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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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一、远程教育管理制度远程教育作为一种创新的教育模式,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和有效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远程教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 教育机构的资质要求远程教育机构应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等。

2. 学生招生与报名远程教育机构应制定招生政策,明确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和录取标准。

学生应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相应的学费。

3.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远程教育机构应制定教学计划,明确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要求和学生需求。

4. 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估远程教育机构应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管理、教学资源管理和学生管理。

同时,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以提升教学效果。

5. 学习支持与服务远程教育机构应提供学习支持和服务,包括学习指导、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等。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寻求帮助。

6. 学生考核与证书颁发远程教育机构应制定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方式和标准。

合格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学习证书或学位证书。

7. 学生权益保护远程教育机构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费退还、教育质量监督和学生投诉处理等。

二、远程教育学习制度远程教育学习制度是指学生在远程教育模式下的学习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远程教育学习制度的相关内容:1. 学习计划与时间安排学生应按照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

同时,应注意时间管理,避免拖延学习。

2. 学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学生应熟悉并合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如教材、课件、习题等。

同时,可以积极参与学习群组、在线讨论等互动活动。

3. 学习方法和技巧学生应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如阅读理解、记忆技巧、问题解决等。

同时,可以积极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学习经验。

4. 学习进度和作业完成学生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和作业,确保学习进度。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应提前与教师或学校沟通并请假。

远程教育学校管理制度

远程教育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教育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第三条学校设立远程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远程教育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四条远程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远程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 研究解决远程教育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5. 落实远程教育学校各项规章制度;6. 推动远程教育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远程教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远程教育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2. 协助领导进行远程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3.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负责远程教育学校的设备维护与更新;5. 负责远程教育学校的宣传工作;6. 负责远程教育学校的档案管理。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六条远程教育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远程教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讨论。

第九条远程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评价体系,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师资队伍建设第十条学校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

五、设备管理与维护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远程教育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引言概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远程教育成为一种受欢迎的学习方式。

远程教育的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和学习效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两个方面,分别探讨远程教育的相关内容。

一、远程教育管理制度1.1 师资队伍建设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包括教师的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这些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远程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1.2 课程管理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包括课程的开发、审核和更新等环节。

课程的内容应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1.3 学生管理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的招生、注册和学籍管理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制定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制度,以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二、远程教育学习制度2.1 学习资源的提供远程教育平台需要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包括教材、视频、习题等。

这些资源应具备高质量和多样性,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2 学习计划的制定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学习计划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目标进行个性化设计。

2.3 学习评估的机制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学习评估的机制,包括作业、考试和评价等环节。

这些机制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学习策略,并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三、远程教育技术支持3.1 网络设施建设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稳定的网络设施,包括服务器、网络带宽等。

这些设施应具备高速、高效的特点,以保证学生的学习体验和教学效果。

3.2 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教育平台需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这些服务应及时响应,解决学生的疑惑和困扰。

3.3 数据安全保护远程教育平台需要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习数据不被泄露和滥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丢失。

远程教育各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远程教育各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远程教育各室使用与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二、使用权限1.只有具有相应权限的教育工作人员才能使用远程教育各室,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过批准。

2.学生只能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

三、开放时间1.远程教育各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

2.系统维护时间和其他将影响教学活动的特定时段需要提前公告,并得到相应许可。

四、设备和资源管理1.远程教育各室的设备和资源的配备应满足教学活动的需要。

2.远程教育各室的设备和资源应保持完好并保持最新的功能和性能。

3.其他部门在使用远程教育各室的设备和资源前需要提前申请,并得到相关许可。

五、环境和设备保护1.使用远程教育各室的教育工作人员和学生在使用完毕后,应确保将设备设置归位,并保持教室的整洁和卫生。

2.如发现教室内有损坏设备或者环境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和清理。

六、使用规范1.使用远程教育各室的教育工作人员和学生应遵守教育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2.严禁在远程教育各室内进行非法交易、违规游戏、传阅有害信息等违法活动。

3.教室内禁止携带或使用违禁物品,如大型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等。

4.教室内禁止吸烟。

5.维护教室内的安静和秩序,避免打扰他人的学习和工作。

七、安全管理1.远程教育各室应设有相关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等。

2.对进出远程教育各室的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确保教室内的人员安全。

3.发生紧急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和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八、责任和违约1.违反本规定的教育工作人员和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教育工作人员和学生,将按法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九、附则本规定由教育机构制定并执行,以确保远程教育各室的科学合理利用和安全可靠的教学环境。

如有需要,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通知。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一、引言远程教育是一种通过使用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实现教学和学习的远距离教育模式。

为了保证远程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远程教育管理制度1. 管理机构远程教育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远程教育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

