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服务于吉林省经济发展的大学生创业问题研究

服务于吉林省经济发展的大学生创业问题研究摘要:经济建设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也为大学生提供着就业岗位和创业机遇。
地方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本文在阐述目前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针对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创业环境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吉林省;经济发展;大学生创业一、大学生创业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经济发展也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机遇。
地方经济推动了大学生创业的发展,大学生创业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区域经济发展和加强与教育发展的良性互动。
因此,在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必须适合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发展的其他因素和企业人才的特征需要很多的创新。
为了做到这一点,许多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方学院和大学教育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应该能够提供他们的思想。
二、吉林省大学生创业现状1.取得的成绩建设创业园区方面。
据目前吉林省内各地结合实际共建大学生创业园区29个,大学生入园创业1821人,创办企业675个,实现产值16566万元,利润10429万元,带动就业3052人。
吉林省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政策之一是大学生创业园的建设,这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和资金扶持,让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有了实践的平台,从而促进大学生的创业就业。
对创业教育的普及。
谱总体释放由省级党委关于责任的青年和学生和吉林激活高校或“我的共向前爱国和创业人才,促进的激活”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人成功邀请“青年创业”类提供,企业活动,如论坛,帮助学生就业观念的转换。
激发学生创业愿望、吉林省、公开就业课程所选内容中的每个高校创业教育、创业意识。
2.存在的问题有某些问题,如缺乏开拓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的大学生,但“校友”、“纸”上的业务流程、缺乏经验,以及特定的市场发展的经验。
吉林省推出系列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系 列 优 惠 政 策 和 具 体 措 施 出 台 鼓
1 . 开发基层就业项 目
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
根据国家政策文件 , 吉林 省今 年 的 三
在 基层工作 期 间, 评职 、 科研经 费申 请、 科研 成果 申报 、 荣誉称号 申报等 与国 有 单位 同类人 员 同等 待 遇 , 工龄 合并计 算, 县 以下单位评 职称不需考 外语 , 到各 社 团民办非企单位享受国有单位待遇。
劳 动 保 障 世 界 I 囡
吉林省推出系列政策鼓 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
朱睿 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 的人力资源 , 是社
会 建设 的 生 力军 , 党中央、 国务 院 , 吉 林 省 委、 省 政 府 历 来 高 度 重视 高 校 毕 业 生 的就
部选调生 岗位 。
2 . 鼓 励 企 业 特 别 是 中 小 企 业 吸 纳 大 学毕 业 生
一
就 业 见 习政 策 。 吉林 省 于 2 0 0 9年 至
2 0 1 2年 3年 完成 2 6 0 0多名见 习生 的见 习任 务。本项 目可 实施性强 , 今 年将享受 就 业见 习补贴 的人 员范围 由过 去的离校 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整 为离校 1 年 内未就业 高校毕业 生。见 习期 间政府财
功的 ) 。 创 业 园 成 功 孵 化 一 户企 业给 予三 千 元 补 助 。享 受社 会 保 险 5 0 % 补 贴 。 返
业 工作。据统计 , “ 十 二五” 期问 , 吉林省 每 年毕业 生 1 7万左 右 ( 2 0 1 2年 1 5 . 4万 , 2 0 1 2年 1 6 . 4 万, 2 0 1 3年 1 6 . 8 万、 2 0 1 4 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吉人社规〔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规〔2022〕5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吉林省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4日附件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第三章示范基地管理第四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提高创业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经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各类创业载体。
本办法所称“各市”是指吉林省所辖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
第三条示范基地应当以持续滚动孵化或培育市场主体为主要业务,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对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提供政策法规、培训(实训)指导、场地设施、经营管理、融资引才、市场拓展等扶持和服务,降低创业人员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示范基地为创业实体提供的创业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条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应当根据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开放共享,统筹规划本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五条省人社厅负责示范基地认定、业务指导和评估工作;各市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信息审核、创业政策对接落实等工作。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吉人社联字[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5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现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简化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013年8月12日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有关政策操作办法明确如下:一、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通知》规定,对省属以下普通高校中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一)代偿范围。
省属以下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到省内乡镇(不含市区街道)以下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办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就业3整年以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代偿标准及资金来源。
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在基层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所需资金由高校所属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三)申请程序。
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
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篇: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社〔2014〕268号为规范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吉林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吉林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资金。
包括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和劳务输出专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支持创新、绩效优先的原则,选择确定支持项目,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第四条吉林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期限为5年。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第五条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
包括创业培训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补助、创业活动补助、初创企业补贴、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补助。
(一)创业培训补助。
对参加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开展的IYB 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和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者,按每人次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具体用于创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补助、创业培训工作补助、创业教师讲课(指导服务)费、创业培训设施设备及耗材。
(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补助。
对各级政府、省内高校和社会组织、企业创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中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补助。
具体包括场所租赁费、维护修缮费、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实训设备购置费、创业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费、创业模拟实训软件及相关费用、创业实训耗材费、创业培训费、创业指导服务费,各项费用开支比例要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创业工作。
吉林梅河口:创新政策鼓励毕业生创业就业

