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特点、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益严重的家庭暴⼒危害了受害者的⾝⼼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泛关注。
接下来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家庭暴⼒及解决对策吧。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暴⼒的现状家庭暴⼒是⼀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家庭暴⼒的概念和现状2001年12⽉24⽇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即⾏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前,我国家庭暴⼒的现象较多。
据调查显⽰,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上世纪90年代家庭暴⼒现象⽐80年代上升了25.4%。
在⼆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万个家庭因家庭暴⼒⽽解体。
家庭暴⼒受害者中绝⼤多数为家庭妇⼥,约占72%,16周岁以下⼉童约占15%,⽼⼈约占11%,家庭妇⼥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施暴者绝⼤部分为家庭成年男性,约占96%。
此外,原先家庭暴⼒多发⽣在⼀些知识⽔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个受过⾼等教育。
家庭暴⼒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化素质向⾼⽂化素质⼈群蔓延。
家庭暴⼒不仅发⽣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部、教师和法制⼯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份特定、时间连续、⾏为隐蔽、⼿段多样等特点。
⼆、家庭暴⼒的原因(⼀)传统⽂化影响中国⼏千年男尊⼥卑、重男轻⼥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中国⼤多数男⼈的眼⾥,⼥⼈的存在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
衡量⼀个⼥⼈是否是好⼥⼈的标准不是⼥⼈⾃⾝能⼒有多⼤,事业有多成功,⽽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如何。
论家庭暴力的特征、成因、危害、后果及解决对策

论家庭暴力的特征、成因、危害、后果及解决对策摘要:家庭暴力是由于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直接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并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
在我国的家庭暴力中,其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丈夫素质低蛮横无理,脾气暴躁;丈夫有赌博、酗酒等恶习而引起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
本文探析了家庭暴力的特征、产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的具体对策,目的在于遏制家庭暴力,惩治家庭暴君。
关键词:家庭暴力,妇女权益,社会危害,婚姻正文: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和性方面的强暴行为。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妇女、儿童和老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2001年4月28日施行的新《婚姻法》已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并将实施了家庭暴力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
可见,家庭暴力已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
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90%以上的施暴者为男性。
当然也有少数妇女欺凌男人,如千古淫妇潘金莲通奸害夫就是最好的例证。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统计,我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
在边远农村,家庭暴力更是司空见惯,教训妻子是丈夫的责任、殴打老婆是丈夫的权利。
因此,家庭暴力被喻为“社会毒瘤”。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1、行为的隐蔽性。
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家里这个特定场所;大部分受害妇女认为是家务事、个人隐私,而“家丑不可外扬”,怕传出去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影响个人名誉或者事业发展。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其对策

试论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其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渐突出,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呈上升趋势。
家庭的稳定与否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为此,应尽快制定有效的反家庭暴力法,使反家庭暴力有法可依。
【关键词】家庭暴力;特点;成因;对策近年来,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渐突出,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呈上升趋势。
家庭暴力严重伤害和威胁着受暴者的身心健康,不仅破坏家庭的稳定,还影响社会的和谐。
一、家庭暴力的含义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传统的家庭暴力指直接作用于身体的殴打残害行为,如殴打、拳打、脚踢等。
另一种指当夫妻之间或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时,通过不理睬对方、无视对方存在、相互冷嘲热讽等方式从精神上虐待对方。
有关学者将之称为冷暴力。
[1]二、家庭暴力的特征(一)主体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与受害者是同一家庭中的成员,如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祖孙之间和婆媳之间等。
(二)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的手段不仅包括肉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折磨,如冷嘲热讽、不理不睬等,有时还包括性暴力,如强行发生性行为等。
(三)隐蔽性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中,具有隐蔽性,只有受害者对外界进行求救或发生严重的后果时外人才会知晓。
(四)时间的连续性在日常生活中,施暴者会因为不同的事由,多次或长期对同一受害者进行暴力行为。
[2]三、家暴产生的原因(一)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在封建社会,夫权至上、男尊女卑等旧传统思想使男女地位严重不平等。
时至今日,虽然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和夫权思想已有明显改变,但其影响依然存在,尤其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
(二)社会方面的原因在传统生活中,夫妻间的吵架打斗被看做是夫妻间的私事。
