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代实务重点法条
中级实务重点章节

中级实务重点章节本文主要介绍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的重点章节,包括法律、会计、税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和考点。
希望能够对即将参加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考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一、法律知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法律知识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法律标准、法律的基本要素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深入学习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及其适用场景。
二、会计知识会计知识也是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会计知识,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流程、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税务知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税务知识也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税务政策、税收法规、税务筹划、税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税务知识,了解税务政策的调整原则、税收法规的适用范围、税务筹划的实施要点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税收计算方法以及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技巧。
四、审计知识审计知识也是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基础、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审计知识,了解审计程序的设计要点、审计报告的编制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方法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技巧,如风险评估、取证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点。
五、财务管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财务管理也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资本预算、融资方案、损益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了解资本预算的决策方法、融资方案的设计要点、损益管理的策略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技巧,如现金流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点。
综上所述,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重点章节主要包括法律、会计、税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会计法律法规是指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专门针对会计领域的法律法规。
二、会计基本准则1. 会计主体性会计主体性指会计核算单位应当独立核算,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的法人实体区分开来,确保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
2. 货币计量性会计核算应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将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转化为货币计量的会计要素,实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度量。
3. 会计真实性会计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记载账务,不得虚构虚假交易。
4. 会计连续性会计连续性要求会计核算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保持连续性,确保过去与未来的会计信息之间的衔接。
同时,会计核算单位应当依据业务实际情况划分会计期间。
三、会计法律法规具体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是我国会计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会计的任务、会计主体和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信息的保存与披露等重要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会计专业人员在处理合同事务时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其中涉及订立合同的要素、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的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涉及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资本金、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人员了解公司金融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内容包括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报表编制和披露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规定了各类税种的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会计人员需要掌握税法和税务政策,做好纳税申报与税务处理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员工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等相关规定,为企业的工资支付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数据。
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实务经济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实践、应用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践活动。
作为经济法实践的基础,实务经济法的学习和掌握对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总结实务经济法的一些重点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法规。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体制的基本形式,它以市场为基础,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资源的配置。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失灵的可能性,宏观调控也就成为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宏观调控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
货币政策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动;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调整政府支出和税收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动;产业政策通过支持和引导某些产业的发展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二、企业法律环境与经营行为企业法律环境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其中,公司法是最基本的法律环境,主要规定了公司组织和运作的一些基本规则。
除了公司法,还有劳动法、合同法、商标法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经营行为包括合同订立、劳动关系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三、竞争法与反垄断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通过反垄断行为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反垄断包括对垄断行为的禁止和限制,以及对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制。
竞争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应该了解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遵守竞争规则,防止产生垄断行为。
四、外商投资法与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是各国管理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规范了外商对本国经济的投资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合作也越来越紧密。
国际经济合作包括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等方面。
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时,企业应该了解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则,以便开展合作活动。
实务涉及法条和知识点及简答题小结讲解

实务涉及法条和知识点第一章判断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A5 A25 A2.2 )一、A5专利法第5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A25专利法第25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三、A2.2 A2.3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第二章申请文件的撰写规定(A26.3 A26.4 R20.2)一、说明书(实质A26.3;形式R17说明书形式、R18附图、R23摘要)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1.1清楚:主题明确;表述准确1.2完整: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列了三种情况举例指南P131)1.3能够实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的几种情况:①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②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施③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④申请的主题为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⑤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8共97页

8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二)
一、充分、必要条件---A22.2,A9
1、新颖性(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同样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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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9
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2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前提条件 1、A.5 2、A.2 3、A.25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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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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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 气味;图形、 平面、曲面、 弧线等本身 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利 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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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 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避免重复授权。 2、非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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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 1、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对比 2、技术方案为对比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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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代考试相关法总结-重点

一、民法通则1. 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民法的调整对象【重要程度4星】2.民事主体:(1)自然人【重要程度5星】(2)法人【重要程度4星】3.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重要程度3星】(2)债权【重要程度3星】(3)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重要程度4星】4.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重要程度5星】(2)代理【重要程度5星】5.民事责任:(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重要程度3星】(2)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重要程度3星】6.诉讼时效:诉讼实效的中断【重要程度3星】二、合同法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重要程度4星】2.合同的订立:(1)要约和承诺【重要程度5星】(2)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责任【重要程度3星】3.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重要程度3星】(2)合同的效力【重要程度5星】4.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重要程度4星】(2)合同履行的保全【重要程度4星】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转让【重要程度5星】6.合同的终止:合同解除【重要程度3星】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重要程度5星】8.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种类【重要程度5星】9.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力和义务【重要程度3星】三、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重要程度4星】(2)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重要程度5星】2.民事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重要程度3星】(2)地域管辖【重要程度5星】3.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1)诉讼当事人【重要程度3星】(2)诉讼代理人【重要程度4星】4.民事诉讼证据:证据保全【重要程度3星】6.民事审判程序:(1)第一审普通程序【重要程度5星】(2)第二审程序【重要程度4星】7.审判监督程序:(1)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重要程度4星】(2)给予检查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重要程度3星】8.执行程序:一般规定【重要程度3星】。
专代复习经验

