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汇报
煤矿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煤矿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煤矿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峨边县安监局:大堡煤矿根据《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树立“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同样也不能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的职业健康意识,按照方案部署开展了各项治理活动,通过治理活动提高了项目职业健康危害治理水平。
现将专项行动总结如下:一、职业危害的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建立、落实情况我矿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采、掘等易接触粉尘、高毒及其他有害物质的特殊工种,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编制有操作规程,采用湿式打眼、洒水和喷雾防尘、合理通风与个人防尘相结合。
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的伤害,保护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成立职业病预防领导小组我矿成立了煤矿矿山职业病预防领导小组。
任命办公室一名人员为预防治理主任;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一通三防”科长与安全副矿长及安全员组成。
预防领导小组对新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时,同时对职业健康危害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场作业;对采煤工、掘进工等接触粉尘工种人员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及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三、专业机构检测我矿委托四川鸿进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日常监测。
根据检测报告制定相应的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健康,并按规定进行申报。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以及劳动用品的发放和投入情况我矿采购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针对掘进工、采煤工等与粉尘接触的人员按照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并有专职安全员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专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3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3篇下文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3篇》,您浏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3篇》正文如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第1篇今年以来,县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252家。
按行业分类,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家(电解锰厂1家),危险品经营企业12家,烟花爆竹批发1家、经营销售点34个,重点建设项目成共有6个标段,涉水企业13家、在建水电站6个、电力公司1家、竣工运行电站6家,客运运输企业3个、物流运输企业3个,民爆企业1家、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12家,特X设备使用单位57个,旅游景区3个、机场公司1家、其他服务行业92个(不含食堂)。
根据省、州在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估工作以及l打非治违l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过我们细致摸排,全县涉及职业危害重点整治的企业共计23家,主要集中在非煤矿山、电力生产、建筑施工、危化品经营等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方面。
二、主要工作(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根据省、州安办年初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我们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全县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l打非治违l工作方案,下发各乡镇X府、工业园区管X会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中;二是要求各乡镇X府、工业园区管X会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对此项工作也要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就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暨l打非治违l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在年初县X府与各各乡镇X府、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中,也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为一项年中、年终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范文_写总结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范文_写总结2022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辖区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目标,全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为辖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体情况如下:一、2022年职业卫生监管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辖区在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共有申报企业306家(其中非正常运营企业96家),新增申报企业89家,变更申报企业21家。
2022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813家次,发现问题417项,责令当场整改132项,责令限期整改285项,立案处罚41宗(包括警告32宗),罚款16.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8家。
无职业卫生群众投诉案件和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主要工作(一)开展罗湖区职业卫生摸底调查。
我局根据《罗湖区关于2022年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__〕20号)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的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情况,更好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局特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480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
本次调查其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不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未正常营业企业数200家,本次调查的28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3家、危害较重企业236家,危害一般企业41家。
2022年8月-11月,我局统一部署,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安监局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摸底调查以及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最后登记在册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为321家,并于11月5日前321家企业全部完成信息填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

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1为认真贯彻落实广晟管理综字[20xx]14号文件精神,公司领导认真学习了省安监局副巡视员林天逐和职业健康处处长朱光华在省安监局召开《职业病防治法》宣贯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后,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现根据文件要求和近年来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以下汇报:一、传统印刷行业可引起职业病的主要污染来源1、油墨。
目前印刷行业中广泛使用的还是传统的溶剂型油墨,主要有芳香烃类、酯类等有机溶剂,它们大多有毒性,会污染环境并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有机溶剂易燃易爆,存在着生产安全隐患。
2、润版液。
印刷机上普遍采用的是酒精润版系统,异丙醇是润版溶液的添加剂之一,挥发后产生的醇蒸汽有毒,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
3、胶片和显影液。
它们都含有大量的银离子,这些物质若直接进入环境中,重金属银离子能污染自然水体而造成对环境的危害,同时,胶片的片基是高分子化合物,在环境中极难降解而污染土壤。
4、油性上光材料。
其使用的稀释剂主要是甲苯,人体吸入一定量会导致呼吸系统和血液系统发生病变。
5、洗车水。
清洗印刷机组必备的原料之一,传统的洗车水含有大量苯、酚、醇,人体吸入后会刺激呼吸系统,对皮肤也有损害。
6、噪音。
操作人员如果长期在没有防护的工作场所工作,会致使听力减退。
二、我司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的情况1、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
我司的职业病防治教育贯穿到安全生产教育中,实行“三级”教育,即在厂级、车间级、岗位级,通过教育使各岗位人员了解本岗位工作可能带来的职业危害,并通过厂报和宣传栏刊登有关职业防护知识,教育员工应该如何科学、安全地操作,提高了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
2、通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代替了原有造成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紧跟世界低碳环保的潮流,响应国家和新闻出版总署的号召,我司一直倡导绿色印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给公司发展绿色印刷带来了坚实的基础。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
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一科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监督检查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企业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我所于 20**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30 日,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深入到我县多家用人企业、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及检查督导,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周共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册 300 余份,“尘肺病防治知识”宣传单 100 余份,共出动车辆 3 次,出动监督人员***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达到了宣传活动预期效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20**年 5 月我所组织人员对我县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在此次监督检查中,我所组成由分管所长带队卫生监督一科全员参加的检查小组,对辖区的2 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检查发现我县 2 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运行有效,人员资质证书齐全。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填写不完整、检查项目结果用语不准确等。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调研报告为摸清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现状,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至5月份,在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前,省安监局组成调研组,对XX市、XX市等地区的6类1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