外人本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想法并不愿过多插手。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以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分析对象。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揭示了农村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本文的研究不仅对于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本文概述了农村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和影响。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社会支持的不足,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等。
传统文化观念中对于男尊女卑的认知,使得一些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容易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使得一些家庭在面对压力和矛盾时,更容易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也使得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提出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等。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文献综述家庭暴力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其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农村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摘要: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抑或是在发达国家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一个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残害、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带给家庭成员身体以及精神上伤害的一种行为。
家庭暴力不但会威胁和伤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还会使得家庭的稳定遭到破坏,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中对现阶段我国家庭暴力问题以及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探析家庭暴力防范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对策家庭本来应该是一个充满了温情的港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国家都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在对家庭稳定造成影响的同时,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也已经逐渐的得到了国际社会以及各国政府的重视,并也相继制定了法律法规来防范家庭暴力的出现,但是就现阶段而言,家庭暴力事件并没有完全被遏制,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很多人甚至已经对家庭暴力司空见惯。
一、目前国内家庭暴力问题分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其主要的特征表现与在以下几点:1.隐蔽性家庭暴力的场所多是行为人的家中,且大部分受害人员都认为这是家务事,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或是害怕此类事件传出之后,会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对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个人的名誉以及事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因此说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不但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使其因长期生活在紧张、恐惧、抑郁的状态之下,对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
2.手段多样性家庭暴力手段是比较多样性的,不只是对受害者肉体上的伤害,也有可能是对其精神的伤害,还包括婚内强奸以及性虐待等家庭暴力,按照形式可以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以及冷暴力几种。
3.后果严重首先家庭暴力会对被施暴者的身体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造成侵犯,对其造成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最终会导致其婚姻出现破裂。
其次,如果家庭暴力超出了一定的限度时,,被施暴者就会奋起反抗,甚至是会出现因不堪家庭暴力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是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些地方思想落后,封建气息严重,导致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存在,这样的不平等封建制度和丑陋的习俗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其中制定了几项具体的规定来约束和制裁这种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需要以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本文对家庭暴力的内涵特征,成因和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将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家庭暴力的特征、成因及对策

内 蒙 古 民 族 大 学 学 报
o m a O n e n o i Un v ri o t n l is u l fI n r Mo g l ie s y f rNa i ai e a t o t
Ma . 0 9 y2 0 Vl . 5 No 3 0 1 . 1
二是施暴者 的心理疾 患。家庭暴力 中的施暴 者往往有
性格缺 陷和精神疾 患。如 缺少 自尊 和 自信 , 偏执性精 神病 , 疑病妄想等 。这导致他们偏离正常的思维 , 背离 非暴力的行
为规范 , 实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畴 。由于这种心理的不健 康
[ 收稿 日期 ]0 9 3—0 2 0 —0 l ( 作者 简介 ] 徐敏 (9 7 , , 16 一)女 内蒙古 通辽人 , 通辽市公安干部学校中级讲师 。
( ) 段 的 多样性 二 手
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 , 因家庭暴力流浪出走的未成 年人数量 逐年增 加 , 他们 比起在正常环境 中长大的孩子更容易走上邪 路, 成为敌视社会 、 报复社会的人。
二 、 庭 暴 力 的原 因 家
一
是封建 残余影 响是 其思想 根源 。儒 家礼 教“ 男尊女
力 。是“ 冷战” 阶段的隐性暴力 , 表现为冷淡 、 轻视 、 放任和疏 远 。恶语 中伤 、 漠不关心对方 , 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 限度 , 停 止或敷衍性生活、 于一切家庭工作。 懒
( ) 果 的严 重 性 三 后
第一 , 施暴容易侵犯和践踏对 方的人格尊严 、 身体健康
等人身 自由权利 , 损害和摧残其 心身健康 , 导致 婚姻破裂 、 家 庭解体 ; 第二 , 容易诱发刑事犯罪 , 当暴力超过一定 限度 时, 受害妇女就会奋 起反抗 , 以暴制暴 , 从家庭暴 力的受害者变 成加害者 , 响家庭和睦 和社 会稳定。第三 , 影 严重 影响下一 代人的心身健康。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 、 家庭的希望。然
