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鹏 司法考试 民事诉讼法 考前冲刺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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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主管与管辖(戴鹏)

民诉主管与管辖(戴鹏)

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 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合 同 纠 纷 解 题 思 路 1、专属管辖优先; 2、有效 的协议 管辖优 先于法 定管辖 协议管辖有效的要件 a、只适用于财产纠纷的一审案件;b、书面形式;c、只适用于一审地域管辖 d、选择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 在地或者其他有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法院;e、选择明确、唯一 f、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A、合同实际履行了,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B、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但当事人有一方在约定的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有权管辖;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约定的履行 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实际履行地与约定 履行地不一致; 侵 权 A、买卖合同以实际履行地为准; B、加工承揽、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以约定履行地为 准;
考点精讲
一、管辖权恒定原则 管辖权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管辖权, 以起诉时为标准, 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 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1、级别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根据起诉时标的额的大小而确定,不因诉讼中标的额的增加或 减少而变动;但是,如果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导致诉讼标的额变化的除外(此时可以 允许被告提出级别管辖异议)。 此处可能存在理解的障碍,举例予以说明 例如某地中院管辖标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例 1:原告起诉与被告争议一处房屋,起诉时房屋价值 480 万,该案由基层法院管辖,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加到了 540 万,此处即诉讼中标的额的增加,受管辖权恒定 的限制,基层法院仍有管辖权; 例 2:原告起诉被告赔偿违约金 480 万,该案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原 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再赔偿利息 60 万,合计 540 万,此处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 请求导致了标的额的变化,不受级别管辖恒定的限制,可以允许被告提出级别管辖异议, 关于管辖异议问题,后文详述。 2、地域管辖根据起诉时确定,不因诉讼中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以及行政区 划的变化而变化。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冲刺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冲刺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冲刺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2、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

”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

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

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借款合同不成立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

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

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4、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

司法考试戴鹏民诉要点总结

司法考试戴鹏民诉要点总结

1.诉讼程序A只有诉讼程序才适用辩论原则,其他程序不适用;B只有诉讼程序才是用调解,其他程序不适用;C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二审、特别程序、督促程序。

2.反诉A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中提出的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B找到被告的主张,去掉原告的起诉,假如没有原告的起诉时,判断被告就自己的主张能否单独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能,则是独立的诉;不能,则是反驳。

1.同等、对等原则:仅仅针对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适用;2.处分原则、辩论原则A法院的判决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处分原则;B法院的判决超出原告的事实主张,违反辩论原则;C既超请求,又超事实,同时违反辩论和处分原则。

3.合议制A陪审员只能参加使用一审程序审理的诉讼程序;B独任制≠简易程序;合议制≠普通程序;4.回避;审判人员院长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院长参审审委员会。

1.一般记忆管辖A原则——原告就被告:双方都有特殊情况;B例外——被告就原告:仅被告一方有特殊情况2.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A步骤一:是否存在专属管辖, 是,由专属管辖的法院管辖;否,进入步骤二;B步骤二:是否存在协议管辖,是,根据协议确定管辖;否,进入步骤三;C步骤三:进入法定管辖,即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诉讼权利能力A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一定有诉讼权利能力;B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

2.代表人诉讼A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B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不同意指定代表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C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生效判决对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发生法律效力,对未参加登记而另行起诉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3.有独三和共同原告的区别:待判断主体与本案被告是否存在于本案诉讼标的相同或者相类似的法律关系:(1)存在相同的法律关系则为必要共同原告;(2)存在相类似的法律关系,则为普通共同原告;(3)如果该主体是基于独立的法律关系向本案原、被告主张权利,则为有独三。

民诉最后冲刺班讲义(含押题)

民诉最后冲刺班讲义(含押题)

民事诉讼冲刺串讲讲义网络咨询: 新浪微博搜索”法律人戴鹏”(/dp0125)编讲:戴鹏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ABCD)1、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是运用国家审判权解决私权利的纠纷;B、仲裁不具有公权性,是民间机构解决私权利纠纷;C、仲裁具有自愿性,一方当事人不愿意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就无从进行;D、诉讼具有强制性,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诉讼就会发生。

2、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属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A、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民诉法具有不同的属性;B、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民诉法是基本法;C、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民诉法是部门法;D、从内容上看,民诉法是程序法;★本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点1、民事诉讼的公权性和仲裁的自愿性2、从不同角度认识,民诉法有不同属性二、诉的基本理论3、甲的邻居乙习惯将垃圾袋堆放在自家门口,甲认为会招来苍蝇并影响自家通行,多次找乙协商未果,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以保障自家通行和环境卫生,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和乙之间的相邻关系;B、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要求法院保障自家通行和环境卫生的请求C、本案是形成之诉;D、本案是给付之诉;4、关于诉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A、张三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与妻子李四的婚姻关系无效,系确认之诉;B、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系确认之诉,且为消极的确认之诉;C、甲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系形成之诉;D、张三起诉前妻,要求将婚生子张小三判由自己抚养,系给付之诉。

