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业: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3-09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2-05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云为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本人作为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8月当选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0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2009年,我参加了2009年8月20日以后召开4次的董事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
第三届董事会的4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09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4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汤云为 独立董事 4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1、2009年8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上,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 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09年11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兴化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韩力) 2010-03-09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09 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本人对出席的会议中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09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本人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1、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经了解、测试、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对《200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0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对《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对《关于为兴福肥业贷款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审核了子公司兴福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认为兴福肥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同意为兴福肥业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09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认为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与真实情况一致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3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1)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2)参与了公司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业务和技术部分资料的审核;3)审查了公司高管及董事管理人员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4)对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范文(通用5篇)

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范文(通用5篇)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范文(通用5篇)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述职报告了。
来参考自己需要的述职报告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1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一)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东华能源: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立峰) 2010-03-2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09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09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情况2009 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了12次现场会议,参与了1次通讯会议表决,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 年度,我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1)、关联交易情况: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8月31日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仓储服务协议》、2009年11月16日与该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对于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在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发表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码头于2009年7月9日受撞后,为解决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交易定价是参照了市场定价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定价政策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上述交易。
新亚制程: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5-25

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文)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0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1、出席了公司2009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如下:1)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3)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4)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5)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6)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0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间与其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作价公允,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鲁 泰A 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李质仙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本人李质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认为在任职鲁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一、本人于2009年6月5日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席会议次数为3次,本人2009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届次情况:五届三十二次、五届三十三次、五届三十四次。
三次会议均为通讯表决。
1、委托出席会议届次情况:无。
3、缺席会议届次情况:无。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因工作原因没有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三、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四、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五、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本年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17,291.90万元,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5,444.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36%。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才庆祥各位股东:作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一)2009年度应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公司2009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
(三)除对董事会议案中一些个别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外,未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选举董事及高管人员。
根据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任职资格和提名、选举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未有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公司对董事薪酬发放进行调整,主要是依据国资委纪委《关于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纠正兼职取酬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纪发〔2008〕15号)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兼职取酬的规定,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此项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没有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事项1、根据公司提交的《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0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事前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增补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核实认为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确系按一般市场原则为基础确定协商的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对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赞成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一)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2009年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从专业性角度对公司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2009年,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公司及时向我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非常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
公司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股东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的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关于对公司今后工作的建议,本人希望公司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的研究和把握,继续提高资本运作的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独立董事姓名:才庆祥电子邮箱: qxcai@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胡三高各位股东:作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一)2009年度应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公司2009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三)除对董事会议案中一些个别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外,未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选举董事及高管人员。
根据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任职资格和提名、选举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未有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公司对董事薪酬发放进行调整,主要是依据国资委纪委《关于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纠正兼职取酬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纪发〔2008〕15号)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兼职取酬的规定,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此项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没有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事项1、根据公司提交的《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0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事前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增补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核实认为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确系按一般市场原则为基础确定协商的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对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赞成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一)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2009年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2009年,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公司及时向我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非常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
公司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股东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的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关于对公司今后工作的建议,本人希望公司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的研究和把握,继续提高资本运作的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独立董事姓名:胡三高电子邮箱: sghu1963@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孔雨泉各位股东:作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一)2009年度应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6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次。
(二)公司2009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三)除对董事会议案中一些个别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外,未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