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贸易_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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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贸易的概念

文化贸易的概念

文化贸易的概念文化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交换和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推动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一种贸易形式。

这种贸易形式涵盖了包括艺术品、文化艺术表演、影视作品、音乐、出版物、电子游戏等在内的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它不仅有助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交流,还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并为国家经济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文化贸易的概念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逐渐形成的。

传统上,国际贸易主要集中在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上,而文化贸易则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

它强调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与传播,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贸易的发展离不开国际合作与创意产业的繁荣。

国际合作可以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和交流。

创意产业的繁荣则为文化贸易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同时,创意产业也受益于文化贸易的发展,通过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来增加收入。

然而,文化贸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其中之一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保护与传播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保护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原创性和独特性对于鼓励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通过传播和交流文化产品和服务,可以促进文化的交流和理解。

另一个挑战是文化贸易的不平衡。

一些发达国家能够通过自身的文化影响力和市场优势在文化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输出不足和市场准入的难题。

因此,平衡文化贸易的发展,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总的来说,文化贸易是一个兼具经济和文化意义的领域。

通过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交流与传播,文化贸易不仅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与理解。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贸易将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为各国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际文化贸易是什么

国际文化贸易是什么

国际文化贸易是什么国际文化贸易指的是不同国家之间在文化领域进行的跨境交流与贸易活动。

它涵盖了包括艺术、音乐、电影、电视、出版、文学、传媒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文化贸易逐渐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方面,对于推动各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及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国际文化贸易有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交流。

不同国家拥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艺术表达方式,通过文化贸易可以促进各国文化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认知。

比如,通过文化交流项目,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他国的文化习俗、传统艺术等,从而更好地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存。

其次,国际文化贸易有助于传播和推广本国文化。

通过文化贸易,一个国家可以将本国的文化产品、电影、音乐、文学作品等输出到其他国家,并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与喜爱。

这有助于提高本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扩大国际文化市场的份额。

同时,通过国际文化贸易,本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此外,国际文化贸易还能够促进就业机会的创造。

文化产业是一个以创意为核心的产业领域,通过国际文化贸易的推动,可以为更多的创意从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不仅是在本国,通过将本国的文化产品输出到其他国家,可以为其他国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通过网络的力量,国际文化贸易的范围更加广泛,为文化从业者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然而,国际文化贸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和文化保护主义导致了一些贸易壁垒,限制了文化产品的自由流通。

此外,一些国家担心文化产品的输出会对本国的文化产业造成冲击,因此对于文化产品的进口设置了各种限制和保护措施。

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和扩大。

最后,国际文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文化标准化和文化侵入的问题。

随着国际文化产品的大量流入,一些本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可能会受到冲击和消失,从而导致了文化多样性的减少。

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理论综述

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理论综述

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理论综述作者:王晓芳魏政文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2年第13期摘要:从理论角度总结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研究领域的进展, 并为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未来研究提供思路。

关键词: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文献综述世界范围内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

在经济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新的竞争领域。

一、“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综述(一)政府机构的界定与分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这样的描述: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有关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交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2003年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流动》报告称文化产品一般是指传播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

它能够提供信息和娱乐,进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文化行为。

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将文化产品分为核心文化产品及相关文化产品。

WTO三大协议中没有独立于经济贸易规则外的文化贸易规定。

文化贸易的相关规则大都包含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

《服务贸易总协定》涉及的服务范围十四个大类,其中与文化贸易有关的有七类。

(二)学者的界定与分类关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概念,国内外的文化学者、经济学者、政府官员及业内人士没有一致性的描述。

Van Grasstek(2005)从概念上讲,可交易的文化实体可被定义为能生产或分配物质资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能通过音乐、文学、戏剧、喜剧、文档、舞蹈、绘画、摄像和雕塑等艺术形式娱乐大众或激发人们思考。

这些艺术形式,有的能以现场表演的方式(如音乐厅和舞台剧)展示给大众,有的却是先被存储记录下来(如在压缩光盘里)再卖给大众。

高洁(2005)认为文化贸易主要是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Cultural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al Services)的贸易活动。

周成名(2006)认为文化产品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及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及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及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及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文化交流和贸易逐渐成为国际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受到各国政策、经济环境、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中美之间的文化贸易也是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分析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趋势,重点对比中美之间的文化贸易特点以及相互影响。