考点提示:诉的分类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积极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消极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给付之诉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财物的给付;行为的给付积极的给付之诉;消极的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要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5、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应由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主张构成反诉;B、张三租住李四的房屋,由于该房屋年久失修,窗户脱落导致其子张小三受伤,李四起诉张三支付租金,诉讼中,张三对张小三的医疗费等向李四主张权利,构成反诉;C、为了保障反诉的审理,反诉应当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D、在二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460分神人民诉戴鹏老师当年的过关经验

460分神人民诉戴鹏老师当年的过关经验

460分神人民诉戴鹏老师当年的过关经验这是我在09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在某论坛的发表的经验帖,现在偶然看到,分享给大家,供参考。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思考]大三考生,460分首战司考(上)司法考试路途艰辛,但只要经过一段时间持之以恒地刻苦复习,坚持到笑着走出考场,就一定能胜利。

2009年法学双学位大三参加司法考试。

2009年3月份开始系统准备(此前有一点刑法和民法基础)一:宏观指导方向1、纠正“得民刑者得天下”的观点,不把太多精力放在民法和刑法上(尤其是到了复习中后期)要重视诉讼法民法和刑法涵盖的理论太深,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浩如烟海,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再加上学界观点不一,不易拿高分;而诉讼法理论相对较少,基本依靠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加之诉讼法部分重点较为明确,历年真题重复率较高,精做历年真题,重视新增司法解释,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系统复习取得高分。

2、重视一卷,卷一的内容看似庞杂,但是考题简单(如经济法部分),基本上是法条复述只要耐着性子多看几遍能取得不错的分数,或者是重复率较高(如三国法,经济法的劳动法、消费法、竞争法部分),重点考点明确,便于展开复习,取得较高分数。

(如果卷一能上110分,能为卷二卷三各减轻10分的压力,而卷一上110并不难)3、重视卷四,主观题部分一定要有系统的训练,并且需要认认真真的写,再和答案按照得分点比对,绝对不能看了题目认为自己动了知识点就完事,这样的话在考场上答题的时候会有“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不知如何下笔”的感觉,答完后会感觉做得很好而得分却不理想。

论述题部分一定要在考前花不多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准备适合自己的模板,再练习写几篇文章,这样可以增加不少分数。

4、精做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第一感受司法考试出题模式,对复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第二掌握永恒的重点知识,重点知识重复考,尤其在三国法,诉讼法,刑法民法等中的体现极为明显第三揣摩答案和干扰选项的设置,对应试能力的培养有很大作用第四对于学界观点的争议可以通过历年真题揣摩命题人的观点与倾向5、重视新增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对新增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考察有两大特点,其第一是重点考察,每年至少有60分以上内容,其二是考察内容简单,基本上是法条复述,可以花最少的时间与精力拿最多的分数。

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三阶段复习指导(日日)

司法考试水朵考资第三阶段复习指导(日日)

2018年司法测试水朵考资第三阶段复习指导根据《2018年水朵考资司法测试总体复习规划》的安排,从2018年5月10日开始正式进入第三阶段的复习,本文就第三阶段的复习需要注意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各位参考。

一、第三阶段复习指导适合于哪些人这个问题应该是各位非常关心的问题,不管是加入指导很久的还是刚加入的朋友,从5月10日开始均可以按照本复习指导的安排进行复习,主要是因为第三阶段的复习我们总体的思路是夯实基础、强化实战,与第一、二阶段的复习是衔接的,也可以是相对独立的,并不矛盾,如果你第一、二阶段没有完成任务或新加入的,从现在开始进入第三阶段是完全可行。

二、第三阶段复习安排1,第三阶段的时间长度: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31日<一个半月的时间)。

具体复习科目及复习时间以网站公布的“百日复习计划”为准。

2,第三阶段的课件及资料推荐<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测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测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测试试卷解读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

但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既可以选择外国实体法,也可以选择外国的程序法。

第二章诉本章内容:1、诉的要素,一般掌握;2、诉的分类,必考;反诉,必考。

一诉的要素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标的物:有争议的具体东西(表现为金钱、财产或行为)3.诉讼请求:作出特定判决的要求。

