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经典试题(一)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4)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唐某和麦克是生意伙伴,两人常年经营澳洲海鲜贸易,因为债务纠纷,作为美国人的麦克将中国人唐某诉至M市中院,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关于该案上诉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A、依据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唐某和麦克上诉期限均为15日B、由于为涉外诉讼,诉讼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唐某的上诉期也为30日C、唐某现在在澳洲居住,美国人麦克居住在M市,虽然属于涉外诉讼,但唐某和麦克的上诉期均为15日D、如唐某不能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可以向M市法院申请延期>>>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D【解析】:考查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某县法院对张某诉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张某和李某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
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中某处将支付房租的数额5000元误写成了50000元。
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并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组成合议庭审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应当适用裁定,A项正确,3.某甲雇某乙帮其更换家里的纱窗,某乙在将新纱窗从车里搬到某甲家的过程中,不慎将楼道里的小溪(8岁)碰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溪的父母准备通过诉讼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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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贾彬诉黄亮侵犯名誉权一案经A省M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黄亮以法院违反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为由申请再审。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个?A、黄亮应当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B、如果法院在对黄亮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了抗诉,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再审C、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黄亮的再审申请,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D、黄亮可以向M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2.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C、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3.上海的甲公司与新加坡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违约损失100万元。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的30日内分三次支付110万元,并免费给甲公司配备管理软件一套。
为了保证协议有效履行,双方约定由南京的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
但在法院向各方送达调解书时,丙公司拒绝签收。
结合本案案情,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要求法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法院应予准许B、该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因此违反了处分原则C、调解书自送达甲公司和乙公司后就生效,因丙公司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可以对其留置送达D、丙公司拒绝签收调解书,因此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及时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4.在湘南与谢丽的买卖合同诉讼中,陈进因为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被法院列为诉讼第三人。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C、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260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2.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3.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是哪一个?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B、鉴定人黄某接受当事人赠送的加油卡并出具了有利于该当事人的鉴定意见C、在某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财产D、法官谢某就某建筑合同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利民公司有利的法律咨询意见,利民公司以专家咨询费的名义付给谢某8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检查监督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检察监督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不属于检察监督的对象,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故人民陪审员方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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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无需质证B、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也需在庭审中进行质证C、质证一律应公开进行D、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质证【答案】:D【解析】:考查质证。
根据《民诉解释》第103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可推定其所记载的事项为真实,但仍需经过质证。
A项错误。
2.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
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
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
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
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答案】:D【解析】: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
《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209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6题,单选)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公开审判制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48条之规定,本题属于商业秘密案件且为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但需公开宣判,故B、D选项均错误。
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即可满足不公开审理的前提,故A选项错误。
综上,C选项正确。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三36题,单选)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官的释明权。
法官的释明权,是指为了明确当事人所主张的请求和事实,而促进当事人充分陈述或指挥其举证的诉讼指挥权。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096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9题,单选)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指定管辖【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因此,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应当适用指定管辖,A和B 选项都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参照本条规定,在适用指定管辖时,本题中某2.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6)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4题,单选)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
A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曰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
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2."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答案】:B【解析】:①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8)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D、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不作为义务的执行,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超过6个月执行机构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2节>申请执行【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1条的规定,A、B、C项正确。
D项应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而非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仍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
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在一起侵权纠纷中,被告刘某承认是其打伤了原告孙某,但法院查明的事实是纠纷发生当天刘某在外地,其不可能打伤孙某。
此时,应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答案】:D【解析】:考查自认。
《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01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处分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包括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B、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放弃全部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部分或全部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C、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实体问题进行自行和解D、在诉讼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处分权利就应当受到允许>>>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处分原则【答案】:D【解析】:考查处分原则。
ABC项正确,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故当事人的处分权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并非不受限制。
D当选。
2.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7题,单选)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的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可见,针对上述三项裁定之外的其他裁定,不可以上诉。
所以D选项将例外情况当作原则进行了表述,无疑是错误的。
A选项中的不3.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B、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C、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D、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1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答案】: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A项正确。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6)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9题,单选)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 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公民方阳,将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澳大利亚外教本杰明诉至松江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
