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规定
反诉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反诉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得以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
本文将围绕反诉案件的法律依据展开论述,以期为我国反诉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反诉案件的法律依据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反诉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
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提出反诉。
反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同一诉讼标的;(二)反诉请求属于被告的合法权益;(三)反诉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因果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反诉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反诉提起的条件: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反诉请求明确、具体;反诉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同一诉讼标的;反诉请求属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反诉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因果关系。
(2)反诉审理程序: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反诉案件应当与原诉讼案件合并审理。
原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反诉案件继续审理。
(3)反诉受理期限: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反诉制度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反诉的提起: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应当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并附相关证据。
(2)反诉的审理: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法院在审理反诉案件时,应当将反诉案件与原诉讼案件合并审理,一并判决。
(3)反诉的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认为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反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为了规范被告人提起的反诉,同时也对反诉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刑事案件反诉规定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六条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3、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反诉一经成立,人民法院即可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在这种互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
如果自诉或反诉一方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在同意一方撤回起诉后,对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应继续审理。
如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判处刑罚,应根据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判处,不能互相抵消刑罚。
在《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的规定。
根据这些法条的内容,大家应该知道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是适用自诉的规定,同时需要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才能够提起相应的反诉。
更多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了解。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52 条【当事人的权利】: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委托代理人权限和委托事项】:委托授权书必须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法》第16 条【合并审理】: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29 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审判。
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
反请求与本诉请求有同一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或基于诉讼标的的同一或主观权益上的联系。
由于这种联系,反请求与本诉就可以相互排斥、抵消、吞并。
反诉实质要件:1、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2、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要权提起反诉,但对反诉的时间、条件、形式、范围,以及哪些案件可以反诉,哪些案件不适用反诉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的立法原则: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反诉1、没有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不适用反诉2、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3、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4、赡养、抚养、扶养案件不适用反诉。
如果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旨在抵消或者吞并原告方要求给付货款的请求,且符合案件受理的其他条件,那么就应认定为反诉。
买卖合同的反诉:1、"被告主张原告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从而拒付相应货款的,应作反驳处理。
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依约或依法交付质量无瑕疵的货物,而购买方或被告的义务是依约支付货款。
在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货款时,被告提出货物存在质量瑕疵,请求减少货款的数额,是由于原告没有履行好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的合同义务,从而导致被告提出拒绝履行支付约定货款义务的抗辩请求。
反诉程序解析

反诉程序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反诉是指被告在原告起诉之后以相同或者相关的事由,对原告提起的诉讼。
反诉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手段,用于解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争议。
本文将对反诉程序进行解析,详细介绍其适用条件、申请过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反诉程序的适用条件反诉程序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相同的或相关的法律争议,且反诉的内容与原告的主诉有直接联系。
具体而言,适用反诉程序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反诉内容与主诉有直接联系:反诉内容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联系,不能是与原告主诉无关的事项。
2. 独立存在的反诉权:被告应当拥有独立的反诉权,即被告有权要求法院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审理,并在法律上被允许提起反诉。
3. 反诉内容与原告诉讼请求具有可分性:反诉内容与原告诉讼请求必须具有可分性,即法院可以根据反诉内容进行单独审理,而不需要参照原告的主诉。
二、反诉程序的申请过程反诉程序的申请过程如下:1. 提出反诉状:被告在适用条件下,可以向法院提交反诉状。
