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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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十月目录1 总则12 一般要求 22.1 总体要求2.2 设计文件签署规定3 图纸33.1 总平面33.2 建筑63.3 结构133.4 建筑电气193.5 给水排水223.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63.7 热能动力错误!未定义书签。

3.8 岩土工程333.9 建筑幕墙373.10 建筑智能化384 计算书444.1 节能与绿色建筑计算书444.2 结构计算书444.3 建筑电气计算书464.4 给水排水计算书464.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书464.6 热能动力计算书474.7 岩土工程474.8 建筑幕墙计算书485 人防专篇495.1 一般要求495.2 建筑495.3 结构505.4 通风与空气调节545.5 给水排水525.6 电气516 装配式建筑专篇576.1 一般要求576.2 建筑576.3 结构586.4 建筑电气596.5 给水排水596.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06.7 结构计算书617 建筑信息模型27.1 一般要求27.2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28 消防专篇578.1 一般要求578.2 建筑578.3 结构588.4 建筑电气598.5 给水排水598.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0附录A 建筑工程项目建筑信息模拟设计说明书封面16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1.0.3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4 当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对设计文件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工程设计合同的要求。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附件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7 建筑信息模型7.1一般规定7.1.1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应包括该项目设计的各个专业模型(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专业)。

7.1.2 模型在交付前,进行正确性、协调性检查,提交的成果模型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7.1.3 施工图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建筑空间进行优化。

同时汇集各专业设计数据,以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

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宜进行三维管线综合、冲突检测、竖向净空优化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

7.1.4宜提交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源于模型数据提取的分类工程量清单或其他必要的统计表、数据分析表等,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数量,面积统计,性能化分析,土石方平衡表等,以作为设计文件的有效补充。

7.1.5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并不限于工程量统计与模型出图。

建筑、公用专业宜从模型中生成二维图纸。

宜在设计图纸成果中提交符合项目实际难点需求、并源于模型生成的三维设计详图,以作为各专业设计图纸的有效补充。

7.1.6 建筑信息模型应在施工阶段、后期运维阶段持续更新与数据管理,从而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

7.1.7 同一项目中的同专业或相同的结构形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软件版本不宜低于2016版。

7.1.8幕墙、景观等专项设计宜按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及《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导则》实施。

7.1.9 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所需数据宜从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并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7.1.10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等相关数据宜从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并应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7.1.11建筑信息模型电子文件与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A,以表格形式填写提交)扫描件一起通过U盘或光盘交付。

重庆地区建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年度)

重庆地区建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年度)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4)3.3 建筑 (9)3.4 结构 (3)3.5 建筑电气 (18)3.6 给水排水 (20)3.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0)3.8 热能动力 (25)3.9 消防 (27)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30)3.11 岩土工程 (38)3.12 建筑幕墙 (38)3.13 建筑智能化 (39)3.14 轨道保护 (40)3.15 工程投资概算 (41)4 图纸 (45)4.1 总平面 (45)4.2 建筑 (46)4.3 结构 (45)4.4 建筑电气 (48)4.5 给水排水 (49)4.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7 热能动力 (51)4.8 岩土工程 (50)4.9 建筑幕墙 (52)4.10 建筑智能化 (53)4.11 轨道保护 (56)5 计算书 (55)5.1 节能与绿色建筑计算书 (55)5.2 结构计算书 (55)5.3 建筑电气计算书 (55)5.4 给水排水计算书 (55)5.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书 (55)5.6 热能动力计算书 (56)5.7 建筑幕墙计算书 (56)6 人防专篇 (57)6.1 一般要求 (57)6.2 设计总说明 (57)6.3 建筑 (58)6.4 结构 (59)6.5 通风与空气调节 (61)6.6 给水排水 (60)6.7 电气 (59)7 装配式建筑专篇 (63)7.1 一般要求 (63)7.2 专项设计说明书 (63)7.3 专项图纸 (65)7.4 专项计算书 (65)8 建筑信息模型 (66)8.1 一般要求 (66)8.2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66)附录A:设计概算封面、签署页、目录式样 (70)附录B:概算表格格式 (73)附录C 建筑工程项目BIM设计说明书封面 (76)73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附件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7 建筑信息模型7.1一般规定7.1.1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应包括该项目设计的各个专业模型(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专业)。

7.1.2 模型在交付前,进行正确性、协调性检查,提交的成果模型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7.1.3 施工图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建筑空间进行优化。

同时汇集各专业设计数据,以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

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宜进行三维管线综合、冲突检测、竖向净空优化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

7.1.4宜提交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源于模型数据提取的分类工程量清单或其他必要的统计表、数据分析表等,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数量,面积统计,性能化分析,土石方平衡表等,以作为设计文件的有效补充。

7.1.5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并不限于工程量统计与模型出图。

建筑、公用专业宜从模型中生成二维图纸。

宜在设计图纸成果中提交符合项目实际难点需求、并源于模型生成的三维设计详图,以作为各专业设计图纸的有效补充。

7.1.6 建筑信息模型应在施工阶段、后期运维阶段持续更新与数据管理,从而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

