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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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2024年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篇一一、引言家庭暴力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自实施以来,旨在为受家庭暴力之害的个体提供法律保护。

然而,随着实践的深入,我们也不可避免地发现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境。

本文将就这些困境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1. 法律宣传不足,公众认知度低《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依赖于公众的广泛认知和接受。

然而,当前的问题是该法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很多人并不了解该法的内容和意义,这直接影响了该法的执行效果。

2. 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 司法人员培训不足:司法人员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效果。

当前的问题是部分司法人员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应对能力还有待提高。

(2) 证据收集困难: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往往面临很大的困难。

由于受害者往往不愿意公开或者无法及时提供证据,导致案件难以得到有效的处理。

3. 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1) 法律责任不明确: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人,法律规定的责任和处罚力度并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威慑力。

(2) 保护措施不足:当前的法律对于受害者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例如缺乏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后续跟踪机制。

三、完善对策1.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1) 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该法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2) 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 对司法人员进行定期的家庭暴力案件处理培训,提高其处理能力和态度。

(2) 建立严格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处理不当或者有偏见的司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 完善法律制度(1) 明确法律责任: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应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以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 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受害者的保护措施,包括提供心理干预、经济支持、临时庇护等,并建立后续跟踪机制。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益严重的家庭暴⼒危害了受害者的⾝⼼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泛关注。

接下来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家庭暴⼒及解决对策吧。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暴⼒的现状家庭暴⼒是⼀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家庭暴⼒的概念和现状2001年12⽉24⽇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即⾏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前,我国家庭暴⼒的现象较多。

据调查显⽰,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上世纪90年代家庭暴⼒现象⽐80年代上升了25.4%。

在⼆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万个家庭因家庭暴⼒⽽解体。

家庭暴⼒受害者中绝⼤多数为家庭妇⼥,约占72%,16周岁以下⼉童约占15%,⽼⼈约占11%,家庭妇⼥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施暴者绝⼤部分为家庭成年男性,约占96%。

此外,原先家庭暴⼒多发⽣在⼀些知识⽔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个受过⾼等教育。

家庭暴⼒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化素质向⾼⽂化素质⼈群蔓延。

家庭暴⼒不仅发⽣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部、教师和法制⼯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份特定、时间连续、⾏为隐蔽、⼿段多样等特点。

⼆、家庭暴⼒的原因(⼀)传统⽂化影响中国⼏千年男尊⼥卑、重男轻⼥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中国⼤多数男⼈的眼⾥,⼥⼈的存在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

衡量⼀个⼥⼈是否是好⼥⼈的标准不是⼥⼈⾃⾝能⼒有多⼤,事业有多成功,⽽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如何。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

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3篇家庭暴力现状的报告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情绪)、性暴力行为。

其特征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来另一方。

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女性。

20xx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一、我区家庭暴力现状xxx区妇联于20xx年7月在各社区中开展了婚姻家庭情况,共发放了《婚姻家庭情况问卷》×××份,回收×××份,回收率为××4。

同时,还召开了两个由社区妇联,调解员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区;翻阅了20xx年来辖区妇女婚姻家庭档案。

下面就情况对家庭暴力作一粗浅的归纳和分析,现状如下:20xx 年来我区有婚姻家庭案件×××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件次,占××3。

家庭暴力分为二大类:一类为肉体上的暴力,一类为精神上的暴力。

今年上半年区办理的×××个离婚案件中,基本上都曾有男方动手打女方的事情发生,因认定家庭暴力需要证据,又大都不构成伤害罪,但能归类于软暴力。

今年1x7月各社区处理调解的家庭暴力案件虽较少,但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

如中山社区的缪女士其丈夫有第三者后经常打她,多次被打得遍体鳞伤,受尽折磨已近20年,终于在今年8月初判决离婚。

仓水社区一位50来岁的妇女多年来经常被丈夫毒打,社区工和110也多次介入调解,但男的总是老一套。

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子,反复无常。

社区工也听到一些住户反映左邻右舍中有夫妻打架,摔东西及女声哭泣等情况,但在家庭事是私人事概念的影响下,一般邻居不前去劝阻,当事人也不愿向社区求助或向邻居诉说。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范文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与完善对策》篇一一、引言《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为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自该法实施以来,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我们也必须正视《反家庭暴力法》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并寻求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困境1. 法律宣传与普及不足《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然而,目前仍有部分地区、部分人群对法律的认知度不高,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难。

2. 执法力量不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使得在查处过程中,往往存在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

加之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使得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往往力不从心。

3.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已经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足。

如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够明确,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都影响了法律的执行效果。

