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2020年)

合集下载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范文(二篇)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范文(二篇)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范文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在工程建设中起着承载和保护作用。

然而,由于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因此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的安全技术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1. 安全方案编制在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方案。

安全方案应包括施工的整体布置、施工工艺、安全措施以及危险源分析和评估等内容。

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2. 地质勘察和土壤力学参数确定在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察工作,以确定地质情况和土壤力学参数。

地质勘察结果应详细记录,并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措施。

3. 施工现场准备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和整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堆放物品有序,并设立标志和警示牌,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二、基坑开挖安全技术规定1.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基坑开挖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围护结构的搭设、防坍落设备的使用等。

围护结构的搭设应符合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还应定期检查维护围护结构的稳定性。

2. 开挖顺序和方法基坑开挖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一般要求从基坑边缘向内部逐步开挖。

当基坑开挖深度达到2米时,应适时进行支护。

开挖过程中禁止超挖或挖坑时跨越开挖坑边缘。

3. 土方运输和堆放挖出的土方必须正确运输和堆放,以防止土方堆放造成的积压和塌方事故。

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配备有效的防护装置。

三、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1. 支护结构的选择和布置施工单位在进行支护结构选择和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地质情况、土壤力学参数以及施工工艺要求。

支护结构的安全性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和核实。

2. 支护结构的施工和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

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的一些安全技术规定:
1. 施工前必须进行基坑勘测,确定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位置,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2. 基坑必须进行围护,围护材料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验收,围护结构稳定牢固。

3. 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排水措施,防止基坑内积水,保持工作面清洁干燥。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周边工作人员的安全。

5. 基坑边坡必须稳定,要避免坡体倾倒和滑坡的风险,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6. 在开挖过程中,必须及时清理坑底的杂物和松散土壤,坑底必须保持平整。

7. 严禁一边开挖一边支护,要先开挖一段距离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8.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规定,支护工作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禁随意更改。

9. 支护结构必须保持稳定,不得发生变形、沉降等情况,支护施工完成后要进行验收。

10. 严禁在基坑内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和安全。

11. 基坑施工中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以上是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的一些安全技术规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配合监理和安全员的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2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2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1一般规定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m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评审后的实施方案应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1.3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除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4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1.5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内。

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1.6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

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1.7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结论意见。

1.8建设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作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失。

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作审定。

安全技术交底(关于截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钢筋、混凝土)

安全技术交底(关于截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钢筋、混凝土)
安全技术交底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截桩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且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使用的截桩锯安全防护装置应完整无缺,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并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现场所用电线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9、绑扎钢筋,临边操作时,应挂好安全带。
10、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
11、灰浆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入搅拌筒内,或在洞口清理灰浆。作业中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交底人:
11、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止水帷幕,以免引起支撑破坏。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12、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底人:
年月日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工种)名称:模板工程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及系牢固。
2.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2020《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2020《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2020《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onstruction of Deep Building Foundation Pits1 总则1.0.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

1.0.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基坑construc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2 风险控制Risk control 为减少或降低深基坑安全风险损失所采取的处置对策、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2.1.3 基坑支护retaining of construction pit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2.1.4 基坑侧壁side of foundation pit 构成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5 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6 支护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支挡或加固基坑侧壁的承受荷载的结构。

2.1.7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从基坑开挖到预定深度至完成基坑支护使用功能的时段。

2023年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2023年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2023年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一、前言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一直是建筑行业中具有一定风险的工程之一。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的质量和效率,2023年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综合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实践经验,并结合具体施工环境和工程特点而制订。

二、施工前准备1. 在进行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和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专业评审和审核。

3. 确保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挡、警示标识等。

三、基坑开挖技术要求1. 基坑开挖前必须对周围的土质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的开挖方法和工程措施,确保开挖过程的稳定性。

2. 采用合理的开挖顺序、深度和坡度,避免因开挖引起的滑坡、塌方等安全事故。

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降水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避免水泥浆液流失和基坑变形。

四、支护施工技术要求1. 根据基坑的实际情况和土质特点,采用合适的支护结构和材料,确保支护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2. 支护结构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避免施工中的误差和疏漏导致支护失效。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支护结构的变形和破坏情况。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环境。

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通道和应急出口,确保施工人员的迅速撤离。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作业、强迫加班等不合理行为。

