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纲要》与《上海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纲要》介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社会单位公共厕所设置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绿容[2009]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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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社会单位公共厕所设置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社会单位公共厕所设置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绿容〔2009〕124号)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为加强本市社会单位公共厕所的设置和管理,规范社会单位公共厕所开放和服务管理,使社会单位公共厕所作为政府建设公共厕所的有效补充,更好地在世博会期间向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07 J11049-2007),就加强社会单位公共厕所设置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社会单位公共厕所基本定义社会单位公共厕所是指大型商场、餐饮场所、金融经营交易场所、影剧院、文娱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公共活动区域内配套建设、运营,供服务对象(消费和非消费者)使用的公共厕所。
二、社会单位公共厕所设置基本要求(一)社会单位公共厕所厕所设置标准1、大型商场、金融经营交易场所按服务对象的最高聚集人数1000人左右或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设置一座;最高聚集人数超过1500人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应当按比例相应增加厕所面积或座数。
餐饮场所按服务对象的最高聚集人数100人左右设置一座。
2、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综合性商业大楼、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展览馆、影剧院、大型体育馆内等应设置一类厕所;一般商场(含超市)、体育场馆、招待所、餐饮点等服务性单位内对公众开放的厕所类别不得低于二类。
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标准化菜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按照市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纲要》的批复(沪府〔2006〕62号)精神和本市地方标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05)设置并管理,专业从事主副食品等农产品和食品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标准化菜市场的总体规划,并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规划的协调、指导和管理。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县)规划部门负责本区域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及布局。
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财政、税务、质量技监、公安、消防、环保、绿化市容、物价和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标准化菜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各区(县)政府对本区域的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落实、改造建设和规范经营进行协调和管理,并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标准化菜市场及周边环境和秩序进行管理。
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从2011年起,新建的标准化菜市场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建设。
第四条各区(县)政府要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作为公益性民生工程,列入社区商业管理范畴,每年定期研究。
在新建居住社区的规划中,要明确标准化菜市场作为社区公益配套建设,各区(县)政府要在土地出让协议中明确规划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的产权所有者、建设面积、收购成本等。
产权委托所在区(县)国资公司负责管理与经营,并列入国资考核体系。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居住区菜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前言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1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质量安全、食品整理加工、定牌食品经营、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和菜市场信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B31/190 《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DB31/199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23.1菜市场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
3.2不可食用肉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上海规划纲要全文上海规划纲要解读.doc

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2019年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更新:2018-10-21 00:19:37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
开局之年,我们当树立必胜信念,拿出有力举措,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激发创新活力,寻求改革突破,为今后五年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为此,我们特邀四位学者,围绕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创新社会治理和实现城市更新四个方面,展望上海改革发展图景。
为供给侧改革注入创新探索■陈宪从某种意义上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经济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当然,也会涉及社会、生态,甚至文化和政治领域。
因此,供给侧改革进展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十三五”主要目标能否如期完成。
需求和供给,乃至总需求和总供给,是经济学的一条主线。
是古典经济学的供给决定需求,还是凯恩斯经济学的需求决定供给,是迄今为止经济学争论不休的重要命题。
但有一点是有共识的:需求主要是短期运行问题,总量问题;供给则事关中长期增长和发展问题,并与结构问题息息相关。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就是基于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破解这些矛盾,进而形成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格局,形成有利于经济中长期增长的新动力。
长期以来,在讨论经济增长,以及决定经济增长的动力时,人们总会纠结于需求与供给这一对关系。
具体地说,就是市场需求导向,企业供给创新,孰为主导?其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二者有着各自发生作用的条件和领域,并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在需求导向和供给创新的关系上,需求导向是比较纯粹的市场决定,供给创新则是一个创业者、企业家不断试错的过程性活动。
在完全竞争、信息对称的假设下,市场和企业本质上是等同的。
但是实际上,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是经济活动的常态,因此,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企业家,不仅成为经济研究和分析的基本对象,而且是现实经济活动的决定性力量。
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

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标准化菜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菜市场,是指按照市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纲要》的批复(沪府〔2006〕62号)精神和本市地方标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05)设置并管理,专业从事主副食品等农产品和食品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标准化菜市场的总体规划,并负责标准化菜市场规划的协调、指导和管理。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县)规划部门负责本区域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及布局。
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财政、税务、质量技监、公安、消防、环保、绿化市容、物价和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标准化菜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各区(县)政府对本区域的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落实、改造建设和规范经营进行协调和管理,并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标准化菜市场及周边环境和秩序进行管理。
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从2011年起,新建的标准化菜市场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建设。
第四条各区(县)政府要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作为公益性民生工程,列入社区商业管理范畴,每年定期研究。
在新建居住社区的规划中,要明确标准化菜市场作为社区公益配套建设,各区(县)政府要在土地出让协议中明确规划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的产权所有者、建设面积、收购成本等。
产权委托所在区(县)国资公司负责管理与经营,并列入国资考核体系。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居住区菜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对菜市场产权为国资系统的,在进行国资考核时,要适当下调收益率。
对菜市场产权为其他所有者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其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当市场供求出现波动,根据规定,需要采取调控措施稳定市场的,要给予适当补贴。
菜场与厕所规划知识

