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

土肥原贤二
• 土肥原贤二(1883-- 1948),日本陆军大将,在 中国从事间谍活动的日本第 三代特务头子,建立满洲国 和策划华北自治的幕后人物。 后任日本第十四师团长,参 加兰封会战,升认第七方面 军司令,教育总监,第一总 军司令,1948年被远东国际 军事法庭判定为甲级战犯第 一个被处以绞刑。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 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 菲律宾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 察官1人。澳大利亚法官 W·F·韦布任庭长,美国 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 此次审判有以下论定 • 1:日军入侵并占领南京是事先预谋的。2:在日 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 民和俘虏,总数在3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 将被日军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 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3:日军在占领南京期 间对南京进行了强奸、抢劫、毁房屋等非战争行 为。
结局二:无期徒刑、 结局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梅津美治郎等16人处以无期徒刑;对2人处 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等地,对乙、丙级战 犯进行了审判。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 ,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结局四: 东山再起 东山再起” 结局四:“东山再起 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 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岸信介等甲级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之后 又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的法令,这些战犯和曾经被清洗的人再次 担任了公职。 岸信介 1957年2月任首相。自民党或LDP,是民主保守政党,也是日本最 大的政党。 任首相期间,与美国签订新的日美安全条约。 1]
梅汝璈
《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东京审判》是导演高群书的首部电影,也是中国导演第一次以几乎全外语的形式拍摄国际题材。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一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是不可忽略的篇章。
1945年5月3日,远东军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审判东条英机等28名战犯。
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开庭818次,法庭记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
这这些数据让我无比震撼,作为一个中国人怎么可以错过!观看之后,我了解了什么是国家的尊严,什么是卑鄙无耻。
看了《东京审判》,燃起了我的爱国之心。
日本的战犯坚决不认罪,还有一些日本人憎恨我们中国人。
但是,他们可曾知道日本是多么的残暴无耻?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中国有多少老百姓成为他们刀下的亡魂?日本人民只知道中国人的罪行,可曾想过日本兵的罪行是我们中国的千倍万倍?而且是日本先侵略我们中国,难道我们要坐在那被他们杀吗?通过影片,我对于日本国际主义罪恶行径有了更直观更清楚的了解,也更能体会今天的来之不易。
影片的结尾,各国法官在对战犯量刑问题上产生分歧,中国法官以法律的角度痛斥了日本战犯大肆抢掠中国资源以及违反人道的滔天大罪。
在投票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时,我十分鄙视其他十国的法官,他们说什么杀人不文明,佛会包容这些战犯。
这些理由真是荒唐‘文明是由人定的,既然可以定也可以改呀!真让人气愤!最后,让我们为那些死难者,为那些为中国之崛起而努力奋斗的人,向那段历史肃穆,向那伟大的中国人致敬,向那在战争中牺牲的中国战士们献上我们最深的敬意!《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二面对着五千万条生命的黯然逝去,面对着一个国家八年的凌辱。
作为一名法官一名中国人,梅汝璈该如何立显中国形象,面对着日方战犯百般狡辩,作为一名律师,倪征澳该如何为国家和民族讨回公道?审判开始前,梅汝璈就遭到了美方军官的刁难!在该将中国位置摆放在何种状态时,梅汝璈坚持捍卫中国尊严:“在遭日本侵略最深,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中国立于屡向法西斯投降的英国之下,这是不可思议,不能同意!”梅汝璈拍下桌子,声音如钟鸣,这一声洪鸣更是给刁难的美方一记响亮的耳光。