2010 年真题,找找感觉
何做,因为我当初没什么专代经验, 听都没通过答复审查指南,专利无效
7月
神马的
看吴官乐的撰写书籍,动笔练 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自己写跟看懂是两回事,特别是做涉 外以没有撰写过的朋友,一定要动笔 噢
8月 9月 10 月
看代理实务
熟悉权利要求撰写、答复、无效的格 式及原因
做 06-10 年真题
多找几个例子练习,可用吴吴 官乐撰写书里的现成例子
民讼
4 37 39 48 52 55 67 70 76 79 81 86 93
复议 21 31 35 42 78 85 89 100
行讼
3 7 11 14 18 24 27 38 45 87 92 95 98
商标
6 17 23 28 58 61 83 88 90 97
著作
5 12 30 41 44 63 69 71 77
知识点来 源
解 释
管 办
减 缓
减 缓
许 办
转 办
香 港
复 议
强 许
PCT
条 约
申 请 号
常识 杂
17 道 题
2009 年试题分布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搞懂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专利法律知识就肯 定过掉了。如果有心多考点分,那就将 06-10 年的都按照上表统计,审查指南可 以进一步细化,比如按照审查指南的章节统计,进一步明确重点。
5
专利法律知识复习
试题出处
题号
2 4 5 6 7 9 12 13 14 17 18 19 20 21 23
24 26 27 29 32 33 34 35 36 37 41 42 43 44 45 70
专代考试考纲

3.依法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年第68号)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申报条件
(一)资格要求
7.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国家知识产权局
5.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
1.《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和法律及政策依据
惩戒措施
法律及政策依据(有关成员单位实施部分)
实施部门
1.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政府性资金申请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
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1.在知识产权、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
2.存在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3.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4.骗取专利申请资助奖励费用的;
5.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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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点法条一、法条: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5、《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6、《专利法》第31条第1款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7、《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发布的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中。
8、《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模板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利用香烟盒进行广告宣传的方法,该方法不涉及香烟盒本身的构造,香烟盒只作为信息表达的载体,其特征不是技术特征,也没有采取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不能获得技术效果,因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对产品材料的限定,对比文件中也并未公开药垫的组分是茶叶和荞麦皮的混合物,因此权利要求2是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由此,权利要求2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饱和的客体,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公开了保温层可以采用泡沫材料,因此权利要求4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例:现有的隔挡片也能适用于该发明,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只要将现有技术中已有的隔挡片应用于新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就能够实现相应的方案,解决其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新改进的隔挡片材料是一种更加优选的实施方案,但并不是实现该发明所必须的技术信息,因此,说明书中即便不公开改进后的隔挡片材料,也不影响技术方案的实现,能够满足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的要求。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撰写注意:名称、形状、材料、连接关系、作用。
复制全部技术交底书,删除不必要的部分。
一、技术材料中找出必要技术特征二、与对比文件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三、确定技术问题(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四、围绕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必要技术特征一种————,包括————和————,其特征在于————。
论述例1(缺少必要的部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由说明书中描述的实施方式可知,……。
若没有……,则……(无法实现技术方案)。
因此,……是实现本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未包含……这个技术特征,不能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论述例2(缺少部件件的链接关系,答复一通常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以一种……,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试试方式可知,…………。
权利要求1未记载……的……(连接关系),不能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
5、《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1)例:缺少引用基础,不清楚《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从权2进一步限定“气囊(6)和振动按摩器(7)之间设置有隔层(8)”,但是,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出现技术特征“气囊(6)”和“振动按摩器(7)”,缺少引用基础,从而导致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2)例2主题名称不一致,不清楚《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2013年4月3日,可作为本申请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具体公开了一种可折叠牙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一种折叠牙刷,具有牙刷柄和牙刷头,其中牙刷柄由盒体1和牙刷本体2构成,盒体1通过铰链轴3与牙刷本体2相连接。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仅仅是文字表达方式上略有差别,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且两者属于同样的牙刷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和产生的技术效果相同,即折叠牙刷便携、使用方便,因此该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例2、*****《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的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不垫背。
对比文件1位中国专利文件,其申请日为2012年1月5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2012年4月6日,公告日为2012年12月31日。
该对比文件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中国专利文件。
对比文件具体公开了一种碘化保健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的…………。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仅仅是文字表达上略有差异,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且两者属于相同的保健用品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并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因此对比文件1是该发明的抵触申请,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例3********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便携式牙刷,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折叠牙刷,这种折叠牙刷的盒体1上设有可收放牙膏的腔体6,从图3-6中明显可以看出,该腔体6与容置刷毛的空腔是两个单独设置的腔体,而权利要求1中,容置刷爆的腔体和容置牙膏的腔体是连通的。
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容纳牙膏的中空腔体开口朝向刷毛,折叠柄向内折叠时,牙刷头4的刷毛位于空腔的开口上”这一技术特征。
因此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新颖性。
8、《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例1、不具有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1不符合上述规定,理由如下: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为1998年12月2日,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为1991年6月22日,两份文件均属于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CN1234567Y)技术领域与本发明相同,都是喷淋式洗脚器皿,公开的特征也最多,技术效果也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足浴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一种足浴器,其包括:…………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所述机壳内还装有干燥装置,所述干燥装置具有电动机、与电动机连接的风叶,以及发热源。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洗脚后可对脚进行干燥。
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JP8-123456A)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风叶将加热器产生的热量吹到脚上对脚进行干燥,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诉问题的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洗脚后如何对脚进行干燥的技术时,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结合起来构成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因此,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因技术方案不同具有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最多,与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发明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权利要求1与该对比文件1所披露内容的区别在于:……,该特征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中未披露上述技术特征,也未给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即使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结合起来,也解决不了上述问题。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也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上述两项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因区别特征的作用不同均具有创造性】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较可知,区别在于:……,由此可知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虽然对比文件2中所公开……,但是,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本发明完全不同,因而不可能很容易地就想到……来解决最接近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因而由这两篇对比文件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此外,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而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具有显著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