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受理流程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管理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窗口服务台、窗口管理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和配套设施。
其中,窗口服务台是提供服务的主要场所,窗口管理人员负责窗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窗口工作人员是具体的服务人员,配套设施包括办公设备、服务指南等。
二、综合窗口的工作职责2.受理政务办理业务:综合窗口要受理群众的各类行政审批、办证办件等业务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受理和反馈办理结果。
3.办证、证明和公证服务:综合窗口要负责各类证件的发放、证明书的开具以及公证书的出具,确保证件和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接收和处理来访信访事项:综合窗口要接收群众来访信访事项,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群众问题。
三、综合窗口的服务流程1.办事指导:窗口工作人员要提供准确的办事指导,告诉群众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间要求等,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流程不清晰而造成办事延误。
2.申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受理群众的申请材料,并登记相关信息,确保办事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审批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将受理的申请材料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办理工作。
4.办理结果反馈: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告知申请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要及时解释和指导。
5.服务评价:窗口工作人员要对每个申请人的办事过程进行评价,以了解服务的优势和不足,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服务质量管理1.培训与考核: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政策、法规、服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服务准则: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要遵守服务准则,包括礼貌待人、对外宣传、信息保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机构形象。
一窗式受理实施方案

一窗式受理实施方案
一窗式受理是指在一个窗口或一个办事大厅内,由一个工作人员或一个工作小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中受理并处理来自社会各界的各种事务。
一窗式受理实施方案是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而设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面我们就一窗式受理的实施方案进行具体的介绍。
首先,一窗式受理的实施需要建立统一的受理窗口。
这个窗口可以是一个实体的窗口,也可以是一个虚拟的窗口,比如网上办事大厅。
无论是实体窗口还是虚拟窗口,都需要有明确的标识和统一的服务标准,让群众能够清晰地找到并了解如何办理相关事务。
其次,一窗式受理的实施需要建立统一的受理流程。
这个流程需要包括各类事务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信息,让群众在办理事务时能够清晰地了解整个流程,减少因为不了解流程而产生的错误和耽误时间的情况。
再次,一窗式受理的实施需要建立统一的受理标准。
这个标准需要包括对各类事务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受理方式等内容,让群众能够明确自己的事务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如何进行受理。
最后,一窗式受理的实施需要建立统一的受理管理机制。
这个机制需要包括对受理窗口的监督、对受理流程的调整、对受理标准的修订等内容,以确保一窗式受理能够长期有效地运行下去,并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一窗式受理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政府服务改革举措,它的实施需要建立统一的受理窗口、受理流程、受理标准和受理管理机制,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希望各级政府能够高度重视一窗式受理的实施,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章制度

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法院立案窗口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和指导,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1.接待当事人前来立案,并核对当事人身份证明及案件材料;2.协助当事人填写立案申请书,并进行初步审查核实;3.指导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供所需材料;4.协助当事人查询案件受理情况和办理进度;5.配合法官办理案件转递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1.当事人前来立案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案件材料;2.工作人员应及时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相关案件材料;3.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申请书,并告知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4.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安排办理进度,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注意事项;5.在立案过程中发现问题或疑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四章工作原则1.服务原则:以当事人为中心,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公平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3.保密原则:严守法律法规,确保当事人个人信息的保密;4.责任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5.敬业原则:热忱服务,勤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五章工作指导1.全面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2.积极配合领导安排,认真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3.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言行举止得体,不得辱骂、侮辱当事人;4.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5.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第六章工作纪律1.遵守办公守则,妥善保管工作资料和案卷,不得私自调换、毁坏;2.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开岗位;3.当事人提出合理要求应予以耐心解答和协助,不得无故推脱或拒绝服务;4.不得接受当事人以任何形式的礼物和好处,不得索取任何报酬;5.遵守法官工作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决定或处理案件,不得超越职权。