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确保远程教育的顺利运行。

2. 教学管理远程教育的教学管理包括教学内容的设计、教材的编写、教师的培训和评估等方面。

教学内容应与传统教育相适应,教材要具备清晰的结构和易于理解的语言。

教师培训要注重教学技能和远程教育特点的培养,评估应定期进行,以保证教学质量。

3. 学生管理远程教育的学生管理包括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等方面。

招生应公平、公正,注册要求明确,学籍管理要及时更新。

此外,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成绩也需要进行跟踪和评估,以便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4. 资源管理远程教育的资源管理包括教学设备、网络平台、图书馆等方面。

教学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行,网络平台要稳定可靠,图书馆要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同时,还需要建立资源共享和开放获取机制,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5. 质量评估远程教育的质量评估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包括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

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管理机构和相关教师,以便进行改进和提升。

三、远程教育学习制度1. 学习目标远程教育的学习目标应与传统教育相一致,明确学生需要达到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学习目标要具体、可衡量,并与教学内容相匹配。

2. 学习资源远程教育的学习资源包括教材、课件、多媒体资料等。

学习资源要具备可靠性、易获取性和多样性,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3. 学习方式远程教育的学习方式可以包括在线学习、独立学习、小组合作学习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但同时也要遵守学习制度的要求。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
电大办学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关系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各级电大分校奥鹏中心奥鹏管理中心奥鹏学习中心公共服务体系职能执行机构全国本区域本单位全国责任主体区域责任主体学习中心责任主体奥鹏学习中心奥鹏管பைடு நூலகம்中心奥鹏中心奥鹏是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品牌市场运作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奥鹏秉承心系天下求学人的服务理念和网聚名师名校成就理想人生的服务宗旨积极推动中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并致力于
中央电大领导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态度:
要以“战略的眼光、开放的心态、创新的 精神、务实的作风”, 把公共服务体系做成 电大的一面旗帜!
——中央电大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于云秀
中央电大领导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态度:
对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我们不再 讨论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别无选择, 要研究如何做好!
——中央电大副校长、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严冰
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大事记:
• 2001年12月30日,《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 程教育校外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立项的 通知》(教高司函[2001]268号)。 [2001]268
—— 继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后 又一个试点项目。要求边研究,边实践,探索校企合作建 设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和服务模式。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简称 “中央电大奥鹏中心” ),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内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电大 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与运行。 中央电大奥鹏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名称为“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 心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中央电大奥鹏中心、在省级电大设立的奥鹏管 理中心和依托各级电大分校设立的奥鹏学习中心, 共同构成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职能执行机构。 “奥鹏”是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机构共 同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和品牌。

远程教育站点规章制度

远程教育站点规章制度

远程教育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教育站点的管理和运营,维护学习秩序,保障学员的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远程教育站点是指通过网络技术,以线上教学为主要形式进行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远程教育站点的管理机构为站点管理团队,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远程教育站点的学员包括注册学员、特招学员、试学学员和培训学员。

第五条学员在远程教育站点学习期间应当遵守站点规章制度,接受站点的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学员,学员在远程教育站点的学习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员在进行远程教育学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

第八条学员在站点内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站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内容。

第九条学员在站点内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学员在站点内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进行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其他学员的学习秩序,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侵入他人账号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员不得私自泄露站点的机密信息,对于获悉的站点内部信息应当保密。

第十三条学员禁止在站点内散布广告、搜集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推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尊重师长、同学,团结友爱,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第十五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按照课程安排和要求认真学习,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六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学习纪律,不得夜不归宿,早退晚归。

第十七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八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课堂上玩手机、看视频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十九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学员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学员有权参加站点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享受站点提供的各项学习资源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员有权向站点提出课程建议、意见或投诉,站点应当及时对学员反馈的问题做出处理。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

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一、引言远程教育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学习方式,已经在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保证远程教育的高质量和有效管理,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远程教育管理制度1. 远程教育机构管理1.1 远程教育机构的设立和审批程序1.2 远程教育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3 远程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1.4 远程教育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1.5 远程教育机构的学生管理和服务2. 远程教育课程管理2.1 远程教育课程的设计和开发2.2 远程教育课程的审核和审定2.3 远程教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2.4 远程教育课程的更新和改进3. 远程教育教学管理3.1 远程教育教学的组织和实施3.2 远程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3.3 远程教育教学的教师培训和发展3.4 远程教育教学的学生评价和反馈机制4. 远程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4.1 远程教育质量监控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4.2 远程教育质量监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4.3 远程教育质量评估的结果反馈和改进措施5. 远程教育信息安全管理5.1 远程教育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5.2 远程教育学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5.3 远程教育教师信息的保护和管理5.4 远程教育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三、远程教育学习制度1. 学习目标和要求1.1 远程教育学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1.2 远程教育课程的学习目标和要求1.3 远程教育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要求2. 学习资源和平台2.1 远程教育学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2.2 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的操作和功能介绍2.3 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3. 学习时间和进度3.1 远程教育学习的时间安排和管理3.2 远程教育课程的学习进度和计划3.3 远程教育学习的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4. 学习方法和策略4.1 远程教育学习的方法和策略4.2 远程教育课程的学习方法和策略4.3 远程教育学习的问题解决和反思5. 学习评价和认证5.1 远程教育学习的评价方式和标准5.2 远程教育课程的学习评价和认证5.3 远程教育学习成果的证书和证明四、结论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的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及学习制度,可以提高远程教育的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学习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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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补充规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电校办[2005] 27号)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设置程序》(电校办[2005] 31号)印发实施以来,在全国各级电大的支持下,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了加强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简称“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申报设立学习中心的单位,必须是具有办学或培训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材料中要提交有效的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证书中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一致者,须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法人单位与申报单位关系的文件。

