、调研目的调研家庭暴力问题的成因、特点以及受害者情况,以此为基础指导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措施。
三、调研方法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了1000名家庭成员,包括受害者和加害者。
问卷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类型、发生频率、影响程度等方面。
四、调研结果1.家庭暴力类型调研结果显示,家庭暴力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心理暴力和经济暴力。
其中,身体暴力占比最高,约65%,心理暴力次之,约占30%,经济暴力的比例最低,约占5%。
2.家庭暴力的成因家庭暴力的成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环境问题: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谐、争吵竞争等问题导致了暴力行为的发生。
(2)个人因素:加害者可能具有情绪不稳定、暴力倾向,或受到成长环境影响等因素。
(3)社会因素:家庭暴力问题的存在与社会的家庭价值观念、文化传统等有一定关系。
3.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伤害家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有严重的心理创伤。
调研结果表明,受害者普遍有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自杀等极端行为。
五、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1.宣传教育开展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增强大众的法律意识,提醒家庭成员遇到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及时寻求帮助。
2.法律制裁加强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提高加害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3.心理支持4.经济帮助在经济方面给予受害者相应的帮助,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困难,使他们能够独立自主地生活。
婚姻家庭暴力问题研究报告

婚姻家庭暴力问题研究报告1.引言婚姻家庭暴力是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重要社会问题,不仅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也对社会稳定和和谐产生负面影响。
本报告旨在对婚姻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提供科学依据。
2.婚姻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范围婚姻家庭暴力是指配偶或家庭成员通过肢体、语言、心理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具有侵害性、破坏性的行为。
暴力行为可能包括身体伤害、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
被害人可能是妻子、丈夫、子女、老人等。
3.婚姻家庭暴力的原因3.1 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文化背景对婚姻家庭暴力的发生起着深远影响。
例如,男权文化观念、家庭暴力的历史传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压力等因素,都为婚姻家庭暴力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3.2 个体因素个体因素包括人的性格特征、心理健康状况、经济独立程度等。
例如,人格暴力倾向、心理疾病、贫困、压力等都可能增加个体参与家庭暴力的风险。
3.3 关系动力夫妻之间的权力关系、沟通方式、冲突解决能力等都会影响暴力的发生。
例如,权力不平等、缺乏有效沟通和解决冲突的技巧,会使夫妻关系容易陷入暴力行为。
4.婚姻家庭暴力的影响4.1 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婚姻家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如肢体伤害、性侵犯等,也对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如焦虑、抑郁、自杀倾向等。
4.2 对子女的影响家庭暴力对子女的影响无法忽视。
他们可能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情绪上变得不稳定,严重时可能影响到学业和人际关系。
此外,他们还会模仿父母的暴力行为,对日后形成良好的恋爱观产生负面影响。
4.3 社会影响婚姻家庭暴力对社会稳定和和谐产生严重影响。
它破坏着家庭的基本单位,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和社会凝聚力造成冲击。
5.应对措施5.1 完善法律法规和保护机制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婚姻家庭暴力的定义、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婚姻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报警、救助和庇护机制。
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与对策

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与对策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或多方实施的身体、心理、性或经济上的虐待和控制行为。
它是一种威胁家庭和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来研究和解决。
首先,针对家庭暴力的研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2.家庭暴力的影响:研究家庭暴力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此问题的关注和意识。
可以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教育成绩、职业发展、婚姻关系、子女成长等方面考察其负面影响,并与非暴力家庭进行对比分析。
3.家庭暴力的预防措施:研究家庭暴力的预防措施有助于提供政策和干预建议,以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可以从教育、法律和社会支持等方面探讨预防策略,并通过实证研究来验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基于对家庭暴力的研究,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1.家庭教育和宣传:通过普及家庭和性别平等的教育,引导人们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原因,提高家庭成员的意识。
此外,宣传媒体可以通过宣传报道、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
3.社会支持和帮助:提供受害者和施虐者的社会支持,包括经济援助、工作机会等,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境,摆脱暴力环境。
同时,加强社区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构建“零家庭暴力”的社会环境。