4.诉讼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数额。

5.诉讼法律关系:一方必定是法院。

【考法】:区分以上概念二诉的分类1.确认之诉:确认法律关系。

(积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2.给付之诉:财物或行为(作为、不作为),不能是人身3.变更之诉:变更现有法律关系。

【考法】:判断诉的分类【陷阱】:诉的分类只存在诉讼案件中,诉的分类依据是看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

三反诉1、独立的诉2、反诉的构成要件(1)主体特定: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应当合并审理,诉讼费减半。

(3)提出的时间: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4)本诉、反诉均具有管辖权: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

(1)在一审过程中:符合条件合并审理(2)在二审过程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

(4)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

【考法】:反诉概念、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的处理【陷阱】:反诉,是独立的诉,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本章内容:1、基本原则,每年一题;2、基本制度,每年一题一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陷阱】: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等于诉讼当事人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比如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

2020年天平者法考强化班民诉-戴鹏讲义121页

2020年天平者法考强化班民诉-戴鹏讲义121页

精品讲义民事诉讼法(第四册)天平者法考名师精心编写,具有命题经验的专家委员会审定,针对法考大纲的要求严格评估,突出重点,紧扣大纲,直击考点,深入浅出的阐述法学理论和法考命题的关系。

喝# 2020年法考 .......................I係统强化<LX民诉法讲义戴鹏◎编著II法考学子备考七大误区II1.全程课件听完,就能过法考。

听课件只是法考第一步,并不代表已经掌握了知识点,要给自己预留出足够的消化吸收时间。

2.迷信考前的各种预测题。

考前拼命收集各种预测题,然后疯狂做题。

过法考,还是通过踏踏实实的复习才是正道。

3.将各种考试经验“拿来主义”。

别人的经验可能误导你,不一定适合你,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并不一样。

4.真题很重要,但已经陷入真题误区之中。

真题是非常好的参考材料,但从真题中更应该学习的是命题思路和答题方法,而不是一遍一遍的刷真题,记答案。

5.努力就能过法考,坚持就能过法考。

努力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方向不对努力白费, 学习在“道上”之后,努力才有意义。

6.前期复习几乎不做题。

光看不动笔,等于学了三分之一。

复习与做题必需有效结合才有价值。

大约七成以上的考生在七月份钱很少做题,导致学习效率很低。

7.知识点重复的遍数不够。

知识点复习遍数不够,导致印象不深,做题时一看会做, 一做就错。

• 1 •II 目 录II第一节基本原则 (5)第二节基本制度............................................................. 7 第一节主管 . (10)第二节管辖概述 (11)第三节级别管辖 (11)第四节地域管辖 (12)第五节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16)第六节裁定管辖 (17)第七节管辖权异议 .......................................................... 19 第一讲L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讲I ___________ 诉的基本理论[第三讲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四讲主管与管辖 ► 10第五讲 当事人 ► 20 第六讲 共同诉讼 ► 23 第七讲 第三人 ► 26 第八讲 诉讼代理人 ► 30 第九讲 证据 ► 322020年法考||系统强化•民诉法讲义凶鹏• 2 •第一节证明对象 (39)第二节证明责任 (41)第三节证据保全 (45)第四节证明程序 (45)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一节保全 (48)第二节先予执行 (50)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普通程序 第一节概述 (80)第二节再审的启动 (80)第三节再审的审理程序 ......................................................83 第十, 证明 ► 39 ► 48时二讲 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 52 第+三讲 期间与送达 ► 53 53 54 第十四讲调解 ► 57 ► 60 第十六讲 简易程序 ► 68 第十七讲 公益诉讼程序 ► 72 第十八讲 第三人撤销之诉 ► 74 第十九诺 二审程序 ► 76 第二十■审判监督程序 ► 80• 3 •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第一节执行的有关制度 第二节执行措施第一节仲裁裁决的撤销 (112)第二节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113)第二十一讲 特别程序 ► 87 第二♦二,k __________________ 非讼程序之——督促程序► 91 第二十四讲 执行程序 ► 94 94102 第二十五讲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104 第二十六讲 仲裁概述 ► 106 第二十七讲 仲裁协议 ► 107 第二十八讲 仲裁程序 ► 109 第二十九讲 司法与仲裁 ► 112II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IILz」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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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甲县张某与乙县大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大成公司在丙县为张某提供一批海鲜,后来大成公司在丁县完成了海鲜交付,收到海鲜后,张某发现大成公司提供的海鲜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开始腐烂,退货无果,欲起诉大成公司,为了证明海鲜的质量存在瑕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向乙、丙、丁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裁定保全
C.法院在进行证据保全时,发现大成公司转移财产,可以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将来判决难以执行
D.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免除张某对海鲜质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45.2012年民事诉讼修正案规定了当事人及时举证的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法院准许。

