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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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有关条款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有关条款说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有关条款说明为便于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特对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解释:一、“评选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

”1、各赛区应于每年3月底前制订好本赛区的全年度创优目标,报协会工程质量部备案,下半年的创优目标如有变动,须在9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创优目标报工程质量部备案。

2、各赛区如有第一次创优的企业和项目,需专项注明,便于协会加强对这些企业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优指导。

3、各赛区应严格把好预选关,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和竣工的进度标准,以维护“白玉兰”奖的品牌声誉。

二、“评选办法”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和建筑总说明或项目立项批准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1、条状建筑因超长而设置变形缝的不论由几个单元组成,均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2、主(塔)楼与裙房相连,尽管可能设置变形缝,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3、一个有整体连通式地下空间和多幢地面建筑的项目,原则上要求以群体工程申报。

若非同期建成等原因以单体工程申报的,须报协会工程质量部核准,在该单体工程检查时,包括检查该建筑正面投影下的地下空间部位。

三、“评选办法”第四章:工程评审1、申报工程应接受全面检查,申报单位应事先做好受检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2、根据申报工程的具体情况,检查面可按下述标准掌握:①单幢多层建筑的楼面检查面为100%。

②单幢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及高层公共建筑)的检查面由检查组在现场随机抽样决定,检查面一般控制在20~30%。

③群体建筑(包括住宅及公共建筑)的检查幢号由检查组在现场随机抽样决定,检查的幢号数一般控制在40~60%,但群体建筑内具有不同功能或不同类型的须按该群体功能类型的划分,每种类型不少于1幢。

上海市建设工程结构创优手册

上海市建设工程结构创优手册

目录目录 2修订说明1第一篇评审组织及管理 1第一节概述 1第二节申报范围和主体 2第三节申报条件 3第四节申报手续 4一、网上申报示意4二、书面资料 6三、分阶段申报 6第五节推荐检查程序7一、现场检查流程7二、现场检查内容7第二篇推荐检查内容9第一节基本规定 9第二节房建工程 11第一部分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11 第二部分实测数据13第三部分检测 15第四部分目测观感16第五部分质量控制资料 21第六部分安全防护25第七部分安装 27第八部分工程特色30第三节市政(公路)工程 31 第一部分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31 第二部分实测 34第三部分检测 36第四部分目测观感38第五部分质量控制资料 45第六部分安全防护50第七部分安装 52第八部分工程特色52第四节水务工程 54第一部分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54 第二部分实测 55第三部分检测 57第四部分目测观感58第五部分质量控制资料 60第六部分安全防护61第七部分安装 63第八部分工程特色63第五节水运工程 64第一部分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64第二部分实测 65第三部分检测 67第四部分目测观感68第五部分质量控制资料 70第六部分安全防护72第七部分安装 73第八部分工程特色73附录A:优质结构申报表 74附录A-1:上海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74附录A-2:上海市优质工程推荐表 77附录A-3:上海市优质工程创优简介80附录A-4: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告知承诺书87 附录B: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检查评分表 89附录B-1:建筑表一(现场质保条件)89附录B-2:建筑表二(实测)90附录B-3:建筑表三(检测)91附录B-4:建筑表四(目测观感) 92附录B-5:建筑表五(质控资料) 94附录B-6:建筑表六(安全防护) 95附录B-7:建筑表七(安装)96附录C: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优质结构检查评分表97附录C-1:市政表一(现场质保条件)97附录C-2:市政表二(实测)98附录C-3:市政表三(检测)102附录C-4:市政表四(目测观感) 103附录C-5:市政表五(质控资料) 106附录C-6:市政表六(安全防护) 109附录D:上海市水务工程优质结构检查评分表 110附录D-1:水务表一(现场质保条件) 110附录D-2:水务表二(实测) 111附录D-3:水务表三(检测) 113附录D-4:水务表四(目测观感)114附录D-5:水务表五(质控资料)115附录D-6:水务表六(安全防护)116附录E:上海市水运工程优质结构检查评分表117附录E-1:水运表一(现场质保条件) 117附录E-2:水运表二(实测)118附录E-3:水运表三(检测)120附录E-4:水运表四(目测观感) 121附录E-5:水运表五(质控资料) 122附录E-6:水运表六(安全防护) 123修订说明2003年12月,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工作组牵头出版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结构创优手册》,收录了上海市优质结构评选的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和标准表式,为推进本市工程质量提升,促进企业质量创优,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

