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安全经验分享-十大习惯性违章

之十: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
单击添加副标题
十大习惯性违章
(共性)
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蛮干要人命
十大习惯性违章(共性)
01
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02
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 措施或上下台阶不扶扶手
03
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单人进 行操作
04
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 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05
之五: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 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01
之六:进入易燃易爆环境未按规定做消除静
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打手机
02
之七:使用汽、柴油等有机溶剂擦拭设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3
场地或用湿布擦拭带电电气设备
之八: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时不系安
全带或接打手机,超速,超载或客货混运
04
之九:封闭或阻塞安全通道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习惯性违章100例

习惯性违章100例1.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不规范。
2.班前或班中饮酒。
3.脱岗、串岗、睡岗。
4.未经批准操作、动用非本人分管的设备。
5.在厂房内骑摩托车、自行车。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7.在易燃易爆区吸烟。
8.在禁火区动火未办理动火证9.动火作业前未清理作业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
10.车辆未安装防火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11.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12.多层作业时,各层间没有可靠的隔离防护。
13.安全带低挂高用。
14.高处作业时从高处抛掷物件。
15.在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以内作业未停电。
16.使用登高梯子时与地面夹面角大于60°。
17.使用人字梯没有限跨钩,或夹角大于40°。
18.在梯子的顶档上作业。
19.架设的安全网里高外低或留有缝隙。
20.高处作业乘坐非载人设备上下。
21.高处放有不稳固的物体。
22.钻越铁路两侧的栏杆、停在铁路上的机车、车辆。
23.通过铁路道口时,钻杆抢行。
24.翻斗车的车斗未复位就行使。
25.检修支起车辆时未作二次支护。
26.在道路或有人通过的地点施工,未设围栏或警示标志。
27.机、电设备停止时,控制器未打回零位。
28.启动皮带、轧机棍道等不先发出启动信号。
29.启动已经停机挂牌的设备。
30.用湿手操作、启动电气设备。
31.跨越运转中的皮带、棍道及其他设备,或在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
32.运转设备未停止就进行处理、调整或清扫。
33.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34.用物体顶住接触器吸铁,强制吸合。
35.停机、停电检修时,在开关处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
36.检修后未恢复检修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
37.没有经批准的检修措施票就进行检修作业。
38.在电气操作台上放有闲杂物品,尤其是盛有液体的器皿。
39.天车吊物从人员上方通过或人在吊物下面行走、站立。
40.未按国标准规定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
41.开动天车大小车、起吊、落下吊物未先鸣铃。
42.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同时指挥天车作业,或无人指挥天车工自行作业。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2、佩戴不合格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3、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4、在热力系统(高温、高压设备)上操作不戴手套和不穿防护工作服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6、高空作业中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7、高处作业现场、容器内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8、登高作业时不穿防滑鞋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未经安全教育进行施工区域作业11、夜间施工,工人在无足够照明区域作业1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适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绝缘鞋等)13、使用无齿锯时没有紧固物或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14、使用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切断电源就离开现场15、在无漏电保护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16、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7、焊接作业时随意丢弃焊条,焊条头未随时清理干净并回收18、未按要求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集中指定放置19、在未断电的情况下移动或搬动电气设备、机具20、使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者绑扎绳21、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牌2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或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2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4、操作电钻等转动设备带手套操作25、在超过2m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走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作业、休息26、在超过2m无防护栏杆或未绑扎的脚手板上作业27、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系挂在牢固可靠处28、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道或爬梯,沿脚手架、栏杆等上下攀爬29、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设监护人,不做防护措施30、机械在无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使用31、施工电源线的敷设、布置与脚手架或金属结构未采取隔离措施32、炉内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33、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或者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3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35、使用二次线破裂、裸露或接头松动的电焊机36、施工过程中随意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37、拒不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正确合理的监督与管理38、临边作业完成后,不及时将临边口封堵39、私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区域或场所40、有粉尘危害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1、搅拌机操作人员在未停机的情况下清理内壁附料42、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下抛掷工器具或废弃物料43、木工机械操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眼镜44、现场配电箱、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不设置防雨措施,作业完毕不及时关闭总电源45、电气设备不按要求进行接零、接地,不按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
安全知识讲座(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之一:进入生产环境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操作时佩戴饰物。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二:攀爬、登高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或上下台阶不扶扶手。 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蛮干要人命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三:未执行监护监督制度单人进行操作。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习惯性违章之四: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无所谓心理
表现为遵章或违章都满不乎。 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 认为违章是必然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十大习惯性违章分析
01
因周围发生的事转移注意力或影响正常操作,造成违章事故。
02
(九)好奇心理
工具之三:作业许可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一个系列标准
Q/SY1240—2009
新编作业许可标准没有对作业进行分级,而是提出根据现场风险评估结果,由相应资源调动和协调权限的现场直线人员审批。
工具之三:作业许可
由批准人组织书面审查
作业批准
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确认申请人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 确认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 确认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区域间的相互影响 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其他
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现场核查
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 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消防设施、应急措施 培训、沟通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一、人员违章(一)管理性违章(1)没有审批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费用投入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安全防护费用投入不足,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低劣,器具配备安全性差。
(3)未能及时传达安全文件,组织进行专项清理。
(4)没有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审批分承包方年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更说不上针对性安全交底。
(6)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防护措施项目,危险点作到心中有数,分工明确的旁站监督,该旁站不旁站,该把关没把住或没有能力进行监督,习惯性进行安全巡检。
(7)不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
不督促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8)未能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9)不按标准和程序引进分包、劳务、临时工人,尤其是引进实际上不具备作业管理能力的队伍,甚至容忍自己职工私自组织队伍在项目搞分包。
(10)未能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管理,管理存在随意性,没有计划,目标未分解,职能未分解,没有过程监控管理、项目计划,对特殊作业及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违背程序。
(11)没有执行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
(1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确定分包队伍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年度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4)未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对自身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
(15)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二)指挥性违章(生产经理、工地主任、生产主任、班长)(1)施工机械及其设施有不安全状态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在不采取实际可行的防范措施情况下,就允许正常作业。
习惯性违章及习惯性违章100条

一、火电厂习惯性违章100条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

典型习惯性违章13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公司、天电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现象分为四类: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行为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劳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发布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四)管理性违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结合实际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违章。
三、典型违章(130条)(一)行为违章(90条)1、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
2、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3、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合适的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
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5、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检修现场设置的临时遮栏无警告标志;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6、工作时坐、立在栏杆上休息;坐、立在管道、建筑物的边缘处休息;在管道上和备用的输送皮带上作业、行走或跨越皮带。
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具或电动工具电源线裸露、带电部分裸露、无漏电保护装置。
8、带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9、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或装设地线前不验电。
10、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和检修工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进行工作。
11、检修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
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电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
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51.上下杆塔作业不使用防坠落装置。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兼职驾驶员未持双证(驾驶证、兼驾证)驾驶公车。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 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设置“硬隔离”等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 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不执行停电检修平衡会制度、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大型操作、大型施工、重大险情抢修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