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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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章章程

公司法第四章章程

②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是指法律所列举的,但不强制记载的事项.
发起人应接受的特殊利益、 公司应负担的设立费用、实物出资者 的姓名及实物出资相关情况等.
③任意记载事项 是指法律未列举,也不强制记载,可以
由发起人根据需要记入章程的事项。
2.我国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第25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根据这些新增条款,大港即使长期高比例持有爱使的股份,也难以从实质 上控制和经营管理爱使.被收购公司的章程成为收购者收购的障碍并由此 引发出章程之争。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 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对公司董 事、监事的提名权是选择管理者权利的组成部分,是股东固有的权利, 公司章程只能依据法律保障其行使而不能加以限制。在本案例中,爱使 公司章程第67条关于董事提名必须通过董事会的规定,剥夺了股东固有 权利。
第四章: 公司章程
☆本章分为三节: 第一节 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三节 公司章程的效力
第一节 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
本节包括两个问题: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意义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意义
1.公司章程的概念 articles of corporation 公司章程是指公
表现为两个方面: ①章程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来源. ②章程是对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制约。

第四章 公司法

第四章 公司法

第四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一、公司的特征与分类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P111)(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的分类(P112)(1)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取得营业执照(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解释1】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其民事责任只能由总公司承担。

【解释2】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但公司的内部机构(如采购部、财务部)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二、公司法人财产权(P116)1、对外投资(1)对外投资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自己限定。

(2)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解释】《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之间选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2、对外担保(1)对外担保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对外担保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对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各章节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概括。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从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为宗旨,明确了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企业和个人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自由进行经济活动的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律体系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法律规范的总体,用于规范和管理市场经济。

第三章: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是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

经济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公司是指由多个股东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体,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资本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第五章: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创造的作品和发明创造,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处理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以上是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汇总。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

第四章公司法新231[1]

第四章公司法新231[1]

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 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4、执行董事和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小,设一 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 事
1、监事会、监事的设立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可设1-2 明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它对股 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 监事。
(1)颁布时间:1993年12月29日颁布 (2)效力对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股东共同出资 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法人。
(一)特征 1、股东责任有限性 2、实行资本金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 数的股东组成,公司的全部资本 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 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责任并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法人
特征: 1、股东人数无上限
2、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3、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 4、公司以其全部资本承担公司的债 务 5、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五、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 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特征: Βιβλιοθήκη 1)一人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人 只能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 者国家授权的部门 (3)国务院确定生产特殊产 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 公司

《公司法》第四章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法》第四章公司资本制度

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的商业作用在于激发 员工积极性,而股票期权是最 为常用的方式之一。其作用在 于提高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利益, 如股票价格上涨,员工才会有 收益,从而更忠实于公司。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收益 分配
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股东的利 益分配模式需要公平合理。因 为对股东的奖励应该是公司的 成功和业绩提高的评价,应该 通过各方的渠道和机制来平衡 各利益方的收益。
结语
关注公司股权激励
在投资时,可以通过了解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一步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是否贴近股东利 益。
规范市场行为
在公司股权投资中,规范市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显的极为重要,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更应该 认真分析每一个环节。
合理投资收益
对于投资者而言,只有在合理的企业分析基础上,选择真正的投资机会,才可以获得合理的 投资收益。
的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
3
发行前的准备工作
公司应当出具详细的募集说明书,让 股东能够清晰了解投资前的各项条件, 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发行之后
在新股发行结束后,就进入了交易阶 段。投资者应当紧密关注股价波动, 审慎买卖股票,避免盲目跟风。
公司资本的变更
增资
公司在业务扩张、资本变化 等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加股 本的方式增加资本。增资为 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 资金来源。
包括所有的资本金和储
的多寡往往决定着新建
方式。了解不同种类股
备金等公司拥有的财产。
企业所能拥有的规模和
票的投资风险和利润潜
这也是公司吸引投资的
业务范围。
力,是成为好的投资者
重要依据。
的关键。
公司股份的发行
1
发行方式
2
新股发行方式多样,常用的有IPO、首