赛区分为上海建第五条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

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体。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一九九九年四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推动建筑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争创名牌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是我市建筑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获奖的工程其质量应达到一流水平。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的评选,其工程必须经市、区(县)政府质监部门核定的优良工程,同时达到优质结构的工程,在推荐和评审中优先考虑。

第四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的推荐,由企业所属系统的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属地区的有关部门组成为赛区来进行。

第五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由上海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检查评审和颁发。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它工程,其工程的评选规模要求如下;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街坊。

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六、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工业生产流水线,且工作量不少于2500万元。

七、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全面完成对工程的整体装饰,且工作量不少于3000万元。

对新建工程的装饰由主承建单位以单位工程进行申报。

八、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工作量不少于5000万元。

九、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十、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群体。

十一、个别工程规模略小,达不到评选规模要求,但建筑造型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也可以参赛评选,但必须严格控制。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结构施工过程中安装质量的提高,决定在本市建设工程范围内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的评选活动。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每年评选二次,上、下半年度各一次。

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审机构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牵头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的评审以现行国家、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参加评选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且已结构封顶的本市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和工业安装工程。

第六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范围:安装工程;(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作量在600万元以上的民用公共建筑安装工程:(三)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安装工程;(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安装工程;第七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申报条件:(一)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应达到75%以上,电气、管道、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等毛胚工作量基本完成;(二)工业安装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应达到80%以上,工业主装置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基本安装完成;第八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吊平顶已隐蔽的工程;(二)结构阶段及其安装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的工程;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工程,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单独申报或由总承包单位、安装施工企业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向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工作小组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申报表》,并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后交至受监质监站。

第十条受监质监站依据本办法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在《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向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安装工程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申报。

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

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深入开展工程结构创优活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制,推进新区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提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工作由浦东新区建交委负责,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范围:浦东新区监管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以及其他专业类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其评选规模要求: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

2、工程量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专业类工程。

3、个别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工程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妥各项手续,且实行创优目标管理,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制定的创优计划与创优措施,一并报受监监督分站。

第六条:申报工程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实体质量检测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资料。

第七条:从开工到主体结构完成,申报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第八条:申报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必须全部完成,在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初评工作小组检查前,不得进行任何装饰;钢结构在工程初评前不得进行喷涂。

第九条:申报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已取得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第十条:申报的工程必须为实行质量监理的工程,并必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通过。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十一条:国家及上海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系列标准。

第五章评选机构第十三条:为方便开展优质结构评选工作,新区建交委牵头成立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浦东新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小组(人员构成另行确定),其职责是负责审查和认定浦东新区优质结构工程。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建筑行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本评选办法适用于在本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评选条件1、工程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具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2、工程结构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4、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优良,混凝土结构无裂缝、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钢结构焊接牢固,涂装均匀;砌体结构灰缝饱满,组砌方法正确。

5、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6、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7、工程已通过主体结构验收,且验收结论为合格。

四、评选程序1、申报施工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选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自评报告、主体结构验收报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等。

2、初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工程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专家组成现场核查小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并查阅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现场核查重点包括:工程结构的尺寸偏差、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质量、砌体结构砌筑质量等。

4、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申报材料,对工程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创新应用、现场管理等方面。

5、公示对拟评为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6、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工程,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结构优质工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新版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新版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最新版)第一部分现场质量保证条件一、检查标准(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书;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手续(补充)(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手续齐全;(2)质量验收按统一标准进行划分,并制订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 3 ) 编制项目不少于“质量控制资料”A册目录中的基本项目,特殊分部、分项工程应由专项施工方案。

( 4 ) 施工时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按规定经专家技术评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

4、材料管理情况(补充)( 1 ) 材料台帐制作与工程实际进度及现场实际使用相符合,材料应先复试后使用。

( 2 ) 材料台帐与现场材料质量说明书一致,不得制作虚假台帐。

( 3 ) 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加气砌块等产品露天堆放有防雨防潮措施;砌筑时产品龄期不小于28天。

5、测量仪器、计量器具设置(水准仪、经纬仪、磅秤、30m和50m卷尺等)( 1 ) 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测量仪器及计量器具。