三、完善对策1. 加强法律宣传与普及要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认知度,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如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2. 增强执法力量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调查、取证、定罪等一整套工作机制,确保在查处家庭暴力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3. 完善法律制度(1)明确家庭暴力的界定:应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明确和细化,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各类形式,以便于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准确判断和处理。

(2)加大处罚力度:对施暴者的处罚应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以达到惩戒和预防的效果。

同时,对于多次施暴或情节严重的施暴者,应加重处罚。

(3)建立保护令制度: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如颁发保护令、提供临时住所等。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是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些地方思想落后,封建气息严重,导致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存在,这样的不平等封建制度和丑陋的习俗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其中制定了几项具体的规定来约束和制裁这种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需要以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本文对家庭暴力的内涵特征,成因和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将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现今社会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仅给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造成了威胁。

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报道越来越多,社会对于家暴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于如何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还不太了解,本文将从家庭暴力的现状,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国内外的研究显示,家庭暴力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难以幸免于此。

而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

近些年来,国内家庭暴力的报道屡见不鲜,而且其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而这些数据只是冰山一角。

家庭暴力种类十分丰富,有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暴力等,其中忍受最久且影响最大的就是心理暴力。

心理暴力是一种言语和精神上的攻击,常常带有威胁、吓唬和恐吓成分,让受害者感到绝望和无助。

而身体暴力是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一种,但其实家庭暴力不止如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二、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首先需要预防。

下面就家庭暴力的预防进行探讨:1. 紧盯家庭教育。

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倡导“和谐家庭”文化,加强感情交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2. 加强法律法规。

加强对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使其明确入刑,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让法律的威慑力产生作用。

3. 加强社会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家庭暴力是犯罪,对受害人的影响等问题,增强公众的宣传和效果,以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三、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当家庭暴力已经发生,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首先,我们应该让受害人知道自己是受害者,并且知道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帮助受害人获得法律援助和精神支持。

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1. 立即报警。

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受害者应该及时报警,不要忍气吞声,同时应该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预防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家庭和谐的建议

预防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家庭和谐的建议

预防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家庭和谐的建议问题存在预防家庭暴力工作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关注和解决:1. 意识不足:存在家庭暴力的人群中,有一部分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对于暴力行为的界定模糊,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2. 社会观念:尚存一些过时的社会观念,如“家丑不可外扬”、“家务事应在家里解决”,导致受害者难以获得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3. 法律保护不完善: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处罚尚有不足,无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给予有效的打击和制止。

4. 心理支持不足:受害者在经历家庭暴力后需要得到心理支持和咨询,但现有的心理援助机构和服务不足以满足需求。

家庭和谐的建议为了预防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高意识:加强普及家庭暴力的认知教育,向社会大众普及家庭暴力的概念、特征和对受害者的危害,帮助人们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

2. 推进法律保护: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和处罚力度,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止力度,同时加强对受害者的法律保护措施。

3. 加强社会支持:设立专门的家庭暴力救助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援助和心理支持,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帮助。

4. 改变社会观念:倡导平等、尊重和互助的家庭观念,消除过时的社会观念,让家庭成为一个温馨和谐的地方,让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够得到爱与尊重。

5. 加强教育:在学校和社会各个层面推行性别平等教育,培养人们正确的性别观念和家庭关系观念,加强对于家庭和谐的培养和教育。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加强家庭成员的意识,完善法律和社会支持机制,我们才能够预防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的实现。

参考资料:- 张三. (2020). 家庭暴力现状与对策. 《社会研究》,(2),45-52.- 李四. (2019). 家庭和谐的重要性与对策. 《社会心理学研究》,(3),78-85.。

基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现状与问题研究报告

基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现状与问题研究报告

基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现状与问题研究报告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共识,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起正式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围绕反家庭暴力法在执行中面临的现状和问题展开研究。

1、家庭暴力事件数量有所下降《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加强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家庭暴力问题,推动家庭和谐与和睦。

随着这项法律措施的实施,从2016年至今,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暴力事件数量已经有所下降,说明反家庭暴力法有一定的控制效果。

2、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得到了加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必须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服务机构,为受害者提供必要帮助,这些机构可以是妇女儿童保护机构,也可以是各类社工站等,它们的设立将极大地加强家庭暴力救助的质量与效率。

3、公众意识逐渐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不仅是法律层面的争取和实践,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针对已经实行了很多年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有助于摆脱一些固有的思维观念。

在家庭暴力的问题上,公众已经逐渐加强了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的意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参与,也向一些更为隐蔽的家庭暴力提供了遏制与制止的力量。

1、家庭暴力法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尽管家庭暴力事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反家庭暴力法执行效果不如预期。