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调研报告

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而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文化、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农村妇女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探讨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地区一定规模的家庭进行了抽样调查,共收集到100份有效问卷和进行了20次深度访谈。
三、调研结果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传统观念影响:农村地区传统观念较为保守,男尊女卑的思想依然存在。
许多农村男性认为家庭暴力是合理的行为,妇女则容易接受被暴力对待的命运。
2.经济压力:农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生活压力大。
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容易紧张,家庭暴力问题也就更容易出现。
3.文化教育不足: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在这样的环境下,妇女难以获得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应对家庭暴力。
4.缺乏法律保护意识:许多农村妇女对于自身的权益和保护途径了解不足,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在对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原因进行了分析后,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应对这一问题:1.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教育宣传工作,推进性别平等教育,消除传统观念对妇女权益的限制。
2.提升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同时加强夫妻沟通与协商,有效化解冲突。
3.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使农村妇女能够获得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家庭暴力的能力。
4.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知识,鼓励她们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四、结论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包括传统观念影响、经济压力、文化教育不足和缺乏法律保护意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加强教育宣传、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加强法律教育等方面入手,以提升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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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特点、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17T18:24:34.750Z 来源:《青年生活》2018年第7期作者:胡建
[导读] 近年来,我县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农村家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侵犯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稳定发展。
近年来,我县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农村家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侵犯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稳定发展。
从我院近三年来办结的4件涉家庭暴力审查逮捕案件统计数据来看,在每年所办结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涉家庭暴力案件占比近
10%。
充分认识家庭暴力,特别是农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和危害,准确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这对于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家庭暴力的特点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等,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般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与其他暴力案件相较,家暴案件受害者基于各种原因一般不愿公开,具有特定性、隐蔽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等特定。
1、行为实施者和行为对象的特定性。
从既有案例看,家庭暴力案件一般发生在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包括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婆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
家暴对象一般为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生活成员中的老人、妇女和儿童。
根据我院近五年来涉家暴刑事案件统计数据,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 90%以上是女性。
2、行为具有隐蔽性。
由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原因,清官难断家务事,人们对于家庭暴力存在很多误解,认为父母出于教育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夫妻之间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而且大多数受害者也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内部矛盾,“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一般都采取隐忍态度,而这无形中纵容和助长了家庭暴力。
3、行为原因、方式具有复杂性。
家庭暴力产生原因复杂,暴力方式也多种多样,既包括暴力殴打、伤害、体罚等肉体伤害;也包括威胁、遗弃、拒绝赡养和抚养等精神伤害。
而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也导致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方式、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有不同。
4、行为具有反复性。
一般而言,家庭暴力对象在家庭中地位较低、能力较弱,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往往是忍气吞声,不愿外传,寻求他人帮助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
家庭暴力对象一般都是受到长期或经常性的伤害,期间也存在反复,即既有暴力时段,也有缓和时段,两者之间有时呈现循环特点。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不论是对个人、家庭、社会而言,其危害性都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从近年来我院办结的刑事案例分析,家暴受害者均为女性,她们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生活在恐惧和紧张的环境中,内心充满了惶恐、不安和悲伤,渐渐丧失了生活自信心和安全感,无助无望而得不到解脱,引起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犯罪者。
