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合集下载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是指对某一矿产资源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年)所发生的情况和储量变动进行全面核实和评价,并编制出报告进行发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是对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和发布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保障矿产储量核实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矿产资源储量是指在地球内部保存并可以开采的自然资源,其丰度、分布和开采情况都是矿产资源重要的评价指标。

矿产储量核实报告主要对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明确矿产资源储量的实际情况,并重点关注变化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产资源储量的核实方式对于矿产储量核实方法的规定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不同的核实方法对储量的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

矿产储量核实的方法主要有六类:现场核实方法、数据核查法、模型推演法、地质概率法、统计分析法、差异比法等。

对于矿产储量核实的每一种方法都应该在规定中做出详细的解析和说明。

二、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应该严格规定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标准,标准应该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如地质部门、国土资源部)和行业规章相一致。

评估标准应该与矿产类型一致、严谨,应该根据矿产资源产量、成本和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

此外,评估标准还应规定储量报告中必须包括的内容,如矿床类型、矿床规模、储量分类、探矿和评估等级、储量计算公式等。

三、储量数据收集的规范与完整性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需要依据实际数据,数据的准确性对储量核实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应该规范和完善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包括数据的来源、数据收集标准、收集时间频度、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数据的资料来源和归档,在核实报告中也应该对其进行清晰准确的说明。

四、储量数据的可比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还应该保证储量数据的可比性。

储量的可比性主要指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矿床类型的矿价数据和成本数据变化下,矿产储量核实报告指标的可比性。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国土资发[2007] 26号: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 26号: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7] 26号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附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臵、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 / 17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顼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5.核实报告应重点阐明目的任务;拟建、在建矿山开发建设、开采情况和本次工作情况;矿体特征;新的选冶工艺成果;资源储量估算和资源储量变化因素;矿区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认识;矿山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及新认识;存在问题及预防、治理建议。本次核实工作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也应进行评述。
矿体(层)规模、数量、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矿区和因变更工业指标而需核实的,应补充以下内容:矿体(层)连接对比标志、依据,矿体最大最小埋深、赋存标高、矿层厚度、品位变化规律,主矿体(层)控制程度和资源储量所占比例。并以插图形式反映矿体重新圈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二)具体要求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

储量核实规范

储量核实规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txt∞-一人行,必会发情二人行,必会激情三人行,必有奸情就不会被珍惜。

真实的女孩不完美,完美的女孩不真实。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争其必然。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7] 26号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臵、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一、核实工作的目的要明确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26号文]《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二、核实工作与详查工作的区别
详查工作是对经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区(床)做出是否有工业价值的评价,为能否进行勘探或矿山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核实工作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核实报告要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核实工作的实质是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三、核实工作的重点
1、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

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

2、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

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

3、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

已生产矿山,要按原工业指标和新工业指标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列出变化、消长关系。

4、开采技术条件的评价应将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作为工作重点。

四、核实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
1、现场调查阶段
(1)对核实工作范围和勘查工作(或前一次核实工作)范围的叠合情况不清楚。

(2)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未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录、采样。

(3)对采空区边界的勘定不准确或不全面。

(4)对矿区内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的利用不充分,未用全仪器
法对采、探矿工程进行实测。

2、报告编写阶段
(1)对矿区内探、采矿工程分布及其对矿体的控制情况叙述不清;对历次勘探、核实工作的成果及其可靠程度研究不够。

(2)对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情况及开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予说明。

(3)对勘查期间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种类、采样种类、选矿方法、试验流程和成果、推荐工艺流程等内容介绍的比较详细,而对矿山生产选矿实际工艺流程、历年选矿(加工)成果(包括:矿石入选品位,精矿、尾矿品位、产率、回收率或物性指标等)的介绍比较简单。

(4)对矿床勘查阶段工作方法、手段以及工程布置原则与矿山开采阶段工作方法、手段以及工程布置原则混淆不清,从而对实际工程控制间距的认识不够全面,直接导致资源储量类别的划分混乱。

(5)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没有结合委托方提供的矿山开发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总利润、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进行,而是纯理论的推算。

五、资源储量估算应该注意的事项
1、要明确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对象。

叙述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综合矿体分布的拐点并编号及其坐标、埋藏深度)、具体矿种和矿体(层)号;开采矿区已设置采矿权的,应分采矿许可证内、证外(或设计范围内、外)等。

2、要确定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

要说明本次资源储量估算所
采用的工业指标是否与勘查报告(或前一次核实报告)一致。

若工业指标变更,则必须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工业指标论证、审批文件、文号及内容。

3、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选择。

说明核实的方法,如对于保有资源储量的核实是采用重算的方法,还是先算采空区消耗的资源储量,后从总量中扣除的;对于未动用块段是如何核实的,跨边界块段是如何分割的等,写明采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和估算公式。

论述选择估算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选择适当的块段运用不同的估算方法进行资源储量估算,对估算结果进行对比)。

4、资源储量类型确定。

根据矿体(层)的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评价(矿山开发程度)确定的经济意义,对资源储量类型进行划分。

具体叙述各类型保有资源储量划归条件及空间分布。

5、资源储量估算中需说明的问题。

说明资源储量估算中与前叙原则不一致的特殊处理的问题,说明问题应阐明理由、处理原则、方法及评述其影响程度。

6、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

通过资源储量结果对比,阐明资源储量变化,对已上表的资源储量进行准确的扣减,避免重复统计,同时分析资源储量变化的原因,指导进一步工作。

对比的基准是最近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的报告,或者者虽未正式批准(或认定、备案),但已上表的资源储量(以下简称最近报告)。

应用关系图说明本次核范围与最近报告范围的关系,用文表说明重叠范围内资源储量(含矿石量、品位、金属量)的变化情况,
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六、应该承担的责任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同时,报告编制委托人和编写单位要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七、结语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提纲及格式必须符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要求,附图、附表及附件根据文字内容的需要编制。

以上是本人在《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审工作中的一点体会,供同仁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