一、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趋势1.1 文化贸易的概念与意义文化贸易是指各国之间通过文化内容和创意产品的交流和贸易活动。

这包括音乐、电影、艺术、文学、设计、传媒等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文化贸易有助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加强国际间的人际交往,也为各国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此外,文化贸易还能够提高国家的国际影响力,加深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1.2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状况近年来,国际文化贸易蓬勃发展。

全球文化贸易的交易额逐年递增,增速高于其他贸易品类。

在全球文化市场崛起的背景下,国际文化贸易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国际交流的重要力量。

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与技术进步密切相关。

互联网、数字媒体等新技术的出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跨国交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机会。

此外,政策的推动和国际间的文化合作也是国际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1.3 发展中的挑战和机遇国际文化贸易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首先,文化贸易在跨国贸易中的比重较小,面临着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其次,文化贸易需要平衡文化自主和文化输出,以及保护民族文化的权益。

然而,国际文化贸易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全球化使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容易进入国际市场,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互动和创新。

同时,国际文化贸易推动了不同国家间的文化合作,促进了文化文明的共享与传承。

二、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2.1 中美文化贸易的特点中美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和文化强国之一,其文化贸易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中美文化贸易规模庞大。

两国之间的文化贸易交流涉及广泛的领域,包括电影、音乐、文学、艺术等。

1 文化贸易概述

1  文化贸易概述

1 文化贸易概述1.1 与文化贸易相关概念辨析1.1.1“文化”概念的阐述我国及世界上的专家学者对“文化”内涵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领域。

而本文中,主要从两个方面,即广义和狭义方面解释“文化”的内涵。

广义上,文化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成果的综合,包括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狭义上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其中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各种制度等。

此文中,将文化简单定义为:文化由人类创造,经过历史检验沉淀下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其中包含以下几个因素:其一,文化是由一个群体共同拥有的东西;其二,这些东西是可以以物质形式展现出来,也可以是存在于头脑中的隐性“物质”;其三,不论是展现出来的还是隐性的,文化对生活在一个群体中的人所产生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其四,文化可以世世相传,即使会伴随着时代的变迁,但是速度相当缓慢。

1.1.2“文化产业”含义的诠释在对“文化产业”进行解释之前,我们先解释何谓产业。

根据泰勒尔的产业组织理论,产业是指生产同类或有密切替代关系的产品、服务的企业集合。

文化要发展成为文化产业需要三个阶段:第一,从单纯的“文化”经过交换实现文化的商业价值,形成文化产品;第二阶段,从独立的分散的文化产品,经过企业的组织化,形成生产和制作组织分工,建立文化企业;第三阶段,大量同一属性的企业经过规模化这一阶段,发育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组织,最终形成产业。

(汤莉萍、殷瑜、殷俊,2012)。

目前,世界上对“文化产业”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本文主要介绍联合国和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而我国在2003年7月22日,由中宣部牵头,成立了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参加的“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

国际文化贸易

国际文化贸易
6、文化服务
指满足人们文化兴趣和需要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不以货物的 形式出现,它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和半公共机构为 社会文化实践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文化支持,包括举行各种演 出,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文化信息以及文化产品的收藏(如图
书馆、文献资料中心和博物馆)等。文化服务可以是公益的, 也可以有商业目的
7、文化本土化
在现代生活中,某一地区、某一国家、某一共同体的人们因其 共同生活、共同行动、使用同样的语言、具有相似的情感、遵 循共同的规则、信奉相同的价值观、积累了共同的经验,从而 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本土文化。本土化就是这些具有相同生活方 式的人坚信自己的生存方式,维护他们的文化,为了共同的利益 采取比较一致的行动,以此避免其他文化的威胁,保持本土文化 的存在。
3、简述中国对外版权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P237)
①我国对外版权贸易逆差严重 ②国内版权贸易发展极不平衡 ③版权贸易的输出地有很大的局限 ④我国图书版权输出内容单一 ⑤版权代理机构政企不分 ⑥版权贸易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⑦市场开拓力度不够,营销水平不足
4、简述国际会展业的发展趋势。(P212)
①推行全球化战略,抢占国际展览市场 ②会展形式注重展会结合 ③会展内容趋于专业化 ④举办机构专业化,展览公司集团化 ⑤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正在改变传统展览会的办展方式
③建立和完善能够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法律和政策,以体制创新来积 累竞争优势。 ④强化政府的“引导性”角色,扶持一批重点文化产品和文化企业,完善 配套设施,拓宽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 ⑤拓宽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主要渠道。如直接商品出口、发展服务贸 易、国际合作研发、委托国际代理、境外兼并控购、境外直接投资、发 展出口基地等等
4、为什么说文化产业化加速了全球文化的同质化 趋势。 文化同质化——文化趋同化,就是文化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的同