4. 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和伤害事故。

六、总结2023年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旨在加强对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是土木工程中常见的一项施工工作,涉及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定。

下面将介绍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一、前期准备工作1. 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2.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

3. 在基坑周围搭建临时围护结构,并在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二、基坑开挖工程1. 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进行开挖作业,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进行岩石爆破作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开挖作业过程中,禁止在开挖边沿工作,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4. 严禁将施工垃圾倒入基坑,以免造成坡体失稳和崩塌。

三、基坑支护施工1.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护方法,如钢支撑或混凝土边坡等,并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2. 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支护结构上操作,以免对支护结构造成破坏。

3. 检查支护结构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4. 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分。

四、基坑降水处理1. 在进行降水作业前,必须对基坑进行充分的排水准备工作。

2. 选择合适的排水设备进行降水作业,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降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以防止堵塞和积水。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设置明显的施工现场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着防护服和安全鞋。

4.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防火安全1.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监控。

2. 储存危险品的区域必须与施工现场分开,严禁将危险品存放在基坑附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2020年)1一般规定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m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评审后的实施方案应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1.3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除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4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1.5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内。

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1.6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

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1.7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结论意见。

1.8建设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作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失。

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作审定。

1.9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并征得原设计单位认可。

1.10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控。

施工现场应当按深基坑设计、施工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器材和人员。

1.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爆破危险、预防火灾、保护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1.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的监测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测单位承担。

并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含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监测报警值等内容,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1.13监测记录填写应规范,监测数据应准确,并及时计算整理,提出合理意见,经审核后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工程结束,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监测报告。

1.14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意见。

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

1.15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性能、相关参数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16基坑开挖应建立基坑开挖申请及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工程严禁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围护结构2.1深基坑围护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土质情况、周边环境保护等级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确定基坑的保护等级。

2.2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建筑物制定监护方案,并通过下列措施控制周围环境的沉降:1采用注浆加固等有挤土效应的围护结构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流程,或打设应力消散孔,以减少挤土效应。

2可能造成周围环境沉降的围护结构,应合理划分围护结构施工段长度,并配合其它加固措施,以控制周围环境沉降。

2.3搅拌桩类围护结构深度、断面尺寸、强度、刚度、抗渗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4搅拌桩类围护结构应连续施工,对水泥掺入量和水泥土搅拌均匀性应有控制措施,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

若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加固措施,以保证围护结构安全。

2.5不同围护结构连接处应有设计认可的补强和防渗措施,在围护结构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尽量在基坑开挖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消除,避免将这些问题和隐患带到基坑开挖阶段。

2.6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后,应继续观测围护结构周围需保护建筑物和管线沉降及围护结构自身沉降情况。

3地下连续墙3.1施工前必须对弃土和废泥浆的处理方法及其位置,路线等进行计划,并报告有关部门批准。

3.2地下墙周围地基必须能够经受机械的震动和压力,必须采取简易混凝土路面,若地基软弱,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简易道路的宽度一般不宜小于7m。

3.3在泥浆搅拌、钢筋加工挖槽作业等场地,场地内的道路、材料堆放地等处,应设照明设备。

泥浆搅拌,钢筋笼加工和挖槽作业区的照明度必须70勒克司以上,其它场地为20勒克司以上。

3.4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开挖导沟前,应筑好各种排水设施。

2土层渗漏水大时,应在沟槽中央挖集水坑用泵排水,以保持基槽干燥,严禁在浸泡水中挖土。

3对有碍施工的雨水及旧污水管道,必须进行封堵,杜绝漏水。

4在粉砂地层挖导沟时,若发生塌落或泥沙上涌情况,应在导沟中每隔2~3m挖集水坑,并放入透水混凝土管,用潜水泵抽管内的水排出。

5采用机械开挖导沟时,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

6土层松散,表土挖开后侧壁不能垂直矗立时,沟槽不宜开得太长,一般10m左右并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7遇到资料上未标明的地下管线,必须立即停止挖土,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8导墙上的开挖段,应设置防护措施严防人或物坠入。

3.5挖槽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停放挖槽机的地面必须平整且稳定性要好,挖槽机应附带纠偏装置,并做到边挖槽边纠偏,确保槽壁垂直度。