房补 贴 , 最 长可 达 3年 。
系列优 惠政 策 ,引导各 类人 才向 士后 产 业 基 地 等 创 新 创 业平 台 , 分
别给 予 1 0万 一 2 0 0万元 资助 。 建设 隆 中人 才公 寓。符 合 条件 的 高层 次人 才最 高 可免 租 入 住 1 8 0 平 方米人 才公寓 3年 , 做 出突 出贡献 的产权 可赠 予个人 ; 缴存住 房公积金 该 市设 立 引进 人 才 专 项 资金 。
炼发 生的 费用 ; 八是参保人 员个人
账 户 累计 结 余 资 金 1 0 0 0元 以上 部
费用; 二是 中医按摩 、 推拿 费用 ; 三
是 用 于预 防 传 染 病 ,注 射 流 感 疫
分, 可为 直 系亲 属缴 纳居 民 医保 费
或 灵 活 就 业人 员 医保 费 ; 九是 退 休
生产 一 线聚 集 。
为人才创 业提 供 融资支持。 入 选
入 选 隆 中人 才 支持计 划 的最 高 可给
予7 0 0万 资金扶 持 ,入 选 创新 创 业 团队 的 可 获 得 3 0万 一 1 0 0万 元 资
隆 中人 才支持 计 划 的可给 予 1 5 0万
-
3 0 0万元 的担保 贷款 , 大 学生 独 立
6 0 %以上 。 ( 吕雪梅 ) 田
等举 措 , 促 进 高校 毕业 生创 业 就业 。
2 0 1 3年 以来 , 湖 北省 襄 阳 市 出
台 《 支持企事业单位 引进 高层次人 才的试行 办法》 、 《 鼓励和支持 大学
生到 襄 阳创 业 就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 等
一
湖北襄 阳 :
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社〔2014〕268号为规范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吉林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吉林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资金。
包括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和劳务输出专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支持创新、绩效优先的原则,选择确定支持项目,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第四条吉林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期限为5年。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第五条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
包括创业培训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补助、创业活动补助、初创企业补贴、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补助。
(一)创业培训补助。
对参加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开展的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和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者,按每人次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具体用于创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补助、创业培训工作补助、创业教师讲课(指导服务)费、创业培训设施设备及耗材。
(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补助。
对各级政府、省内高校和社会组织、企业创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市场)中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补助。
具体包括场所租赁费、维护修缮费、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实训设备购置费、创业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费、创业模拟实训软件及相关费用、创业实训耗材费、创业培训费、创业指导服务费,各项费用开支比例要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创业工作。
吉林省人社厅惠企惠民政策指南(二)

补贴标准根据评审、踏查等相关程 序后确定
申报程序 中省直部门每年 9 月 30 日 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其他 地方项目根据各地人社部门规定申请。 申报单位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项目申 请报告,报告中要写明申报项目名称、项 目内容、申请额度、完成时限、项目实施 工作方案、项目达到的预期效果等内容, 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预期效果要有 明确的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 用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予以描述。
2.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高校 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需 提供:学生本人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 助学贷款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 供: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 以上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学生本
5.近几年国家和省级相关建设项目 建设和资金的使用,能够按规定期限完 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 严重问题或能够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对 经考核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 给予补助。需具备下列条件:
1.创业基地面积达到 2 000 平方米 以上;
2.入驻企业(农户)达到 30 户以上; 3.带动就业人数达到 100 人以上的 给予补助(入驻企业需与劳动者签订正 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 纳税)。 对当年已经获得过创业创新实训基 地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 支持。
48 政 策 解 读
吉林省人社厅惠企惠民政策指南(二)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出处《关于做好 2019 年就业见 习工作的通知》。 适用范围 就业见习单位、离校 2 年 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 16 至 24 岁 失业青年。 政策要点 1.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 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 每留用 1 人给予见习单位 2 000 元带教 补贴。2.离校 2 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 业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 贴,16 至 24 岁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的 60%给予生活补贴。同时见习单 位也要给予最低工资标准 60%的生活补 贴。补贴期限按双方签订的见习协议时 间,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最低不低于 3 个月。在见习基地见习 3 个月以上的见 习生,不再参加二次见习。 申报程序 向各市(州)人才中心申 报,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均由各市(州) 人才中心自行规定。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出处《关于做好 2019 年发放求 职创业补贴、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的通知》。 适用范围 吉林省内各普通高等院 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 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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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是什么?大家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及《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文件,吉林省政府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三、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确有资金困难的创业者,经贷款人同意,10万元以下贷款可免担保。
四、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五、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
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六、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万元。
七、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可享受贴息扶持。
[吉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