文化贸易理论文献综述

文化贸易理论文献综述

2、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全 球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3、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选择:各国政府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时需要平衡保护 创造者和使用者的利益,以及保障公众获得文化的权利。
参考内容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文化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文化服务贸 易不仅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国 内外学者对文化服务贸易的研究日益深入,本次演示将对文化服务贸易相关文 献进行综述。
文化贸易理论文献综述
目录
01 文化贸易的概念和定 义
03 参考内容
02
文化贸易的理论基础 和研究现状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本次演示对 文化贸易理论进行综述,旨在探讨文化贸易的现状、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首先,本次演示将介绍文化贸易的概念、意义和作用;其次,将归纳整理并分 析比较近年来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文化贸易理论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 成果和不足进行深入探讨;最后,总结前人研究的主要成果和不足,并指出研 究的空白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三、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实践
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实践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自己的使命 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战略和计划。其次,企业需要塑造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 并培养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企业还需要注重员工的行为 规范和行为习惯,通过培训和教育等手段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最后,企 业还需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来传播企业文化,提高企 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与 挑战
1、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特点。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文化服务贸易 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智能化服务和个性化定制成为未来文化服务贸易的重要 方向。

文化的定义与综述

文化的定义与综述

文化的定义与综述一、本文概述文化,这是一个深远而广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物质层面的衣食住行,到精神层面的信仰、艺术、科学等。

文化不仅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传承和创新的载体,它体现了人类对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

本文将对文化的定义进行全面的综述,探讨其内涵和外延,以及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和层面来解析文化,以期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复杂而多元的概念。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将探讨文化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文化理解框架,以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自己所处的文化环境,以及在全球化的今天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们的文化遗产。

二、文化的定义文化的定义历来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这主要是因为文化本身就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多维度的概念,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思想、信仰、艺术、知识、法律、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作为社会成员所习得的其他能力和习惯。

广义上,文化可以被视为是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活动的总和。

这种理解将文化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全貌,包括了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制度结构等多个方面。

在这种理解下,文化不仅包含了人类的精神创造,也包括了物质创造和社会组织。

狭义上,文化则主要被理解为精神文化,即人类的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

这种理解强调文化的精神性,认为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包括了艺术、文学、科学、哲学、道德、宗教等多个方面。

还有一些学者从符号学的角度来定义文化。

他们认为,文化是一种符号系统,是人类通过符号来传递和沟通信息的方式。

在这种理解下,文化是一种信息的传递和解释过程,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机制。

文化的定义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不同的学者和流派可能会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重点来定义文化,但无论如何,文化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文化的理解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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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贸易: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李小牧(教授) 李嘉珊(副教授)相对于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有关国际文化贸易的理论研究和探讨却刚刚起步。

本文选取国际文化贸易的概念作为研究标的,试图通过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梳理和综述,并结合与文化产业的关系,理清其概念的逻辑体系,从而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国际文化贸易的理论研究打下基础。

一、国际文化贸易的概念内涵关于国际文化贸易的概念,国内外的文化学者、经济学者、政府官员及业内人士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个一致性的描述。

有国内学者认为, 文化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

文化产品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属性。

(周成名,2006)还有国内学者认为, 文化贸易主要是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Cultural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al Services)的贸易活动。

(高洁,2005)而有国外学者指出, 从概念上讲,可交易的文化实体可被定义为能生产或分配物质资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能通过音乐、文学、戏剧、喜剧、文档、舞蹈、绘画、摄像和雕塑等艺术形式娱乐大众或激发人们思考。