松江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松江区法院无权受理方阳的起诉B、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阳与本杰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则其有权请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D、若不服一审判决,方阳的上诉期为15天,本杰明的上诉期为30天>>>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C【解析】:①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松江区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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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经典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根据原审的审级,既可以按照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也可以按照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C.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时可以根据需要组成合议庭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独任制答案:D2、户口是山东省A县的张某与陈某,2003年3月离开家乡来到北京B区甲公司工作,同年12月王某又因工作搬到北京C区居住。
2005年9月,王某随单位又搬到北京D区居住,2006年3月陈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A.北京B区法院B.北京C区法院C.北京D区法院D.山东省A县答案:C3、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一台设备,交货地为C区。
合同签订后,双方实际在D区交货。
乙公司将设备在B区投入使用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A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A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B.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设备在B区投入使用C.C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C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D.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B区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答案:A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表述是错误的?A.因涉外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B.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论数额大小均由基层法院管辖C.在中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约定外国的仲裁机构仲裁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遗产中有不动产,则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答案:D5、赵某与田某一向不和,2006年上半年,赵某多次以在网上发布帖子的方式诋毁田某的名誉,田某与赵某多次交涉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赵某为起恢复名誉。
该诉属于何种性质?A.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变更之诉D.形成之诉答案:B6、甲从原工作单位辞职后,成立了一家欣欣装修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便开始以欣欣装修公司的名义在小区内承揽室内装修业务,后与小区业主王某就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王某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A.甲B.欣欣装修公司C.甲与欣欣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D.甲或者欣欣装修公司答案:A7、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A.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与丙公司共同注册的商标,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B.个体户孙某挂靠天意广告公司并以其名义与食品厂签定广告制作合同,因其制作的广告难以反映食品厂产品的特点,食品厂诉至法院C.丁公司因其产品质量瑕疵被暴光后,晚报刊登了一篇其记者李某撰写的关于丁公司的报道,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某认为其中一段报道严重诋毁其名誉,即以晚报与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D.丙某经营一川菜馆并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后丙某将该川菜馆交给妹妹丁某经营,丁某经营中与顾客发生争议,顾客诉至法院答案:C8、某保健品企业宣传自己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系列产品效果奇特,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
此后,许多消费者使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症状,于是纷纷向该保健品公司所在地的同一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2至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为进行诉讼B.该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引起的代表人诉讼C.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被代表的消费者当然有效D.不同意诉讼代表人的消费者可以另行起诉答案:C9、乙公司将其从甲公司购买的设备卖给丙公司,因设备质量问题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经调解丙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书。
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调解书无须送达甲公司即可生效B.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甲公司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解书内容与其无关,甲公司拒绝签收时调解书也不能生效D.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调解书内容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答案:D10、甲某开车将骑自行车并随身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乙某撞伤。
乙某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
在本案诉讼中,乙某提出以下证据:(1)乙某拍摄的反映身上伤痕的照片;(2)被撞坏的电脑一台;(3)邻居何某证明乙某与甲某关系一直不和;(4)医院证明乙某因治疗花费5000元。
下列对于证据理论上的界定哪个是正确的?A.证据(1)属于原始证据B.证据(2)属于本证C.证据(3)属于直接证据D.证据(4)属于间接证据答案:B11、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B.未成年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C.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言而不出庭D.证人有义务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证答案:A12、下列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证人与鉴定人均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B.证人与鉴定人均是在诉讼过程中了解案情的C.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而鉴定人则适用回避制度D.证人与鉴定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答案:C1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运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应证据时,如果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且陈述前后一致,则法院可以支持其主张B.鉴定结论可以是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也可以是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C.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视听资料不得独立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答案:B14、乙公司排放的工业污水污染了甲承包的果园,甲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A.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B.甲应证明乙公司将工业污水排放进自己的果园C.甲应当证明乙公司排放工业污水的行为是自己遭受损害的原因D.乙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存在免责事由而不承担对甲的赔偿责任答案:D1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B.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C.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效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D.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鉴定结论答案:C16、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A.蔡某与陈某侵权纠纷一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万元,双方经调解达成由陈某在1个月内赔偿蔡某1万8千元的调解协议B.吴某与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报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双方经调解达成由报社在15日内登报赔礼道歉,不再赔偿精神损失的调解协议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的调解协议D.甲某诉李某离婚一案,经调解双方达成维持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答案:D17、关于财产保全的下列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A.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B.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采取,也可以依职权采取C.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法院申请复议一次D.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答案:B18、甲某与乙某在办公室发生争吵,甲某将乙某的传真机砸坏。
乙某认为甲某在办公室实施这种行为影响其声誉,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其精神损害。
人民法院以下列哪一个理由不予受理是正确的?A.乙某在此纠纷中不享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B.乙某起诉时被告甲某下落不明C.乙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D.乙某的起诉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答案:D19、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设备款。
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B区法院申请破产,并且B区法院已受理对乙公司的破产案件,此时,A区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缺席判决B.延期审理C.诉讼中止D.诉讼终结答案:C2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A.对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书面起诉B.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适用电话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
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原则上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D.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则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适当简化认定事实与裁判理由内容答案:B21、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
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
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B.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C.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D.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答案:B22、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答案:D23、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生效B.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不生效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D.二审法院应依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答案:D24、齐大诉齐二侵犯其继承权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支持齐大的诉讼请求。
齐二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发现齐大与齐二还有一个兄弟齐三因为在外未参加该案的审理,此时,二审法院的下列哪个处理是正确的?A.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区法院重审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并列明应追加的齐三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不列应追加的齐三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答案:C2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