是: 总量合理、 确保落地; 布局科学、 便民利民; 政府扶
持, 市场操作; 规划指导、 建设同步。 菜市场规划的目 标
是: 建立菜市场、 生鲜超市和大卖场互为补充的副食品供 应网点体系, 适应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 规划到2020 年,
结合中心城、 新城、 新市镇和中心村城镇体系, 争取在外
则如下: 外环以内考虑地价高昂的因素, 采取以菜市场为主, 生鲜超市为辅,同时少量设置大卖场的模式 ( 以现状为
主 ),即A+B+C 的模式。 外环以外的新城和新市镇, 采用A+C+B 的模式。 在 集中居住区域内设置具有独立用地的社区中心 , 可以采取 以菜市场为主, 适当设置大卖场, 生鲜超市为补充的模式
250 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 上述三类业态中, 菜市场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质, 规划 以菜市场为主要规划对象, 明确规划建设标准, 预测全市 规划数量, 并在外环以内予以规划布点。 生鲜超市和大卖 场这两类市场宜由市场运作为主, 政府仅作适当引导, 根 据不同城市区域提出不同的规划布局原则。
5 公共厕所规划的特点
( A, B, C 即上述的三类菜场规划对象 )o
下式三类。 从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土地出发, 我们鼓励附建
式和地下式公共厕所。
尹 徐 明 供稿
59
由于不同功能区域的人流密度和活动类型各不相同, 对公共厕所的需求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 规划针对交通枢
纽场站、 公共活动区域、 居民生活区域、 工业生产区域和 绿化休闲区域, 分别制定不同的配置标准。 其中, 公共活 动区域和交通枢纽场站, 是需要重点加强公共厕所建设的 区域。 一般而言, 公共厕所规划布局遵循以下原则: 公共 交通枢纽地区, 应确保公共厕所的数量和规模。 公共活动 区域, 应该加大公共厕所布置的密度。 居民生活区, 确保 ,
上海新版公厕标准出炉调高女厕位比例,增加第三卫生间

手 纸 交接 , 、物业 管理
公 司前 期深 入 、详细 r解
建 筑 楼 字 内 部 规划 、结 构 和 线 路 布 局 、走 向 , ‘ 便 于 后 期 管理 、维 修 和 保 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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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陈永成
79
寒 暑 长假 期 足开 展 I 程 维 修 和 建 造 的 绝 住 有 利时I h J ,心 充 分 利 用 假 期 I { 、 f 问 ,解 决 } i 施 1 : 1 一 期 长而 尢法 动 f 的 难题 . 汁划 性 、针 对 一 地 修 补 破 损 的 荩 础设 施 、弥 补 设计 缺 陷 和漏 洞 、引 进 新
求 与无障 碍厕 问合建 ; ③ 针 对时段 性 客 流特 征 明显 、负荷大 的公 共厕所 ,需设
男 、女通 用 的通 用 厕 问 。
设 备 . 为师 生 新 学期 正 常
的生 活 、_ r 作科 I 学 习 做 准备 I 作、
特 则是 新 建 筑 楼体 竣
l : 交付 物 业 管 理 前 ,J 组 包 括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 人 J 的单 位 参与 实 体 验 收 、第
囝 : 、 ■ 上海新版 公厕标 准出炉 调高女厕 位比例 ,增加第 三卫生 间
《 上海发布 ) ) 2 0 1 7年 9月 1 4日消息 ,
上 海 市 绿 化 市 容 局 正 式 发 布 上 海 市 新 版
第一 ,巡 逻 检 查 ,室 内外 保 安定 点 定 时 1巡 检 查 .排 查 安 伞 隐 患 、引 导 外来 人 员 义明 活 动 ,
《 公共厕 所 规划和 设计标 准 》( 以下 简称 《 标准》 ) ,充分考虑 妇女 、儿童 、老 龄 、 残 障人群 如厕 需求 ,在 没置和设 计上 都 更人性化 、 合理化。新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
上海菜场设置要求规范

《上海市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前言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质量安全、食品整理加工、定牌食品经营、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和菜市场信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B31/190 《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DB31/199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3.1 菜市场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
3.2 不可食用肉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