反诉状中应当详细说明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2.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反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反诉。
审查主要涉及反诉的适用条件是否满足以及反诉状的合法性。
3. 受理反诉:如果法院认为反诉符合适用条件,且反诉状符合法律要求,法院将受理反诉并通知原告。
4. 双方辩论:一旦法院受理反诉,双方将进入辩论阶段。
原告可以对反诉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5. 法院裁决: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院可能对原告的主诉和被告的反诉分别作出不同的判决。
三、相关法律规定反诉程序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该法,反诉的受理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反诉。
同时,反诉与原告的主诉相对独立,法院可以根据反诉内容对其进行审理,而无需参照原告的主诉。
法院在裁决时,将分别对主诉和反诉作出判决,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公正的审理。
简述反诉的构成条件

简述反诉的构成条件反诉是指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对原告提起的诉讼,以主张其自身的权益或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反诉的主体条件:1. 原告具备诉讼资格:即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和能力,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告具备反诉资格:被告必须是原告提起的诉讼的被告,具有提起反诉的权利和能力。
二、反诉的客体条件:1. 反诉与原诉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即反诉与原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诉的事实与法律问题与原诉有直接的联系。
2. 反诉的法律关系属于同一诉讼程序:反诉的法律关系应与原诉属于同一诉讼程序,即同一审判机关有权审理。
三、反诉的法定条件:1. 反诉请求的合法性:反诉请求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2. 反诉请求的确定性:反诉请求应具备明确的内容,不能是模糊的或不确定的。
四、反诉的程序条件:1. 反诉请求的提起时机:反诉请求应在原诉的审理过程中提出,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期限。
2. 反诉请求的形式:反诉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法院,并符合法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3. 反诉请求的送达:反诉请求应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送达给原告,并经法院确认送达的事实。
五、反诉的合理性条件:1. 反诉请求的合理性:反诉请求应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反诉请求的事实和证据充分性:反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应充分、确凿,能够证明被告的权益或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结起来,反诉的构成条件包括反诉的主体条件、客体条件、法定条件、程序条件和合理性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被告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仔细审查是否符合反诉的构成条件,确保反诉的提起能够得到法院的受理和审理。
同时,被告还需注意反诉请求的合理性和事实证据的充分性,以增加反诉的胜诉可能性。
最后,被告在提起反诉前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反诉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提起反诉的条件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提起反诉的条件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反诉的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反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提起的方式、时间及审理等条件。
(1).反诉提起方式。
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2).反诉的管辖权。
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
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
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
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应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诉和本诉均可一并由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反诉是一种法律程序,在这个程序中,被告在面临原告的诉讼时,提起反诉以对原告提出法律诉讼。
反诉通常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对被告所提出的权利或诉讼的事实仍存在争议。
如果原告的权利或诉讼事实已被法院认可或判决,被告将不再有资格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与原告的主诉形成相关性。
这意味着反诉涉及与原告提出的主张有关的权利、权益或事实,并且与原告的主诉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3.反诉必须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
法律规定了可以提起反诉的具体案件类型和内容。
例如,在民事案件中,反诉通常包括追偿损失、声明权益或要求合同履行等。
4.反诉必须提前向法院提出。
被告应在法庭要求反诉之前或诉讼程序开始之初就向法院提交反诉请求。
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反诉,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或推迟受理被告的反诉。
与提出反诉相应的,被告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反诉。
被告应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反诉。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文件、证人证言、专家意见或相关法律规定等。
没有充足的证据,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或支持被告的反诉。
2.提供合理的法律理由。
被告需要合理的法律依据来支持其反诉。
这可能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判例和法理学原则等。
被告应通过法律论证来证明他们对原告提出的权利或诉讼事实的责任。
3.提出明确的请求和诉求。
被告应在反诉中明确概述其请求和诉求。
这包括被告希望法院就其反诉做出的判决、请求诉讼费用的支付等。
4.合规和遵循法院程序。
被告在提起反诉时必须遵守法院的程序和要求。
这包括准时提交文件、参加庭审、按照法院要求补充文件和证据等。
总的来说,反诉需要满足条件和要求才能被法院受理和审理。
被告应与原告的主诉相关,并提供充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他们的反诉。
此外,被告还需要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纠纷和问题。
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被对方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对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不合理,我们可以选择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被告在被告方的答辩状中提出关于原告的法律请求或者事实依据的诉讼行为。
反诉并不是随意提起的,它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反诉的条件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着法律争议。
这意味着双方之间已经发生了某种纠纷或者冲突,导致了法律上的争议。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才有权利提起反诉。
反诉的要求是被告必须在被告状中清楚地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被告必须明确说明原告的违法行为或者损害行为,并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反诉请求。
