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XX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XX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强化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XX市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资金是指经上级部门立项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补助、借款和镇自筹用于基础设施配套或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资金,具体分为以下四类:一类: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上报立项,委托我镇进行土地征迁、土方施工的项目资金。
如公路征迁项目、电力线路改造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低丘缓坡开发项目等。
二类:由镇政府负责上报立项,并由我镇及下辖村具体实施的项目资金。
如“千库保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下山脱贫项目、农民饮用水项目、康庄工程项目、十村整治百村示范项目等。
三类:由镇党委、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集体决策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如集镇建设项目、工业基地开发项目等。
四类:由镇党委、政府集体决策实施、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坚持资金管理与综合预算、现场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监督管理。
第五条由镇政府及下辖村具体实施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发包建设,并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协议。
公开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料包括招投标公告、招投标须知、招投标报名表、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决标纪要、投标人报价单、中标通知书、承建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联系单等涉及资金变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抄送镇财政所。
第六条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应由镇财政所安排专人进行系统归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及时进行书面资料移交。
第二章资金前期管理第七条项目资金实行前置备案、编号管理、单独核算制度,即项目一经批准立项,相关办公室必须及时将批准文件、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抄送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按照实施时间次序对各年度的每个项目进行编号管理,并设立单独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xx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xx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xxx镇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行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县里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镇县域内全部或部分由财政资金、集体资金和其他公共资产投资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附属工程)。
组织领导第三条镇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四条镇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副组长按其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本着“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党政班子内部副职中产生,并应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细则工程项目决策第五条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经过专家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三个或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票邀请书,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四条分管领导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等主要问题,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主动接受党内监督。
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十六条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的监理,应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与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同时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派出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现场监理员具有技术员资格或以上。
第十九条不实行工程监理的,应由责任单位确定1-3人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实行质量监督。
第二十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施、图纸会审。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篇【最新版】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篇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实施好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20xx年工作思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党的精神为主旨,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项目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相结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动力,强力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全力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努力在全镇营造争取项目、建设项目、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通过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打造现代产业,为建设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新桐木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成立XX镇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项目相关办公室、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同志任主任,阳耀松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调度。
三、工作安排(一)宣传动员。
3-4月份,召开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增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信心与动力,制作项目建设进展公示牌。
(二)现场督办。
5月份,开展项目建设现场办公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办,对规模大、有影响的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加快项目推进。
(三)集中调度。
6-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并由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一次集中督导。
(四)重点调度。
8-9月份,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度,重点为项目建设解难题、加压力、促进度。
(五)评议视察。
10月份,组织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对有关项目建设提出建议,解决问题。
(六)全面检查。
11月份,进行全面调度与检查,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摸底和总结。
(七)总结考评。
12月份,进行年底评分、考核,筹备总结表彰大会。
四、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氛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XX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XX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股份经济联合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且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包含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所有、控股50%以上或股权虽低于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下属单位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
使用镇财政预算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XXX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农林水务局在农村集体工程管理中负责指导、审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一)对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的相关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进行审查;(一)对工程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审定;(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布栏对工程招标信息的发布;(四)监督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备案;(五)监督工程验收和款项支付;(六)对违规工程项目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招投标服务所是我镇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标的服务机构,主要职责:(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场所和设备;(二)经农林水务局审核通过,需进入招投标服务所交易的工程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招投标服务所的相关程序办理招投标手续;(三)对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进行媒体公开发布;(四)接受竞标人(法人)咨询和报名,管理投标保证金;(五)协调组织开展招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监事机构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现场投标项目。
第六条其他部门职责:(一)审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事项的审计;(二)纪检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查处;(三)住建局、交通运输分局、经发局、城管执法分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单位)参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按各自职能分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
XX镇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镇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各行政村、有关部门:为加强我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确保村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本镇行政辖区内的各行政村投资建设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房屋修缮)、附属设备设施、道路、桥梁、绿化、水利等。
第二条实行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制度。
所有村级建设项目决策应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拟定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重点项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建设项目,于上一年年底前向镇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立项,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第三条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
村级建设项目按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建设项目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用诚实守信的企业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参与竞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实行总承包,不得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
建设项目招标应接受村民代表、财务监督小组和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建设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由村自行组织招标发包,报镇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由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行政村按招投标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
第四条完善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制度。
经批准纳入年度建设项目,相关行政村要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到镇建设、土管部门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强化建设项目验收签证制度。
各村两委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各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施工难度和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应聘请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建设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施工安全。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验收签证、数据真实、图示完整、责任明确,建设项目验收交付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申报登记,并纳入日常维护和管理轨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及市委巡察组反馈关于工程管理问题的整改工作及加强农村基层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常平镇农林水务局草拟《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程管理细则》),现就相关事宜解读如下:一、《工程管理细则》出台背景根据《XX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XX农(20XX)XX号)关于农村集体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完善农村集体建设工程管理规则,起草了《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程管理细则》),《工程管理细则》是贯彻《XX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XX府(20XX)XX号)第五十条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范围,制定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堵塞工程管理漏洞。
二、《工程管理细则》主要内容《工程管理细则》共有十二章,包含三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管理机构和职责。
镇农林水务局在农村集体工程管理中负责指导、审查和监督工作。
镇招投标服务所是我镇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标的服务机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工程管理工作小组,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做好招标投标,负责对工程项目验收,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台账。
(二)工程立项决策和审查。
遵照《XX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民主决策原则。
分别界定村级和组级的工程立项议事规则。
工程预算造价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呈报镇农林水务局申请审查立项。
(三)工程的预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估算价超过30万元的,要由具备资质公司编制预算,制定招标最高控制价。
(四)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村道改造、水利兴修、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安装项目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保障公共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建设造价,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省、XX市、XX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XX 镇人民政府、镇纪委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1、对招投标进场范围的监督。
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的镇级、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均应进镇招投标分中心实行招标,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进入市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标。
村级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级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
2、对招投标方式的监督。
符合条件的进场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除《XX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情形外。
3、对招投标程序的监督。
镇招投标分中心必须严格把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加强对招标文件、项目审批、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工程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其他资料的审核。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村“三委会”集体商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交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对投标单位违规行为的监督。
在全市招投标信用档案中发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实际施工负责人,拒绝参加本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或在本镇范围内有二个项目以上的工程建设质量较差,在竣工验收时,被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的,也同样拒绝参加招投标活动。
5、对直接操作(或参与)招投标工作人员的监督。
镇、村从事或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工作人员,若在招投标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按党纪、政纪条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的监督1、执行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代保管制。
镇招投标分中心应将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进行代保管。
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XX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强化管理责任和监督约束机制,根据《招标投标法》、《XXX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称《条例》)、《X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府发〔XXXX〕X号)、《XXX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XXX府发〔XXXX〕X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镇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村(社区)资金投资的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及其它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镇成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对镇党委审定的招投标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监督、指导村(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人大、镇纪委、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镇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在镇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由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部门经办人(包括聘请监理)、建管办、国土所、综治办负责人为成员。
一项工程设立一个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筹划、报建、招标工作的准备;负责项目实施、工程资料归集整理等工作。
第五条镇成立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建设工程的验收、决算。
工程项目验收小组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另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组长临时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章招投标方式第六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七条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在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