( 2 ) 测量仪器及计量器具的精度符合工程实际要求精度。

( 3 ) 测量仪器及计量器具的计量、校验证书与实物一致。

(4)专人使用,专人保管。

(二)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和管理1、养护室面积不宜小于5m2,且有保温隔热及恒温装置;2、室内养护:室内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饱和溶液;水中养护:采用温度为20℃±2℃不流动的Ca(OH)23、标准养护室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宜衬海绵等保湿材料,控制湿度为60%~80%;4、标准养护室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度、湿度由专人每天记录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有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砂浆、混凝土试块按规范标准制作,试块制作后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得在试块终凝后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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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6-08-30
沪建安质监[2006]第100号
各有关局(集团)、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区(县)、专业安质监站: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由“市优质结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在优质结构评审活动中贯彻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落实建设工程综合创优的指导思想,经评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沪建建(1997)第0050号文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范围:
1、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
(1)市政公路类:桥梁和高架道路;地下结构;
(2)水务类:水闸、泵站等;
(3)水运类:码头、船坞等。

注:市政公路类工程申报单元遵循以下规定:
1、桥梁和高架道路工程
1)同一标段中连续的高架道路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
2)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轨道高架桥按每区间为一个申报单元。

2、地下结构工程
1)每座地铁车站为一个申报单元;
2)地铁盾构法隧道按每区间(含上、下行线)为一个申报单元,越江盾构法隧道按每条(上或下行线)为一个申报单元。

3)同一标段中连续的明(盖)挖隧道为一个申报单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本市建筑建材业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2、申报工程应实行创优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各自制定的创优目标计划与措施,报受监质监站备案。

3、工程开工至主体结构完成,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因工死亡事故。

4、深基坑工程发生围护结构坍塌、盾构进出洞时造成地面塌孔、联络通道施工时发生涌砂冒水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申报。

5、工程施工时,造成周边公用管线破坏、邻近建筑物内人员疏散撤离、道路交通全部或局部中断等重大影响的,不得申报。

6、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粘土砖或未按规定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工程,不得申报。

7、主体结构工程必须全部完成,在市优质结构工作小组检查前,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装饰;钢结构工程不得进行防火喷涂。

8、申报工程必须为实行质量监理的工程,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通过,由受监质量监督机构初评达标后推荐。

9、桥梁和高架道路工程申报时应按施工图完成桥面混凝土铺装层、混凝土白带、雨水落水口、防撞墙伸缩缝嵌填等工序,但未经同意不能进行沥青摊铺。

10、地铁盾构隧道工程应在铺轨工程之前申报;越江盾构法隧道工程应在装饰工程进场之前申报。

11、鼓励申报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申报工程满足节约型工地的有关要求。

三、评审依据
1.国家及上海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
2.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系列标准。

四、评审机构
1、本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活动的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成立由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3、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下设“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工作小组”,审定工作小组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优质结构评审检查工作。

五、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
由申报单位直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在线服务模块,根据提示要求申报。

2、资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申报表(具体格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
(2)工程创优情况简介(具体格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
(3)按照要求提供工程创优情况多媒体光盘一张
3、申报注意事项
(1)分阶段申报条件:
18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
(2)评审前需进行部分结构装饰(建筑工程)或沥青摊铺(高架道路工程),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1)施工单位应对需局部装饰部位或沥青摊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受监质监站对该部位进行检查,同意后签明意见并盖章,送交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工作小组。

2)审定工作小组在收到该申请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在收到允许装饰或摊铺处理意见之前,申报企业不得实施装饰或摊铺工作。

六、评审程序
1、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工作小组在受理优质结构申报后,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核实该工程检测情况。

2、审定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周三组织评委和工作小组人员赴施工现场进行评审检查工作,并对申报工程进行打分。

3、每年七月和一月,审定工作小组分别将上、下半年度工作情况和汇总后的初评意见向市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作出报告。

4、上海市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在审定工作小组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上、下半年度上海市优质结构工程公示名单。

评审工程由于质量行为接受行政处罚的取消入选资格,由于涉嫌质量行为违法正在接受处罚的暂缓评审。

违反有关节能管理规定擅自更改围护墙体的取消入选资格。

由于民工维权及施工扰民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取消入选资格。

5、审定工作小组将投票产生的优质结构工程公示名单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并接受举报。

6、市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将公示后无举报或举报后查实确无问题的优质结构工程名单报送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批后公布,并颁发奖牌和奖状,举报未经查实的暂缓公布,经查实确实违反优质结构评审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七、取消称号
当入选工程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取消优质结构称号,收回奖状和奖牌,并向社会公告:
1、该工程入选后,发现由于设计、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问题的。

2、该工程入选后,由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

3、该工程入选后,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摘自2006年8月25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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