第七章工作评估1.定期对立案窗口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2.对工作业绩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业绩差者进行责任追究;3.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任务和目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出入境窗口受理工作流程详解

出入境窗口受理工作流程详解一、出入境窗口工作基本流程1. 护照检查。
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入出境人员的通过证件,如护照、通行证等,核对证件有效性、个人特征是否匹配等。
2. 证件扫描。
工作人员应当合规地将入出境人员的证件信息通过系统设备进行扫描,保留证件信息。
3. 询问。
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简要询问,如目的、行程等,以确认情形是否异常。
4. 印章盖章。
如无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应当合规地在入出境人员的证件相应位置盖上入境出境章。
5. 记录登记。
工作人员应将入出境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按规定进行登记记录。
6. 指导通关。
无异常情况下,工作人员指导入出境人员通关出入境口岸。
7. 监督管理。
全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范,根据实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疑点处理流程1. 当发现证件有疑点或询问中得知情况异常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采取疑点处理措施。
2. 可以就疑点进行追问,并与同事进行沟通碰头,共同分析情况。
3. 如确认属于违法违规或者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通关,同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务必保持专业和工作态度,不得贸然采取额外措施,以免影响工作正常秩序。
三、重要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入境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流程。
2. 保持友好谦和的工作态度,给予入出境人员良好的服务体验。
3. 随时注意安全隐患,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工作。
4. 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切不可贸然自行调整流程。
5. 必要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并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以上就是出入境窗口受理工作流程的基本内容,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一窗通办”业务流程(最新)

“一窗通办”业务流程
1.申请受理
“一窗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足或填写不完善的及时予以纠正和规范,确保提交材料时实现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1)窗口工作人员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标准的,当场予以接收,向办事企业群众出具受理通知书。
即办事项受理窗口立即办理,能直接出具相关审批结果,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
(2)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审批事项,要求企业群众按照《政务服务容缺承诺制度》填写《容缺办理承诺书》,对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并指导办事企业群众进行材料补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不予受理具体理由。
并向办事企业群众解释到位,取得谅解。
2.审查决定
(1)即办事项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后,当场出具审批结果。
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满足市民和企业对便捷高效服务的需求,我单位决定推行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整合窗口资源,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以下是具体实施方案:一、窗口整合。
我们将对各部门的窗口资源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
通过整合,可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给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服务。
二、受理流程优化。
针对不同的办事需求,我们将对受理流程进行优化。
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确保市民和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办事,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我们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
通过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他们能够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信息化建设。
我们将加大对窗口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建立电子排队、在线预约等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体验。
五、监督考核。
为了确保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
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六、宣传推广。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了解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包括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通过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的推行,我们相信可以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建设更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贡献力量。
同时也希望得到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共同推动窗口一窗受理实施方案的落实,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政务服务。
“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

处理解决
集团办公会议讨论 讨论结果
处理结果反馈 至受理窗口
集团办公会 议讨论
讨论结果
维修情况反 馈受理窗口
处理结果反馈至服 务窗口记录备案
将受理结果反馈当事人
附件 4
服务窗口现场受理
“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图
服务热线受理
网络(BBS)受理
咨询类
对受理事项进行甄别分类
报修类
业务咨询
意见、建议
投诉
报修项目
突发或集中反映事项
对
不
能 明 确
反馈相关中心
留取投诉人 联系方式
能
动力
榆中校区
够
中心
后勤中心
及时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
能 够 明 确 咨 询 事 项 结
果
咨 询 事 项 结 果
核实 相关中心
对能采纳 并改进
相关中心任中心
暂时无 法采纳
逐一核实相关中心
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
暂时无 法解决
反馈给相关中心
可以解决
明
确
责
任 中
反馈给责任中心
心
暂时无 法维修
上报工作领导小组
能够及 时维修
责任中心
根据领导决策
协调相关中心积极 处理解决
督促责任中心
积极维修
医院收费窗口工作流程

医院收费窗口工作流程一、挂号窗口工作流程(一)挂号流程1、收费员按照本人得意用户名及密码登录门诊收费系统挂号收费系统。