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物证、证人证言等,需要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反诉还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被告必须在给予答辩状的时候提出反诉请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给法院。
在提交反诉请求的同时,被告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以及履行其他法定的程序要求。
只有在符合这些程序要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被告的反诉请求。
在提起反诉之后,法院会对原告和被告的双方进行审理,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认为被告的反诉请求成立,那么法院将会对原告和被告双方作出相应的判决。
反之,如果法院认为被告的反诉请求不成立,那么法院将会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并继续审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是被告在被告方的答辩状中提出关于原告的法律请求或者事实依据的诉讼行为。
反诉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存在法律争议、提出清楚的反诉请求和事实依据,以及符合程序要求等。
在提起反诉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
因此,在面对诉讼时,如果我们认为对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不合理,我们可以选择提起反诉,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请。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司法机关能够公正地判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反诉的法律规定
反诉的法律规定反诉是一种诉讼行为,即被告在被告人为原告的法律行为中,通过提起同案件的诉讼来对原告进行反击。
根据不同的司法制度和国家法律规定,反诉的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反诉的法律规定。
一、美国法律规定在美国,反诉的法律规定在《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说明。
根据该法规,被告人可以在其答辩中提出反诉,而不需要另外起诉。
被告人可以通过反诉来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击,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或者追求法律救济。
在美国的反诉中,被告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追究原告的侵权行为等。
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被告人的反诉必须与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有直接关系,并且属于诉讼管辖权的范围内。
二、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反诉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
根据该法规,被告人可以对原告人的主张提出反诉。
被告人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反诉请求,或者在庭审过程中口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告人提起的反诉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内,并且与原告人的主张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被告人提起反诉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审理,判断被告人的反诉是否成立。
三、其他国家法律规定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对于反诉的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在大多数国家,被告人可以通过反诉来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或者请求追究原告人的违法行为。
被告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以及原告人的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
总体而言,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于反诉都有相应的规定。
被告人通过提起反诉可以对原告人的主张进行反击,并且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反诉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反诉是一种诉讼行为,指的是被告以被告的权益为基础,对原告提起诉讼。
当被告认为原告有与其无关的相关权益侵害行为时,可以通过提起反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
一、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是关于反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他方当事人的权益实施的所有讼让行为,应当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也就是说,被告要求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行为进行审理,需要提起反诉。
二、反诉的条件1. 转向被告:反诉只有在原告向被告主张权益的情况下才能提起。
也就是说,反诉必须以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行为为基础。
2. 相对独立:反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有一定的独立性。
也就是说,反诉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之间不能存在必然关系,反诉可以独立存在。
3. 有利于当事人:反诉应当有利于诉讼双方的合理权益。
如果只有原被告双方都作了反诉请求,那么法院应当将原告与被告的反诉请求予以合并审理。
三、反诉的程序1. 提起反诉:被告在答辩中提出反诉请求,详细说明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关的反诉事实和理由。
2. 法院审理:法院收到反诉后,将反诉的请求及其相关材料送达原告,并通知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
3. 合并审理:如果原告和被告都提起了反诉,法院应当将反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以确保双方的合理权益。
四、反诉的效力和结果1. 效力:原告主张的权益侵害行为如果属实,法院判决原告赔偿被告的损失,并且可以要求原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结果:法院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判决原告和被告的诉求请求,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
总之,反诉作为一种维护被告权益的行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种诉讼权利和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反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反诉做出了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反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规定
二、反诉的提出期限如何掌握
反诉是诉讼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反诉到底应当在什么时限内提出来却有争议。
一是最迟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出。
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
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二是提出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当事人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适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第7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原则上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从法律效力上讲,山东省高院的规范性文件是不能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
如果两者存在矛盾,则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