7.1.7 同一项目中的同专业或相同的结构形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软件版本不宜低于2016版。

7.1.8幕墙、景观等专项设计宜按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及《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导则》实施。

7.1.9 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所需数据宜从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并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7.1.10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等相关数据宜从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并应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7.1.11建筑信息模型电子文件与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A,以表格形式填写提交)扫描件一起通过U盘或光盘交付。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5)3.3 建筑 (15)3.5 建筑电气 (31)3.6 给水排水 (34)3.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9)3.8 热能动力 (44)3.9 消防 (47)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54)3.10.1 一般规定 (54)3.10.2 设计说明 (55)3.10.3 建筑专业 (59)3.10.4 结构专业 (61)3.10.5 电气专业 (62)3.10.6 给水排水专业 (64)3.10.7 暖通专业 (66)3.10.8 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67)3.11岩土工程 (68)3.12 建筑幕墙 (70)3.13 建筑智能化 (71)3.14 轨道保护 (72)3.15 工程投资概算 (74)4 图纸 (82)4.1 总平面 (82)4.2 建筑 (85)4.3 结构 (87)4.4 建筑电气 (89)4.5 给水排水 (90)4.5.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应包括图纸目录、图例、给水排水总平面图、系统原理图、建筑给排水平面图。

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

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

限公司、中煤科工集
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向渊明、 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
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要 点 》、《 重 庆 市 建 筑 工
谢自强、 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
1
有限公司、重庆市设
2017年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汤启明、 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州工程勘
计院、中冶赛迪工程
5月30
技 术 规 定庆中设工程设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日前完
定 》、《 重 庆 市 市 政 工 程
唐晓智、 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
计股份有限公司、林
成征求
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黄华华、 院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
同棪国际工程咨询
意见、
2
要 点 》、《 重 庆 市 市 政 工
薛尚铃 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绿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完
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张 珂 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重庆同乘
重庆市人防设计研
成编制
技 术 审 查 要 点 》;( 含 培
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重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
训课件)
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2017年
《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
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川东南地
耿琛
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岩 设计协会工程勘察
质工程勘察设计院、重庆市高新
土 工 程 勘 察文件技术审 与岩土分会
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
查要点》;(含培训课件)
607勘察实业总公司、重庆市涪
陵区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审查中 心 、重庆市建城施工图审查有 限公司、重庆海渝建设工程施工 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装配式建筑专篇(2021年版)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装配式建筑专篇(2021年版)

附件2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装配式建筑专篇(2021年版)6 装配式建筑专篇6.1 一般要求6.1.1 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应满足本规定其它章节的要求,还应包含图纸、计算书。

6.1.2 图纸的要求为本规定第3章内容的补充,可不单独成册;计算书的要求为第4章内容的补充,可不单独成册。

6.1.3 装配式建筑应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预评价表(送审表)》(详6.8),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1.4 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进行设计,并满足渝建发〔2018〕19号文件的要求。

6.1.5 结构预制构件(含预制围护结构)当采用施工阶段无支撑的叠合受弯构件,应对底部预制构件及浇筑混凝土后的叠合构件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录H的要求进行二阶段受力计算。

预制构件施工图设计应对吊装、施工过程中短暂受力工况进行补充验算,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对生产、运输和堆放过程中短暂受力工况进行补充验算。

6.1.6 设计单位应一体化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装饰等专业设计,并对预制构件拆分和深化设计的质量负责。

主体结构预制构件和预制围护墙深化设计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构件加工制作要求,并统筹兼顾构件运输、吊装、安装综合效益最大化。

鼓励建设单位将深化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确认。

6.2 建筑6.2.1 建筑设计说明1 概况1) 工程规模(性质)等级、项目类别和设计标准(包括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各项指标;各装配整体式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统计,如有预制外墙满足不计入规划容积率的条件,需列出各单体中该部分面积;3)装配式建筑楼栋组成、项目特点和装配式建筑目标。

4)简述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选项内容及主要技术措施。

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9月前言为指导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工作,确保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建质函)[2016]247号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等单位,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要求(包括设计原则、设计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设计依据)、设计说明与图纸(内部装修消防设计、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电气消防设计、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灭火器配置设计)。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有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谢自强廖曙江肖佑坤刘小楣周爱农胡俊陈余量李怀玉马飞龙源卓先文李涌赵学军赵应经廖清均刘雅文陈春晖孙瑛宁永生罗开宪李延庆王蜀威王捷王梓宇蒋玉荣审查专家:李正春李明号谭平吴欣阳邵春目录1总则 (5)2 一般要求 (6)2.1 设计原则 (6)2.2 设计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 (6)2.3 设计依据 (7)3 设计说明与图纸 (8)3.1 内部装修消防设计 (8)3.2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 (8)3.3 电气消防设计 (15)3.4 防烟排烟系统设计 (19)3.5 灭火器配置设计 (22)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内部装修(含改造)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以下简称“内部装修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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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1.0.3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4 当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对设计文件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工程设计合同的要求。

