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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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知识点

民诉知识点

民诉知识点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就民事权益的侵害或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过程。

民事诉讼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熟悉民诉知识点对于每个公民和法律工作者来说都是必要的。

下面将围绕民诉知识点展开论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

一、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和诉讼代理人。

原告是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被告则是被原告起诉的一方,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作出答辩。

诉讼代理人是指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或其他依法可以代理诉讼的人。

二、民事诉讼的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受理、调查、审理和执行。

立案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是指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调查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己的决定,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的活动。

审理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裁决的过程。

执行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进行强制履行的过程。

三、民事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的证据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给法院审查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当事人陈述等。

法院根据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来判断案件事实,作出裁决。

四、民事诉讼的判决民事诉讼的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的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决定。

判决是民事诉讼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根据判决结果行使或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五、民事诉讼的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为了纠正或改变一审判决的错误而提起的法律诉讼程序。

上诉案件由上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新的判决。

六、民事诉讼的执行民事诉讼的执行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进行强制履行的过程。

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的执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拒不执行的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合法、快捷、简便的原则。

公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则,它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保持公正、不偏不倚,对当事人一视同仁。

公平原则是在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强调当事人在诉讼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合法原则是强调在诉讼中,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不得擅自创设法律。

快捷原则是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高效、迅速,不得拖延时间。

简便原则是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采用简便的程序,减少繁琐的诉讼环节,提高司法效率。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步骤。

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是指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讼申请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受理。

审理是指法院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等形式。

判决是指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依法对案件做出裁决。

执行是指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主要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举证责任、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的审查等方面。

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当事人应当在诉讼中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事人如果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可以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规则进行判决。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依法对证据进行收集和保全,严禁伪造、篡改证据。

证据的审查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排除虚假证据,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诉讼时效问题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诉讼时效主要包括起诉时效和申诉时效两个方面。

起诉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如果当事人在时效期限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会失去起诉的权利。

申诉时效是指对法院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的时间限制,如果当事人在申诉时效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就会生效。

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诉知识点总结一、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1.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时限内进行起诉的期限。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和延长、恢复等问题。

其中,起诉时效的主要问题是时效起算时间的确定,通常是从当事人知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此外,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的情况。

2. 起诉起诉是指原告以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行为。

起诉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诉状的提交、起诉状的必备内容、申请和证据的提交等。

在起诉中,原告要对起诉状的格式、内容、盖章、送达等进行认真的准备和提交。

3. 审理审理是指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审理的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包括立案、送达、答辩、举证、庭审、判决等环节。

审理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也是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举证的重要时间节点。

4. 裁判裁判是指法院在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解决争议的决定。

在裁判过程中,要注意裁判文书的形式、裁判的效力、裁判文书的送达等问题。

裁判是民事诉讼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影响。

5. 执行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行使权利的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执行申请的提出、执行规则、执行程序等内容。

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终环节,是对民事判决或裁定的有效实施。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1. 原告原告是指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当事人。

原告的主要责任是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在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维护和证明。

在进行起诉时,原告要注意诉讼请求的明确、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等问题。

2. 被告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主张权利的当事人。

被告的主要责任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并在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抗辩事实进行证明。

在进行答辩时,被告要注意答辩的内容、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等问题。

3.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但不是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

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参加诉讼程序来对案件的结果进行干预,或者成为未经调解的具有代表性的诉讼代表人。

2024年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

2024年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

2024年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总结一、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是民事活动中解决争议的常用方式,而民诉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诉讼的基本原则。

2024年司法考试中,民诉知识点是考察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就以下几个方面对2024年司法考试民诉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便考生们更好地复习。

二、管辖权和受理权管辖权和受理权是诉讼的基本概念,也是民事案件审判的前提。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实施审判的权力,受理权是指法院受理案件的权力。

在判断管辖权和受理权的时候,需要考虑案件的性质、争议的金额和法院的地域等因素。

同时,还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三、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诉讼的一方,而第三人是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诉讼参与人。