《东京审判》电影观后感600字五篇

《东京审判》电影观后感600字五篇看完了大型历史剧《东京审判》后,我久久不能忘怀。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电影《东京审判》观后感600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电影《东京审判》观后感600字星期三的晚上看完了大型历史剧《东京审判》后,我久久不能忘怀,耳边还在回响同学们激动的怒骂声和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的掌声。
在反日情绪如此高涨的今天,又加上几乎遗忘了所学过的历史,我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有时候难免有些困惑。
《东京审判》再现了日本投降后,远东军事法庭审判28名甲级战犯的过程,唤起了我一些记忆,也帮我理清了一些思路,所以不必追求情节的合理性,演员的演技,一部电影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已经可以让人致敬了。
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历史剧,它几乎还原了当年审判的全部场景,我们仿佛置身于其中。
看完了这部片子,我的心中涌动了一股强烈的反日情绪。
但是,这种情绪不同于以往。
以前,我对日本的了解就是日本人都很坏,他们侵略中国,是不可饶恕的罪人。
而通过这部片子,我才清楚,日本民族本来也是一个善良的民族,但是这些“统治者”的误导,野心,使得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劫难,而他们日本人民的生活也很苦。
可见,战争对胜利的或是失败的国家都是一种深深的无法磨灭的伤害。
对于我们“80”后的这一代人,距离战争的硝烟已经太过久远,我们对战争的了解少得可怜。
以前看战争片,历史片,只会让我们觉得非常的兴奋,非常的激动……而东京审判让我们更多的感觉是震撼。
一种非常强烈的震撼。
当梅汝傲说“我不是斗士,我是法官,中国的法官”时。
当所有法官,坚持中国法官的座位要排在英国以后,梅汝傲头也不回的离开会议室时。
当在庭审中,所有的犯人都说自己无罪,并且还看到东条英机坐在坐位上强词夺理时,当看到末代皇帝溥仪的出庭作证时,当看到日本老板娘被子弹打死的情景时,……这些能让人不感到震撼吗?影片是从中国法官梅汝傲的角度作为切入点的,它将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些节点作为重点,同时还穿插了中国记者和日本记者之间的恋情,以及某些日本人的觉悟,某些日本青年对战争的曲解、对中国的仇恨心态以及报复行为,日本老兵在战争后留下的阴影以及悔恨,日本女性在战争中响应国家号召被侮辱后的恐惧……我不得我不再次说战争带给我们的伤害实在太多。
东京审判与“东京审判史观”

东京审判与“东京审判史观”文章作者:步平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点击:485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国际法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的战争指导者进行了审判。
虽然审判当时辩护团针对审批原则所提出的质疑已经被法庭驳回,但是,战后几十年来,日本的右翼与保守势力为战争罪犯翻案的基本理论,仍然来自那些观点,并且将其作为否定东京审判意义的理由。
相反,东京审判所存在的真正的问题,则被否认侵略战争责任的右翼势力用来作为开拓罪责的借口。
因此,在战争结束60年后的今天,仍有必要明确东京审判的意义与局限性。
一、东京审判的准备与原则对日本的军国主义、德国的纳粹和意大利的法西斯进行严厉的制裁是世界反法西斯阵营的正义的主张。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提出:“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
8月8日,美英法苏四国则通过了《关于追究及惩治欧洲轴心国主要战争犯罪人的协定》,即《伦敦协定》。
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分别在德国与日本开始了对战争罪犯的审判。
1945年9月11日,占领日本的盟军总司令部(GHQ)总司令麦克阿瑟开始发出对战犯的逮捕名单,到1945年末,作为A级战犯嫌疑人被拘留的军人、皇族、阁僚、官僚、财界人物和超国家主义团体的首脑等超过百人,另外,还有属于B、C级的战争犯罪嫌疑人约2•5万人在各地被逮捕。
其中,梨本宫守正是唯一的皇族。
1945年12月8日,设立了以美国人基南(Joseph Keenan)为局长(首席检察官)的国际检察局(IPS),从其它10国中分别选出了参与检察官,到1947年,检察官的人数已经为487人。
在检察局中,美国的检察官占多数(最多时达76位),检察活动也是以他们为中心进行的。
基南将检察局成员分成从A到H的若干组,按照专题与时间分别搜集相应的证据资料与证人。
东京审判的法官是根据法庭的条例,由签署受降文件的9个国家的成员组成。