许多政府部门内部的指导意见较为复杂,缺乏系统、完整而有效的治理机制与措施,特别是在家庭暴力事件的预防、调查、处置和救助等环节上,普遍存在缺乏专业性、待遇与奖惩机制不到位、督察制约不足等问题。

2、对受害人的保护还存在不足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使得机构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能力有了明显增强。

但是从实施结果来看,一些受害人并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有的女性甚至因报案得不到支援反而遭受报复,家庭暴力的案件没有得到有效调查及预防,导致家庭成员乃至整个家庭处于被动和困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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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对策摘要:家庭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地方,是重要的精神家园,是每个人的心灵港湾,是最基础的社会组成部分。

家庭的健康发展,是社会稳定发展、国家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

现在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我国的家庭暴力也趋于严重,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创伤,还给受害者心理上造成无法痊愈的伤痛,甚至给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带来威胁,家庭暴力问题应该引起全人类的重视。

社会应该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有效的帮助,建立心理、法律等各个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达到预防家庭暴力,减轻受害者损失的目的。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原因对策正文: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现状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其身体和精神都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并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比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等等严重的不良后果。

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根据调查显示,中国现在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在二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十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家暴受害者中绝大多数是家庭妇女,约占72%,儿童约占15%,老年人约占11%。

实施家庭暴力的绝大部分是家庭成年男性,但在少数由“女强人”当家的家庭中,女性对丈夫不尊重,直接实施暴力。

除了殴打捆绑这种传统暴力外,还有些人对受害者采取“软暴力”,比如讽刺挖苦、随意漫骂、冻饿等虐待方法,这种“软暴力”,同样侵犯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危害家庭关系。

此外,原先家庭暴力多发生在一些知识水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近几年来家庭暴力范围有所扩张。

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1个受过高等教育。

家庭暴力的范围正在从农村向城市、从低文化素质向高文化素质人群蔓延。

现在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发生在农民家庭,在干部、教师家庭也是非常常见。

家庭暴力在以一种铺天盖地的气势席卷全中国,给整个社会都笼罩上一层阴霾。

二、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从调查分析情况来看,笔者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这些方面:(一)观念腐化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有一些人在外来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的影响下,把传统的、本土的思想观念抛诸脑后,不仅在生活上迷失了方向,在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也迷失的方向。

一些男性视一夜情、婚外恋为时尚,以拥有情人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有的甚至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

回到家里对自己的糟糠之妻百般挑剔,各种看不惯,并用诸多借口逼迫妻子离婚。

妻子不同意,就对之拳打脚踢,丝毫不心疼。

还有些更过分,不仅把“二奶”带回家居住,还把妻子赶出家门,稍有反抗,便遭到一顿谩骂毒打。

(二)性格扭曲、品行低下有一些男性性格非常扭曲,会无缘无故怀疑“另一半”生活作风不检点,不允许配偶和异性搭讪聊天,也不让配偶外出打工赚钱贴补家用。

如果配偶顶嘴或者反抗,就进行惨无人道的辱骂、殴打。

还有些年轻男女走上社会后沾染不良生活习惯,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赌博、酗酒、嫖娼、卖淫。

这类人没有家庭责任感,丝毫不关心自己的家庭,在外遇到不顺心的事回家就发脾气、耍威风。

比如有些男性在外赌博输钱后,逼妻子出去借钱,或者卖淫,如果妻子反抗,就暴跳如雷、拳脚相加。

一般他们会恐吓妻子,有些女性出于畏惧,常常会忍气吞声,不敢告发,也不敢与之离婚。

(三)受到严重的男权思想或女权思想的影响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男性,在他们的观念中,男尊女卑根深蒂固,这部分人在家中称王称霸,把妻子看成是附属品,一点也不知道尊重女性,稍不顺心就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另外,一些女性女权思想严重,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经常故意侮辱和贬低丈夫,以显示自己的家庭地位。

丈夫稍不顺其意,就拳脚相加,久而久之,便习惯性地实施家庭暴力。

(六)相关行政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不够重视相关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后,认为家庭暴力是一般家庭内部事务,不予过问,不予干预,不重视,不展开实质性的行动,以致于施暴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从而在施暴时更加肆无忌惮。

法院对于受害者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的诉讼,一味调解和好不判决离婚,从而使施暴者更加无法无天,继续自己的违法行为。

(七)现行法律没有配套的预防措施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相对滞后。

目前司法实践中,我国《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是没有进行明确的认定,没有规定具体的制裁办法,可操作性一点也不强。

另外,家庭暴力损害赔偿也是一大难题。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但在现实情况中,受害人很有可能遭受双重伤害:一方面,受害人因家庭暴力而身心受挫;另一方面,受害人主张的损害赔偿可能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中支出,对于受害者来说造成经济上的损伤。