在民事诉讼中,各方的诉讼地位和诉权诉务有明确的规定,考生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四、应诉和举证责任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应诉,并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在争议事实的证明上,相应的当事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需要了解不同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标准,掌握常见的证据规则和证据的种类。

五、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对于诉讼的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诉讼中如何收集和保全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证据的收集包括采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视听证据等,而证据的保全则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

在复习过程中,考生应掌握证据的收集方法和保全程序,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六、诉讼程序和调解程序诉讼程序是指民事案件在法院中逐步进行的过程,包括立案、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而调解程序则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

学习诉讼程序和调解程序的规定,并理解其背后的理念和目的,有助于考生更好地回答与此相关的考试问题。

七、执行程序和终结程序执行程序是指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将法院的决定强制执行的过程。

而终结程序是指将案件审理完毕后,作出结案决定并宣告诉讼终结的程序。

民诉中知识点总结

民诉中知识点总结

民诉中知识点总结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司法活动。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动请求人民法院对其在民事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审判裁决,也可以被动应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程序实质上是一种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实现过程,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过程,其最终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具备以下起诉条件:一是主体资格条件,即当事人必须是享有公民权利的单位或者公民,具有起诉权利;二是诉讼标的物必须是具有法律认可的民事权益;三是诉讼请求具体明确,可以成为判决依据;四是起诉时限未超过法定期限。

只有具备了这些起诉条件,当事人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无法受理其诉讼请求。

三、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一定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的各个主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其中,原告是提起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被告是被诉讼请求对象的当事人,第三人是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同诉讼参与人所具备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地位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其不同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四、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法律活动和法律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受理、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环节。

在这些程序环节中,法院应当依法对诉讼请求进行审核、调解、审理和裁判,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其中,调解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旨在通过法院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达到减轻法院负担、增进当事人和解的目的。

而审理程序则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的法律审查和裁判活动,它是民事诉讼过程的核心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诉知识点梳理总结

民诉知识点梳理总结

民诉知识点梳理总结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或者解决的一种司法活动。

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自愿性、平等性、公开性、合法性和适宜性。

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民事权益纠纷案件的审理。

民事权益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所有权纠纷等。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案件的审理程序,如离婚案件、财产保全案件等。

三、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法院。

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被告是指被告人或者被申请人,第三人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法院是指受理和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

四、民事诉讼的诉讼权诉讼权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诉讼权。

诉讼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将受到法院的不予受理或者驳回上诉。

五、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法院审理案件并做出相应判决的要求。

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法院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诉讼请求有权作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上诉的裁定。

六、民事诉讼的管辖管辖是指法院对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的权限。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的原则和规则。

一般管辖由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行使,特别管辖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具体规定的专门法院行使。

七、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

其中,立案程序包括诉讼材料的递交、受理裁定的作出、立案通知书的发放等;审理程序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证据调查、辩论等;裁决程序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执行程序包括执行申请、执行裁定、执行效力等。

八、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负有证明责任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证据责任,即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

九、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和解调解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和结果。

法考备考中的民诉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民诉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民诉法重点知识点一、引言民诉法是法律中的重要分支,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

在法考备考过程中,熟练掌握民诉法的重点知识点,对于顺利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本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民诉法备考的重点知识点。

二、诉讼的主体1.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与权利义务: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而被告则是被诉讼的一方。

他们都有权利享受公正审判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提供证据、履行判决等。

2. 辩护人的角色和职责:辩护人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的代理人,他们有义务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提出有利于被告的辩护意见,并协助被告进行相关程序的操作。

三、诉讼的程序1.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案件,其特点是审理迅速、操作简便。

备考时需了解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操作要点以及相关的特殊规定。

2. 普通程序:普通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大或涉及重大权益的案件,其审理过程相对复杂。

备考时需熟悉普通程序的主要环节、证据的收集与认定、证人的传唤等方面的规定。

四、证据的管理1. 证据的种类:在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等。

备考时需熟悉各类证据的定义、证明力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内容。

2. 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则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认定。