这些艺术形式,有的能以现场表演的方式(如音乐厅和舞台剧)展示给大众,有的却是先被存储记录下来(如在压缩光盘里)再卖给大众。

这里面同样还包括储存和分配文化产品的机构。

它们有的以公共服务的形式存在(如图书馆和博物馆);有的以商业的形式存在(如电视台和美术馆);有的则两者兼而有之。

(Van Grasstek,2005)总体上看,对于文化贸易的概念内涵国内外较为一致地认同。

国际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贸易方式,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贸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或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购买外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过程称为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或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入。

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是跨境产物,是文化产业国际化经营的必然。

文化产品 属于产品范畴, 文化服务 属于服务范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这两个概念作了如下定义:文化产品一般是指传播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

它能够提供信息和娱乐,进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文化行为。

基于个人和集体创作成果的文化商品在产业化和在世界范围内销售的过程中,被不断复制并附加了新的价值。

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时装设计组成了多种多样的文化商品。

传统意义上讲,文化服务是指满足人们文化兴趣和需要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不以货物的形式出现,它是指政府、私人机构和半公共机构为社会文化实践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文化支持。

这种文化支持包括举行各种演出,组织文化活动,推广文化信息以及文化产品的收藏(如图书馆、文献资料中心和博物馆)等。

文化服务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有商业目的。

当然在贸易中出现的文化服务,一定是有商业目的的。

(张玉国等,2003)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文化贸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一国国际贸易中的敏感地位和重要性。

国际文化贸易的对象既涉及文化产品又涉及文化服务,从而使其兼具有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具体体现在:1 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国际文化贸易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严重的不平衡性,这与各国在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方面的能力、技术和资源差异、文化市场的文化商品受各国历史特点、区域位置及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相关。

因此,国际文化贸易市场的垄断性较强,表现为少数发达国家对国际文化贸易的垄断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劣势。

2 贸易保护方式具有隐蔽性文化具有独特的渗透力。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传达着观念、价值和生活方式,是极具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文化贸易的价值超过了其商业价值,与其他贸易相比,它会在意识形态等方面对输入国消费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文化贸易是各国服务贸易政策关注的重点领域。

也由于文化贸易标的物的特点,各国无法通过统一的国际标准或关税进行限制,而更多地采用国内的政策、法令的修改进行限制,如市场准入制度、非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形式。

3 贸易自由化的例外性由于图书出版、演出服务、广播影视、网络服务及教育等文化产业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等敏感领域,因此,各国在文化贸易的开放程度上,都十分谨慎。

各国政府对文化贸易的各种限制和保护远远超过货物贸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文化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到目前为止,只有美国和中非两个国家完全开放了自己的文化市场。

4 贸易约束条例的相对灵活性世界贸易组织一直致力于寻求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但从文化贸易概念出现之日起, 文化例外 就成为一种不成文的主张,为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政府所接受并广泛运用于文化贸易政策中。

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文化贸易的约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 与其他产业的强烈交融性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不同的文化服务,融入到了几乎所有的产业和贸易领域,品饮文化、居住文化、服饰文化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都反映出多样的文化价值取向。

尤其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更加速了文化的传播速度,加大了扩展范围,因而更增强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可贸易性。

二、国际文化贸易的分类理清国际文化贸易的各种分类及其分类标准,有助于我们透过概念外延,更加准确地理解其概念内涵。

(一)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划分标准在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的 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 中对文化服务作了如下的划分:在商业服务中,有法律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库服务、广告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在视听服务中,有电影和录像的制作和分销服务、电影放映服务、广播和电视服务、广播和电视传输服务、录音服务;在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除视听服务外)中,有文娱服务、新闻社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和其他文化服务、体育和娱乐服务。

此外,近几年涌现出的文化会展服务、文化中介服务、文化咨询服务等新型服务以及相关的文化产品,也属于文化服务的范围。

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对国际文化贸易有这样的描述 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有关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交易细分为下面两类:一是声像和有关服务,二是其他文化和娱乐服务。

第一类包括同(影片或录像带形式的)电影、收音机、(实况或提前录制的)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