4.心理治疗和康复:为受害者和施虐者提供心理治疗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自尊、信心和情感健康。
此外,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认知行为疗法等康复技术的建设,提高治疗效果。
总之,家庭暴力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严重问题。
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探索家庭暴力的原因、影响和预防措施,我们可以提出更加有效的对策来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同时,也需要政府、社区组织、家庭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打赢这场保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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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暴力研究的概括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援助,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法制原因危害家庭一向被誉为社会的避风港,心灵休戚的场所。
夫妻,被称为相濡以沫的人生伴侣,这个称谓总是能引起许多美好的联想。
然而,在美满婚姻的背后,却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致可以彻底粉碎人们对于婚姻的一切美好幻想,可以彻底击碎婚姻家庭,这就是家庭暴力。
在我们进入文明社会已经几百年之后,暴力现象依然随处可见,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家庭暴力是所有暴力行为中对被害人的伤害最严重的,因为它来自于自己最亲近的人的伤害。
而在家庭暴力中,对妇女实施暴力的现象占了绝大多数,尤其在中国,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尤其严重,。
目前我国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然而收效甚微。
因此,本文以为对于这一社会现象需要从整体上进行剖析。
本文首先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予以廓清,接着全面论述了对妇女采用家庭暴力的各种原因,最后提出了采用各种不同的措施对家庭暴力予以遏制。
家庭暴力的定义与内涵联合国第4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第四章第四节对“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做过界定,它认为“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指公共生活或私人生活中发生的基于性别原因的任何暴力行为。
应该说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在公共场所或者社区范围内以及婚姻家庭内,出自性别歧视的对妇女的身体、精神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
而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可见,对于妇女的家庭暴力可以认为是:在家庭内部发生的针对妇女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
异议:司慧颖认为,(1)既然是界定为家庭内部的成员之间,还是不宜作扩大解释为好,并且我国一向将对妇女的暴力区分为家庭内部的暴力与社会上的暴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真正打击不力的应当是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而非外部的侵害,因此在此无需作扩大解释。
(2)另外,针对妇女的暴力是否仅包括丈夫对妻子的施虐行为还是包含了父母对于女童的暴力行为。
妇女在我圈应当特指成年女性,在婚姻家庭领域习惯上是特指的已婚女性,因此,父母对于女童的暴力行为不应当成为本文研究的对象。
(3)还有,婚内强奸是否属于犯罪?性犯罪从根本上来讲是暴力的表现,而并非在性的行为方式上违法。
而具体到夫妻之间,问题则比较复杂,因为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这就必然推出双方在性生活上应当享有某些权利,当然另一方当然也有某些义务,因此,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就应当认定为犯罪就值得探讨。
但是无论如何,强奸问题仍然可以界定在家庭暴力之中,因为我国法律当中有“以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的表述,而性的侵犯自然应当理解为就是对于妇女的伤害行为,这一点应无异议。
家庭暴力的特征蒙丽华认为,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违法性、持久性、后果严重性。
受害者往往因“家丑不可外扬”这一陈旧观念,因此对施暴者一味忍让,不敢为外人所知,因此具有隐蔽性。
,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另外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因而具有持久性。
当然,家庭暴力的后果是严重的。
首先,它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使其受到肉体伤害和痛苦,甚至直接导致被害人的死亡。
其次,家庭暴力给被害人的精神带来极大的痛苦,这种无形的痛苦和伤害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如导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因不堪精神重负而自杀、自残、离家出走流落街头,极端者甚至以身试法,以暴抗暴,造成一系列悲剧。
刘晓善认为,手段的多样性。
因为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肉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
家庭暴力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一冷暴力,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而这也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司慧颖认为家庭暴力的原因有五。
其一是社会文化的影响。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榨和迫害是令人发指的。
“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纲要,“男尊女卑”的古训,反映了性别歧视的悠久历史。
在漫长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道德观念,至今仍滞留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心理之中。
其二是社会变迁所产生的社会压力。
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地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社会压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人员下岗和农村劳动力的剩余。
部分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其三是女性经济的不独立。