1.0.5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也可适当增加专项篇章。

1.0.6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海绵城市设计内容的规定详见《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

2 一般要求2.1总体要求2.0.1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由设计图纸、设计文本和按建委规定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组成。

其中施工图设计文本中包括:结构计算书、必要的消防计算书、公用计算书等技术文件,以及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

2.0.2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图纸封面: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资质编号、设计文件编制年月;2 设计图纸;3 结构、消防、公用等计算书;4 专项设计专篇;5 按建委规定提供建筑信息模型;6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

2.0.3 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本的编制规则应满足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的要求。

2.2 设计文件签署规定2.3.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技术人员签署。

2.3.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设置“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等不少于五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和对应手签姓名的签署方式。

2.3.3 项目中某个工程专业已实施注册人员执业制度时,在设计成果文件上还应加盖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的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印章。

2.3.4 同一项目设计文件中不同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同一专业的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中任意两个技术岗位均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2.3.5 签订设计合同的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多个设计企业共同编制设计成果文件时,文件上应盖印所有参加编制设计企业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应标明全部编制企业,牵头编制企业排名在前。

设计单位分支机构公章不能替代设计单位公章盖印在设计成果文件上。

3 图纸3.1 总平面3.1.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1.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3.1.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

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说明地形图、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

3.1.4 总平面图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3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停车位充电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补充图例等。

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达建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地下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地下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等经济性指标参数;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场地配套体育设施明细表及位置。

3.1.5 竖向布置图1 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3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立道牙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7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地形复杂时宜表示场地剖面图: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0亩且场地高差大于等于20米的场地或者场地坡度在≥10%以上,应绘出场地1~2个典型剖面关系图;建设场地坡度在≥5%且<10%时,宜绘制1个典型剖面关系图。

该剖面关系图,反映出原有地形地貌、周边建筑、道路、支挡关系;设计的场地地形、支挡、建筑物地下地上关系等。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等。

3.1.6 消防分析图1 在总平面图的基础上,重点表达场地内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包括消防车道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消防回车场的设置及尺寸(一类高层为18m ×18m二类高层为15m ×15m),消防扑救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及尺寸(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2应标注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示意位置;3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应标注外墙消防救援窗口位置示意;4 明确建设用地周围的环境情况,如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重要场所的相关情况;5 说明1)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及地下车库顶板(包括设于架空绿地中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覆土层),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并明确荷载大小要求。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障碍物,如花池、树池、高大乔木、架空管线等。

3)本图通过应作为下阶段园林景观设计和场区内道路、生化池、管线等构筑物设计条件和依据。

4)分期建设的项目消防分析图纸应表达整个项目的消防情况。

3.1.7土石方图1 场地范围的坐标或注尺寸;2 建筑物、构筑物、挡墙、台地、下沉广场、水系、土丘等位置(用细虚线表示);3 10m×10m、20m×20m或40m×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的分界线,各方格土石方量、总土石方量;4 土石方工程平衡表(见表3.1.7)。

3.1.8综合管网图1总平面布置;2 场地范围的坐标(或注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3 保留、新建的各管线(管沟)、检查井、化粪池、储罐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各管线、化粪池、储罐等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4 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5 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6 各种管道外部接口位置均应标注坐标;7 雨水、污水管道等重力流管道应标注流向,并标注其外部接口位置的管径及设计高;8指北针;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

3.1.9 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1设计说明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名称、项目规模;2)设计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文号;建设单位设计任务要求和技术资料;与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其他相关资料;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版本号);3)说明场地地形特点及地形塑造要求;4)苗木种植土层厚度要求;5)植物种类选用说明;6)说明临水、临空安全措施;7)说明边坡、挡墙设计要求;8)说明主要铺装材料的说明;9)说明新材料、新技术做法及特殊造型要求;2总平面布置;3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4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5指北针或风玫瑰图;6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7标出用地范围内拟保留的植物,如属古树名木应单独标出;8绿地指标表;9 植物材料表;10 绿色建筑的景观设计内容;11 景观建构筑物还应提供相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1.10 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围墙、建筑小品、下凹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地下室顶板疏水等详图。

3.1.11 设计图纸的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2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场地排水图可与竖向布置图合并;3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4土石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5 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3.1.12 计算书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计算公式、计算过程、有关满足日照要求的分析资料及成果资料均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3.23.2.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2.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2.3 设计说明1 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等。

2 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

3 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1)墙体(板材类墙体应明确所选用板材的材质、规格、厚度及其他主要性能要求;砌块类应明确砌块、砂浆的强度等级;及墙体相关构造和技术要求)、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屋面板材应明确所选用板材的材质、规格、厚度及其他主要性能要求)、外墙面(包括外墙防水)、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应包括节能材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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