其次,家庭暴力伤害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危害家庭和睦关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最基本单元。
家庭暴力行为直接触及最亲密人群间的关系,伤害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危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其对于家庭的伤害是永久且难以轻易恢复的。
家庭暴力行为是对家庭稳定架构的暴力伤害,施暴者往往由于感情冲动失去理智,面对问题缺乏合理合法有效应对和处置方法,行为简单粗暴,导致家庭矛盾的无限扩大和升级,最终导致伤害后果无可挽回,一发不可收拾。
第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受害者的人身权、健康权、人格权等最基本的权利,影响了他们从事社会劳动、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还严重危害家庭成员所触及的社会环境。
当今时代,每一个家庭成员都不是孤立的,其心理情绪和行为方式都或多或少会对其生活周边环境产生或大或小的示范和影响。
这些影响在社会大池子中不断的交织,终会形成一股或大或小的逆流或风暴,最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人们生活幸福,影响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阻碍社会的文明进步。
三、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近年来,我县家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有我国传统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地域经济、风俗传统方面的原因,还有家庭成员当事人自身的原因。
1、传统封建思想观念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
从近年来我院办结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例分析,家庭暴力案件大多发生在偏远农村地区,不少家庭受封建思想毒害,视妻子、子女为自己的附属,视老人为生活的累赘,随意打骂和羞辱。
如我院办理的兰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兰某因身有残疾,长期受到其丈夫打骂和粗暴对待,生活中失去自尊和自信,最后积怨成仇,向其丈夫饭碗中投放毒鼠强意图毒杀其夫,兰某也从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演变成犯罪者。
2、家暴行为施暴者和受害者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与家暴行为发生之间的关联性。
从我院近五年办结的家庭暴力案件分析,家暴行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文化水平较低,且都或多或少存在性格偏激缺陷和不良生活习惯,最终导致家庭生活中不断出现暴力行为。
如任某故意伤害案中,家暴行为施暴者任某和受害者张某均为小学文化水平,任某生活中性格偏激,长期存在酗酒恶习,处事简单粗暴好勇斗狠,邻里关系不和;而张某生活中思想观念陈旧,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不强,遇事软弱,一味迁就。
后任某在一次酒后因言语矛盾持刀将其妻张某砍伤,最终落入法网。
3、地域经济和风俗传统导致社会防范控制家庭暴力乏力。
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涉及到感情因素,夹杂很多是是非非,难以准确判断。
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外人不方便干预也难以得到切实解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行为很少受到处置,从而纵容和助长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家庭暴力行为发生之初,一般由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出面干预,但这些干预又缺少其他部门的强力支持,因此,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难以获得便捷和专业的法律支持,缺乏来自社会渠道的及时救济,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预防家庭暴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并细化相关措施,确保反家暴法执法成效。
家庭暴力是存在于家庭内部的一种特殊暴力,传统观念中,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打骂吵架都被视为私事,大家习以为常,也难以准确判断孰是孰非。
由于暴力
来源于家庭成员,这使它具有不可预见性和隐秘性特点,而这些因素又增加了家暴行为的复杂敏感和残暴性。
2016年3月,我国反家暴法已正式公布施行,这为制止家暴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反对家庭暴力,一是预防暴力的发生;二是发生后制裁施暴者;三是救助被害妇女。
有了反家暴法,从此“预防”、“制裁”和“救助”不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武器。
(二)构建维护家庭内弱势成员权益的保障网络。
家庭暴力行为是家庭不安定、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将处置家庭暴力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
基层村组和社区对家庭暴力应积极介入处置,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及时提供心理帮助,协调、恢复家庭和睦,平息家庭内部矛盾,使家庭暴力和危害下降到最低程度。
执法部门对于家暴案件要积极介入调查取证,不断完善执法信息系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有效震慑家暴行为施暴者。
(三)强化反家庭暴力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
各级基层组织应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反家庭暴力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反家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曝光家庭暴力案件,形成有效的家暴震慑。
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内容广泛的反家庭暴力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栏橱窗,张贴横幅、标语等,让老百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沟通顺畅与关系和睦。
各执法部门在执法同时也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有实效,教育有成果。
(四)标本兼治消除家庭暴力。
惩治家庭暴力犯罪、救助家暴受害者是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后社会应当给予的救济渠道,这些渠道虽然很重要,但其重在治标。
家庭暴力行为实质上是男女平等、强弱互尊意识在行动上的反映。
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和理解才是消除家庭暴力行为的治本之策,只有不断完善人们内心深处对家庭关系的正确认知和态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行为的精神基因。
构建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有赖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支持,有赖于新时代新理念在家庭生活中逐步浸润,有赖于社会大环境对家庭关系的积极保护和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