5.第四章 公司法 《商法学》 马工程

5.第四章 公司法 《商法学》 马工程
3.前置程序:股东在起诉前应书面请求 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 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在遭到后者拒绝,或者自后者收到请求之日起 30日内未起诉,或有《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的紧急情况,股东才能 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
第四节 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组织机构概述 二、股东会 三、董事会 四、监事会 五、经理
(五)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的,调整公司内 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 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类型
制定主体
修改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股东会
载明事项 《公司法》第25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由发起人制定,并 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81条 经创立大会通过
三、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世界性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各国法律文化及公司法制度 的差异,对公司 概念的表述也不尽一致。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 是指依照我国 《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股东出资组 成的、从事营利性经 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
四、公司的种类
五、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 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四)股东会的召集 1.召集人原则上为董事会。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
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五)股东会决议的种类: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 (六)股东会的议事记录:完备 (七)股东会议的无效与撤销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二公司法的制定与修订三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四公司的种类五公司的设立六公司的人格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一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第四章-公司法-2

经济法-第四章-公司法-2
第四章 公 司 法
主要内容
❖ 公司的概述 ❖ 有限责任公司(重点) ❖ 股份有限公司(重点) ❖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核心内容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监事会
经理
董事会
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义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 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 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自然人 法人 投资主体不同
自然人
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形式不同 不具有法人资格
缴纳企业所得税 及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收不同
只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
投资者责任不同
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 的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对 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章 公 司 法
主要内容
❖ 公司的概述 ❖ 有限责任公司(重点) ❖ 股份有限公司(重点) ❖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
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经理
经理的地位 相对于董事会而言,经理处
于辅助业务执行机关的地位。在 实践中,董事会往往负责业务经 营的决策,而经理负责业务经营 的执行—负责日常经营活动

经济法概论公司法_2023年学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公司法_2023年学习资料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三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公司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 对其组织系-等有久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同承担。-四)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 。-母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者协议的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虽然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但其经营活动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但在法律上,-程公司与了公司仍 互相独立,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指由股东共同制定章程,缴纳-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最后由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 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即告成立。-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不得少于公 股本总额的-35%,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而创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属于中、小规模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 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公开性。-除在严格限制股东对外转让出资这一点上体现之外,还-体现在以下两点:其 ,设立程序不公开;其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6、设立手续和公司机关简易化-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手 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手续较为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各自-认缴出资额,即可在公司登记机关 记设立。有限责任-的公司机关也较简单,不一定都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第51、52条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三、公司法的概念:-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变更、解散、-股东权利与义务和其他公司内 、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指依我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 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有:-1、股东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公司法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 股东出资设立”。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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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的概念、特征及适用范围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指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 规范公司在设立、存续、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 及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是组织法。 2.公司法是行为法。 (三)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既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适用于外商投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如 公司总部、总公司)所在地。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但登记 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三、公司的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规范公司组织及活 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的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指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选择性记载事项或任意记载事项。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东人数的限制性 2.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3.股份的非等额性 4.股份转让的严格限制性 5.组织机构的简便性
请思考:
您知道的知名公司有哪些? 他们各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由股 东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东以出 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其承担有限责任的企 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两种最基本的公司形态。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 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者在公司存续期间依 法取得股权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2.股东的义务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监事)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则 (二)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 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 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 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公司法
1
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5
2 第二节公司的一般规定 6 3 4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节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7
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节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1.明确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掌握公司法的概念、特征及适用范围。 3.了解公司的公司的一般规定,公司的合并、 分立、终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4.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设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基本权利 1.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3.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4.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子公司。 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6.公司担保权。
(二)公司的义务
1.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 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 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3.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4.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 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 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5.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 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协商发起 2.订立章程 3.缴纳出资 4.验资 5.申请设立登记 6.颁发营业执照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划分 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公司股份的等额性 2.股东人数的广泛性 3.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4.筹资与经营的公开性。 5.设立程序的复杂性 6.对经营管理者的要求更高。
(二)公司的成立
公司的成立是指公司设立后产生的法律 后果。 公司的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公司的成立在历史上经历了自由主义、 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和登记主义。我国《公 司法》将登记主义作为公司成立的原则。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法律人格的文字符号,是其区 别于其他公司、企业的识别标志。 公司名称具有标志性、排他性(即公司对其名称 有独占、专用的权利)和财产性的特征。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名称由4部分组成:公司注册地的行政区划的 名称、公司商号、公司所属的行业或主要经营特点、 公司的种类。 公司的名称可以预留。一个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 称,名称一经登记即受法律保护。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 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 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 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六、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的财产权 2.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3.股东的表决权和股东的转让权 4.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自行召集权 5.股东的提案权和股东的知情权 6.股东的诉讼权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义务。 2.出资填补责任以及出资担保责任。 3.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性的经营管理执行机构,负责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 管理活动。 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10.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 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 必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经理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 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利的法定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公司的一般规定
一、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一)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 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订立发起人协议,订 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 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 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的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 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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