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研究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摘要】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探讨了家庭暴力问题的定义和范围,影响因素,预防措施,干预方法和案例分析。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伤害,还对整个家庭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研究家庭暴力问题,我们可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预防和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尤其需要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反对意识。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探讨了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启示和展望,同时也指出了研究的局限性。
希望通过深入研究和讨论,能够更好地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定义、范围、影响因素、预防措施、干预方法、案例分析、启示、展望、局限性。
1. 引言1.1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在于探讨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的本质和特点,从而更好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和机制,为有效预防和干预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
研究家庭暴力问题可以帮助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其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促使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还可以促进家庭和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都具有重要作用。
1.2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现状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早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目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现状表明,其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着普遍性和严重性。
据统计,每年全球有数百万人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其中以妇女和儿童为主要受害者。
家庭暴力问题的恶化给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的苦痛,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对其产生原因、影响因素、预防措施、干预方法等方面的探讨和研究。
研究者们一直在努力寻找有效的方法和策略来应对家庭暴力问题,以期能够有效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安全。
《2024年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范文

《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篇一一、引言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
我国近年来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关立法与实践不断推进。
本文旨在以民事法律规制为中心,对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二、家庭暴力的概念与特点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等。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隐蔽性、长期性、反复性和严重性。
由于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家庭暴力往往容易被忽视和隐瞒,导致受害者长期受到伤害。
三、我国家庭暴力立法的现状与不足(一)立法现状我国在家庭暴力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打击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如《婚姻法》、《刑法》等也对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了规定。
(二)立法不足尽管我国在家庭暴力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如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够清晰,法律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等。
四、民事法律规制在反家庭暴力中的作用民事法律规制在反家庭暴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民事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等。
其次,民事法律规制能够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通过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最后,民事法律规制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
五、完善民事法律规制的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应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应建立健全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完善证据收集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等。
(二)加强司法实践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合力。
(三)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等途径,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其呈现出的特征、产生的后果令人堪忧。
不仅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其他家庭成员也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有进一步增多趋势,为了防止家庭暴力问题的继续恶化,同时,也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帮助,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成因危害对策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以暴力或非暴力等手段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性等方面的伤害与摧残的各种行为。
对于家庭暴力的形式分类,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法。
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它是对人的不尊重,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
另外,根据行为人实施暴力的方式可以分为作为性暴力和不作为性暴力,也可称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家庭暴力大都是家庭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实施的,以前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发展,男性也开始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且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遭受暴力的男性羞于将事实公开,即使有勇气公开,也无法找到合适的部门寻求帮助。
家庭暴力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往往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障碍,家庭暴力只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相当的隐秘性,家庭以外的人员和组织难以及时透彻地了解事件的过程。
家庭暴力问题给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并威胁到家庭的稳定,更为严重的是由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引言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亲密的社会组织,家庭关系对个体的成长和幸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由于各种复杂的因素,家庭暴力问题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家庭暴力问题,探讨其根源、表现形式、影响以及预防和治理措施。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形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寄生性、持续性的行为,其中一方或多方成员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造成伤害、恐惧或苦恼。
家庭暴力可表现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暴力和性暴力等形式。
身体暴力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包括殴打、踢打、勒颈等行为,给受害者身体带来直接的伤害。
精神暴力是对受害者进行威胁、恐吓、羞辱和忽视等,使其身心受到伤害。
经济暴力则表现为某一方通过控制家庭经济资源的方式,限制受害者的经济独立,造成其无助和依赖。
性暴力则是指在婚姻或亲密关系中,某一方利用强迫、威胁、控制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性侵犯或压迫。
二、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发生原因多种多样。
首先,社会文化因素对家庭暴力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些传统观念认为丈夫有权支配家庭,女性应该顺从。
这种性别不平等观念导致了男性对女性的控制和暴力行为。
同时,家庭暴力也受到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
一些家庭存在着暴力、冲突和不良的沟通方式,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容易形成暴力的行为模式。
此外,个体因素也是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心理问题、人格障碍等会增加暴力行为的倾向;另一方面,受害者身体弱势、无力反抗也会增加暴力发生的可能性。
三、家庭暴力的影响家庭暴力对个体、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持久的、广泛的影响。
对个体来说,暴力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会受到持续的伤害,面临着心理创伤、抑郁、焦虑等问题,甚至导致自杀的风险增加。
对孩子来说,他们可能成为目击者或直接受害者,长期处于恐惧和焦虑的状态,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模式形成消极影响。
家庭暴力对家庭关系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以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分析对象。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揭示了农村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本文的研究不仅对于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本文概述了农村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和影响。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社会支持的不足,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等。
传统文化观念中对于男尊女卑的认知,使得一些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容易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使得一些家庭在面对压力和矛盾时,更容易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也使得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提出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等。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文献综述家庭暴力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其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农村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的伦理研究