《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东京审判》是导演高群书的首部电影,也是中国导演第一次以几乎全外语的形式拍摄国际题材。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东京审判》观后感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是不可忽略的篇章。
1945年5月3日,远东军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审判东条英机等28名战犯。
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开庭818次,法庭记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
这这些数据让我无比震撼,作为一个中国人怎么可以错过!观看之后,我了解了什么是国家的尊严,什么是卑鄙无耻。
看了《东京审判》,燃起了我的爱国之心。
日本的战犯坚决不认罪,还有一些日本人憎恨我们中国人。
但是,他们可曾知道日本是多么的残暴无耻?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中国有多少老百姓成为他们刀下的亡魂?日本人民只知道中国人的罪行,可曾想过日本兵的罪行是我们中国的千倍万倍?而且是日本先侵略我们中国,难道我们要坐在那被他们杀吗?通过影片,我对于日本国际主义罪恶行径有了更直观更清楚的了解,也更能体会今天的来之不易。
影片的结尾,各国法官在对战犯量刑问题上产生分歧,中国法官以法律的角度痛斥了日本战犯大肆抢掠中国资源以及违反人道的滔天大罪。
在投票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时,我十分鄙视其他十国的法官,他们说什么杀人不文明,佛会包容这些战犯。
这些理由真是荒唐‘文明是由人定的,既然可以定也可以改呀!真让人气愤!最后,让我们为那些死难者,为那些为中国之崛起而努力奋斗的人,向那段历史肃穆,向那伟大的中国人致敬,向那在战争中牺牲的中国战士们献上我们最深的敬意!面对着五千万条生命的黯然逝去,面对着一个国家八年的凌辱。
作为一名法官一名中国人,梅汝璈该如何立显中国形象,面对着日方战犯百般狡辩,作为一名律师,倪征澳该如何为国家和民族讨回公道?审判开始前,梅汝璈就遭到了美方军官的刁难!在该将中国位置摆放在何种状态时,梅汝璈坚持捍卫中国尊严:“在遭日本侵略最深,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中国立于屡向法西斯投降的英国之下,这是不可思议,不能同意!”梅汝璈拍下桌子,声音如钟鸣,这一声洪鸣更是给刁难的美方一记响亮的耳光。
[整理版]东京审判的意义与缺陷分析
![[整理版]东京审判的意义与缺陷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14c427ac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4e.png)
东京审判的意义和缺陷的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国际法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的战争指导者进行了审判。
虽然审判当时辩护团针对审批原则所提出的质疑已经被法庭驳回,但是,战后几十年来,日本的右翼与保守势力为战争罪犯翻案的基本理论,仍然来自那些观点,并且将其作为否定东京审判意义的理由。
相反,东京审判所存在的真正的问题,则被否认侵略战争责任的右翼势力用来作为开拓罪责的借口。
因此,在战争结束60年后的今天,仍有必要明确东京审判的意义与局限性。
一、东京审判的意义(一)审判,是对传统国际法原理的继承与发展,也是确立现代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基本原则的一次重要实践,为20世纪下半叶对国际战争罪犯的审判提供了充分和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东京审判,是对传统国际法原理的继承与发展,也是确立现代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基本原则的一次重要实践,为20世纪下半叶对国际战争罪犯的审判提供了充分和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在现代国际法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首先,东京审判确立了现代战争犯罪的新概念。
1625年,格老秀斯在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指出,对于违反国际法的犯人,捕获者或审判者有权处其死刑。
但是,一直到二次大战前,战争犯罪的概念仅局限于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的行为,如杀人、放火、奸淫、虐俘、残害平民等。
东京审判(包括之前的纽伦堡审判)将战争犯罪的概念予以扩展,增设了破坏和平罪与违反人道罪。
并通过审判实践,对这两种犯罪予以法理上的阐明。
东京审判确立的第二项新的战争罪是破坏和平罪,对于此项罪名,在法庭审理中曾有过激烈争论。
被告方以两个质疑试图否定法庭的管辖权:一、被告们参与战争时,侵略战争是否已被定为犯罪?如果当时不定为犯罪,那么即使到了现在(审判时)定为犯罪,被告也是无罪的,因为“法律不能溯及既往”;二、纵使当时已定为犯罪,参与其事的个人是否也应该负责?东京审判强调,上述两项质疑,早在纽伦堡审判时即已解决,其法理依据为:侵略战争早已在国际法上被公认为是犯罪,而且是“最大的国际性罪行”,这已由一系列国际公约所证明。
为什么东京审判有始无终?