这里还包括租用费用的支出和收入、演员、导演、制片人等(或编表经济体中非居民)从作品在国外播放而得到的报酬,卖给传播媒介,在指定地点上映次数有限的播映权费。

有关戏剧、音乐作品、体育活动、马戏等活动的演员、制片人收到的费用,以及这些活动(电视、收音机等)的放映权费用也包括在内。

第二类包括其他个人、文化和娱乐活动,如同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其他文化、体育和娱乐有关的活动。

这里还包括国外教师或医生提供的函授课程的费用。

(I MF,1995)HS(The Harmonized System)系统的分类法主要是依据商品的物理性质和被加工的程度,而不是依据商品的用途进行分类。

因此在HS的分类系统中没有一个分类叫 文化产品 ,属于这一分类的产品只是散落在这个拥有99个分类的分类系统的其中几类。

而其中有关文化软件的最重要的分类包括49类(书籍、报纸、图画以及其他印刷业产品)和97类(艺术品、收藏品和古董)。

文化硬件则能见于HS分类系统的各个角落,从37类(摄影和录像产品)到92类(乐器)。

文化服务在CPC(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 fication)分类法中由两大部分组成。

作为信息服务的一个分支的视听服务又被分为几个小分类,现场表演被包含在 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 分类里。

其中一些服务的分类和我们对于文化服务的分类是一致的,如图书馆、文档和博物馆;新闻服务等则没有包含在内;体育服务等还有待商榷。

出现在CPC分类法中其他服务也可以被定义为文化服务。

作为国际收支的标准组成部分,前述IMF有关国际服务交易的分类记录了所有国际文化贸易。

该项分类不如CPC那样详细,其主要的原因是,CPC适应的对象是总的生产结构,它不仅包括国际交易还包括国内交易。

在建立具有分析价值的分类时,CPC补充了一些合适的项目,虽然这些项目在国内交易中十分重要,但在国际交易中相对的重要性要弱一些。

(二)以文化硬件和文化软件为划分标准国际上一些贸易研究机构和专家,把文化贸易分为硬件贸易和软件贸易。

一般来说,文化硬件指用来生产、储存、传播文化内容的器物工具和物态载体,如摄影器材、视听设备、影视器材、舞美设备、游戏和娱乐器材、艺术创造和表达的工具等;文化软件则指包含文化内容的产品和文化服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动画片和故事片、印刷品、出版物、视听艺术、表演艺术、载有文化艺术内容的光盘、视盘和多媒体、娱乐、会展等。

(刘江华,2005)对于这种划分方法,从定义看,硬件是器物工具或载体,是器材类,属于制造业;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是用来生产、储存、传播文化内容的。

进行实际的贸易情况统计时,在将硬件部分划分类型时会引起混乱,是纳入制造业,还是文化产业?因为,产业贸易的计算是以产品的贸易量为依据的,而不是以其使用的用途为依据划分的。

(高洁,2005)这里产生的问题不很简单,仅靠参考数据和相关的事实是无法得到解决的。

这个问题在文化和商业层面的不同更大程度上来自于社会目标、哲学和审美观念的不同,而不是生硬的数据。

文化贸易领域所获得的数据远没有其他和贸易有关的领域的数据丰富和值得信赖。

因为它们大部分来源于服务贸易中的极小的一部分。

视听贸易的数据明显不同于其他文化服务贸易的数据。

尽管货物贸易的数据可能是错误的,但货物贸易的数据则很容易获得。

从A国出口到B国的图书的价值是很容易衡量的,但要统计B国出版的图书中有多少是A国作者写的却是很困难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对于这一领域的许多研究都只能是基于原理,缺乏更细致的、具有比较性的经济数据。

我们努力不依赖我们的经验,但读者必须意识到可以加以利用的数据是不完全的。

从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概念上看,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从常态上很难截然分开,其中的区别也有些模糊,因为有些软件同时具有产品和服务的特性。

文化软件中可以被划分为服务的是现场表演,包括音乐和戏剧表演。

而文化软件中的古董、原创字画和雕塑等则被明确地划分为产品,尽管它们也和服务有一定的联系。

还有一部分以软件形式存在的商品很难说它们是产品还是服务。

它们有时是产品,有时又是服务,完全取决于它们的存储和运输工具,如书籍、电影和音乐。

当一本印刷书籍以传统的方式传播知识时被认为是文化产品,而当它以电子书的形式出现时,有时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则认为它们是文化服务,应该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保护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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