其中,调研石膏矿、磷矿等非金属矿山企业7家,铁矿、铜矿等金属矿山企业5家。
调研的企业中,既有大冶铁矿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小型民营石膏矿企业。
调研中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台账、井下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重点岗位职工交流等,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对做好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了新思路。
一、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约3000家,其中,地下矿山近500家。
主要分布在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恩施州等地区,开采矿种主要以铁、铜、磷、石膏、石灰石、露天采石场等为主体。
由于矿体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多,在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破碎等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工业外伤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近几年来,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尤其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后,全省各级政府以及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的防控目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卫生工作不断规范。
但由于受历史原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仍很薄弱,防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认真落实。
职业危害工作总结(5篇)

职业危害工作总结(5篇)职业危害工作总结(5篇)职业危害工作总结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
我矿为保护煤矿职工及其相关权益,规范我矿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我矿已成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实行系统化管理。
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科、队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制定以下理制度,并照章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
三、日常工作:1、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2、在矿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按期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高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3、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4、为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5、由各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通过板报、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6、截止目前为无确诊职业病人;7、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全年为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专项经费20余万元。
职业卫生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职业卫生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职业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各类职业病患者数量不断增加,严重影
响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单位积极推进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职业卫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组织专家讲座、
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了职工对职业卫生政策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增强了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了职业病发生率。
其次,我们加强了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工作。
建立了完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
测体系,对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监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有效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再次,我们加强了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
对生产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隐患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增强了职工对职业卫生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了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总的来看,我单位在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
问题和不足,比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卫生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为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汶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汇报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在巩固2010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扩大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市际互查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1]35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职业危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职业危害形势总体稳定。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没有石英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三个职业重点行业,但我县有其他矿产品加工企业两家(两家企业都是汉白玉加工,属干法加工企业,年产量在5万吨左右)。
二、主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重点加大非煤矿山、水泥制造、烟花爆竹、危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切实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成立日常监管机构。
三是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配齐专业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明确职责,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加强联合执法。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同步开展,加强县级各部门联合执法,采取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每季度安委会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坚决打击职业健康安全违纪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督促各企业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要求,组织好企业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到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底数清、情况明,为实现分类监管创造条件。
(四)全面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职工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尽快适应这项新工作,全面掌握职业危害因素。
二是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普及职业健康安全,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有效防治职业危害,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岗前职业健康安全
培训,未按要求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三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
(五)全面做好职业健康体格检查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上岗前,岗中,离岗前的体格检查,确保工人人身权益。
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先检后上岗,并将检查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凡未进行体格检查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凡未将体格检查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准开工作业。
(六)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1、职业卫生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9、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2、控制职业危害措施、计划和实施方案;13、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制度。
(七)加强作业场所现场监管
一是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在作业场所涉及职业危害醒目处悬挂警示标识,告知从业人员从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
二是督促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使用的防尘口罩、防护服、防护帽、防护面具、防毒面具、防护鞋(靴)、防护手套、日用品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配戴等情况要做到有制度,有清单,有记录,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
三是工伤保险。
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告知从业人员在劳动作业时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和应尽的权力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