2挖槽机的布置既要考虑机具稳定性,又不影响导墙和周围地基的稳定性。

3挖槽机的起重臂宜采用65o~70o左右的倾角,挖槽过程中,除修正挖槽中心之外,起重臂只允许作回转动作,不得有仰俯动作。

4当出现槽壁坍塌迹象时,必须先将挖槽机具提出地面。

5上述情况出现后,可用优质土或掺加水泥等掺和料的回填土回填,坍塌处重新挖槽。

6挖槽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其操作规定可参照起重机械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7若中途因故停止挖槽则应将挖槽斗提出地面。

8应经常检查挖槽机刃宽度,如有磨损及时修补。

9若遇地下障碍物,最好采用临时挡土措施将其清除后再进行挖槽作业。

10挖槽结束后,应尽快浇筑水下混凝土,缩短沟槽的放置时间。

11挖掘成槽后,必须及时在槽口加盖或设置安全标志。

3.6钢筋笼制作与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整体抬吊应有专项施工方案,钢筋笼吊点布置应合理,吊点部位和整体刚度应有加强措施,钢筋笼强度和刚度应满足整体起吊时受力和抗变形要求。

2钢筋笼加工场地宜设置在运输进场及钢筋笼吊入位置均较方便的位置。

钢筋笼加工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为防止吊装变形,桁架和吊点处应采用电焊100%加固,其它纵横钢筋的交接点,必须满足50%点焊,焊点要均匀、饱满、牢固,临时绑扎的镀锌铁丝,应在钢筋笼成型后全部拆除。

5起吊钢筋笼应采用与钢筋笼宽度相等的吊架(用H型钢或工字钢等制作),起重机钢索必须与吊架牢固连接。

6开始起吊前还必须检查起吊架的钢索长度,使之能够水平的吊起钢筋笼再转成垂直状态。

7在钢筋笼的头部及中部二处同时起吊,必须注意钢筋笼的下端不得在地面上拖引,为配合起吊,减小钢筋笼晃动幅度,避免碰撞其它物件,应在钢筋笼下端系上冷风绳以人力操控。

8钢筋笼需要分段吊入槽段时,要注意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将下层钢筋笼临时搁在导墙上,然后用纵横两个方向的经纬仪测量上段钢筋笼,在正确的位置上将上下钢筋笼连接起来。

9钢筋笼进入槽内时,吊点中心必须和槽段中心对准,然后慢慢下降,必须注意不要因起重臂的摆动及风力而使钢筋笼引起横向摆动。

10如果钢筋笼不能顺利的插入槽内,应该重新吊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禁强行插入。

11在钢筋笼上贴有泡沫苯乙烯塑料等预埋件时,一定要扎牢固。

12在大型钢筋笼的正式吊放前,必须进行一次试起吊,翻转与载运练习。

13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停止起吊作业。

3.7混凝土浇注应符合下列要求:1浇灌混凝土必须使用导管,导管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变形,接头螺栓的损耗程度和焊缝是否脱落等,使用后应及时冲洗干净。

2导管连接要牢固,必须做到完全水密防止漏水,其结构形式应在提长导管时不得碰到钢筋。

3浇灌混凝土时,导管的底端埋入深度必须在2m以上,一般最大不超过6m。

4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易流出时,将导管上下运动,但运动范围不得超过30cm不允许导管作横向运动。

5漏斗里溢出的混凝土,应全部铲进漏斗或弃至墙外。

6浇灌时混凝土运输车进出频繁,应设专职指挥,驾驶员应听从指挥。

7水下砼浇注时,应采取措施确砼保连续供应,砼浇灌最大间隔时间不宜大于30分钟,以便控制砼施工冷缝的产生。

3.8锁口管插入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强度部位检查,保证强度。

2锁口管用起重机吊放,起吊工具必须确保安全,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锁口管,不得使锁口管发生变形。

3吊放时应紧贴单元槽段的端部和对准导管的中心,保持锁口管垂直并缓慢的插入槽内,必须使锁口管底端完全插入槽底。

4如发现锁口管插入时倾斜,应拔出插头,如原因是槽壁弯曲,必须对槽壁进行修正后再插入。

3.9锁口管拔出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使用起重机,锁口管不能拔出时,可利用液压千斤顶的垫座,使用安全系数大的拔管工具予以拔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