二、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该单位设立学习中心签署明确意见;如不同意申报单位申报,须说明主要原因;填写“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申报材料审核意见”(格式见附表),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管理中心印章后,送交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简称“奥鹏中心”)。

三、各级电大申报设立学习中心,需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寄送当地管理中心和奥鹏中心。

管理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在两周内按本规定第二条的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奥鹏中心,
原申报材料存档。

奥鹏中心接到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后,两个月内公布审批结论,并负责查询和协办各地未及时处理的问题。

四、已经批准设立的学习中心,必须设立专门机构,选派专人开展工作,并保持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

学习中心主任及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地址),应于批准文件下达一个月内报奥鹏中心备案;上述人员若有变动,亦应于一个月内通报奥鹏中心。

五、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与奥鹏中心签订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授权服务合同》和相关协议开展工作,不得以“奥鹏”名义与授权以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合作和招生。

学习中心承建单位原已为公共服务体系合作高校设立的校外教学点,应逐步将其新的招生、考试等服务业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运行和管理。

六、学习中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办学高校、奥鹏中心的规章制度,做好招生、考试和教学支持服务工作,确保规范运作。

在招生、考试服务中严禁以下行为:
1.招收各种类型的全日制或变相全日制网络教育学生。

2.擅自设立下级站点进行招生、考试或其他教学支持服务。

3.未经中央电大审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及合作高校书面授权而擅自招生。

4.通过中介机构、个人或其他违规渠道招生。

5.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虚假信息;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学生虚假承诺;擅自印发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

6.各种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擅自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代收的各项费用不按规定向学生开具等额收据等。

7.泄露考试机密、私拆试卷、违规组织考试、纵容作弊行为等。

七、对学习中心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习支持服务、学生事务管理、考试管理、人员设置、环境设置等,奥鹏中心通过网络数据统计、年检年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及年度考核和评估。

学习中心年度考核和评估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和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分成比例挂钩。

奥鹏中心对当年优秀的学习中心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个人予以专项奖励。

具体的考核、评估及奖励办法,由奥鹏中心负责制定,经中央电大批准实施。

八、学习中心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合同(协议)履行职责、有违规行为、不能提供有效服务,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由奥鹏中心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或限期整改、取消授权、取消考点等处分。

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学习中心,由奥鹏中心报经中央电大审批后予以撤销。

1.承建单位呈报虚假的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资质等证明文件,或原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资质被取消。

2.以“奥鹏”的名义与未经授权的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并进行招生的。

3.设立学习中心逾一年,仍未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无工作场
地和“奥鹏”标识,且未开展招生服务工作的。

4.违规招生或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影响的。

5.出现重大服务、管理或考试事故,后果严重的。

予以撤销的学习中心,由中央电大函告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原备案。

承建单位今后若欲参与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可于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后,重新向中央电大申报设立学习中心,申请报告中应针对撤销原因说明具体整改措施及改进情况。

九、学习中心获得项目服务授权后,连续两个招生季未开展招生服务工作,奥鹏中心可撤销该项目服务授权。

学习中心已根据项目服务授权开展招生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但在项目服务授权期限内,招生服务工作未达到项目服务授权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或学习中心停止开展招生服务工作,奥鹏中心可撤销相关项目服务授权;学习中心须按项目服务授权协议书,负责该项目在读学生的后续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十、管理中心要根据与奥鹏中心签订的《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工作协议书》,协助奥鹏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学习中心的建设、管理与督导工作。

根据管理中心工作需要,奥鹏中心可向管理中心派驻专职督导;或经与省级电大协商,由省级电大聘任为管理中心兼职副主任,配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

附表: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申报材料审核意见
我管理中心收到奥鹏学习中心申报材料____份。

经审核,同意
____个单位申报设立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不同意____个单位申报设立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

具体意见如下:
______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印章)同意申报的单位名称收到申报材料日期备注
不同意申报的单位名称收到申报材料日期不同意申报的原因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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