2、上机操作前认真核对发票与系统发票号码是否一致。
3、挂号时询问病人要挂号的医生及科室,并根据病人填写的个人信息单录入挂号内容,出票后把挂号票给病人即可。
(二)挂号退费流程1、挂号费退款必须有门诊部当班工作人员及病人在收据上签名。
如病人自己要求退费的,检查挂号票背面有医生签名确认,挂号员签名交组长签名后即可退费。
2、收费员自己操作错误或者打印机故障导致退费的,自己签名、组长签名在系统退费重新出票即。
(三)挂号结账流程1、每日收到的现金按规定时间足并及时准确的向出纳缴存。
2、与住院收费系统核对退费票据票号、张数及金额并按规定粘贴整齐。
3、每日下班前打印挂号日结报表,根据日结报表认真填写门诊结算报表并清点现金及病历本,现金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
4、每月月底最后一日为挂号结账日。
收费员结账日后 3 天内必须将结账金额按应缴金额准确的填写现金缴款单存入银行,做到一分不差,与报表一致。
5、在规定的结账日,收费员需整理好发票存根、粘贴好的挂号退票、打印月结报表并签名,并认真核对日结报表的填写项目,交财务科收入会计办理结账。
二、门诊收费窗口工作流程(一)门诊收费流程l、收费员按照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门诊收费系统。
2、上机操作前认真核对发票与系统发票号码一致。
3、根据医生打出的电子处方输入病人 ID 号,核对电脑收费内容与处方一致,向病人报价收钱后结算出票,处方加盖收费章连同发票一起交给病人。
4、根据医生开出的手工处方,手工录入“姓名”、“医生”、“科室”、“费别”等信息,并根据处方录入收费项目,核对无误后向病人告知费用及唱收唱付,病人缴费并出票,处方加盖收费章连同发票一起交给病人。
(二)门诊退费流程l、发生退款业务时,退费需由开单医生签字,若患者当时无法看到医生,可找门诊负责人代替签字确认,到收费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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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房屋征收“窗口受理”工作流程(试行)一、项目确定政府根据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确定征收项目实施的工作时序,属地镇街园区成立相应的工程分指挥部,并在项目现场设立房屋征收受理窗口。
二、政府采购(一)区征收办牵头与属地镇街园区进行现场踏勘,划定项目标段。
(二)属地镇街园区按照政府房屋征收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招标产生征收服务单位。
三、进场准备(一)发布调查公告,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二)产生评估机构;(三)设立专用公示栏,公布项目概况及需要公示的材料;(四)分指挥部在征收现场设立相应的办公场所、窗口受理工作平台,按区征收办统一要求进行现场布置、配备专用设备;(五)属地镇街园区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政策宣讲、法纪教育和工作布置。
四、入户调查(一)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工程分指挥部)1、组织房产、规划、国土、市场监管、评估机构、征收服务中心、审计等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对被征收房屋同步进行初始调查,确保入户调查工作按时序要求完成;2、组织相关单位对需要联合认定的事项进行认定;3、对集体土地房屋权属进行认定;4、组织房产、征收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国有土地上共有产权房屋进行权属认定;5、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享受最低补偿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认定;6、对集体土地上享受住宅房屋照顾认定安置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并报送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及认定;7、对公示无异议的相关资料,出具认定手续;8、组织、协调征收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二)房屋测绘和权属认定(责任单位:房产管理处)1、以户为单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测绘,收集房屋权属及相关登记资料,在该户调查结束后的五日内,出具测绘平面图和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已登记房屋等相关认定资料交征收服务中心;2、对国有土地上共有产权房屋,入户调查时权属不明晰的,以房屋住址和实际使用人进行初始登记,并主动会同工程分指挥部、征收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权属认定;3、征收服务中心收到房产部门的认定资料后及时进行复印,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审计单位;4、审计单位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对房产部门提供的资料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房产部门重新认定,房产部门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单位复核无异议后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5、征收服务中心收到审计单位的认定资料后,及时进行复印,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规划部门。
(三)房屋合法性及未登记房屋认定(责任单位:规划分局)1、规划部门收到经审计单位确认的房产部门认定资料后的五日内,对已登记房屋资料进行核实和对未登记房屋进行认定。
依据审批手续,对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享受照顾认定面积进行确认,出具认定资料交征收服务中心;2、征收服务中心收到规划部门的认定资料后及时进行复印,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审计单位;3、审计单位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规划部门重新认定,规划部门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单位复核无异议后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
(四)经营用房认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1、对征收范围内现状用于经营的房屋,进行入户调查和初始登记;2、会同分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认定工作;3、征收服务中心收到经审计确认的房屋认定资料后,对涉及“住改非”、“非改非”房屋的认定资料进行复印,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市场监管部门;4、市场监管部门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出具“住改非”、“非改非”认定资料交征收服务中心;5、征收服务中心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定资料后及时进行复印,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审计单位;6、审计单位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市场监管部门重新认定,市场监管部门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单位复核无异议后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
(五)土地权属认定(责任单位:国土分局)1、以户为单位,在该户调查结束后的五日内,出具土地权属、用途、面积、四至范围等相关认定资料交征收服务中心;2、征收服务中心收到国上部门的认定资料后,及时进行复印,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审计单位;3、审计单位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国土部门重新认定,国土部门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单位复核无异议后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