所以,就现行法律而言,没有一条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途径和方法。

(八)在法律宣传和舆论监督方面做得不够从法律宣传来看,广泛深刻的法律普及活动开展得很少,法律法规宣传得不够到位。

其实中国家暴的产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己的家暴触犯法律,毫无法律意识。

从社会舆论来说,新闻媒体没有发挥好监督作用,对家庭暴力的曝光度不高,没有对施暴者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施暴者没有起到威慑作用。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一)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心造成不可磨灭的伤痛根据全国妇联组织的调查显示,大约有16%的女性遭受过丈夫的殴打,另有5%和2.6%的女性有过被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的经历。

这些家庭暴力在受害者身体上留下伤痕,在受害心理上烙下印记,这些痛苦的经历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他们中有些人对身边的人产生恐惧,不能开始新生活,严重的甚至于患上精神方面的疾病,永远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下。

(二)家庭暴力可能种下违法犯罪的种子家庭暴力经常会引发违法犯罪。

那些受虐待的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在绝望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

据调查,某省1000多名女犯人中有100多人是因为杀夫犯罪入狱,她们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最终选择与其“同归于尽”。

还有少数未成年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父母的暴力下最终走上了杀死父母的极端道路,某学校一高中生因学习成绩差,母亲经常对其发脾气,甚至辱骂、毒打,他由于不堪忍受母亲的虐待,手持榔头把自己的亲生母亲杀死。

上诉案例中的母亲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方法非常粗暴,使用暴力来“教育”来自己的子女,在他们眼中的教育其实是摧毁整个家庭的重磅“炸弹”。

还有些未成年因对父母暴力行为的恐惧和憎恶而不敢或不愿回到家中,提早走上社会,沾染不良习惯,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暴力不利于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家庭暴力威胁家庭的稳定和谐,也必然危害社会的稳定和谐。

家庭暴力可能会引发青少年和其他家庭成员违法犯罪,导致家庭的破裂,威胁到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对社会整体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

在一个充满暴力、恐惧和怨恨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子女,由于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理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家庭暴力给他们留下黑暗、痛苦的心理阴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绝大多数会患有恐惧、自卑、不相信他人等心理障碍,形成畸形的心理状态,这些人成年后,很可能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

这些心理不健康的人会变成新一批危害社会的人群。

四、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家庭暴力的产生,我们已经分析过了,最重要的是怎样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笔者认为,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有效地宣传教育1.充实家庭成员的法律知识。

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转变“打老婆孩子不犯法”“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错误观点,让更多人认识到家庭暴力问题要用法律武器来解决。

尤其要在农村、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进行大力的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

惩治施暴者,救助家庭暴力被害人是家庭暴力发生后我们应该采取的行动,但这些行动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

笔者认为只有提高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经济能力、思想道德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相对应的,一是要提高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平时要多读报纸、多看电视,了解各种各样的知识;二是要解决弱势群体的经济来源,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多提供就业岗位,给这些弱势群体以谋生的能力,阻断施暴者给予的经济控制;三是要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树立起人权平等意识,主动建立和睦、团结的家庭关系。

(二)建立专业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机构家庭暴力发生后在制裁施暴者的同时,另一方面要对受害者进行抚慰。

建立业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机构显得尤为要,比如开通反家庭暴力热线,为受害者提供直接的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再比如设立家庭事务调解机构、家庭暴力援助助中心、家暴调查事务所等等,对家暴受害者进行最直接的临时救助。

(三)进行多方面的家暴救助1.落实村委、社区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

加强村委、社区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作用是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权利的及时防线,往往在家暴发生时,村委、社区离得最近,由它们出面干预才最及时。

为此,可在农村和社区中逐步建立由派出所、群众团体组织(妇联、团委)、专业机构(医院、鉴定机构、律师、法院)组成的“反家暴”网络,为被害人搭建临时的提供庇护和物质帮助的栖身之所。

2. 要及时对受害者进行心理治疗。

受害者在经历过家庭暴力后,往往在心理上留下看不到的伤痕,他们会恐惧、自闭、压抑,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通,很可能会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长期受虐的家庭成员甚至在没有来得及进行心理治疗,就已经精神崩溃,变成精神病人。

所以,在家暴发生后对受害人的心理治疗显得刻不容缓。

(四)逐步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1.加快推进《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

目前,国外对家庭暴力已从研究阶段步入法制化进程,已有40 多个国家采取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比如,在美国,许多地方法院创立专门的家庭暴力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在英国,1996年《家庭法案》中规定了“互不妨害令”、“附加挽留权”等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台湾地区在1998 年通过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应对家庭暴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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