为什么东京审判有始无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盟国胜利已成定局,当年中、美、英、苏主要盟国在多次声明中,宣称为了世人不再遭战祸,必须严惩战争罪犯。
1945年11月20日,在德国纽伦堡设立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捕获的19名纳粹战犯进行审讯,到次年10月16日宣判,其中12名判绞死刑。
火化后连同自杀的戈林骨灰,随风吹散,不留痕迹。
为人类伸张了正义。
1、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操办1946年1月19日,盟军驻日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通告,宣布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该法庭及国际检察处,均由盟军总部管辖。
法庭由参战国中、美、英、苏、法、澳、加(拿大)、新(西兰)、荷、印、菲11国法官和检察官组成,麦克阿瑟任命海牙法官韦伯为审判长,任命美国大律师基南为检察局局长。
中国政府接到东京通知后,委任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国际法专家梅汝为首席法官,出席远东国际法庭;派向向哲浚为检察官,率其他人员于1946年3月19日飞抵东京。
当时西方挑起的冷战已见端倪,美方故意甩开苏方,迟迟通知苏方。
待中、苏双方到达东京时,检察局已将拘捕70名甲级战犯中,挑出26名作为第一案审理,其余作为二、三案随后再审。
这时苏方提出第一案再加5名,麦克阿瑟只答应再增2名。
各国派来的人员很少,而美方则占百余名。
美方在法庭内外,可一手操办。
2、第一案审理拖延两年半之久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气氛严肃又隆重,旁听席坐满500多人,美国宪兵挺胸昂首布立四旁。
在开庭前预演时,曾发生歧视中国的法官坐次问题,坐在庭长右手第一把椅定为美国法官,但庭长左边第一把椅定为英国法官。
中国首席法官梅汝 先生坚决反对,他说中国对日作战时间最久,牺牲最大,在盟国受降仪式上,也是第二位签字国;第二坐次,理应为中国法官。
美、英方面起初还想耍花招,要先演习,后研究。
梅法官立即脱掉法袍,声称要回国辞职,美、英不得不做出妥协,同意进行表决。
《东京审判》观后感8篇

《东京审判》观后感8篇《东京审判》观后感1在看《东京审判》的时候,由于昨晚熬了很长的夜,起初处于困乏状态,加上影片那样沉闷的气氛,我得抱歉我居然睡着了。
但当电影播放至检察官对日本战犯义正词严的审问时,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人,我瞬间睁开了眼睛,或许我想看看这些罪恶滔天策划了这场惨绝人寰的杀戮的日本战犯在他们脸上是否会流露一丝的悔意,但是鬼子终究还是鬼子,终究让人失望。
我睁大眼睛仔细看着,竖着耳朵仔细听着,回避掉这部影片的技术性问题,我更关注它所蕴含的思想感情。
我想这是一次人性的拷问。
影片拍出了纪录片的风格,许多画面色彩与音响的处理引领后来者仿佛重回了现场,让人倍感沉重。
加上真挚的旁白,一个极富善良与正义的声音贯穿了整部影片。
整部影片暗暗对人类发自肺腑地提出一个个沉重的问号:战争是什么?什么是爱国?文明又是什么?正如抗日战争一样中国人民的抗战是正义之战,反法西斯之战是正义之战。
所以这次审判也就意味着是扞卫人类正义与和平的一次审判。
它必须取得胜利!否则正如梅教授在片尾所说的那样:我们很难想象世界人民将会怎样?这个世界的未来将会是怎样?上帝说当人类产生了“善”,罪恶的源泉也便开始蔓延。
因为小部分人对权利和财富疯狂的追逐或自身的非法利益,就引起血肉之躯的争斗与杀戮。
这样的战争是令人发指的。
它因私欲而起,扰乱世界,践踏生命,也践踏着人的尊严。
所以我想每一个从军者首先应该把自己当作一个人,其次再是一个军人。
古时候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铁论,那是封建社会的标杆,不应残存在现代社会。
每一个军人不应该只是当权者的傀儡,不应只是他人的杀人工具。
应如影片中芳子的哥哥正夫那样有自己的判断,首先是一个人,有自己的良知,其次再是一个军人,并只为正义而战。
一切非正义的战争都是值得声讨的,因为人类生于爱,这是对爱的践踏。
有战争,就会有疼痛,就会有生命的陨落。
日本侵华战争残害了中国两百多万人民。
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后的关头,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用血肉之躯筑起了坚固的长城,这个时候人人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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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不管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我想都应应该看看东京审判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
澳大利亚法官W·F·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事件回溯历史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
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
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诉书。
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
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
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
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此次审判有以下论定向哲浚在法庭上陈词1:日军入侵并占领南京是事先预谋的。
2: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20多万人。
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
3: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对南京进行了强奸、抢劫、毁房屋等非战争行为。
参与国家与法官美国: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John P. Higgins)麻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密朗·C·克莱墨尔将军(Major-General Cramer)于1946年7月代替希金斯中华民国:梅汝璈律师;立法院立法委员(吴学义法律顾问)英国: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Hon Lord Patrick)苏格兰最高法院法官苏联: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Major-General I.M. Zarayanov)最高军事法院成员加拿大: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Edward Stuart McDougall)前法官,加拿大省最高法院法国:亨利·柏奈尔(Henri Bernard)巴黎首席检察官及首名军事法官澳大利亚:威廉·韦伯爵士(SirWilliam Webb)澳洲最高法院法官;法官团主席荷兰:贝尔特·罗林(Professor Bert R?ling)乌特勒支大学法学教授印度:拉达宾诺德·巴尔(Radhabinod Pal)加尔各答大学法学院讲师;曾提出异议新西兰: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Harvey Northcroft)新西兰军法处长菲律宾:德尔芬·哈那尼拉(Colonel Delfin Jaranilla)律政司;最高法院成员审判经过1946年5月,由中、美、英、苏、澳、加、法、荷、新、印、菲十一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