法院确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不得少于15日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延长
C.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并且无需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和训诫
D.当事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不采纳该证据,但如果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法院应当采纳证据后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46.关于法院调查取证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诉张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认为可能存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依职权对该事实进行调查
B.李某诉王某离婚一案,法官对李某、王某夫妻关系是否有效的事实依职权调查后,做出判决认定其婚姻关系无效
C.林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审判长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及书记员是否存在回避的事由依职权进行调查后,作出书记员回避的决定
D.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无需质证,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调查收集的情况进行说明
4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公权力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公文书证内容应当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B.根据已知事实和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
C.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人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人拒绝接受调查核实,或者制作人拒不出庭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D.医疗纠纷中,患者为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责令医院提交病历资料,经责令,医院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以认定患者主张医院有过错的事实为真实
48.下列关于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不经担保物权人同意而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B.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30日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C.法院采取执行前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应当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D.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49.关于诉讼中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做出
B.二者的适用范围相同
C.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责令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不停止执行
50.关于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定期间属于绝对不可变期,指定期间属于相对不可变期
B.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C.当事人因为正当理由耽误期间的,法院可以依职权为当事人顺延期限
D.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内,并且期间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期间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51.甲起诉妻子乙离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书记员向乙送达判决书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乙不在家,将判决书交给甲转交,因为甲是与乙同住的成年家属
B.乙不在家,将判决书交给乙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乙送达判决书,乙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行为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D.经乙同意,用传真等能够确认乙收悉的方式送达
52.关于调解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都能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而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B.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可以通过调解结案
C.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不能调解结案
D.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53.关于调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调解一律以自愿和合法为前提
B.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认为应当公开的除外
C.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但是如果符合相应情形,可以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则上应当制作调解书结案,但符合法定情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54.乙向甲借款20万到期未归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调解协议可以约定乙向甲支付一定利息
B.调解协议可以约定乙不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而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C.调解协议可以约定乙不按期履行义务甲可以向法院起诉
D.调解协议可以约定案外人丙提供担保,但调解书必须经过丙签收才生效
55.沈某诉陈某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在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沈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后,陈某不履行和解协议,沈某可以申请执行
B.沈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后,陈某不履行和解协议,沈某可以起诉
C.双方可以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有强制执行力
D.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结案
56.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A.法院受理案件前发现当事人不适格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B.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林某与李某分手后起诉李某要求“青春损失费”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D.张某起诉李某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在送达开庭传票时发现被告已于原告起诉前死亡,法院应当依法裁定诉讼终结
57.下列哪些属于起诉状的法定内容()
A.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C.案由
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等
58.对于原告起诉的下列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是()
A.某借款合同纠纷,一个月前曾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再次起诉
B.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个月前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现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
C.某离婚纠纷,一个月前曾判决维持婚姻关系,被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
D.某离婚纠纷,一个月前曾因为原告不到庭而按撤诉处理,现原告以同一理由起诉
59.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出具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关于受理的法律效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中断
B.被告的答辩期开始计算
C.受诉法院取得排他管辖权
D.被告成为适格被告
60.下列关于诉讼中的障碍,处理正确的是()
A.郑某诉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向林某送达开庭传票后,开庭时发现林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延期审理,并通过公告方式重新送达开庭传票
B.老张起诉小张追索赡养费案件,经传票传唤,小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被告吴某在庭审过程中,突发阑尾炎,被送往医院抢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
D.张三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张三的妻子主张张三患有精神病,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61.在诉讼中出现如下障碍,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A.甲与乙是父子关系,甲起诉乙主张赡养费,诉讼中,乙死亡,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B.张老头去世后,两个儿子张甲、张乙因为继承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乙因为涉嫌杀害邻居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C.甲将珠宝交某银行保管,珠宝丢失,甲起诉银行,后该银行的员工乙因为涉嫌盗窃该珠宝被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D.离婚诉讼中,原告对一审判决的财产分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死亡,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62.关于判决书和裁定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个案件的判决书只有一份,而裁定书可能有多份
B.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允许上诉
C.财产案件的判决都有执行力,而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D.判决必须书面做出,解决实体问题;而裁定原则上书面做出,一般解决程序问题,也可以解决实体问题
63.关于庭审和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开庭时,书记员应当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并宣布案由
B.法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C.一审宣判后,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应当作出裁定予以补正
D.公众可以查阅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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