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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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重点措施

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重点措施

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重点措施一、引言在幼儿园中,每个孩子都有其独特的体质和健康状况。

特异体质幼儿,由于其特殊的生理特点,需要园方和家长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制定针对特异体质幼儿的重点措施,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在园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重点措施1、健康档案建立:为每位特异体质幼儿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体质特点、过敏史、疾病史等信息。

健康档案将作为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的重要依据。

2、日常关注与观察:在日常活动中,教师应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幼儿的身体状况,如发现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饮食管理:根据孩子的特异体质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饮食计划。

确保提供营养均衡、易于消化的食物,避免食用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

4、活动安排:在组织各类活动时,充分考虑特异体质幼儿的特殊需求。

例如,在户外活动中,避免过于激烈的运动,以防意外伤害。

5、药品与急救措施:确保幼儿园内有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

同时,教师应接受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6、家长沟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园中的健康状况。

同时,了解孩子在家中的身体状况,以便更好地调整护理方案。

7、安全教育:对特异体质幼儿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身体特点,知道如何在遇到不适时寻求帮助。

8、心理健康:关注特异体质幼儿的心理健康,避免因身体原因造成心理压力。

教师应给予这些孩子更多的关心和鼓励。

9、定期检查与评估:定期邀请专业医生对特异体质幼儿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10、完善幼儿园设施:根据特异体质幼儿的需求,完善幼儿园的相关设施,如设立专门的休息室、洗浴室等。

三、结语对于特异体质幼儿,幼儿园应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他们在园中的安全与健康。

这些措施需要园方和家长共同参与,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同时,随着医学的进步和研究的深入,我们还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这些措施,以适应新的健康需求。

学校特异体质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异体质的定义特异体质是指学生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表现为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等过敏,或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如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2. 学校医务室负责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监测、治疗和康复指导。

3. 各班主任负责了解、掌握本班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病情变化,协助家长做好学生健康管理。

4. 体育教师负责在体育课上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学生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学校医务室对特异体质学生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是否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等。

2. 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学生及家长对特异体质的认识,增强预防意识。

3. 严格药品管理。

学校医务室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对特异体质学生使用药物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用药安全。

4. 优化体育课程。

体育教师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适当调整体育课程内容,降低运动强度,确保学生安全。

5. 做好心理辅导。

学校心理咨询室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心理障碍。

6. 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病情变化,共同做好学生健康管理。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学校对班主任、体育教师、医务室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殊学生安全协议

特殊学生安全协议

特殊学生安全协议书为了确保特殊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签订特殊学生安全协议:1、幼儿特异体质(如:食物过敏、某种用品过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哮喘、肺炎、肾炎、严重多动症、伤残等)、异常心理等情况的学生属于特殊学生。

2、开学报名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相关学生的特殊体质、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况告知班主任老师和幼儿园校医。

班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应根据特殊学生体质情况,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学生参加相应的课内外活动及劳动。

3、学生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监护人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校教师应对特殊学生给以特别关怀。

特殊学生突发疾病,科任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护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5、特殊学生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协调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6、特殊学生上学、放学(住宿生星期日到校,星期五放学)途中,必须由家长接送,如家长要求不接送,而由学生自己独自回家,则由家长书面写出申请,并承诺安全责任。

且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

7、特殊学生私自到河滩洗澡、攀爬危险物、做危险性游戏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8、除本协议之外,都必须遵守《田坝乡学生安全责任书》各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小学毕业自然失效。

学生监护人签字(右大拇指纹):特殊学生签字:[年级()班]班主任签字:一、引起惊厥的几种常见疾病:高热惊厥,颅内感染,中毒性脑病,,低血糖症,低镁血症,中毒,低钙血症等。

二、婴儿痉挛症小儿惊厥的原因从按感染的有无的角度来分,可分为感染性(热性惊厥)及非感染性(无热惊厥)。

幼儿安全保护工作制度

幼儿安全保护工作制度

幼儿安全保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工作目标1. 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幼儿安全行为习惯。

3.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工作职责1. 园长: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2. 副园长:协助园长负责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处理安全事故。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部门安全。

4. 班主任:负责本班幼儿的安全,做好幼儿交接工作,组织班会和安全教育活动。

5. 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关注幼儿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管理工作内容1. 安全检查(1)定期对幼儿园舍、设备、环境、教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3)定期检查食品卫生,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2. 安全教育(1)将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课程,定期组织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幼儿遵守园规园纪,不玩危险游戏。

(3)定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幼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防护(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入园和离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2)幼儿户外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确保幼儿安全。

(3)加强幼儿活动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应急预案(1)制定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食物中毒、儿童走失等。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一、制定背景为了避免幼儿在园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现象,切实将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落实到实处,我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制定特异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此制度旨在逐步完善幼儿特异质体质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班级、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描述、是否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等情况。

二、制度内容1. 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每学期期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全班幼儿的监护人了解幼儿身体健康情况,下发幼儿特异质体质情况调查表以及特异质体质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

如有特异体质、患有特殊疾病、对常见食物药物过敏、心理状态异常的幼儿应及时上报幼儿园存档。

2. 保密特异体质幼儿信息幼儿园应当对特异质体质幼儿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提升保护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 关注特异体质幼儿的身心状况如有特异质体质幼儿不适宜参与幼儿园组织的户外活动、体育活动等情况时,幼儿监护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幼儿园,幼儿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的身心情况,在组织活动时要时时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

4. 定期了解特异体质幼儿的近况集体活动、游戏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调整活动内容。

5.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教师与特殊儿童的家长要多多进行交流,及时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幼儿的生活背景及各种行为习惯,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的特点,努力做到家园共同合作,促使特殊儿童得到正面的教育。

6. 设立成长导师制度为每名特殊幼儿配备成长导师。

针对不同幼儿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幼儿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幼儿健康成长。

7. 定期研究分析特异体质幼儿的成长状况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幼儿的成长状况。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偏差学生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作为组员。

二、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和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一)《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根据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

根据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注意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应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时,出租方应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时,应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时,应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小学关于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一)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帮扶和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界定本办法所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指与普通健康相对而言,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如肢残、体残、智残等,或患有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低)血压、肿瘤、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肝炎、严重传染病等特定疾病,或患有焦虑、强迫、抑郁、自闭、偏执、躁狂等心理障碍性疾病,或有吸毒等行为。

二、排查登记与建档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活动禁忌等)。

对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学生,班主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2、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真实地向班主任、学校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不良状况,若属于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等情况,要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签字认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

班主任把排查到的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告知的学生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监护人签字认可),相关档案上报学校政教处妥善保管,跟踪管理。

4、学校及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关注保护与管理1、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一视同仁,严禁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对适宜跟班就学的,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特别关注与帮扶,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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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管理
与保护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府河中心幼儿园特异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为切实保障在校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2、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幼儿或者幼儿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

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幼儿应及时上报幼儿园建立相关档案。

涉及幼儿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3、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幼儿,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集体活动、游戏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5、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在园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6、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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