28名被告前十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贞夫、平沼骐一郎、重光葵。
远东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起,到1948年1月2日审判完毕审判期间开庭818次,审判记录共48412页,有419人出庭作证,有779人书面作证,受理证据4300余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
国际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判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绞刑1948年12月22日执行。
战犯结局东京审判过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的25名日军甲级战犯1945年9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代表天皇,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大本营陆海军部,在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
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
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
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
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
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四种结局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执行死刑结局一:死病死:东京审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
绞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7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枪决: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
自杀: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
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
结局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铃木启久等8名侵华日本战犯低头认罪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田加火旁)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鸟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结局三:“无罪”、被赦免日本战犯斋藤美夫等三人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由于蒋介石、何应钦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军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中国军事法庭对很多战犯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罪责。
制造“济南惨案”的主犯并在中国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军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
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转向反苏、反共、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
因此,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和大批释放。
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满刑期的战犯都得到了赦免。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同日,毛泽东发布命令,予以公布。
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立即释放。
1956年6月21日,第一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5名;1956年7月15日,第二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归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6名;1956年8月21日,第三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306名。
1959年,我国政府又根据服刑战犯的悔罪表现,先后宽释了所有在押战犯。
结局四:“东山再起”岸信介于1957年2月担任首相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岸信介等甲级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之后又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的法令,这些战犯和曾经被清洗的人再次担任了公职。
岸信介(Nobusuke Kishi) 1896年11月13日生,日本山口县人。
前首相佐藤荣作胞兄。
1936年后历任伪满政府实业部总务司司长、产业部次长和总务厅次长等职,被称为操纵伪满的五大头目之一。
1939年调回日本,历任阿部信行内阁、米内光政内阁、近卫文磨内阁等的商工省政务次官。
1942年4月在“大政翼赞会”支持下首次当选为众议员,同年10月任东条内阁商工大臣。
1943年任东条内阁国务大臣兼军需省次官。
日本投降后,被定为甲级战犯关进监狱,1948年获释。
1952年解除“整肃”,同年组织“ 日本再建同盟”。
1953年当选为众议员,同年加入自由党。
1954年又与鸠山一郎等组成日本民主党,任干事长。
1955年自由民主党成立后,仍任干事长。
1956年任石桥内阁外务大臣。
1957年2月任首相。
任首相期间,与美国签订新的日美安全条约。
在岸信介担任内阁首相的时候,他的内阁成员“由大臣到长官,曾经被清洗的人数达到了一半左右”。
在回忆录中,岸信介得意地说:“自民党是我搞起来的,日本的命运只能由自民党来掌握。
” 由他的话中就可以看出,日本右翼势力在日本是多么猖狂。
[1]历史1.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正性不足,甲级战犯本质上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公平)审判,而乙级丙级战犯的审判也有冤枉及纵放的问题。
2.部分真正犯有违反人道罪行的日方人士并没有被重判、甚至等于没有被判刑;原因并非罪证不足,而是种种政治妥协。
3.盟军将领也承认,如果这一次是日本打赢,日本可以用相同的罪名来起诉他们。
(详见东京轰炸) 4.最大的问题在于处罚甲级战犯,处罚涉及滥杀虐待的乙级丙级战犯是应该的,但订定甲级战犯的作法会被批评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当审判:同盟国方面部分人士(如拉达宾诺德·巴尔)也对判决提出批评,并认为对日方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