(六)服务协调(责任单位:征收服务中心)1、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做好初始调查过程中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登记、汇总,填写初始调查登记表并报审计单位确认;2、对现场所需交接的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印章,填写交接清单,经交接双方责任人签字后进行交接,交接资料原件和交接清单存档;3、对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实物量调查资料,会同评估机构入户对接;4、经审计确认的房产、规划、国土、市场监管部门的手续及时汇总,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评估机构;5、经审计确认的初始调查登记表和各户初评结果,在现场公示栏公示;6、按初始调查登记表和经审计确认的各户初评结果表,入户对接;7、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征收服务中心及时与相应的职能部门对接,职能部门应及时解释和回复。
需入户复核的,征收服务中心应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计单位、评估机构入户复核。
复核改变初始调查结果的,按程序进行变更及公示;8、初始调查登记表、初评结果和变更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工程分指挥部出具认定手续,原件留存,当日内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评估机构;9、征收服务中心在认定后的五日内,对照各户评估结果和相关补偿基础数据,填写《房屋补偿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审计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录入房屋征收系统;10、征收服务中心应及时将补偿方案、各户评估报告和相关补偿资料送达被征收人,最迟须于第一奖励期签约启始日的前十日送达;11、协助分指挥部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及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房屋评估(责任单位:评估机构)1、以户为单位,在该户调查结束后的五日内,出具附属物、装饰、装潢等实物量调查资料交审计单位,审计单位收到资料后的五日内,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评估机构;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评估机构重新认定,评估机构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审计部门出具确认手续交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将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实物量调查资料交征收服务中心,征收服务中心会同评估机构入户对接,对接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对接有异议的,征收服务中心会同评估机构、审计单位及时入户核实后予以认定;2、收到经审计确认的房产、规划、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认定手续后的五日内,出具各户初评结果表交审计单位;3、评估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评估机构须报征收办组织专家会审,会审通过后方可出具各户初评结果表;4、审计单位收到初评结果表后的五日内,审核无异议的,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审核有异议的,明确存异原因及时转评估机构重新认定,评估机构须在两日内重新认定,经审计单位复核无异议后出具确认手续交征收服务中心;5、初评结果认定后的五日内,出具各户评估报告,经审计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录入房屋征收系统。
(八)同步审计(责任单位:审计单位)1、入户调查时,对初始调查的基础资料同步核实、造册登记、留存影像资料;2、对房产、规划、国土、市场监管、评估、征收服务中心所提供的送审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认定手续;3、参与联合认定、入户复核和专家会审工作;4、对送审资料因差错退回重新认定及再审情况,按实记载,并统计存档。
(九)政策咨询(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各自职能驻场接受咨询和政策解读。
五、补偿方案(一)国有土地1、拟定《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需召开听证会的项目,召开听证会;3、进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阶段,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自愿先行搬迁的,由其出具自愿搬迁申请,实行协议搬迁。
(二)集体土地拟定补偿方案,实行协议搬迁。
六、征收决定(一)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数量在300户以上的,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意见修改情况;(三)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七、协议签订(一)征收服务中心与拆除企业入户与被征收人当面核实、验房、交房,拆除企业和被征收人在交房验收证明上签字确认,征收服务中心对交房验收证明收集归档;(二)征收服务中心协助并督促被征收人办理水、电、气等相关销户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三)征收服务中心依据交房手续出具选房联系单,在现场选房窗口实行网上选房,房源管理单位或受委托的工程分指挥部,对选房过程拍照留存并出具纸质选房手续(四)征收服务中心依据《房屋补偿基本情况登记表》对照补偿方案出具《补偿计算表》,经审计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五)在现场签约窗口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签约过程拍照留存并出具纸质文本协议;(六)审计单位在现场窗口对照《补偿计算表》对补偿安置协议进行审核,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予以确认;(七)被征收人约期交房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纸质),须明确补偿基础数据、交房期限、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和交房后方可选房等事项。
选择货币补偿的,交房后进行协议审核,审计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予以确认。
选择产权调换的,交房后选房并将选房结果登录到补偿安置协议中并进行协议审核,审计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予以确认;(八)补偿安置协议经审计单位确认后,在现场公示5日无异议的,方可办理结算手续;(九)被征收人凭工程分指挥部的结算手续,在现场窗口办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相关手续,对办理过程进行拍照留存。
(十)对在规定的签约时间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上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由法制办会同国土部门启动责令交地程序。
八、争议处理(一)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按市相关规定处理;(二)补偿数据锁定后,对补偿数据仍有异议的,由工程分指挥部牵头会同区征收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核查后需变更的,按变更程序办理。
九、场地管理(一)拆除企业对已交房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拆除并做到安全、文明、降尘、环保,建筑垃圾、回收的旧材料做到规范处置,及时清运离场,确保按时清场交地;(二)工程分指挥部按照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征收现场进行围挡,并设置公益广告,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实行封闭管理。
(三)职能部门落实项目地块上市前相关环评检测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