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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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总则(1991年 3月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号发布2018年 9月 6日国务院第 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2(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的统称。通常所说的发明创造 是广义的,而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仅指发 明专利,是狭义的。
新颖性?
同样的发明
甲申请日
乙申请日 甲申请公布日
申请日在先,公布日在后; 中国专利申请。
4、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避免重复授权
优先权日(98.11.1) 申请日(99.11.1)
3、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 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单独对比
发明创造 —————— 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 案)
(技术方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1、一种防腐涂料用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石蜡。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塑料加工用的脱 模剂,其中包含石蜡。
全文
权利要求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仅抵触申请适用) 螺栓固定装置
螺钉固定装置
抵触申请=现有技术?
申请1和申请2申请日相同
申请1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薄木板或玻璃 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玻璃板,中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

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1、【核心法条】A31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辅助法条】R34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R42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R43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审查指南规定,缺乏单一性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因此缺乏单一性不应当作为专利无效的理由。

审查指南9.1.2规定,“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3、【要点解析】★明显缺乏单一性的判断:如果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则明显缺乏单一性;否则不明显缺乏单一性。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号发布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23(民诉法)

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23(民诉法)

多选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应当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B.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C.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效D.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正确答案: BD解析:A选项,《民诉法》第231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民诉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民诉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民诉法》第23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因此D选项正确。

(2011)单选题2、人民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十五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乙交付十五万元,但未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五万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做法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单选)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B.允许,人民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正确答案: C解析:《民诉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执行程序中可以和解,C选项正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正文:----------------------------------------------------------------------------------------------------------------------------------------------------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

第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如何一次性通过专利代理师考试非专利从业人员(小法务一枚)一次性通过,法律—166,实务—106。

一、备考时间因为同时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前期有一半时间分给了另一个考试,具体如下:5月-8月上旬,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1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2-3小时;8月下旬及9月上旬,准备另一个考试,专利准备工作暂停;9月下旬-考前,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2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4-6小时。

二、备考资料(一)专利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方便起见后续所有法条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全国专利代理师历年真题分类详解》(下称“真题分类详解”)PS:审查指南太长了,完整看下来有点浪费时间,个人认为韩龙老师的讲义完全可以替代。

(二)相关法法条:《民法典》、《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巴黎公约》讲义:杨敏锋及韩世杰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真题分类详解PS:闺蜜说韩龙老师的讲座也不错,我没听,不予置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试试。

(三)实务法条: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韩龙老师讲义中附带的真题(不需要做真题分类详解中的题目,个人觉得纸质书做起来不太舒服)三、复习计划及执行(一)原复习计划(待改进)注:因为同步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8月下半月和9月上半月没有复习专利。

教训:1.花了一些时间整理和通读《审查指南》—不建议在《审查指南》上花时间,完全可以使用老师的讲义,效率会大大提升;2.实务选择了两位老师—建议选择韩龙老师即可,讲得很透彻(求生欲:不是说另外一位老师不好,只是不太适合我)。

(二)建议复习计划4月下旬:查找并整理考试经验+购买教材、课程(不用花大价钱,个人觉得其他课程用往年的即可,实务最好买最新的)5月6日-6月中旬:专利法第一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并做配套分类真题;第二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1.5-2倍速)并做配套练习题。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法条:A2.2、A2.3、A25.1、A22.2、A9.1、A22.3、A22.4、A26.4、A31.1、A33、R20.2、R19、R21和R22(必考)一、合案或分案理由A31.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1.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具备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2之间相同的技术特征是xx,而对比文件1、2中均未公开该特征,也未给出用该特征解决xx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是本申请的特定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不具备单一性):原因分析:1.发明点并列;2.并列实施例无法上位概括。

第一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第二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由此可见,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相应,彼此之间在技术上也无相互关联,因此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并不包括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彼此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因此应当分别作为两件专利申请提出。

二、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简述附件1的技术特征和存在的技术问题。

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xx,所取得的技术效果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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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 1、A.5 2、A.2 3、A.25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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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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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和申请2申请日相同
申请1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由托板 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夹层板,其表面 为薄木板或玻璃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由托板 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夹层板,其表面 为玻璃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如何审查?新颖性?创造性???
优先权日(98.11.1) 申请日(9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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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 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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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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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发明
甲申请日
乙申请日 甲申请公布日
•申请日在先,公布日在后; •中国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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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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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rt.2(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的统称。通常所说的发明创造 是广义的,而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仅指发 明专利,是狭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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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申请权利要求1
1、一种复合式棒球棒,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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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
1、一种复合式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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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 一、A.5, A.25, 或A.9 二、A.2(2),A.20(1),A.22,A.26(3,4,5), A.31(1),或R.20(2) 三、Art.33或R.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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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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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专利申请说明 书的内容相同,但 其权利要求保护范 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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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指南P168)
权利要求涉及连续数值范围的,应当将 该连续数值范围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若 两项权利要求涉及的数值范围仅部分重叠的, 011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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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同发明同一天申请(Art.9)
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 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避免重复授权。 2、非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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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 1、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对比 2、技术方案为对比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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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基本概念:
1.申请日: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 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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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权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第 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再次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 申请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 依法享有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的申请 日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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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不授予专利权的原因: 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 涉及国家利益和民生 (是否作用于活体?)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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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二)
一、充分、必要条件---A22.2,A9
1、新颖性(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同样的发明创造
单独对比
发明创造 —————— 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
(技术方案)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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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防腐涂料用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石蜡。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塑料加工用的脱 模剂,其中包含石蜡。
新颖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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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避免重复授权
全文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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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仅抵触申请适用) 螺栓固定装置
螺钉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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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申请=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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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 气味;图形、 平面、曲面、 弧线等本身 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利 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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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 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 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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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 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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