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保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经营环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处理、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环保义务,加强环保管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环境监测,改进环保技术,提高环保效益。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的环保工作。
第二章废水处理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水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进行废水处理,保证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监测和调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废水超标排放情况,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废水处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检查,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并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记录和报告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章废气排放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气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进行废气处理,降低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废气污染问题,保证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废气排放量。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废气排放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废气排放的日常记录和报告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提高废气排放监管的效果。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理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固体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的所有化工企业,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各个环节。
二、环境保护责任与管理1.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制,并指定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相关部门。
2.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
3.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4.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递交相关报告。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合理配置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良好,防止泄露。
3.严禁非法排放污染物,建立监测和记录制度,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4.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四、废物管理与处置1.定期开展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和处置。
2.废物的分类、储存和运输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注重废物资源利用,促进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五、节能降耗1.加强对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节能目标和措施。
2.推广能源节约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对员工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节能意识。
六、环境事故应急管理1.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和分工职责,确保环境事故处理的及时和有效。
2.加强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环境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环境监测与评估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了解环境状况,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2.定期进行环境评估,评估企业的环境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奖惩措施1.对严重违反环保规定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九、监督检查1.设立专门的环保监察组织,对化工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环保管理制度考核细则一、总则1. 目的:确保化工厂环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部门和个人。
二、考核原则1. 公平性:考核应公正无私,确保所有部门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考核。
2. 透明性: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3. 持续性:考核应定期进行,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内容1. 环保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2. 污染排放控制:考核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包括废水、废气、固废等。
3. 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4. 环境风险管理:评估环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
5. 环境教育培训:考核员工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开展情况。
6. 节能减排措施:评价节能降耗措施的实施效果。
四、考核方式1. 自我评估:各部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提交环保管理报告。
2. 定期检查: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3. 第三方评估: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客观评估。
五、考核标准1. 法律法规遵守: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2. 排放控制:超标排放将根据超标程度进行扣分或处罚。
3. 设施运行: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或维护不当将被扣分。
4. 风险管理:未能有效管理环境风险的部门将受到相应处罚。
5. 教育培训: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培训的部门将被扣分。
6. 节能减排:未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的部门将被扣分。
六、奖惩机制1. 奖励:对于环保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于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七、考核结果应用1.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考核结果将用于指导环保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八、附则1. 本考核细则由化工厂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化工单位奖惩管理制度

化工单位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单位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化工单位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严格执行,对于员工的奖惩行为制定明确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五条化工单位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增强凝聚力。
第六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表扬信或通报表扬;(二)奖金或奖品;(三)晋升或提拔;(四)荣誉证书或奖章;(五)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奖励形式。
第七条奖励评定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评定奖励;(二)激励导向原则,奖励应当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三)奖励标准明确原则,奖励标准应当明确具体,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奖励提名:员工的奖励由直接主管提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二)奖励审批:奖励名单由公司领导审批确认;(三)奖励颁发:颁发奖励证书或奖品,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彰。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九条化工单位将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根据员工的不同违规行为,可以给予以下惩罚:(一)批评教育;(二)警告;(三)罚款;(四)降职或辞退;(五)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惩罚形式。
第十一条惩罚执行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惩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公平公正原则,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当公正处理;(三)惩罚公开原则,惩罚决定应当公开、明确。
第十二条惩罚程序:(一)违规处理: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二)惩罚通知:向员工发送书面通知,说明违规行为和相应惩罚措施;(三)惩罚执行:根据公司规定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四章公示和监督第十三条化工单位将定期公示奖惩情况,以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增强部门间的合作意识。
公司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强化员工的安全环保责任感,促进全员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同时维护生态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包服务人员。
所有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结构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
该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四、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对于发现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环保培训,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年终将根据表现发放相应的安全环保奖金。
五、惩罚措施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将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停职、降职或解雇等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故意破坏环境保护设施或者排放超标污染物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上报环保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六、监督与考核1.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2. 公司每季度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3.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对上报问题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保奖罚管理制度模版

环保奖罚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约束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促进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的环境保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使用资源、产品、处理废物等环境保护方面。
三、奖励措施1. 环保技术创新奖励凡是在环保技术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并应用到实际生产中的员工,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一级奖励10%工资、二级奖励8%工资、三级奖励6%工资。
2. 环境保护卓越奖励凡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一级奖励10%工资、二级奖励8%工资、三级奖励6%工资。
3. 环保资源节约奖励凡是在资源使用和消耗方面表现出色,有效节约资源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员工,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一级奖励10%工资、二级奖励8%工资、三级奖励6%工资。
四、惩罚措施1. 违规处罚凡是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违规情节,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等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轻微违规者给予警告,一般违规者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严重违规者给予辞退。
2. 污染责任追究凡是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员工,不论是否故意,将按照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追究。
轻微事故责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一般事故责任者给予辞退,严重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3. 恶意破坏处罚凡是恶意破坏企业环保设施设备、环境保护相关设施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辞退。
五、其他条款1. 奖罚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本企业将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奖励和处罚的标准,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2. 异议申诉机制凡是不满意奖罚结果的员工,可向企业环保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判定是否合理,并做出修改或维持原处罚或奖励的决定。
化工单位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原则;3.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4.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奖惩种类1. 精神奖励:包括表扬、嘉奖、优秀员工等;2. 物质奖励:包括奖金、提成、晋升等;3.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四、奖惩范围1. 企业全体员工;2. 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
五、奖惩标准及条件1. 精神奖励:(1)工作表现突出,对单位有重大贡献的;(2)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的;(3)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提升企业形象做出贡献的;(4)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 物质奖励:(1)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2)在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3)在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4)在其他方面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3. 纪律处分:(1)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形象,影响恶劣的。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部门负责人提出奖励建议;(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领导审批;(3)公示奖励名单,接受员工申诉;(4)发放奖励。
2. 处分程序:(1)部门负责人提出处分建议;(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公示处分决定,接受员工申诉;(4)执行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工厂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厂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 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和执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 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查和更新。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 鼓励员工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4. 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环保管理1. 污染预防-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 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2. 排放控制-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 定期监测排放物,确保达标排放。
3. 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 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采取改进措施。
四、化学品管理1. 化学品储存与使用- 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遵守“三防”(防火、防爆、防毒)原则。
- 使用化学品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2. 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 制定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
-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泄漏应急处理技能。
五、员工健康与安全1. 职业健康-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咨询服务。
2. 个人防护- 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六、培训与教育1. 安全环保培训- 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环保入职培训。
- 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知识更新培训。
2. 意识提升- 通过宣传、会议、活动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检查-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工作。
- 定期对安全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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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有限公司
环保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
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
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
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
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
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
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
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
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00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
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
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
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
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
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500元: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
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16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