无可否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男性仍然占主导地位,越来越多的女性困在家中,她们无经济收入,也无经济地位,只能依附于丈夫,这样很可能成为丈夫随心所欲施暴的对象。
其四是情感问题的影响。
当夫妻之问的感情出现问题时,往往暴力也随之而至。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相对于女性,男方总是喜欢逃避责任的一方,当家庭的责任与情感需求之间产生矛盾时,为了宣泄对于婚姻的不满,家庭暴力可能已经很难避免。
其五是家庭教育的影响。
一个人自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可能会影响其一生,因此,生活在暴力阴影下的孩子长大之后很可能又会走上以暴易暴的老路。
另一方面,当一个从小承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往往会有悲观自卑沮丧的情绪,她们以为,事情总是在向坏的方向发展,因此,家庭暴力总是不能避免的,甚至她们会产生不自觉的受虐倾向。
孙雪娇从出发,总结出家庭暴力的伦理成因。
对上述的观点有所补充。
她认为,道德调控机制的弱化也是原因之一。
在社会转塑期特别是经济转型时期,一部分人从“单位人”转花为无单位人,组织团结性的削弱使社会有序性降低。
那些品德不高的人就可能采取暴力手段处理家庭纠纷,而单位显得力不从心使得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引发家庭暴力。
谢志林认为历史原因还有两点。
一是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影响。
历史延续下来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深刻地影响着部分人的思想,在这种思想观念影响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客观上造成大多数妇女要依附于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就是家庭的主宰,这种状况决定了男性在家中的统治地位,助长了大男子主义思想。
二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
在遭到丈夫虐待的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孩而受到歧视打骂的不在少数,有的则是女方无生育能力而受到丈夫的歧视辱骂。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往往忍气吞声,遭受家庭暴力侵害。
谢志林认为还有社会原因。
由于受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观念的影响,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结为家庭纠纷,不愿干预过问,不愿对受侵害的妇女给予援助,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和蔓延。
1.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
对受害妇女的报案,在多数时候被公安、司法部门认为是家庭的内部事务,不予过问和调查处理。
即使受理也只是对丈夫作一般的批评教育了事,导致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地施行家庭暴力,而使受害者投诉无门,忍受侵害。
2.法制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
由于宣传教育不够,社会上有不少人缺乏对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的认识,错误地认为打老婆是应该的,谁也管不着,把老婆当作发泄怨气的工具。
3.法律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预防、制止、处罚和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未健全完善,尚无健全有效的配套措施来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一是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分散于各个法律条文之中,而且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
二是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家庭成员之间造成的轻微与轻伤案件以及虐待案,均有“告诉的才处理,不告诉的不处理”的规定。
因许多受害者不去投诉,这样就造成了即使执法人员知道某个家庭存在暴力侵害的违法事实,没人告诉就难以去处理的被动局面。
三是家庭暴力案件办案难。
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即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里,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受害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没有确凿的证据,使得司法机关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四是执法和法律援助力度弱。
目前,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执法监督不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打击不力的现象,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徐敏认为我国惩治家庭暴力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也是原因之一。
事实上,我国对于家庭暴力并非”无法可依”。
我国的《刑法》、《民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对此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是并不完善,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些都成为了家庭暴力滋长的原因。
而且,家庭暴力举证也存在一定困难。
徐敏认为,造成家庭暴力难以举证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举证难。
二是认证难。
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求助时,也重视不够,仅简单登记一下,未作进一步调查。
在法院审理中,仅凭其单方的报警记录,没有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难以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三是作证难。
有些人虽然亲眼见到家庭暴力,但受其他因素影响而不愿、不敢出庭作证。
四是认定难。
我国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对其中的情节如何认定不明确,如打一巴掌、凑一拳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否给予处罚就难以界定。
还有对于精神暴力也未作出规定。
如妻子患病,精神和身体遭受病痛折磨之时,丈夫恶意逃避家庭责任;明知妻子的全部生活信心寄托在他身上,却以不回家、不负担经济费用、断绝音讯等方法折磨妻子,使妻子的精神遭受严重打击;等等,造成法院对家庭精神暴力难以认定。
李娜、刘星从施暴者的心里特质分析,引起施暴者的心里原因分为几类:(1)冲动型。
遇事爱冲动,对妻子也如此。
(2)阴鸷型:这种性格的人”专制”观念严重。
(3)怀疑型:这种性格的人对妻子猜疑心很重,觉得妻子水性杨花,总是怀疑妻子有外遇。
(4)性畸形型:丈夫自己生理上有毛病,为了不让自己妻子离开自己,便会产生畸形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