备考时需掌握举证的方法与程序、辨认与保全证据的规定等。

五、判决执行1. 判决和裁定的效力:判决和裁定是法院对案件做出的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备考时需了解判决和裁定的性质、种类以及相关的强制执行规定。

2. 强制执行程序:当判决和裁定不能自愿履行时,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债务或实现权益。

备考时需熟悉强制执行程序的操作要点、救济措施以及被执行人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六、仲裁程序1. 仲裁的定义和种类:仲裁是一种独立于法院的争议解决机制,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由仲裁庭作出裁决。

备考时需了解仲裁的性质、适用条件以及比较仲裁与诉讼的特点。

国家司法考试 民诉法讲义 课堂笔记 复习提纲 考前必看

国家司法考试 民诉法讲义 课堂笔记 复习提纲 考前必看

民诉法讲义课堂笔记复习提纲考前必看共28页第一讲诉的基本理论诉的要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发生争议,而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的人;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当事人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考点提示:诉讼标的的判断与区分1、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2、诉讼请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诉的分类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积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消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给付之诉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财物的给付;行为的给付积极的给付之诉;消极的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要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考点提示:1、给付之诉中给付的内容不仅仅限于财物;2、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中往往包含确认的内容,但仍为给付或形成之诉;反诉概念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要件主体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时间举证期限届满前;牵连关系与本案有牵连关系;管辖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程序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考点提示1、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2、关于牵连管辖:基于本反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理本诉的法院可以取得对反诉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的除外;第二讲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包括诉讼权利相同和相对应;同等原则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法院起诉、应诉,其权利、义务与中国当事人相同;对等原则外国法院限制我国当事人诉讼权利,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实行对等原则;辩论原则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的阶段整个诉讼过程中;辩论的形式口头或书面;辩论的内容实体或者程序;考点提示:辩论原则适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但执行程序、特别程序和非讼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诚实信用原则概念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体现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监督原则监督范围所有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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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原则
一、辩论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2条
l、民事诉讼中的辩论的主持人是法院,参加人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

2、辩论的内容是实体性争议问题和程序性争议问题。

3、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

4、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而不只限于庭审辩论阶段。

5、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便利。

6、未经法庭上辩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

例题一: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2008延-49)
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例题二: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82)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二、处分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3条
1、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处分权。

2、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例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3、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当事人的处分权不具有绝对性。

4、法院代表国家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进行监督,如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须经法院同意,有限且适当的国家干预是处分原则的题中之意。

例题: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
三、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4条
1、检察机关只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对法院的执行活动目前尚无权监督。

2、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具体方式是:(1)以消极的方式监督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不法行为;(2)以积极的方式对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抗诉无须经当事人同意。

3、并非各级检察机关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抗诉权,原则上实行“提级抗诉”模式。

4、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例题: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延-44)
A.各级检察机关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抗诉权
B.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应当经当事人同意
C.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D.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而进行再审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四、支持起诉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5条
支持起诉的条件包括:(l)限于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2)支持起诉者应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能是自然人。

(3)被支持的受害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且没有起诉。

(4)支持的形式一般是道义上或物质上的。

(5)支持起诉者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五、合议制度
法条:《民诉法》第40、41、161条,
《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
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

3、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4、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5、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在特别程序中,只要是要求对案件的审理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都由审判员组成。

六、回避制度
法条:《民诉法》第45、46、48条
1、适用对象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2、适用情形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3、xx的程序及处理
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院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七、公开审判制度
法条:《民诉法》第120条、第134条第1款,《民事证据规定》第48条,《司法公开规定》第5条
1、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

2、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之案件的庭审过程应当不公开;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4、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5、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当庭宣判、定期宣判)时一律公开。

八、两审终审制度
法条:《民诉法》第140条第2款、《企业破产法》第12条、《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第1款两审终审的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破产程序(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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