家庭暴力的伦理研究【摘要】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伦理问题,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力和尊严关系。
本文从家庭暴力的伦理意义和形式入手,探讨了家庭暴力的背景、影响因素、伦理责任、解决途径和实践。
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是社会问题,更是伦理问题,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遏制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结论部分对家庭暴力进行了伦理反思,提出了伦理倡导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关注,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和谐、平等的家庭环境。
通过伦理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家庭暴力、伦理研究、意义、定义、形式、背景、影响因素、伦理责任、解决途径、实践、反思、倡导、建议。
1. 引言1.1 家庭暴力的伦理研究意义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伦理研究意义在于探讨家庭暴力现象背后的道德和伦理问题,揭示其中的价值观念和理念,促进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正确认识和处理。
家庭暴力的伦理研究有助于引发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和思考,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与支持。
通过伦理研究的角度,可以深入探讨家庭暴力背后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为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家庭暴力的伦理研究还有助于拓展伦理学领域的研究范围,探讨人类行为背后的伦理原则和价值观,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和伦理建设。
通过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伦理问题,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2 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且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的定义通常指的是在家庭关系中,一个成员对另一个成员实施身体、心理、经济或性上的伤害或控制行为。
家庭暴力并不局限于夫妻关系,也包括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暴力、言语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
身体暴力是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打骂、殴打、踢踹等肢体伤害行为;言语暴力则是通过言语或言语行为对受害者进行侮辱、威胁或恐吓;精神暴力是一种心理虐待,包括言语上的羞辱、忽视、操纵等行为;性暴力则是以性行为作为工具对受害者进行控制、侵犯或伤害。
《社会学研究:家庭暴力的原因与对策》

社会学研究:家庭暴力的原因与对策1. 引言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环境中出现的身体、心理、性或经济上的虐待行为。
它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和伤害个人尊严的问题,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家庭暴力的根源及其可能的对策。
2. 家庭暴力的原因2.1 权力不平等家庭暴力通常与家庭内权力不平等有关。
男性社会地位高于女性,使得男性在婚姻或伴侣关系中更容易滥用权力,并表现出暴力行为。
2.2 社会文化背景一些社会文化背景也可能促使家庭暴力发生。
某些社会对男性支配和女性服从存在着强烈期望,这可能导致家庭内部权利不平等和衡量亲密关系健康与否的标准失调。
2.3 经济压力经济压力是引发家庭冲突和暴力行为的常见因素之一。
财务困难可能导致家庭成员的情绪压力和紧张情绪增加,进而引发冲突和暴力。
2.4 精神健康问题家庭暴力的另一个常见原因是家庭成员的精神健康问题。
抑郁、焦虑、人格障碍等精神健康问题可能使某些人更容易对他人施行暴力或成为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3. 家庭暴力对策3.1 加强法律保护建立和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以保护受害者,并惩罚犯罪行为。
这包括完善法律框架,提供保护令,追究施暴者责任等。
3.2 提供支持和咨询服务为受害者提供安全、保密、适当的支持和咨询服务。
这包括设立专门机构或热线,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和庇护所等资源。
3.3 教育公众与预防通过教育公众,提高社会意识和认识家庭暴力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此类行为。
这包括向学校、社区和媒体提供相关教育内容。
3.4 改变社会文化观念加强性别平等意识和推动社会文化观念的变革,减少家庭暴力出现的社会文化因素。
4. 结论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影响个人和社会的问题,其原因复杂多样。
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提供支持服务、教育公众与预防以及改变社会文化观念等对策,可以逐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并为受害者提供更好的保护与帮助。
家庭暴力的数据研究报告

家庭暴力的数据研究报告
根据全球范围内的研究数据和报告,以下是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重要研究发现:
1. 范围广泛:家庭暴力是全球性问题,涉及不同社会经济背景和文化背景的家庭。
2.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是妇女、儿童、老年人以及男性。
妇女通常是最常见的受害者,但其他人群也可能受到伤害。
3. 家庭暴力的类型:家庭暴力包括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经济剥削等不同形式的暴力。
4. 影响健康: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可能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焦虑症、自杀行为等问题。
5. 后果对儿童的影响: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尤为严重,包括情绪问题、学习问题、行为问题等,并可能导致长期的心理和社会发展问题。
6. 周期性:家庭暴力往往是循环发生的,受害者可能处于反复受虐的状态。
7. 文化因素:家庭暴力的发生和持续性与特定文化和社会因素有关,例如性别不平等、家庭亲密度和冲突解决方式等。
8. 警察报案率:家庭暴力案件中,许多受害者没有报案,这可能是因为不信任法律机构、担心报复或缺乏支持等原因。
这些发现强调了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与干预的重要性,包括加强预防措施、提供受害者支持和庇护、推动法律改革以及提供心理和医疗支持等。
通过集体努力,我们可以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并提供安全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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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研究
摘要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
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
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家庭暴力;婚姻法;反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在我国,家庭暴力亦是普遍存在,在以往的婚姻法中也有对家庭暴力做出一定的规定条例,但并不明确,我国民警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中也以劝说为主,对于严重家暴情况缺乏惩罚手段,但《新婚姻法》发布后,第一次明确指出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施暴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法令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家庭成员的保护,但在我国家庭暴力由来已久,新婚法又是否能改变这一现状呢?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
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
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
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
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1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
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
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
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
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
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
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
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2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2012年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15年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
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
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
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
一是思想上原因。
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
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 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 对于一些赌博严重的人来说,妻子阻挡丈夫赌博也会引起家暴。
4) 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
○3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
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
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
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一)注重立法
联合国1993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
我国也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
为了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目前在《新婚姻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
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
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
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
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
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
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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